江筱柔elsa的推荐LOFTER(乐乎)

实际上,我本来是想按死亡顺序灭灯的()

画的不太像,见谅

是自制表(但文字版)。可以取用。

————

【团圆】

兰台,再喝点酒吗?这可是从太白手里漏下来——啊不,是抢下来的。

兰台,房中香可用尽了?前些日新制了几位,随便拿去试试。

喂,兰台,吃呀!怎么了,吃完还要出门放炮仗呢。

奇怪,兰台喝醉了么?

小声些,兰台年轻,又是头一回喝酒,怕是睡去了。

睡去了也好。睡去了可以明日再醒来。

明日,后日,大后日。

反正兰台会永远留在墨痕斋。

“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

【破灭】

高尚的碾入尘泥;

珍视的摔...

珍视的摔碎满地。

看有怀者俯身,看有志者低头。

眼看魂梦归处,终成空花泡影。

然后,请把书翻到第一页,

你看,故事从第一个字起,

就把这古今不变的真理告诉了你。

“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

【远行】

不要停留,兰台,

不要为我们而停留。

不要回头,兰台,

不要为流连旧土而回头。

我们的故事在身死前已终结,

此后一切不过是冗长的序言。

兰台亦有自己的人生,

兰台的路,尚在前方。

“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

【归来】

您好,幸会,第四十二任兰台。

我们于此恭候多日,现在请随我踏过蓝桥春雪。

您的脸色不好……您似乎做了噩梦?

不,从没有这一回事。

墨痕斋只会短暂沉寂,却永远不会消失;

文墨之心永驻,长梦之乡不死。

“匡山读书处,头白好归来。”

【断章】

一切故事终有结局,

而这故事悬而未决,中断此地。

“您已失去与墨痕斋的联系。是否重试?”

……

“请凝视我永恒的残缺。”

千年万岁椒花颂声

她在找她的那对满绿翡翠耳环,用来配那件月白色的天丝绵绸旗袍,她记得她把它妥善地放在了梳妆台第二格的抽屉里,里面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她想找的那对耳环。张秋焦急起来,钟已经敲了两次,抽屉被她翻得哗哗作响,无数珠宝首饰碰撞出清脆的丁零声。

如果实在找不到,宁愿不带也不能换一对,那是她这个季度的主打款,本来打算在今夜的慈善晚宴上首次亮相。

张秋咬紧下唇,冥思苦想耳环的下落,现在让助理再送一对过来已经来不及了。她看见两盏银白色的车灯扫过她的花园,落在她的窗帘上状如一对空洞洞的月亮。算了,她想,这或许是命运的安排,还...

张秋咬紧下唇,冥思苦想耳环的下落,现在让助理再送一对过来已经来不及了。她看见两盏银白色的车灯扫过她的花园,落在她的窗帘上状如一对空洞洞的月亮。算了,她想,这或许是命运的安排,还不到它出场的时机,三十五岁之后她竟也开始相信命运。

旗袍令她的步子迈不开,她小步下楼梯,坐在尾凳上换高跟鞋,先贴一块防滑贴,用手指勾着鞋尾,脚尖轻轻一滑就穿进去,即使在没有人的时候她也仪态万方。

她刚站起身,一道人影直愣愣冲过来,将她撞了个满怀。她伸手把那道人影稳稳接住,她的怀里传来好闻的牛奶沐浴露香气,有什么东西硌到了她的掌心,她一摸,原来就是她的翡翠耳环。

张秋把耳环从女儿的头发上摘下来,她边取边柔声问道:“为什么不在爸爸车上等着?”

“你一直不来。”艾琳用嗔怪的语气撒娇,“我都快睡着了。”

“我这不就来了吗?”她笑,拍拍手将女儿抱起来,艾琳顺势张开双臂,她的姿势像一只抖动翅膀的小鹰,嘴里还不断发出可爱的咕噜声。然后张秋看见艾琳的拳头中握着某样东西——一张照片。

最初她以为那只是一张普通的照片,她耐心地告诉艾琳今晚不能带多余的东西,艾琳不情愿地把照片递给了她,她将照片随意地往鞋柜上一放。这时门外传来了鸣笛声,惊飞了门口的一只金翅雀。

“我们快走。”张秋打开门让艾琳先出去,“不然爸爸马上就要来打你屁股了。”

“爸爸才不会打我的屁股,他最爱我。”艾琳像只小兔子一样跳着走,清凌凌的月光洒落在花园里的鹅卵石上,她去踩那些石头的亮面,“妈妈,你的照片为什么会动?为什么我的不会?”

张秋一惊,她飞快地扭头去看鞋柜上那张照片,薄薄的照相纸似乎拥有了一个宇宙的引力,将她的视线完全钉死在上面。那是1995年,三强争霸赛前的夏天,她和塞德里克·迪戈里在黑湖边上被科林·克里维偷拍的一张照片。十五岁的她侧着脸微笑,风把她的长发吹得有些乱,她的脸庞圆润如珍珠。塞德里克发现了科林的镜头,他害羞地笑着用手去挡,于是她的笑容就从他的指缝间倾泻出来。在他们的头顶是五月的朗空,阳光在霍格沃兹天文塔的塔顶永恒地闪烁着。

1996年的圣诞节有人匿名将这张照片寄到了她家中,拍照的男孩和被拍的男孩都死在了战争里,一个在战争的开始,一个在战争的结尾,只有她活了下来。

又一声鸣笛,张秋如梦初醒,她将照片翻转过来压在陶瓷花瓶下面,然后快步朝车走去,她的步伐有些飘忽,可能是高跟鞋太细的缘故,她感觉自己踩在一朵积满了水的云里。

“你是不是不舒服?”她的丈夫站在外面抽烟,花粉和烟草的气味混在一起,令她的神智更加摇摇欲坠。埃文斯的手指被风吹得像冰冷的玻璃杯,他一触碰到她,她就被凉得清醒过来。

“没事,我很好。”张秋俯下身去敲车窗,后座里的艾琳把自己藏在海绵宝宝玩偶后面,学着海绵宝宝的声音呵呵笑。张秋一进入汽车后座,艾琳就缠了上来,她非要坐在张秋的身上,张秋坚持把她塞进儿童座椅里,她答应不动也不闹,条件是张秋得一直抱着她。

“爸爸,世界上真的有会动的照片吗?”艾琳突然问道。

“那是视频,甜心。”埃文斯纠正道,“不是照片。”

“不,我分得清视频和照片,妈妈的照片就会动。”艾琳尖声反驳,“我看见了。”

“你是不是又玩妈妈的手机啦?”透过汽车的后视镜,张秋看见埃文斯弯弯的笑眼,他把艾琳的话当成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于是艾琳生起气来,头扭到一边,再也不理他了。

这个世界上当然有会动的照片,张秋想。

她在对角巷买的第一件东西就是一台魔法相机,它被压在废品店的旧书之下,如果不是散落在书本上的相片,她根本不会注意到它。废品店的老板似乎很想赶紧把它卖出去,他开价一个金加隆,但张秋那时还不能快速换算巫师的钱币,她假装要试一试这台相机的功能,将它举起来对准了人来人往的街道。

很多年后,她将她的记忆反复打磨、抛光,力求记得那一个瞬间,塞德里克·迪戈里出现的那个瞬间,他穿一件草绿色的短袖衬衫,从右侧横穿过36×24mm的画面,张秋感觉自己的心脏正以前所未有的频率跳动,夏日的热浪隔着镜头朝她奔涌而来,她的手指不受控地按下了快门键。

那真的是一个很差劲的魔法相机,快门发出了巨大的噪音,甚至惊吓到了一位女巫的猫头鹰,刺目的白光闪得她两眼一黑,她反应过来后立刻就想要道歉。更糟糕的是照相机还吱吱呀呀地吐出了一张照片,她尴尬得不知如何是好,直到塞德里克将那张照片从照相机中抽了出来。

“没关系。”他抢在她之前开口,将照片翻转过来展示给她看,“什么也没拍到。”

照片因为过度曝光造成了影像失常,塞德里克的轮廓就像一个迅速飘过的白色幽灵。

“抱歉,我不是故意的。”张秋还是想要道歉,她不敢看他的脸,一句简单的话她说得结结巴巴。塞德里克的眼睛就像火玛瑙,她或许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对宝石产生兴趣的。

“你是想要这个吗?”塞德里克指了指张秋手里的照相机,压低了声音,“卡伦先生开了多少钱?”

“一个金加隆。”她想说她其实也没有那么想要,但她被他看着就说不出更多的话来。

“卡伦先生。”他从她的手里接过相机,朝柜台扬了扬,卡伦先生抬头看见是塞德里克·迪戈里,又迅速把头埋了下去。“这台相机的快门坏掉了,您愿意便宜些卖给这位小姐吗?”

“随你开价吧。”卡伦先生嘟囔着,“反正最后总是你赢。”

“那就九个银西可。”塞德里克把相机还给了张秋,然后冲她眨了眨眼睛,他的脸上总是带着这种能轻易取信于人的神情。张秋还没学会任何一个咒语,她还不知道怎么让羽毛漂浮在空中,她就已经在塞德里克·迪戈里的身上见识到了魔法。

后来张秋才从加布里埃·杜鲁门那里得知塞德里克来回三次走过废品店大门,当时她只以为是自己幸运。她怀里抱着坏掉的相机,塞德里克替她推开废品店的玻璃门,夏日的风把风铃吹得叮当响,柜台后传来卡伦先生刻意的咳嗽声,她迈出门时鼓起勇气又抬头看了他一眼,他的耳朵像半熟的浆果。

张秋短暂地愣了愣神,面前哪里是对角巷熙熙攘攘的街道,艾琳顺着她的腿爬了下来,车窗外一片闪光灯。记者来得比她想象的多,比埃文斯预计的少。她下意识去整理艾琳的裙子,抚平她裙摆处荷叶边的褶皱。艾琳一下子变得好乖,她很分得清场合,张秋偶尔觉得如果她是一位女巫的话,可能会去斯莱特林。

艾琳牵着她的手,没有东张西望,看起来对一切毫无兴致,因为她们已经来过好几次,事实上,她来到美国之后的第一场珠宝发布会就是在这里举行的。赫敏·格兰杰参加了那次发布会,她来拜访美国魔法国会的魔法安全主管,顺便联系了刚到美国不久的张秋。

发布会之前她们没有见面,当她被主持人请上台时,赫敏在人群中冲她微笑,赫敏·格兰杰和这个场景产生了微妙的不和谐,像有人往湖中央丢了一颗石子,她感到头晕目眩,仿佛置身烈阳之下。穿格兰芬多院袍、挥舞着魔杖、头发乱糟糟的赫敏;穿灰色高档套装、手拿小羊皮包、头发一丝不苟的赫敏。两个赫敏重叠在一起,霍格沃兹重叠在水晶灯、大理石地板和混凝土墙面上,如同攀附在她生活表面的阴影。

“你怎么会想到联系我?”发布会结束后,她们有过短暂的交谈,她还是问出了她最好奇的那个问题。

“是因为弗立维教授。”赫敏的答案出乎她的意料,“我来美国之前回霍格沃兹办了一场讲座,弗立维教授和我闲聊时提到了你,他说自从你毕业之后再也没有人帮他整理他的那些小玩意儿,新来的拉文克劳学生总是把它们搞得一团糟。”

“我想他的意思是——”赫敏冲张秋眨了眨眼睛,“他非常想念你。”

赫敏又给张秋看了罗丝和雨果的照片,这对姐弟的头发红得像燃烧的干草垛,即使隔着照片张秋仍能触摸到那种滚烫的喜悦。“他们真可爱。”张秋发自内心地赞叹道,与此同时她想到艾琳,如果艾琳也像韦斯莱的孩子们一样,学会走路前先学会骑飞天扫帚,那她会成长为怎样的小孩?她会和现在有所不同吗?

“你真的不打算回去?”赫敏和她告别之前问道。

“或许吧。”张秋明白赫敏的意思不止是回到英国,“我说不清。”

“弗立维教授希望你给他写信。”赫敏说,“秋,我们都很想你。”

赫敏的话差一点让张秋掉眼泪。她走后,张秋真的去礼品店买了一叠信纸,她特意选了弗立维教授最喜欢的莎草纸,可当她提笔写完最后一个字时,她才反应过来自己无法寄出这封信。她的壁炉没有连接飞路网,她没有猫头鹰,霍格沃兹对她来说成了童话里的永无岛,这个故事她给艾琳讲了快一百遍,“在一个遥远的地方,生活着一群美丽的精灵”,没想到她的朋友们如今也变成了精灵。

最后张秋将信封好,夹在一家麻瓜出版社出版的珠宝通鉴中,这本书常常令她想起弗立维教授。在所有人都认为她会成为一名魁地奇球员的时候,弗立维教授发现了另一条属于她的幽深小径。

众所周知,拉文克劳的院长拥有妖精血统,他对亮晶晶的东西情有独钟。魔咒学办公室中,有一个壮观的曲形书柜,占满整整三面墙,其中有一个离地四米、一次只能容纳一人进入的柜子被施加了无痕伸展咒,里面安放着弗立维教授从世界各地收集来的宝石。张秋偶尔会来帮忙整理它们,这些未经打磨的石头魅力无穷,它们就像一颗颗会跳动的心脏、会呼吸的肺,拥有能被她感知到的生命。

“你说它们是活的?”塞德里克曾这样问过她,他说这句话时,他们正肩并肩挤在弗立维教授的柜子里,生锈的黄铜吊灯在顶上晃悠着,一团蓝色的魔法火焰无精打采地蜷在灯罩里,却映亮了她兴奋的脸。

“是的,没错。”张秋的手心中躺着一枚月长石,她的指节很漂亮,中间微微凸起,像初生的嫩竹,她握着这枚石头就像拢着月亮。“你要不要试试看?”

塞德里克又露出了那种有一点羞赧的笑容,好像张秋递给他的是什么重要物品,比如火焰杯,他竟然郑重地伸出双手来接。张秋被他的举动逗得发笑,她一笑光的波浪就在她的眉眼中漾开,把她的笑容变成涟漪,一圈,又一圈,无穷无尽,直至填满这个魔法制造出来的空间。

“你感觉到了吗?赛德。”张秋轻声问道。

然后她看见他闭上双眼,眉毛蹙起。她看见虚弱的蓝色火焰把他的一小块眼睑染成银白色,宛如太阳下闪光的鱼鳞。一丝微笑被他抿在唇间,他一开口,那微笑就会不由自主地泄露出来。她的心跳突然变快,柜子里的空气忽然变得浑浊,不清新,难以呼吸。她的手指在巫师袍底下绞在一起,指甲在她的指腹处留下一道深深的、弯月形的掐痕。

她想说算了,勇士,我刚才在捉弄你。我说石头是活的,石头有生命,石头会呼吸,那只是一种比喻,一种通感,不是真的。矿物质里当然没有包裹着一颗有血有肉的心,这是常识,你干嘛要这么认真呢?

时至今日她也不明白塞德里克究竟感觉到了什么。后面的十几年里,她见过许多月长石,它们总能令她想起那抹美丽的、疲倦的、一纵即逝的蓝色火焰。可当她伸手去捉时它便消失了,像鱼滑进水中。我一直想弄清楚你在为什么而感到奇妙,张秋想,月长石是最最普通的宝石,每个巫师在魔药课上都见过。

奇妙的是你,赛德,奇妙的是你。

张秋感觉自己的灵魂分成了两半,一半留在原地,和众人谈笑风生。另一半掉头朝往昔岁月奔去,她一步便飞跃大西洋,抵达霍格沃兹时她仿佛又回到了十五岁,走廊挂满榭寄生,塞德里克站在拐角处等她,魔法雪花在他四周飞舞,令他看起来像个圣诞水晶球中的王子。

张秋加快步伐,礼堂里已经开始奏乐。

“梅林啊,我差一点就迟到了。”她微微喘气。

“没关系。”塞德里克伸出胳膊好让她挽住,“耳环很漂亮。”

“谢谢。”她下意识用手去碰触耳垂,“这两颗月长石是弗立维教授送我的圣诞礼物,我把它们做成了耳环,你记得吗?你在他的办公室里看见过。”

他欲言又止,但其他勇士和他们的舞伴已经走了过来。一想到马上就要跳开场舞,她的心跳就变得极快,随着预热的管弦乐直冲云霄。塞德里克注意到了她的异样,“别去想其他人,秋。”他说,他的意思是你只用看着我。

她照做了,塞德里克将手搭在她腰上的一瞬间,水晶宫殿般的礼堂、漫天飞舞的魔法雪花、巨大的圣诞树以及挂在树梢上的伯利恒之星,统统不复存在,连音乐声都逐渐融化成一滩安静的水,他们就在这样的水面上舞蹈,互为彼此的节拍,他一抬手她就知道要旋转,她一跳跃他就明白要侧身,热恋中的人身上有看不见的丝线。

玛丽埃塔说过你们真是天生一对。是的,张秋幸福地想,我们就是天生一对。

忽然间,怪异的感觉涌上来,有哪里不对劲,她在脑海里猛踩急刹车,弦在半空中绷断,发出战栗的回音,她和塞德里克同时停了下来,他温柔而疑惑地望向她。

她咬紧下唇,为自己破坏了如此美丽的一刻而懊恼。

是因为她的礼服吗?礼服很完美,是她精心挑选出来的旗袍。是因为她的发型吗?她在头发上花了将近一个小时。还是因为她有些不合脚的高跟鞋?她分明已经用魔法缩小了鞋子的尺寸。

不,错了,大错特错,没有魔法,只有一块柔软的橡胶摩擦着她的脚后跟,她被惊醒,想起了一切——沿虚线撕开防滑贴的包装袋,用手指勾住鞋尾,用不着念任何咒语,她的魔杖早就束之高阁。

她捂住脸,一滴眼泪被她咽下去,放下手时她已经面色如常。面对往日的幽灵,她站得笔直,像一柄插入地底的剑。塞德里克的眼神还是那样温和,甚至带着点洞悉一切的悲悯,他明亮如镜的眼睛映出她的脸,她的眼窝凹陷,颧骨凸起,怎么可能还是那个珠圆玉润的少女呢?

“好久不见,秋。”他笑着说,同时指了指她的耳朵,“你的耳环很漂亮,也是你自己做的吗?”

同样的话他又重复了一遍,张秋伸手摸她的耳环,满绿翡翠,带着温润的凉意,不是她以为的月长石。她想说是的,可有什么东西堵在她的嗓子眼,她发不出声音,只能笨拙地点头,她一点头,塞德里克就如泡影般消散,面前是张中年男人的脸,和塞德里克没有丝毫相似之处。

一个小时前,他们交换过名片,可张秋想不起来他的名字,她匆匆道歉,假装去补妆,洗手间的LED灯打在脸颊上,像一记火辣辣的耳光。

我不能再去想塞德里克·迪戈里,她提醒自己。不断有人推开洗手间的门,又有人关上,门外的声音和色彩像连拍模式下的照片,一次开关就是一声快门响,咔、咔、咔,她在心里计数,数到十,她走了出去。

她又重新变得如鱼得水,在麻瓜中生活长达二十年,她习得了另一种魔法。落地窗外是淡淡的月光,张秋与走廊上偶遇的好友亲热攀谈,好友问起艾琳,她和她爸爸在一起,她们又聊起各自的度假地,张秋说到埃文斯去年购入的小木屋,木屋不远处有一个深水潭,埃文斯喜欢站在岩石上跳水。

“艾琳最喜欢站在潭水边,等她爸爸跳下来。”张秋脸上不禁浮现出微笑,每当埃文斯跳下岩石,艾琳就蹦得老高,水花溅得她全身都是,她笑啊,叫啊,她一叫,几只小狗也跟着叫,满山满谷都是他们的回声。

“你压根想象不出来那声音有多——”

骤然间,无比响亮的爆炸声划破夜空,好像她方才吐出的是一句咒语。张秋脚下的地板被震得嗡嗡发颤,没说完的话在唇齿间化为齑粉,所有人在震荡的余波中面面相觑。

艾琳。

艾琳,艾琳在哪里?张秋从爆炸带来的晕眩中清醒,她扭头,全是陌生的面庞,全是茫然的神情,她快步离开原地,高跟鞋踩出凌厉的风声,她嘴里重复着抱歉、借过、请让一下,声音逐渐淹没在嘈杂的环境中。张秋的个子娇小,被推来搡去,她不知从何处生出一股蛮劲,硬生生为自己开辟了道路。

“什么东西爆炸了?”

“你看到了吗?”

“是玻璃。”

“全部?怎么可能!”

张秋拨开人群,如摩西分海,风迎面而来,她吸到一口清凉的空气。明明是室内?怎么会有风?张秋有一瞬间的怔愣,“这位女士,别再往前走了。”侍者不由分说地挡在她前面,她踮起脚尖,目光越过侍者的肩膀,越过数以万计的玻璃碎片,投向深不见底的黑夜中。

有人从身后拉了她一把,她却感觉自己被一阵风推了回去。

“你见着艾琳了吗?”

“没有。”她抓住埃文斯的手臂,“艾琳不是和你在一起吗?”

“她刚刚和我在一起。”埃文斯焦急地说,“可一转眼她就不见了。”

水晶吊灯晃得越来越厉害,灯光次第熄灭,黑暗的枝蔓顺势缠了上来。有宾客放声尖叫,叫声中充满恐惧。“我的女儿不见了。”埃文斯的声音似乎从很远的地方遥遥传来,“请帮我找一下她!”

张秋下意识去摸她的魔杖,却只摸到一片冰凉的丝绸。

她屏住呼吸,吸气,吐气,又一次吸气,直到她能感觉出空气中微粒的震颤,像用手指拨动风做成的竖琴。所有人都在往外飞奔,只有她朝旋涡中心走去。走廊拐角处的植物将细长的叶片朝她伸来,仿佛一根巨大的乌贼触手,她宛如在深海中潜行,水晶吊灯晃动不已,却迟迟不落,暴雨将至,她的心跟着摇摇欲坠。

“你知道去哪儿找她?”塞德里克又一次出现在她身旁,语气温柔,仿佛答案早就在他心中。

“我当然知道。”她说。

这就是她一直惴惴不安的、硬币落下的时刻。

艾琳站在露台边缘,肩膀耸动,像在哭泣。月光似柔纱飘落,光影交错,掀起层层叠叠的金色波浪,女孩的身影在波浪中若隐若现,孤零零的,张秋恨不得冲上前,将艾琳揉进怀里。她几乎用尽全身力气,才硬生生刹住脚步。

“妈妈,我在找你。”艾琳抽噎着,小脸皱成一团,像知道自己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手指不安地绞在一起。“我不知道,我不是故意的。”

“没关系的,没关系。”张秋声调柔软,她小心而缓慢地靠近艾琳,魔法在女孩身边积聚,形成一道透明的屏障,“我们先让灯停下来好不好?”

“可我不懂该怎么做。”艾琳抹了一把眼泪,鼻尖变得通红。

“还记得你小时候和我们一起放风筝吗?”张秋露出笑容,“想象你手中有根风筝线,你试试看,把它像风筝一样拽回来。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静。”

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静。

“我第一次魔力暴动的时候毁了我家花园。”张秋曾告诉过塞德里克,“把我妈妈吓得脸色惨白,她一直没找到什么办法,只能把我带去偏远的地方。”

“其实很简单。”他们在霍格莫德的午后牵着手闲聊,阳光懒洋洋地洒在两人发间,“想象你正在放风筝,一阵风吹来,你的风筝失去了控制,这时你一定要紧紧抓住风筝线,顺着风的流向,把它拽回来。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静。”

“真这么简单?”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塞德里克微笑,淡褐色雀斑随着他的表情跃动。

艾琳果真听了她的话,水晶、银链和棱镜组成的暴雨渐渐停歇,魔法穿过天花板、穿过墙壁、穿过张秋的身体,缓慢地向女孩流去,像一条河朝它的源头回溯。张秋不由自主地想到她生下艾琳那天,护士把还是婴儿的女孩放进她的怀里,她亲吻着她的额头,在心里深深祈祷,梅林啊,请保佑她平凡。

她醒悟过来,自己为什么会想起霍格沃兹,想起那些尘封在记忆之匣中的时光。艾琳的魔法流经她,从她的血脉中诞生的魔法,又把她带回二十年前。她抛弃魔法的日子居然已经比她拥有的更长。

“如果早知道今天。”张秋的表情似是笑,又像哭,她并不觉得失望,只是感到无常,“那我所做的一切,不过是徒劳吗?”

这时埃文斯找到了她们,他朝艾琳奔去,差点摔在地上,张秋来不及阻止,他没有如张秋预想中被魔法弹开,艾琳终于放声大哭。

身后的空气发出爆裂声,张秋立刻转身,挡在艾琳和埃文斯前面。三位美国巫师从空气中走出,举起魔杖对准他们。

“只是一次魔力觉醒。”张秋冷静地说,“他们是我的丈夫和女儿。”

为首的年轻女巫穿着傲罗制服,她盯着张秋看了一会儿,放下魔杖。

“我认得你,张小姐,我在课本上见过你的照片。”她朝她伸出手,“霍格沃兹之战的英雄。”

张秋愣住,从未有人这么称呼过她。

她记得女巫口中那张照片,第二次巫师战争结束后,所有活下来的凤凰社成员拍摄的合影,人人衣衫褴楼,脸上沾满血和灰尘。哈利坐在中间,赫敏和罗恩坐在他两侧,她站在卢娜旁边,前面是纳威和金妮,他们本该微笑,庆祝战争的胜利,但大家都笑不出来,最后罗恩讲了一个笑话,她第一个笑出了声,听见她的笑声后,其他人也跟着笑了起来。

张秋回握她的手,女人的手心十分温暖。

美国魔法国会的傲罗们干净利落地处理好了一切。他们离开时,外面已经空无一人,月亮皎洁如铜镜,高悬空中,和她从家里出发时一模一样,只不过短短几小时,她的生活就迎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艾琳躺在埃文斯怀里,她去开车接他们。埃文斯抱着艾琳坐进后车厢,他的蓝眼睛倒映在后视镜上。张秋嗓子发干,心脏似乎被人攥在手中,她觉得自己应该要对他道歉,一定要对他道歉,而且他有足够的理由不原谅自己。

但话到嘴边,却如鲠在喉,带来密密麻麻、针扎般的刺痛。

“我们刚认识的时候。”埃文斯突然开口,她的手指猛地抓紧方向盘,愧疚涌上来,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你总是不自觉说一些奇怪的话,你自己可能都没有发现。”

埃文斯通过后视镜与她对视,他的眼角已经生出了明显的鱼尾纹,他们恋爱时,彼此都是风华正茂的青年,不知名的珠宝设计师和不得志的职业经理人,这样的爱情故事在这座城市整日轮番上演。

“我就是那样爱上你的。”他说。

张秋深吸一口气,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眼泪无声地往下落。艾琳紧挨着埃文斯,睡脸甜美如婴儿,好像早把刚刚发生的一切抛之脑后。张秋想象着,她一天天长大,在十一岁那年,猫头鹰会冲进她家。

她想象着艾琳戴上分院帽——她当然希望她可以去拉文克劳,骑上人生中第一把飞天扫帚,哼着歌跳上霍格沃兹不断变化的楼梯,和画像打趣,为魔药论文抓耳挠腮,舞会前彻夜失眠,在帕笛芙夫人茶馆和心爱的男生约会。她会收到张秋的信,信中有糖果、围巾、淡粉色的唇彩以及无数个吻。

张秋不记得今夜塞德里克是何时离开的,他就像那抹蓝色火焰,无声无息地熄灭了。她也想不起来哈利、罗恩、卢娜、纳威、金妮、迈克尔、帕德玛、佩内洛,甚至是玛丽埃塔,是什么时候从她生命中彻底消失的。

但此时此刻,她开着车,经过这条来时的路,好像在路灯下看见了每一个人,他们还是十几岁时的青涩摸样,穿着巫师袍,冲她招手、微笑,露出明晃晃的灿烂笑脸。她往右打方向盘,转过一个大弯,塞德里克的身影在路灯下一晃而过,他穿的不是那件矜贵的舞会礼服,也不是赫奇帕奇巫师袍,他穿着他们第一次见面时的草绿色衬衫,冲她轻轻点了点头。

“好久不见。”她低声说,反反复复说,说了好多遍,声音很快被风吞噬。张秋抬手拭去眼泪,用力踩下油门,汽车发出一阵轰鸣。

车轮滚滚向前,掀起无数烟尘,又很快消弥在寂静的春夜中。

End

哈利、佩妮、达力中心。含有对战后波特家和德思礼家生活的捏造。有哈金提及。

全文2.3w,一发完。

01

11月初的一个清晨,现任的傲罗办公室主任睡得正香,厚重的窗帘轻易地遮挡住了深秋时节已显颓势的日光,整个主卧笼罩在令人舒适的昏暗中,正适合睡懒觉。孩子们都在霍格沃茨,就连莉莉也在去年到了上学的年纪,因此波特夫妇终于能够完全支配自己宝贵的周末时光。前阵子傲罗司刚刚了结完一个不大不小的案子,哈利决定慷慨地奖赏自己一个周末的懒觉。

但是晨间香甜的睡眠并没有维持太久,窗外传来了一阵咔哒咔哒的响声,似乎是有什么东西在抠挠或者敲击玻璃,还伴随着一两声狗吠似的叫声,把哈利从本就不深的睡眠中(职业...

但是晨间香甜的睡眠并没有维持太久,窗外传来了一阵咔哒咔哒的响声,似乎是有什么东西在抠挠或者敲击玻璃,还伴随着一两声狗吠似的叫声,把哈利从本就不深的睡眠中(职业使然)吵醒。金妮似乎也听到了这阵声音,但是她只是在被子里翻了个身,像是追逐热源一般往哈利的怀里拱了拱,便继续呼呼大睡,把这阵扰人清梦的响声丢给他应付。

哈利哼哼唧唧了一会,习惯性地把手伸到枕头底下摸索了一阵,还没睡醒的脑子才慢半拍地想起自己现在并不是在出外勤,魔杖没有塞在枕头底下。他极其不情愿地把右手手臂伸到被子外面的冷空气中,仍然闭着眼睛在床头柜一阵摸索,好像要拍掉一个恼人的闹钟。半晌后他终于摸到了魔杖,便朝着外面一挥,将窗户和窗帘拉开一条刚刚好足够一只猫头鹰通过的小缝,避免阳光过多地涌入房间内,打扰到妻子的睡眠。

哈利的猫头鹰巴克裹挟着一阵寒流飞了进来。它是一只雄性雪枭,和哈利从前的猫头鹰海德薇一样,拥有雪白的羽毛和琥珀色的眼睛,但是体型比它更小,并且背部没有它那么多褐色的斑点,羽毛也不如海德薇从前那样那么富有光泽——今年是巴克来到波特家的第二十个年头,魔法信使的寿命一般比普通猫头鹰更长,但即使按照魔法世界的标准,它也已经步入老年了。当年哈利进入魔法部工作后,需要经常保持联系的人数大增,因此他一个人到对角巷给自己买了一只新的猫头鹰。他原本并不打算再买一只雪枭,担心这会让自己经常想起海德薇,而他最不缺的就是怀旧和感伤。但是他刚一踏入咿啦猫头鹰商店,就听到一阵狗吠似的叫声,扭头一看,居然是一只小小的雪枭在笼子里冲他鸣叫,琥珀色的大眼睛顽皮又好奇地盯着他。小猫头鹰那独特的叫声令哈利想到了小天狼星有时候会发出的那种犬吠般的大笑,而那种眼神是他经常在正在酝酿恶作剧的双胞胎身上看到的。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自己已经付完账提着笼子走出了商店。[1]

巴克喜欢捉弄哈利,这是它表达爱意的方式。它洗完澡或者刚刚结束一场雨中飞行的时候总是喜欢把羽毛上的水珠往他脸上甩,还特别喜欢亲昵地啄咬他那头乱糟糟的黑发。但是猫头鹰此刻应该是有一点点生气的,因为它的主人刚刚把它在寒风中关了半天才放进来。睡眼惺忪并且没戴眼镜的哈利并没有注意到它腿上绑着的信筒,大概以为它今天早上只是飞出去寻找食物了,将它放进来之后便倒头就睡——他马上就会后悔的。

下一秒,哈利那头乱草般的头发就遭到了猫头鹰狂风暴雨般的攻击,大有当年海德薇为了给他要到回信而疯狂啄咬罗恩和赫敏的气势。他一边哀嚎着求饶一边扯过被子拉到头顶保护自己,彻底地吵醒了金妮,于是金妮干脆一扯被子,让他整个人都暴露在巴克的攻击范围之内。哈利别无选择,只得认输投降,从床头柜抄起他那副独特的圆框眼镜戴上,开始从巴克的腿上解信件。取完信之后还在生气的猫头鹰直接飞出卧室找它的水槽喝水了,把仍然揉着脑袋嘶嘶地喊痛的主人晾在原地。

哈利没好气地拆开手里的信封,尤其是在看见信筒上印着魔法部的纹章后,小声地咒骂了一句那些大周末还要他加班的同事,如果这句话被莫丽听见会让她皱起眉头。但是当他抽出信之后,才发现这并不是巫师们常用的羊皮纸,而是一种在麻瓜中常见的信纸。他把刚刚随手一丢的信封翻过来,发现上面写着“哈利·波特收”,但是收信人的地址上写着“魔法部麻瓜联络处”——一般来说,巫师之间的通信是用不着写地址的,因为猫头鹰信使们自会知道该去哪里找到它们的收信人,只有巫师和麻瓜之间的通信例外。如果是巫师给麻瓜寄信,会按照麻瓜的习惯写上地址再交给猫头鹰(就像当年霍格沃茨寄给哈利的录取信一样,当然也不排除像亚瑟·韦斯莱一样想要体验麻瓜邮政系统的人存在);而反过来的情况,一般是寄信人通过麻瓜的邮政系统给魔法部在其中设立的联络处寄信,然后再由麻瓜联络处的人用“正常的方式”(同样是据亚瑟所说)交给收信人。[2]

也就是说这是一封来自麻瓜的信件,哈利实在想不通会有谁在这个时候给他寄信。当然,他和达力姑且还保持着互寄圣诞贺卡的程度的通信,但眼下并不是什么节日。除非是有什么大事发生了——二十年前,达力第一次给他寄信的时候,他简直怀疑自己认错了信封上的字母,达力不知道从哪里打听到了麻瓜联络处的联系方式(现在想来可能是佩妮姨妈告诉他的),写信邀请哈利去参加他的婚礼。在此之后,达力在他的两个孩子先后出生时也给哈利写过信,但是哈利很怀疑他会在现在又迎来一个孩子,于是带着满腹疑问展开了信纸。

哈利:

我的母亲于10月30日不幸因病去世,葬礼预定于11月3日上午10点在萨里郡的布鲁克伍德公墓举行。如果你能够抽空参加,我将会非常感激。

达力·德思礼

哈利缓慢地读过这些略带颤抖的文字,他总是很擅长从字迹推断写作的人当时的心理状态,可能是因为他年少时就经常研究别人的笔迹,后来在傲罗司工作的经验也强化了这一技能。他和达力的通信并不多,达力的字算不上好看,但是寄贺卡的时候会写得更为认真一些。从这封信上的笔迹能看得出他心烦意乱,已经没有余裕让自己的字迹显得更美观,但是又由于信件内容的严肃性不得不尽可能一笔一划地工整。

老实说,佩妮姨妈去世的消息带给哈利的惊讶远多于悲伤。德思礼一家几乎可以说是他和麻瓜社会仅剩的联系,他们给他留下的印象就是他们的存在本身——某种仿佛亘古不变的存在。公平地说,达力相比他小时候的变化还是挺大的,哈利十多年前在达力的小女儿出生后曾经造访过他家,那个时候他的体重基本上已经下降到了接近普通人的水准。但是老弗农·德思礼和他的妻子,哈利上一次见到他们的时候还是在达力的婚礼上,而那时他们表现得与他从前还住在女贞路时的样子差不多。在那之后他自然也没有费心与他们保持联系。

哈利的脑中浮现出了佩妮姨妈在达力的婚礼上一边掩面哭泣,一边断断续续地喊着“达达小宝贝”的情景,她在婚礼上的表现和平时没有什么很大的不同,顶多是变得更加夸张了一些,哈利当时还暗自觉得很好笑。但是时光飞逝,二十年毫无联络的光阴如同被人悄悄按下了快进一般溜掉了,一转眼他就收到了那个还在为儿子结婚喜极而泣的女人的死讯。而且,他再一次看向表哥的来信,10月30日,和莉莉·波特去世的日子只隔了一天……

哈利感到胃里传来一阵不舒服的感觉,而他清楚地知道这与他还没吃的早餐无关。

“怎么了,亲爱的?”察觉到他的神色,金妮轻声问道。

“是我的姨妈,她前两天去世了。”哈利将信纸重新塞回到信封里,感觉嘴里也干巴巴的。

“噢,天呐,我很遗憾。”金妮握住了他的手。

但是哈利知道她这么说主要是出于礼节,金妮和她的哥哥们一样,一直都不喜欢德思礼一家。

“她的葬礼在11月3日举行,”哈利停顿了一下,抬头看了一眼挂历,“是下周二。”

“如果你不想一个人面对的话,我可以请假。”金妮善解人意地说。

“不用了,金,”哈利感激地捏了捏她的手,“我想我能应付得过来。”

11月3日是一个阴天,窗外浓云低垂,天空仿佛随时要塌下来,还刮着刺骨的寒风,距离成为完美符合葬礼气氛的天气只差一场冷雨。当然,这是对大多数人的印象来说。对于哈利而言,让他记忆深刻的葬礼总是发生在晴朗的夏日。

阿不思·邓布利多的葬礼在夏季最最美丽宜人的日子里举行,教师和学生、官员和记者、人鱼和马人都前来致意。温暖的阳光照在草地上,湖边吹来一阵阵凉爽的微风,多年以前,这样难得的好天气也曾在戈德里克山谷的盛夏出现过。

霍格沃茨大战之后,幸存的人们在黑湖边为五十多个于保卫城堡的战斗中牺牲的英雄举办了集体葬礼,大部分的牺牲者被就近安葬在了霍格莫德的墓地中。这是哈利第二次参加葬礼,也是他第一次在葬礼上发言——似乎所有人都认为他是最有资格这么做的人。火辣辣的太阳炙烤着战后一片狼藉的场地,将劫后余生的疲惫照向每一位葬礼参加者的身躯。

战后第三年的夏天,他们成功为雷古勒斯·布莱克恢复了名誉。能够证明小天狼星弟弟的壮举的只有一个衰老的小精灵的证词和一个假挂坠盒,比起直接的证词和证物,似乎“救世之星”的担保起到了更大的作用——哈利已经不再是13岁时那个人微言轻的未成年巫师了。魔法部为布莱克兄弟俩一起追授了一级梅林勋章,比起表彰死者的功绩,更像是向仍然活着的人做出补偿。哈利、罗恩和赫敏带着克利切一起,为布莱克家族两位最后的继承人一起立了一个衣冠冢,与詹姆和莉莉的合葬之处只隔着一排墓碑。没有遗体,自然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葬礼,但是哈利亲自为两人选定了墓志铭,就像邓布利多曾经为他父母做的那样。那一天,戈德里克山谷艳阳高照,波特、邓布利多、佩弗利尔、布莱克……墓园里明亮得让人忍不住流泪。

佩妮·德思礼的葬礼在萨里郡的布鲁克伍德公墓举行,这里离小惠金区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是英国最大的墓地,也是欧洲最大的墓地之一。有不少著名的麻瓜都埋骨此处,包括科学家、艺术家、演员和歌手,政治家、军人以及刺客,甚至还有一位英国国王。[3]不管那些人生前多么尊贵显赫,死了之后都被土地一视同仁。哈利今天穿着一套黑色的麻瓜西装,是收到达力的信之后匆匆去麻瓜伦敦买的。从前为了参加达力的婚礼准备的那套西装已经不太合身了,他不想冒着出错的风险用魔法改它,家务咒语从来就不是他擅长的领域。放在三十年前,哈利绝对不会相信自己人生中唯二穿着正装(对于当时的他而言,礼服长袍显然不在正装的范围内)的经验都是为了德思礼。

他先是幻影显形到了小惠金区,然后再按照“麻瓜的方式”,也就是打车前往墓园。邓布利多曾经说过,贸然幻影显形到别人家门口的台阶上是不礼貌的,哈利猜想这个规则对于麻瓜的墓园也适用。

他下车的时候掏出魔杖变出了一捧花束,然后捧着花束费了一些劲才找到准确的位置。布鲁克伍德公墓实在是太大了,麻瓜们的人数比巫师多得多,他们的墓地自然也就比巫师的大得多。德思礼们在墓地一个偏僻的角落找到了地方举行葬礼,哈利看到达力·德思礼正站在人群的外围迎接前来吊唁的人们。

似乎是心有所感,达力正巧在这时转过头来,也看见了他。没有寒暄,这对多年未见的表兄弟沉默地握了握手。达力的变化显而易见,如果说多年以前,邓布利多的死亡让哈利一夜之间长大了,那么佩妮的离去就是让达力一夜之间苍老了。哈利想挤出一句安慰的话,但是很清楚自己说什么都显得空洞,他和德思礼一家的关系无论如何都算不上亲密。尽管自己比达力拥有更多送别至亲和朋友的经验,但在这个场合之下也无济于事。于是他只好拍拍达力的肩膀,礼节性地说了一句“节哀顺变”。

达力紧紧地抿着嘴唇点了点头,那副表情和佩妮姨妈有一点像。他的视线在哈利手中的花束上停留片刻,然后用沙哑的声音说:“谢谢你。”

葬礼在10点钟准时开始,哈利找了个靠后的位置坐下,能够把大部份宾客都尽收眼底。一个穿着黑色西装的瘦小男人开始发言,内容无非是“忠诚的朋友……妻子……温柔的母亲……”之类的。哈利并非有意要走神,只不过他参加过的葬礼太多,而大部分的葬礼又确实都大同小异。除了那几场让他刻骨铭心的葬礼之外,他还参加过许多同僚或者官员,名人或者政要的葬礼,谁让他从事的是这么个死亡率不太好看的职业,碰巧又爬到了这么个比较高的职位,同时还有那么点名气呢?虽然他以前从未参加过麻瓜的葬礼,但是麻瓜和巫师的葬礼有不少共同之处。也是一袭黑衣、心思各异的人群,也是一场致辞、毫无特色的词汇,唯独少了点自动拉开的椅子、凭空燃烧的白色火焰或者突然冒出来的墓碑。哈利·波特跟佩妮·德思礼最后的两次交集,一次在婚礼,一次在葬礼。似乎巫师和麻瓜,婚礼与葬礼,差别并没有人们想象中的那么大。

神游的时候,他开始下意识地观察着人群,有时在脑中揣摩他们的身份。这可以说是一种职业病,他选择在后排坐下也是因为这个位置最方便观察和掌控全局。傲罗的战斗本能已经刻入了他的身体,对于如今傲罗司的新人们来说,他就像是一个更为温柔、健全(心理上和生理上的双重意味)的疯眼汉——当然,现在的新人们只能从前辈的讲述中拼凑对阿拉斯托·穆迪的印象了,而对于那些资历足够老的前辈来说,这个比喻本身就会让他们发笑。

前排坐着的都是和死者关系最近的亲属,弗农·德思礼坐在哈利的正前方,从这个角度只能看到其后脑勺和后背。不像自己的儿子,老德思礼始终未能摆脱那些亲切的脂肪,但是他也并非全无变化。如果说弗农姨父过去像是一个随时都要爆炸的气球,那他现在就像是一个已经被戳破的皮球,正在缓慢地往外面漏气。他的头发全白了,并且脑袋顶上已经有点稀疏,正在发展出像亚瑟·韦斯莱靠拢的趋势,当然这个评价必须小心别被他听到;他的背微微佝偻,显得他像是被自己那可观的体重拖拽下去了一样。哈利刚踏入葬礼会场的时候跟姨父打了个照面,那时他的心里还稍微有点不安:他没有忘记自己上一次出现在类似的重要场合,也就是达力的婚礼时弗农姨父的反应。气球隆隆地咆哮着,质问为什么“你们这类人”会出现在自己儿子的婚礼现场,然后像威胁11岁的哈利一样色厉内荏地说,他不想在当天看到任何荒唐、不正常的事情。然而今天,弗农姨父看见他的时候只是表情不明地盯了他一会,最终却什么也没说。于是哈利越过他,在葬礼开始前几个宾客惊异的目光中将手中的花束献了上去。

弗农身边坐着达力和他的妻儿。达力的妻子,哈利不记得她的娘家姓,只记得她的名字叫阿琳娜,正用一只手臂扶着丈夫的身体,好像担心他随时会倒下来似的。阿琳娜是一个瘦削的棕发女人,她和达力结婚的时候,达力的体型还比较——用弗农和佩妮的话来说——强壮,两个人看起来就好像小号的弗农和佩妮。而且哈利能感觉到,她跟佩妮姨妈一样也不太喜欢他,虽然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哪里惹到了她。不过这位年轻的德思礼太太和佩妮姨妈不太一样的一点在于,她一直小心地不让自己不欣赏的态度表露出来。只不过,这瞒不过从小就擅长察言观色,后来又接受了傲罗训练的哈利。[4]

阿琳娜·德思礼的左侧坐着他们的两个孩子,长子安德鲁比小詹姆大两岁,按照麻瓜的法律也已经成年了。与他的母亲不同,他觉得自己这位表叔很令人感兴趣,即使自己只在读小学的时候跟他见过一面。小女儿多萝西则和小莉莉一样大,她还不太能完全明白死亡的含义,哈利能看到她的母亲正在低声地跟她解释着什么。[5]

达力和弗农身后,坐着玛姬·德思礼和几个哈利从没见过的陌生人,他们的面孔倒是有一种莫名的眼熟,从他们坐的位置和他们的长相来看,他们大概都是德思礼家弗农这一边的亲戚,因为佩妮显然已经没有活着的娘家人能坐在这里了。玛姬姑妈看到哈利的时候一点反应也没有,她大概早就已经连同被吹胀这件事一起忘记了他是谁。

这些亲戚后面坐着一群毫无共同点的人,其中大部分是男人,有几个看起来是三十多岁的年轻人,有几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也有几个看起来年纪跟弗农姨父差不多,而几个女人的年纪看起来都比较大了。那些男人也许是跟德思礼父子关系比较亲密的朋友或者同事,其中一个长得有点像皮尔斯,但哈利不敢肯定那是不是他。至于那些女人,佩妮姨妈的交际圈其实小得可怜,她没有关系好的同事,大概也没有跟她关系亲密到会来参加她的葬礼的邻居,也许那几个女人是她学生时代的朋友。

就在这时,穿着黑色西装的瘦小男人结束了他那连篇累牍的发言,人们稀稀拉拉地从座位上站起身来。哈利也跟着站起来,让潜意识和本能控制着他的身体半自动地继续参与葬礼接下来的流程。但是他脑子里正在想的却是佩妮姨妈神经质地拍着碗柜的门把他叫醒的情景,就好像她会突然神经质地从棺材里面也敲起来一样。

然而,葬礼平平无奇地结束了。没有拍打声,也没有什么东西突然消失不见,或者任何其他会被老德思礼夫妇痛恨的“荒唐、不正常的事”出现。哈利觉得自己没有理由继续呆在这,便打算找一个僻静的角落幻影移形,但是还没等他迈开脚步,达力就朝他走了过来,小心翼翼地问道:“哈利,你等下有空吗?我的意思是,如果你不急着走的话……”

哈利觉得自己似乎也没有理由拒绝,所以他用眼神示意达力继续说下去。

没有拒绝就代表着肯定,于是达力只是简短地说了一句“跟我来”。两人一路沉默着来到了停车场,达力在一辆蓝色的车面前停了下来,然后他打开了后尾箱,从里面拿出一个不大不小的白色纸袋。

“妈妈叫我把这个交给你。”

“给我?”哈利惊讶极了,他的眉毛抬得如此之高,以至于额头上的那个伤疤都跟着往上移了一点。“她给我留下了东西?”

纸袋里面装着一个深灰色的物体,看起来像是一件斗篷,不对,更像是一张毯子一样的东西。哈利对它毫无印象,也看不出它有什么特殊之处,值得佩妮如此大费周章,让达力在她死后转交。他又在纸袋里摸索了一番,企图找到一张便条或者一封信件,以及其他什么类似的东西,对当下的情况做出解释或说明,但是纸袋里除了毛毯之外什么也没有。

哈利抬起头,问道:“她有没有——”

“——没有,”达力生硬地说,“她不肯说这是什么,也没有说为什么要给你。但是她再三叮嘱过我,一定要把它亲手交给你,不能用你们的方式寄,她怕会路上遗失。”

“噢,好吧,谢谢你,”哈利干巴巴地说,觉得绞尽脑汁猜测一件神秘的遗赠到底有什么用途和深意的经历这辈子有一次就够了。他将纸袋挂在左手胳膊上,从西装的内袋里掏出魔杖,尽管幻影移形并不需要使用魔杖。他只是用这个动作暗示达力,如果没有什么别的事情要做或者什么别的话要说,他就打算离开了。

达力没有动,于是哈利向后退了几步,以免过于近距离的幻影移形不小心波及到他。

“……等一等!”

巫师停下了动作,扭头注视着他的麻瓜表兄。哈利能从达力脸上的表情看出,无论他打算说什么,一定已经准备了很久了,一直到现在才说出来。但不是像汤姆·里德尔那样,精心思考后拿捏住一个恰到好处的时机,以获得一个最满意的回答,而是在最后一刻才终于下定了决心说出口。于是他再一次用沉默表示了默许。

“你们那类人,我是说,你们巫师,”达力艰难地开口了,“会因为疾病——”

“——而死吗?”这次换成哈利接过了他未完的话头,“当然会,我的祖父母据说就是因为患了龙痘疮而去世的。”[6]

达力张了张嘴,似乎想问龙痘疮是什么,但他嗫嚅了一下,最后只说道:“那……我们的疾病呢?比如……癌症?”

我们的疾病是一种很滑稽又意义不明的说法,但是哈利听懂了。

“当然会了,达力。巫师也是人,也会生病,也会死。”

“没有……没有办法?”

“没有办法。”

达力沉默了,双眼低垂,看不清表情。但是随即,他长长地吐出一口气,不知为何显得有些释怀甚至解脱。

“谢谢你,”他说,“我是说真的。”

哈利点了点头,他没有问达力在谢什么,也没有说不用谢,他只说,“再见。”随后他转身走了三步,原地转了个圈,在达力的注视下幻影移形了。

02

12月中旬的一天傍晚,巴克再次为哈利从麻瓜联络处带来了一封信,不用说,这肯定又是达力寄的。短短一个月内,他们俩简直消耗掉了平常一整年的联络份额。哈利心有余悸,他透过窗户远远地看到一个白色的小点向波特家靠近的时候,就赶紧打开了窗子,巴克这次对他很是满意,站在他肩头亲热地蹭了蹭之后才回到自己的栖木上。

他将信封拆开,发现里面有一张信纸和一个稍微小一点的信封,小信封是黄色的,还有点厚,好像在里面塞了好几张纸。为什么达力要多此一举地在信封里面再塞一个信封?哈利将小信封转过来,看清了上面的字:

萨里郡

小惠金区

女贞路4号

楼梯下的储物间

哈利·波特先生收

有那么一瞬间,哈利以为他当年的入学通知书(甚至写的还是第一版的地址)有一封侥幸逃过了弗农姨父的清缴,在多年之后又寄给了他一次,但是他很快反应过来这并不是来自霍格沃茨的信件。霍格沃茨的录取信装在羊皮纸的信封里,而这个信封似乎是用胶版纸做的;当年的信封上用一种翠绿的墨水写着地址,而这个信封上面的墨水是深蓝色的,看起来有点像圆珠笔的墨水,字迹有点细,不知道是因为圆珠笔的墨水不太够了,还是因为写信的人力道有些虚浮,哈利觉得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最重要的是,信封上面并没有印上霍格沃茨的纹章。上面没有封蜡,看起来像是被胶水粘了起来,他注意到它有被拆开过的痕迹,封口边缘残留着撕开后留在原地的纸张纤维,但是之后又被人小心地重新粘了回去。

■■■哈利:

开头的单词看不清楚,看起来像是被涂改过几次,最后写信的人还是觉得不满意,于是干脆把它划掉了。以前还在霍格沃茨的时候,德思礼一家在不得不给他寄信时,比如圣诞节,总是把起首语直接省略,但是从这封信的长度来看,如同写便条一般省略起首语的做法显然是不合适的。哈利猜想从没对他写过起首语的佩妮姨妈可能是不想叫他“亲爱的”(一般是亲人和朋友给他写信)或者“尊敬的”(社会上大部分巫师给他写信),又想不出什么别的合适的词,最后就变成了这种滑稽的结果。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肯定已经死了。当然,其实你永远不会看到它,因为我打算写完之后就把它丢到你以前待过的碗柜里面去,不告诉任何人它的存在,并且永远不寄出去。只有这样,我才有办法写下我接下来要写的东西,因为我知道你绝不会看到。

多年以来,我一直坚定地假装魔法并不存在,你走了之后,我们没有再搬回过那座房子,因为弗农觉得那里再也不安全了。而我假装我们离开女贞路只是因为在那里住腻了想要换个环境。我决定彻底把这件事抛到脑后,就像过去那些被我扫掉的厨房垃圾一样。我知道婚礼之后达力还和你保持着联系,但是我们从来不提起你,直到我被查出癌症来,发现的时候已经到了中期。我一开始瞒着达力,但是他来过复活节的时候还是知道了,他在杂物房里找扫帚的时候发现了被弗农藏起来的诊断书。于是他二十年来第一次跟我提起你,他说你们那类人一定会有办法的。我拒绝了他的提议,我的尊严不允许我第二次低声下气地恳求你们。

后来,我的病情越来越严重,医生对弗农宣判了我的死刑。那一天晚上,弗农假装很随意地跟我提起你,说不知道你现在过得怎么样了。我说,我也不知道,我从来没再跟你联系过。第二天晚上,弗农故作轻松地跟我说,他觉得我们从前对你不够好,他有点后悔,他当时应该在达力的婚礼上跟你修复关系。我说,都过去了,弗农,他现在肯定有自己的生活,还提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做什么呢,别给自己找不痛快了。第三天晚上,弗农犹豫了半天,问我,你觉得他会恨我们吗?我说,他理当恨我们,弗农,我恨我的妹妹,我恨他的母亲,因此我也恨他,我想不明白他有什么理由不恨我们。第四天晚上,弗农问我要怎样才能联系上你——他知道我曾经跟你们这类人通过信,他说他愿意跪下来求你,愿意做任何事情,只要你用魔法救我的命,如果你想报复我们从前对你的虐待,他愿意一个人承受你的怒火。然后我说,别傻啦,弗农。

我相信弗农说到做到,我很高兴他能够为了救我克服对你们那类人的厌恶和恐惧,就像当年他没有因为莉莉的存在而疏远我,说明他爱我胜过一切,我很感动。但是这没有什么用,是不是?爱也不能阻止我马上就要病死了。我知道我为什么不愿意来求你,什么尊严和面子都是屁话,我才不想为了这些东西死掉,我上一次就是

这一句话写到一半就被匆匆掐断,最后半句被划掉了。看来即使在这封如同自白的长信中,也有些话是佩妮说不出来的。

我还没有活够,我才不到65岁,我才刚开始准备享受天伦之乐,死亡是我在这世界上最后一件愿意体验的事情。如果有办法让我活下来,我一定会积极地追求。嘲笑我吧,我就是这么怕死——不像你,你当年从摄魂怪的手里救下了达力。或者说你其实也怕死,但还是救了他。我知道我应该要为了这事感谢你,但是当着你的面我是绝对不会说出口的,我很高兴达力在这一点上做的比我好,既然你后来还愿意参加他的婚礼,愿意和他保持联系,哪怕只是一年两张贺卡,大概也说明你没有恨他——而我所求也只有这点了。

我不来求你救我,是因为我知道这没有用,我注定是要死的,魔法也救不了我。弗农和达力觉得魔法无所不能,因此他们从前因为你畏惧它,现在为了我渴求它。但我,我早已过了愚蠢地渴望它的年纪,我已经看清了它的本质:它不是祝福,而是诅咒。莉莉会变那些无聊的把戏,让花朵凭空绽放讨人欢心,把茶杯变成老鼠吓人一跳,还能让自己在空中滑翔,我不知道她在你们那类人当中水准如何,但是既然她当年当了级长——说得好像有谁在意她那愚蠢的徽章一样——大概不算太差,但是学会这些也没能阻止她的死亡。魔法没能救得了她的小命!既然魔法连她的命都不肯拯救,我又怎么能指望它会救我呢?所有人都莉莉长,莉莉短的,但她最后却死了,难道我还能比她更受欢迎?

你还那么小,是啊,你还那么小。我仍然能清楚地回忆起我把你从我家门前的台阶上抱起来的情景,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要把这种无谓的小事记得那么清楚。你裹在毯子里睡得正香,根本不知道自己要给我带来多大的麻烦!你的头发——我早该看出来那个该死的征兆——从那个时候开始就乱七八糟,跟野草一样乱,头上还带着那道可怕的伤疤。这竟然是那个莉莉的儿子!我真是看不出来,你到底哪里像莉莉了。而且,事实很快证明,你惹人厌的本事比她强得多,我看这要归功于你那无礼的父亲。我尽了最大的努力说服弗农见见我那怪胎妹妹和她的怪胎男友,结果他们两人第一次见就大吵了一架!后来我们又在我和弗农的婚礼上见了一面,我本来不想让莉莉来,但是我的父母坚决不肯同意,我只好答应,结果她带着她那目中无人又狂妄自大的男朋友一起过来,在我大喜的日子里和弗农吵了一架!我当时想,就忍一忍他们吧,佩妮,就这一场婚礼。就像后来达力结婚的时候,我说,就忍一忍他吧,弗农,就这一场婚礼。

他们结婚的时候,我的父母又要求我必须也去参加婚礼,哼,我要兑现我之前的诺言,绝对不会去,反正再也不会见了。结果,他们确实跟我再也不用见了,却干脆把你丢给了我们!那个邓布利多,从前我给他写信的时候不肯接受我,现在却留一封信丢在台阶上,求我收养莉莉的儿子——是他和他的学校,还有那个可怕的男孩把我的妹妹变成那种人,现在他们还来求我办事!那个斯内普家的男孩,说你们那座荒唐的城堡是所有小巫师的庇护所,那个波特,跟她结婚的时候发誓说要永远保护她,结果呢?!你们那种人,根本毫无信用可言,魔法给我,给她,带来的都只有不幸!

后来,他们说杀害莉莉的那伙人又开始活动,还想杀你——是啊,你,又绕回到你身上了。我记得你那时还没有满17岁,我记得莉莉死的时候才21岁,她比你当时大不了多少。我们离开的时候,我看到达力跟你道谢了,我当时有一股奇怪的冲动,我想说,如果那伙人真的找上了你,或许你可以替莉莉报仇,或许你的运气会比她好一点,我希望你的运气会比她好一点;但是莉莉都死在了他们手里,你又怎么能赢得了呢,于是我又想说,快跑吧,躲起来,别去送死,逃到一个他们永远都找不到的地方静静地过完下半辈子,别落得跟莉莉一样的下场;可是我又很清楚,你不是会因为怕死而逃跑的人,不然你也不会去救达力了,你会像莉莉一样去跟他们战斗——然后你会像莉莉一样死。这次大概是真的最后一面了,佩妮,你以后再也不会跟他相见了,有什么要说的话赶紧说吧,不然以后可就没机会了——但是我想说的话太多,它们一时之间争先恐后地涌上来,堵在我的嗓子眼里,还包括那些已经被我憋了十几年的,想对莉莉说的话——于是我就这么错过了时机,让那些话又在我肚子憋了二十多年。

如果当时佩妮姨妈打算开口,哈利会在她开口之前猜到她要说什么吗?他有一种古怪的天赋,当人们犹豫不决或者欲言又止的时候,总能猜出他们想要说的大概是什么。也许佩妮姨妈自己也不知道她想说的到底是什么,只是一种倾诉的冲动驱使着她在离开之前胆怯地看了他一眼。

其实我知道真正的原因是我不敢,我已经逃得太远,回不了头,跨不过我心里的那道坎,于是宁愿让该说的话都烂在肚子里,胃癌说不定就是我的报应。直到死亡和过去一起追上了我,我再也憋不住了,才终于打算把这些话讲出来——即便这样,我也不敢讲给你,或者任何一个活人,也不敢讲给莉莉,或者任何一个死人,我只敢讲给这张纸,讲给我自己。

如果我真的想说的话,跟你相处的那无数个日夜我早就说了,局势并不是在一天之内变坏的,从达力被摄魂怪袭击开始我就已经感觉到了,我只是不愿意去想。我不愿意想她,哈利,我不愿意想是因为我兀自嫉妒她那么多年,导致我永远失去了跟她和解的机会,所以我把嫉妒当成厌恶,把悔恨当成仇恨,只要我觉得我恨她,事情就变得简单多了——一切都是她自作自受,跟我没有任何关系。想要说服自己恨她也很容易,我先恨斯内普和波特,他们把她从我身边夺走,再恨邓布利多,把一个那么大的烂摊子丢给我,然后恨魔法和那个世界,因为它们拒绝了我。最后我也就理所当然地恨她。也许先后顺序有些不同吧,我记得不是很清楚了,但这并不重要。一旦完成了这一步,下一步也变得顺理成章——那就是恨你。

是啊,是啊,恨你。尽管我很清楚,在所有这些人里,我最没有理由恨的就是你,你是最无辜的,可是我不恨你的话,我精心堆砌的逻辑就会粉碎,我就没法继续心安理得地恨她了。只要我恨你,那么你肯定也会恨我,她也会恨我,那我自然就能继续恨她。绕晕了吧?没关系,这种病态的想法和逻辑你本来就没有必要理解,但你确实应该恨我,我虐待你,忽视你,是世界上最糟糕的监护人,如果邻居看到我是怎么对待你的,大概马上就会报警。我做的唯一一件正面的事情就是没有把你饿死,即使这样,你还是成长为了像莉莉一样的人,你的眼睛跟她的一模一样,你在达力欺凌了你那么多年之后救了他的性命——或者是灵魂之类的东西,随便你们怎么叫,就像莉莉在我对她不理不睬七年之后还是来参加了我的婚礼。我不敢说我有多了解你,尽管跟你朝夕相处了十年再加上六年的暑假,我却连你现在会过着怎样的生活都完全想象不出来,但我同时又很确信你绝对不会从那伙人的面前逃跑,因为这正是像莉莉这样的人的特点。

写到后面,笔划已经在剧烈地颤抖,辨认起来也越来越困难,信纸上还有一些深色的水痕,有些滴在了文字上面,如果佩妮用的是某种巫师们常用的不防水的墨水,一定已经晕开了一片墨渍。

哈利不得不从信纸间抬起头,像是刚从深海中浮上来一样,感到喘不过气。观看一个临死,或者说已死之人最深切的自我剖白——他们活着的时候绝对不会说出口的话语——哈利熟悉这种感觉,他曾在观看斯内普死前交给他的记忆的时候体会过,也曾在脑海中的国王十字车站与邓布利多交谈的时候体会过。斯内普临死前那句“看着我”和邓布利多讲述自己过去时动情的痛哭又浮现在他的脑海中,仿佛是昨天才发生的那样清晰。他下意识地环顾了一下四周,然后猛然想起今天早些时候金妮说过要加班赶一篇稿子,孩子们还没放圣诞假,现在屋子里只有他一个人。他不由得十分庆幸,这种最最私人的时刻,即使是亲密如妻子和儿女,他也不想被人撞见。

哈利暂时放下了信纸,起身把窗户打开一条更大的缝,让寒风涌了进来,他觉得自己正逐渐找回呼吸。但是佩妮并没有像这位本该不存在的读者一样给自己喘息的机会,也许她觉得一旦自己停下来,就再也没勇气把这些话写出来了,只见狂乱的笔迹继续写道:

我现在正缩在楼梯下的碗柜里写这封信,这里是这么地狭窄,我的腰都没办法挺直,我不知道当年你怎么能在这种地方活下去。达力去上班了,弗农被我打发去超市买东西,回来之后还得负责做饭。从前都是我做这些事,现在该轮到他了。

屋子里没人的时候,回忆总是更容易涌上来。其实我更想住回我以前的那个家,我和莉莉的那个家,我也说不清为什么要这么做,可能是因为知道自己命不久矣之后,人就会格外开始怀旧。但是那个家已经不在了。我父亲在莉莉结婚之后没多久就出车祸去世了,我母亲思念成疾,接着一年之后莉莉也死了,更是给了她一个巨大的打击。两个月之后她便也去世了,伊万斯家顷刻间只剩下我一人。母亲死后,我把老房子卖掉了,我还想把所有莉莉寄给我的信找出来烧掉,但是一封都没有找到,因为它们在我收到的时候就被我扔掉了。

所以我只好住回这里,住回女贞路4号,因为这栋房子里还有最后一样能把我跟过去联系在一起的东西,莉莉的最后一件遗物,它现在就放在我的手边,当年你就是被包在这个毛毯里面放在我家门口的台阶上。当然,它甚至有可能根本就不是莉莉的,只是那个把你带过来的人随手给你裹上的——我情愿相信它就是莉莉留下的。她曾经在家里展示过,用魔法给我妈妈织了一条围巾,织得很丑,但妈妈却很喜欢,直到死前的那个冬天还戴着。然后莉莉又说要给我也织一条,但我拒绝了她。也许之后她的手艺,或者魔力——管它是什么——进步了也说不定,这条毯子至少比那条围巾好看。我想,在我死后,它应该被交给你。我不是一个合格的姐姐,但是你肯定是能让她感到自豪的儿子,你比我更有资格拥有她的遗物,尽管它已经被我霸占,或者说遗忘了很多年。我以为它早就被我丢掉了,但它其实就在那间杂物房里,如同那些我以为早就被我忘记的往事一样。

这是否就是莉莉对我的惩罚?因为我拒绝给她一个和解的机会?所以我在这个将老未老的年纪,一个人孤独地被困在家里,数着日子等死神找上门来,被恐惧、罪恶感和悔恨淹没,而我寻求的机会已经永远不会再有。她死前是否还在恨我?哪怕在这样一张仅供自我安慰和自欺欺人的小纸片上,我也不敢直接向她寻求这个答案,只能拐弯抹角地在想象中问她的儿子。问你是很安全的,因为就算是你也不可能知道千里之外我正在纸上写下这些东西,但是问莉莉——天啊,我不知道,既然魔法是真实存在的,也许很多其他的事情也超乎我的想象。万一,万一她其实从未离去呢?万一她的灵魂在消散的时候,也同时融入了尘世间的一切呢?万一生者在世界上的一言一行,其实都被亡魂注视着呢?我不敢问她,我害怕我真的能在午夜梦回的时候听到她的回答。我甚至从来没有去祭拜过她的坟墓,我甚至根本不知道她被埋在哪里——我知道如果我开口问的话,肯定会有什么人愿意告诉我答案,也许是你,也许是那个邓布利多,但是我不敢。

而我现在终于也要死了,不用我去寻找她的坟墓,因为坟墓正在向我走来,我马上要变得和她,和我的父母一样了。随着我写下每一个单词,我能感受到我那早已变得冷硬的心在我这副已经无法再支撑它多久的病躯中疯狂地搏动,好像在宣告终结的倒计时,我甚至突然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感觉,好像我写完这封永远不会见天日的长信之后就会立刻力竭而亡,而我写了那么多只是为了推迟那一刻的到来……死后的世界真的存在吗?如果存在的话,像我这种人,能够去往和她那类人一样的地方吗?我不知道我是否期待一个肯定的回答,万一她不肯原谅我,万一她还是恨我,万一我连死后都寻求不到第二次机会可怎么办呢?我■■■■■■■■■■■■■■■■■■■■■■■■■

一段反复的涂改,内容已经无法辨认。

我知道,如果我稍微有一点骨气,就该给她写一封求和信,托你在我死后带到她的墓前,但如果我能做到的话,我就不会拖到现在才做了。她在那儿,和她的丈夫,可能还有其他的同类待在一起,她不会愿意见到我的信的。

也许我该试一试,勇敢一点,佩妮,反正这只是你想象中的一封信罢了——如果,我是说如果,这封信真的能被你看到,那么请你帮我在她的墓前放一束牵牛花,这样至少在我们这对失败的姐妹死后,代表我们名字的花还能够共存。

被重重地划去了,但是仍然可以辨认。

算了,我还是别犯傻了,你怎么可能会帮我。你恨我。但我还是会让达力把毯子还给你,这是我在那么多年后唯一能给你的补偿。

你的,

佩妮·德思礼

长信终于结束了,哈利仿佛得到了某种赦免一般呼出一口气,将这一沓信纸搁在了床头。佩妮固然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麻瓜,但最终,尽管不是以她自认为正确的方式,她确实在某种程度上犀利地看穿了魔法的本质——或者说,爱的本质。这两者并无区别,因为爱本就是最伟大的魔法。一个音乐般温柔的声音隔着多年的岁月在他的耳边重新响起:“消失的东西都去了哪儿?”另一个透着可怕寒意的声音回答道:“化为虚无,也就是说,化为万物。”[8]

哈利起身拉开衣柜,在一个不常用的小格里取出了那个白色的纸袋,他当时并没有仔细端详,毯子乍看之下没有任何特殊之处,之后就被他抛在了脑后。他用颤抖的双手将毯子展开,铺在床上。这是一张深灰色的毛毯,一点也不大,比他那件隐形衣小得多,实在很难想象39年前就是它裹着自己,飞过了布里斯托尔的上空。海格告诉他,那个时候他睡着了。毯子的右下角用细细的金线绣着两个小小的字母,乍一看有点像格里莫广场12号墙壁上的挂毯,布莱克家族的族谱上也是用这样的金线绣着名字。他的心脏剧烈地鼓动着,因为毛毯上绣着的无疑是他名字的缩写:H.P.,也就是说这条毛毯确实是从他在戈德里克山谷的那个家里带出来的……这也许是詹姆或者莉莉买的,然后由他们绣上了金线,但是他像佩妮一样,更愿意相信这是莉莉亲手织的。他想到了莫丽·韦斯莱,她现在依然坚持在每年圣诞节的时候给孩子们——包括更年轻一辈的那些——织韦斯莱式的家庭毛衣,他和金妮的衣柜里面有一个区域专门用来放这些暖乎乎的织物,莉莉曾经是不是也像莫丽一样擅长织毛衣呢?

他用手指摩挲着金线,像是要触摸到那早就从上面消散的温度,这两个字母是由他们两人中的哪一个绣上去的呢?他见过父母的笔迹,但是在羊皮纸上写字和在毛毯上刺绣毕竟是不一样的,他无法辨认出这是父母中哪一位的手笔,于是他就像第一次在冥想盆里看到詹姆写黑魔法防御术的考卷一样,像第一次在小天狼星的房间里找到莉莉的信一样,如饥似渴地端详着它。

当哈利终于承认他再也不能从那上面看出更多的信息时,他把目光转向了跟随小信封一起寄过来的另一张信。相比起佩妮的信,这封信的长度显得不值一提。

亲爱的哈利:

这封信是我整理妈妈的遗物的时候发现的,我们一开始没有想到要去搜寻碗柜,所以直到现在才找到它。我自作主张地将它寄给了你,因为我觉得你应该读到它。尽管妈妈不打算把它寄出去,但是收件人上面写的确实是你的名字。

我很抱歉,自作主张地看了妈妈写给你的信,我知道这应该是你的隐私。但是我实在是太想念她了,我想尽一切办法搜寻她留在这世上的痕迹,就在这个时候,我发现了这封信。我克制不住自己的欲望,想要再看一看她写过的信,好像这样就能再听到她的声音一样。

如果你不想帮她,我非常理解,但是请你告诉我莉莉姨妈的坟墓在哪里,我想以儿子的身份帮妈妈完成这个愿望。我知道那封信里那个没有说出口的才是她真正的愿望。请你帮帮我。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信封上有着拆开却又被重新封好的痕迹。哈利木然地看着比平时更用力的笔划暴露了达力内心的不安,他没有多余的力气再去翻找羊皮纸,直接用一个无杖无声的飞来咒召唤了一只羽毛笔,在信纸的背面匆匆写下他的回信。

达力:

你一个人找不到他们的坟墓,巫师的墓碑对麻瓜是不可见的。

平安夜,晚上7点,我会到你家去。不用担心季节,我会准备花束。

哈利

“去吧,巴克,去找达力·德思礼。”

03

一周之后,平安夜如约而至。快到7点的时候,哈利从达力现在住的街区的街角冒了出来,他来得那样突然,悄无声息,简直像是从地里冒出来的。

他穿一件麻瓜式样的浅色大衣,但是披着一条很短的深绿色旅行斗篷,登一双带系带的黑色军靴,圆框眼镜后边明亮的翠绿色眼睛正打量着街道。

他还没来得及吃晚饭,因此他拆开一块巧克力蛙,被施了魔法的巧克力块突然蹦了出来,在奔向自由之前被找球手敏捷地抓住了。他将巧克力蛙塞进嘴里,一边咀嚼一边做了个鬼脸,把印着哈利·波特的画片胡乱塞进了大衣外侧的口袋,画片上那个顶着救世之星称号的年轻人在被他塞进口袋里之前也朝他做了个鬼脸。也许我下次应该换一种零食来垫肚子,他想,年纪越大脸皮越薄,更何况巧克力蛙也太甜了,柠檬雪宝就挺不错的。虽然金妮知道他又不好好吃晚饭的话大概会杀了他。

路上没有其他的行人,一棵圣诞树孤零零地杵在路边,身上挂着歪歪斜斜的彩灯。路面上铺满了雪,因为沾染了汽车轮胎上的尘土而呈现出一种脏脏的灰黑色。家家户户的窗子里都溢出了温暖的光线,显得外面的街灯放出的光芒越发的孤独。冥冥之中,哈利选定了自己第一次祭拜父母坟墓的日子,但是也许达力会觉得和家人一起过平安夜更重要,根本就不想理他。他忽然产生出一种强烈的冲动,想用熄灯器把这整个街区所有的光亮都熄灭。

但是熄灯器并不属于他,于是他继续向前走去。

达力正站在前院的草坪上等他,手里捏着一张两面都写了字的纸片。屋内传来了一个小女孩的欢笑,一个少年的抱怨,还有一个女人饱含爱意的嗔怪,但是他只有一个人。

“准备好了吗?”哈利朝他点点头,权当做招呼。

达力也朝他点点头,权当做回答。于是哈利从大衣的另一个口袋里拿出一个陈旧的钥匙圈。

“这是什么?”达力皱了皱眉头,似乎他以为哈利藏在外套里的会是一捧花束,而不是一个古怪的钥匙圈。

“什么意思?”达力警惕地问。14岁那年女贞路4号的壁炉被韦斯莱先生擅自接入飞路网之后的记忆在他脑海里复苏,他感觉自己的舌头似乎又肿了起来。

“门钥匙,就是传送门,或者类似的东西。我让魔法交通司的人给我开了一个自己制作门钥匙的许可,”哈利抽出魔杖喃喃地说,“你得承认熟人有时候还是很方便——没什么。”

在达力沉默的注视下,他清了清嗓子,用魔杖的尖端对准钥匙圈,在脑海中想象着戈德里克山谷的画面,念道:“门托斯。”

一阵柔和的蓝光从钥匙圈上冒了出来,然后消散在冰冷的空气中。

“抓紧了,”哈利把钥匙圈递了过去,“我可得提醒你一下,对于第一次用门钥匙的人来说,那个滋味可算不上美好。”

达力用怀疑的眼神瞪着他,但还是伸出一根手指勾住了钥匙圈的金属环。

下一秒,两人同时感觉到有一股强大的力量在肚脐眼处钩了一下,然后就是天旋地转,萨里郡消失在了黑暗中。

表兄弟俩出现在村子中心那个小广场的入口处。哈利以一种多年刻苦训练后特有的优雅姿势落地,但是达力捂着肚子踉踉跄跄地撞到了他身上,把两个人都带着倒在了地上。哈利挣扎着摆脱达力的纠缠,站了起来,朝广场内走去,达力不安地跟在他身后。

他在纪念碑面前驻足,等着它变成三个人的雕像,这是他每次来戈德里克山谷之后做的第一件事。三双石刻的灰色眼睛正注视着哈利,他能够透过它们看到榛子色和翠绿色的光彩。婴儿的脸上洋溢着快乐的笑容,让哈利感到十分熟悉,他曾在小詹姆、小阿不思和小莉莉的脸上多次看到过这种快乐。也许在孩子们出生后,他自己也逐渐找回了露出这种快乐的神色的力量。他看了看石刻的詹姆,男人的雕像正无限温柔地凝视着坐在妻子怀中的小婴儿,哈利摸了摸自己的嘴角,看到天空中又开始飘落细小的雪花。

达力理所当然地对他盯着一块刻满名字的战争纪念碑的行为感到奇怪,但是什么也没说。直到哈利看够了,说了一声“走吧”,两人才一起往教堂后面的墓地走去。

哈利轻轻推开墓地入口的窄门,达力紧紧地跟在他的身后,未经踩踏的积雪在两人的脚下发出吱吱嘎嘎的轻响,彩绘玻璃的投影将前路照亮。哈利抽出魔杖,暂时解除了墓地里的麻瓜屏蔽咒。他没有学过这个咒语的反咒,但是曾经的逃亡生涯中对这个咒语的多次运用足以让他搞明白反咒的原理。达力惊异地瞪着突然变大的墓地和许多凭空冒出来的墓碑。

哈利开始沿着一条固定的路线向墓地深处走去,艾博……邓布利多……佩弗利尔……史密斯……博恩斯……芬列里……波克斯……巴沙特……还有布莱克……然后,到了,波特。[8]

白色大理石的墓碑像是在黑夜中发着光,不用他说明,达力已经看到了墓碑上刻着的字母,哈利觉得自己似乎能听到他咽口水的声音。意识到自己不是那个在父母墓前最紧张的人,这种感觉真奇妙。自从在逃亡途中和赫敏一起来过一次之后,接下来的每一年,哈利都会谢绝两个朋友的陪伴,在万圣节的夜晚独自造访父母的坟墓。直到后来他和金妮结婚,有了孩子,他才带着妻子和孩子们一起来到这片墓园。祭拜的日子不再固定在父母的忌日,因为孩子们总是心心念念想要和韦斯莱家的表亲们一起过万圣节。后来,孩子们都到了上学的年纪,他们的万圣节都在霍格沃茨的礼堂里度过,于是他又恢复了早年的习惯,在万圣节晚上孤身造访。战争结束之后,他要么独自前来,要么带着与自己血脉相连的家人一起,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带着达力过来。只不过,严格来说,达力也算是与他血脉相连的家人——通过莉莉和佩妮·伊万斯。尽管哈利很不情愿,但他确实曾经把那个地方称作家。

他挥了挥魔杖,一捧玫瑰花出现在手里,与他第一次在父母的坟墓前献上的花是同一种花。哈利轻轻将花束放在墓碑下面,然后偷偷瞥了一眼达力。达力看起来很不自在,两手无措地垂在身侧,拳头不自觉地攥紧又松开。哈利忍住一股叹气的冲动,用魔杖在空中画了个圈,一个由牵牛花编织而成的花环出现在手上。与玫瑰和百合花不同,牵牛花的茎太细又太软,不适合做成花束,只能编成花环。

“你是她的儿子,这件事应该由你来做。”哈利将牵牛花环递给了达力,简短地说。

达力迟疑地接了过去,一瞬间显得有些不情愿,但是旋即他想起了自己在信里写过的话,这似乎给他提供了某种决心。

“莉莉姨妈,”他对着墓碑小心翼翼地开口了,然后顿了顿,似乎像是想起了什么一样补了一句,“詹姆姨父,”他像哈利一样将手里的花环轻轻地搁在墓碑前,紧挨着哈利的玫瑰花束,“我是达力·德思礼,是佩妮的儿子。我……她……”

达力卡住了,脸上浮现出罗恩听到要由自己来销毁挂坠盒时露出过的那种惊恐和退缩。哈利没有好心帮他说明来意,有些坎注定要自己亲自迈过去,佩妮没有做到,只能求助于她的儿子,但是她的儿子没有办法求助任何人。

即使在夜色下,也能看清达力的脸正因为疯狂地搜索着合适的词句而涨得通红。直接把佩妮的信拿出来或许是轻松解释一切的好方法,但是信已经被他寄给了哈利,他也没有那个胆量去把它要回来。达力感觉到一股熟悉的尴尬气氛正在蔓延,佩妮在信里说他离开之前向哈利道谢了,但是除了她和弗农之外,当时在场的其他所有人都不会认为那是一句“谢谢”。在仿佛一个世纪那么漫长的停顿后,达力终于磕磕绊绊地继续说了下去。

“我今天来这里,是为了——为了完成我妈妈的遗愿。”他把“遗愿”这个词咬得很重,似乎是在提醒自己佩妮确实已经逝去的事实。“我妈妈,她对过去发生的事情感到——后悔,她想跟您——想跟您……”

有那么一瞬间,哈利几乎以为达力要把那个词说出来了。但是他忘记了,达力对自己早逝的姨妈以及自己母亲的往事仅有的了解全部来自于佩妮那封语气强烈的信。身为一个旁观者,一个局外人,达力找不出一个合适的词语或者一句合适的话概括佩妮·伊万斯对她妹妹复杂的情感。老实说,就连在斯内普的记忆里窥视过他们的童年的哈利也不敢说自己能做到。有些坎注定要自己亲自迈过去,佩妮没有做到,达力也无法帮她做到。

达力艰难地咽了口唾沫,最终只是简短地说:“她希望我带一束牵牛花来看您。”

伊万斯姐妹至死都未能迎来和解,但是他和达力在多年后至少能够互寄一张圣诞贺卡,出席对方的婚礼,甚至两人最终还一起面对了各自至亲的死亡,哈利觉得这至少算一种进步。

“你觉得——你觉得你妈妈会原谅她吗?”达力把脸转到了一边。

但是哈利觉得自己心中已经有了答案:“我不知道,但是我觉得,她大概会希望原谅她的。”

希望,总是一个美好的词语,但又包含着太多不确定性。

“走吧。”达力待不下去了。夜色更深了,他打了个哆嗦。

“走吧,”哈利也说,他最后看了一眼父母的坟墓,恢复了墓地里的麻瓜屏蔽咒,“我快要冻僵了。村子里有一家小酒吧,我们去喝一杯,然后我再送你回去。”

表兄弟俩踏着来时的脚印离开了墓地,一层薄薄的积雪在墓地的窄门再次被推开时从上面轻轻地抖落下来,小教堂内几十年如一日地响起了颂歌,花环上的牵牛花瓣在俩人身后的夜风中微微颤动。12月早已过了牵牛的花期,平安夜的寒冷让花瓣的边缘有点蔫了,上面的水珠已经被冻成了冰碴,但是远远看去,仍像是一丛紫红在雪夜的微光中盛放。

Atsomepointbefore2020,Petuniapassedawayforunknownreasons.-HarryPotterandtheCursedChild,ActOne,SceneSeven-Petunia'sdeathisfirstmentionedonthenightbeforethestartofAlbus'sfourthyear.

总之虽然我没看过倒霉孩子也不打算去看,但还是把这个设定拿来用了。在我看来虽然感情的性质大不相同,但佩妮确实和斯内普一样对莉莉抱有一种愧疚。不同之处在于,斯内普有勇气用他剩余的整个人生去赎罪,而佩妮选择了逃避,正如jkr说的那样,多年以来假装正常人的行为已经把她的心变硬了。于是我尝试着给佩妮一个机会,但是要付出稍显沉重的代价。每个人都值得第二次机会,只不过这对莉莉来说来得太晚了,而佩妮最终也没有跨出这一步,所以我选择让过去在她们的儿子身上达成某种程度的和解,正好jkr确实也盖章过哈利后来和达力和解了。老邓曾经说过,哈利在外表上或许更像詹姆,但是骨子里更像莉莉。母子俩都是非常善良坚强的人,我认为他们会选择给佩妮这个机会,就像哈利能够肯定斯内普的贡献一样。斯内普一直没能放下对詹姆的恨,但是哈利承认了他的勇气,佩妮直到离开女贞路也没能克服对莉莉的嫉妒,但是哈利能够跟达力和解。哈利从长辈身上继承了很多东西,也做到了他的长辈做不到的事情,这正是他的伟大之处。

另外,本文绝无洗白德思礼一家在哈利童年对他的虐待之意,如果你看出了这种意思那绝对是因为我笔力不足。

lofter竟然连右对齐都没有,真是难以置信

Judy,开门,你爹

“我所要见证的都已见证。我所要完成的都已完成。”

伪全员向。

一个童话风的架空故事。一位兰台的远游。

——

成年的前一年,我收拾行装,独自踏上无尽的旅途。

那年,巫师造访我家。巫师来自东方,走过很远的路,年轻的眼透着慵懒的倦意,令人想起伸向池中的柳枝。

巫师从腰间取下翠玉做的酒壶,要求用家里新成的美酒满上。那只手掌大的酒壶如同无底洞似的,吞掉了整整两大坛。直到巫师满意了,用那同样懒散的眼神笑起来,将它收回腰间。

他说:“你缺少一颗心。”说时他冰凉的手指,指向我的胸前。

“严重吗?”我问。

“不好说。”他回答。...

“不好说。”他回答。“这要看你在人间,是否想要一颗心。”

他递给我一盏炉子,灌了一大口酒,踉踉跄跄地离去。

我在初秋茫然踏上旅途。

我走出我可爱可亲的家乡,走到山岭中去。

在山道上,我见到一个书生。

书生就是书生,书生像是天下所有的书生。穿着布衫,瘦削地背着书筐前行。你不能说他同他以外的书生,明显有何种分别。

我们碰巧同行。为打发漫长山道上的无趣,我便问他要向哪方行?

“长安。”他说。“我要去长安。”

“哦,好吧。”我说。我小心地将炉子拿出来。炉子暖烘烘地消耗着香料,发出一抹悠长的青烟,烟丝漂浮着隐约指向东方。

我问他:“那个地方就是长安?”

他眯起眼睛。

“对不起。”我感到烦躁,于是如此应付道。“我没见过其他的书生。”

“你会见到他们的。”他说。

他忽然变成了许多人。变成青年也变成老人,变成守将也变成文臣,变成男人也变成女人,变成得志又失意的无数人。

我明白原来这人不是书生,他是这山间困住的一个鬼魂。我立刻慌张地背上所有物,不舍昼夜地向山下跑去。

我走进西方的山脉之间,于群山驻足处寻得一方天地。

经历如此一切,秋日迟迟来到。这真是一个漫长的秋天。

这群山之间很是安逸,也有人的所居。秋日的早雾在此地肆意弥漫,我向溪边院落投宿。

院子的主人是一名医师。医师身穿翠绿色的长袍,体贴我跋涉如此长途,很快为我安排舒适的住处。他给我喝一种此地植物制作的特殊饮料,以解旅途疲倦。

我们坐在窗边谈话。

秋天还没有来到这避世的西方,亭苑中一切欣欣向荣,仿佛依旧身处一个被延长的夏天。阳光散漫地照着低矮竹篱外的溪水,一群鹅黄色的鸭雏正试探着下河。

医师的院子里种满种种奇异的草木,大半是我从不曾见过。我于是向他求药,问是否有一种药方能使我获得那颗心。

“世上并没有这种事。”医师摇头。“一颗心不能如此轻易地获得。”

院里饲养的动物喧嚷起来,原来有人上门问病。

“也许有另一种办法......”他走到门口,转头来看向我。浓黑的长发垂在他身后,仿佛他也是院里的一株植物。

于是,我暂时留在此地,当医师的学徒。

我学习每一种草药生长的喜好与入药的效用,学习如何妥善地照顾每一个上门的病患。

在没有病患的日子里,药师带着我在锦带似的小溪边漫步寻花,乘晚就在任何一间农舍处投宿。

日光晴好的时候,我们晾晒屋子里的无数书稿。有圣贤的书,有抄录的经文,有无数救人治病的药典。

混在这些当中的纸片上,一首首写着医师的诗句。

“我已精熟药理,医治百人,却没有长出我的心。”我抱歉地对他说。

药师没有阻拦。他看向我手中那只飘着青烟的香炉,此时它正指向北方。

“长安。”

医师叹了口气,向群山之外的地方仰望。那目光眷恋如望向一个久不曾逢的故人。

“你还是得去长安。”他说。

临别之时我问他,您垂老西南,找到自己的心了吗?

他并不回答。

我离开医师的住所,向着北方走去。

经历如此一切,秋日尚未完结。这真是一个漫长的秋天。

我来到北方,这里苍茫地下雪。马蹄在雪上奔跑,溅起雪泥满天。

一位侠客从胡人的弯刀下救我一命,告诉我带着如此丰富的行囊在北方走路很不安全。

“可我得到这边去,”我说,给他看手里的那只铜炉。“我得在这里找到我的心。”

侠客将那炉子抓在手上,看了许久又还给我,不知从中研究出什么名堂。

然后他喝了一大口酒,开口大笑起来。他身上的大髦随着笑声与烈风颤抖。

“心么,这个我给不了你。”他说。“除非你要一颗黄金打造的,或者琥珀磨成的,或者从杀死的胡禽的胸口取出的.......”

“这些我都不要。”我回答。“我不要金钱,不要名声,不要利益。我只想要属于我的心。”

他低下头难得正眼瞧我。侠客的头发是白的,一路白到眉间。我不知道是因为雪不绝地落到他的身上,还是他同看上去的那般,不过鹤发童颜?

于是我开始跟着侠客流浪。

侠客喝酒,侠客打马从塞草之中穿行。醉酒的时候脱下长袄甩在地上,提着笔就往洁白高贵的毛料上写字。

我上前制止。如此昂贵的面料,脏污了实在可惜。

侠客失望地看着我。在他爽朗的眼里蒙着一层酒气。

“这算什么?”他说。“不过一件御赐的袍子。世上的皇帝多的是,御赐的袍子也多的是。”

“可是世上只有我——”

他仰面倒下,手指向苍茫的长天。

“世上只有我一个好诗人。”

诗没有写完。侠客醉倒在诗行里了。醉倒的侠客将笔也丢在地上,笔打着滚钻进草丛里。

侠客开始和我说长安,口气像是说起一位背道而驰的故人。

“我把心丢在那儿了;我把我最好的年岁也丢在那儿了......好在我把我的诗装走了......”侠客喃喃低语。

此后数日我们默默不语,各自行路。走到赤白的水的源头处,我转过身,头一回面对侠客。

“我要走了。”我说。“我的青春还没有开始,我得趁秋天结束之前到长安去。”

“长安。”侠客说,往嘴里灌了一大口酒,把接下来的话全都咽了下去。

临别之时我问他,您仗剑远游,找到自己的心了吗?

我辞别侠客于关门,向着东方走去。

经历如此一切,秋天正到兴浓。这真是一个漫长的秋天。

我来到东方,这里长河宽阔。浩浩荡荡地水去不复回,水鸟惊疑不定地到处哀鸣。

我在渡口向人问船,一只小舟轻快地向我划来。船家穿着朴素的麻衣,带着一顶草编的斗笠,长身直立,飘飘乎如欲羽化登仙。

“我可以摆渡你。”他说。“上船吧,我们要出发了。”

等我坐到船上,才忽然想起我一没告诉他目的地,而没问他如何支付报酬。现在为时已晚,船已轻盈地跳跃到江心。

“我们要去哪里?”我抱紧我的行囊,警惕地提问。

船家放下那只翠竹做的桨,在船头盘腿坐下来。发髻束得松散随意,有两绺从脸测垂落下来。垂落的发顺江风飘扬,似乎两根金乌的羽毛。

“我们哪儿也不去。”船家说。“我们就坐在这山水之间,坐在这天地之间,放舟江河湖海,遍历江北江南。”

“这不好吗?”他转过头来问我。这时候月出东山,水光清冽。天地之间,我们仿佛唯一的舟子与唯一的行人。

“天下一样苍茫广阔,去哪里不是去呢?”船家反问我。船桨轻轻拍击着船身,以此击节长歌。

我并不通晓音律,但那曲调着实难以为听。可船家不管,放任歌声在水中荡漾。歌词我从没有听过,似是船家即兴的发挥。

他把无限的才情,通通倒进长河里。

“你有这么好的诗,这么好的文辞,我可以替你抄录,帮你带到长安去。”我试图同他谈谈。“你不该埋没在此。你该到天上玉堂里去。”

他嘻嘻笑起来,停下唱腔。

“哦,长安啊。”他说。他悠然地说起这个词,仿佛那是前身的经历。

“我不喜欢长安,长安也不喜欢我。我不会再去那儿了。”

“不过你是要去的,我倒可以送你去。”

“在去那儿之前——”他站起身。东方既白,我终于得以看清他斗笠下的容颜。他年轻又苍老,同时充满疲倦与朝气。

“你得先去见一个人。你得先去江南。”

临别之时我问他,您放舟江海,找到自己的心了吗?

我于渡口舍船道别,向着南方走去。

经历如此一切,正值月满中秋。这真是一个漫长的秋天。

我来到南方,这里花草如烟。船在城外古渡泊岸,排闼一色青山。

顺着船家的指引,我沿着漫长蜿蜒的小河经过繁街闹市,走过村舍农家。城墙在这里走到尽头了,不甚整齐的边缘指向郭外青山。

我拾级而上。江南四百八十所庙宇,全都掩在半山的云雾丛里。

在其中的一所里,我找到了那位禅师。我来时他端坐蒲团前,一只颓唐的哑驴拴在门口的松树边。禅房深藏在寺院深处,寺院深藏在一群山间。

博山炉飘动的烟雾在这里停顿。

我将行囊放在门边,虔诚地捧着那只炉子进到屋里去。禅师看上去已经老透了,令人想起一颗熟过了头而腐烂在泥地里的果实。

因为在这征途之初的遭遇,我无差别地怀疑每一个独处在深山的人。然而禅师发觉了我的到来,他猛然地转过头。

我看见他的眉眼。他的眉骨令我想起在江上见到的那些礁石,那些参差不平的、硬朗的堤岸。当他起身的时候,我看见的是一个中年的人。身上的僧袍宽松,隐约透露其中杏色的长裾。

他默然不动地看我。这个人与我在本次旅途中遇到的人都不同,我知道我得谨慎对付。

我把炉子拿给他看。

“有人说我要找我的心,”我说,“也有人叫我来找你;在我去长安之前。”

“长安。”他说。声音很轻,仿佛忧心佛陀或自己从一个安然的莲台上惊醒。

“那里没什么是我要做的了。我太老了。我如今只是一届学禅的山僧了。”

“可是——”可一个人的眼神不会骗人。我分明看出他眼中有还未(或许永远也不会)被江南烟雨朽蚀的锐利。我在北方见过那种神情,在胡人的鹰的眼里。

他不耐烦地挥手,不想听接下来的话。

“你愿意去长安,那么现在就走。门外有人在等你。”

说完这些,禅师闭口不语。他头也不回,面前青烟缭绕,烟后是无喜无悲的石佛。一扇屏风遮挡住素窗,屏风上闲草着错乱而漫长的诗行。

我向禅房外望去,有学者装扮的人已在门口静候。

临别之时我问他,您投老归寺,找到自己的心了吗?

我拜别山寺与禅房,跟从学者下山。

经历如此一切,正值秋尽江南。这真是一个漫长的秋天。

我周游乎天地,观览过四极,终于真正地到达长安,这宏大世界唯一的中心。

这儿人来人往,这儿汇聚了古今无数的人。长安平等地、慷慨地吞掉他们。

学者穿着一种异域传来的短装,这样的奇人在我的旅途中不曾遇见;却在来到长安后,也融入此地包罗的万象之中最平凡普通的一象。

“你要一颗心,是不是?”他开门见山地问。

我推拒掉商贩伸过来推销的挂满小玩意儿的手腕,诧异于他为何未卜先知。

“我见过你手中的东西。”学者轻声说,“它不是第一次现世。我是它的四十一任主人,你则是第四十二个。”

学者的眼睛前面有两块裁剪得当的玻璃,协助瞳孔更加明亮地反射太阳的光线。

他出现在秋天里是突兀的。我忽然这样想。这样一个年轻人,与死气沉沉的秋天格格不入。这学者是插入在这秋天里的一个错误的符号,一个应该被删除的不和谐的音符。

诀别于任何人始料未及时到来。

一颗子弹贯穿了他的胸膛。一个生命变成血、肉块和满地狼籍。

从他破碎的身体中,我只来得及取走那颗心。

炽热的,滚烫的,生生不息的,一颗心。

我所要见证的都已见证,我所要完成的都已完成。

我漫长的征途到此结束,另一段旅程从此开始。

于是在这漫长秋天结束的前一刻,我得到了一颗心。

【完】

附录一角色对应表

巫师——贺知章;书生——墨魂群像;医师——杜甫;剑士——李白;船家——苏轼;禅师——王安石;学者——陈生。

附录二诗词化用对应表

非特殊注明均取对应诗人的作品。

【医师篇-杜甫】一群鹅黄色的鸭雏正试探着下河(鹅儿黄似酒,对酒爱新鹅);在锦带似的小溪边漫步寻花(江畔独步寻花);在一个好雨的黄昏(好雨知时节);垂老西南(此身那老蜀,不死会归秦)。

【侠客篇-李白】侠客(《侠客行》);心么...除非你要一颗黄金打造的(廓落青云心,交结黄金尽);仗剑远游(仗剑去国,辞亲远游)。

【船家篇-苏轼】飘飘乎如欲羽化登仙(《赤壁赋》原句);遍历江北江南(江南江北青山多);月出东山(月出于东山之上);你该到天上玉堂里去(人间风日不到处,天上玉堂森宝书。黄庭坚作);东方既白(不知东方之既白);放舟江海(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

【禅师篇-安石】排闼一色青山(两山排闼送青来);江南四百八十所庙宇(南朝四百八十寺,杜牧);投老归寺(霜筠雪竹钟山寺,投老归欤寄此生)。

彩蛋为【故事解读+创作谈】,【粮票】即可解锁。

感谢这人间,虽盛宴难长,但诗情不老。

在每一个心灵与文字共振的刹那间,我们都终将重逢。

我们终有重逢之日。

没摸过彩色的哥,手痒了摸点

服装简化有(不是很明显吗!)Bug多不改

苏堤图是网上找的!!

是稿件请勿使用(!

(感谢妈咪让我带薪做饭啊啊啊

摸了小练习!是兰台的完整立绘,背景部分用了可商用素材,希望同僚莫怪。这个兰台形象也仅限于稿主本人的构想,希望同僚能谅解……过程在p2,有同僚怀疑是ai。所以我放出来人物过程,希望能打消疑虑,背景本身商用素材,这个淘宝一堆,也没啥好鉴ai的。衣褶和头发啥的处理问题,因为这图当时我老师给我动过几笔,感觉奇怪其实只是我画的差而已啦。

……白菜小猫,你的家在哪儿呢?

二编放了原表格在最后有需要可以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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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川看着岳广平喝下去后,才缓缓道:"这是黑桃k给我的,惊讶吗?"

“阿川,黑桃K找过你?他有没有威胁或者伤害到你?"

岳广平急切的询问着,这时他才意识到自己从来都在黑桃K的监控下。

秦川的...

秦川的存在自己只给信任的两三人提起过,绝不会传出去,只可能是自己去找秦川时被发现了踪迹。

秦川说话时并未抬起头对视自己曾经自认为最恨的父亲,他只是慢慢地摩挲着手中的茶杯,看着茶杯中自己的晃影。

"没有他你也可以在建宁有所成就,如果你真的在意所谓的官运亨通,就会来恭州而并非建宁。

岳广平长叹一声接着说:“阿川,你比我聪明太多,你无需证明什么。我在你这个年纪绝非有你现在这般成就,我已经对不起你和你母亲太多,不要让我成为你以后的阻碍和执念了好吗"

"懒得和你扯往事,也不用将你的想法安我身上,从始至终,我们压根就不是一路人。”

“看你喝了的份上,送你三个消息。

1.黑桃K本命闻劭,也就是你们安插在毒贩那边的卧底--铆钉。

2.江停是红心Q。

不得不感叹一下你们恭州真像个筛子,就差个你了。前两个都是坏消息,最后送一个好消息给你。

3.江停最讨厌毒贩,世界上最恨不得黑桃K死的估计就是他了。”

秦川喝掉自己杯里的茶后,扶了扶眼镜,欣赏着岳广平隐藏不住的惊讶:“对了,刚才那是葡萄糖液。

岳广平还没来得及震惊铆钉竟然是黑桃K,他只是查到铆钉可能叛变了,怎么也想不到竟然一开始就是毒贩。

还没缓过来就听到自己儿子不停的放出大招,只能赶在秦川走之前赶忙说:“再坐会吧阿川,一会江停过来,可以一起商议,我顺便介绍你们认识一下"

"不用了,我从小就对名字有停的人过敏,一靠近就好起皮疹,严重时还有上呼吸道充血引发的呼吸困难,所以还是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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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江停见面后,岳广平将自己从儿子那边得到的消息都一一告诉了江停,但巧妙的将秦川形容成了自己提前安排好的卧底。

担心真假以及立场问题,向一直在卡牌集团的卧底核实,结果反而暴露了。

因为所有人都没有想到毒贩敢这样胆大,用真名当卧底,闻劭利用这种心理外加警局内部的疏通,一路在警局里得到如此地位,还得到了几乎所有人的信任。

两人迅速明白此时是最好的时机。

之前的情况都是毒贩在暗,他们在明,现在状况相反,局面有利于他们,那就一定要抓住这难得的机会。

江停和岳广平准备将计就计。

退出房间的江停立马拨打了救护车,黑桃K派来监视的人看到江停慌里慌张的从房间跑出后紧接着救护车赶到,便认为秦川完全按照吩咐办成了事,回复了黑桃k。

毒贩在第后面几次交易中利用卧底给出的消息,一直没有受到条子的的阻碍,便也比之前的交易稍微大胆了一点.

而这一点点胆大便是江停和岳广平苦等久矣的机会,终于里应外合的抓住了黑桃K和他安排在警局真正的卧底-003赵局。

“我终于能给那些无辜丧命的兄弟们一个交代了。”江停的心中执念终于伴随着黑桃K的抓捕慢慢解开,而“黑警”二字也从此和他没有半分钱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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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结束后,岳广平述职将自己错信铆钉而使任务失败并非是因为江停错误指挥如实写了出来。

但这件事情追责起来实在太庞大,到底是谁社招时没有检查出来毒贩的身份?竟然还让人通过了笔试面试,连最终政审都通过了?!

期间接手过的人太多,除了赵局肯定还有其他爪牙,还得一步一步接着细查。

行动结束后,本应该授予秦川和江停两人各二等功,但因为在审问过程中黑桃K说出了江停是红桃Q,还有秦川和江停都参与帮助了了他们之前不同的du品交易。

上面也并没有全信黑桃K的话,组织展开调查后最终决定功过相抵,两人的二等功也是彻底无望了。

而且,他两还年轻还有的是机会为自己拿到功勋。

这件事后,江停恢复了自己恭州市禁毒第二支队长,秦川也仍然是建宁支队副支队长。

两年后

即使秦川妇女之友的名号已经响彻整个建宁,目前也没有找到自己的心动嘉宾。

但凡建宁恭州的有个联合行动,积极的简直不像话,打扮的跟个花孔雀一样才能参加,气的魏局三天两回的骂完自己回办公室吃降压药。

“严平贵,你再这表现出这种蠢样子,我真的恨不得掐死你。”

“秦宝钏,我说过多少回,不许再这样喊了,我媳妇该生气了。”

秦川就是看不惯他这副样子,阴阳的拉长腔调:“我~媳妇~~该~生~气~了~”

“滚!”

“啪嗒”锁链发出断裂的声音。

“她以后可能是律师,医生,老师,警察,但她一定不是被墨痕斋所拘束的存在,她不用记住所有人,她只要在未来某一天回头看时,记得她还有一个名为墨痕斋的家,这就够了。”

我们杜十三一天到晚就这死动静

前情提要:我们学校每周二有英语角大概就是每个人拿一张话题卡然后跟外教讨论观点啥的,这周的论题是有关fantasy和sciencefiction

Q1大概问我们这两种作品有什么地方吸引你的,我在答Q1的时候拿神秘博士举例夹带私货……

我:科幻作品中的幻想生物,未知的冒险还有各种科技等很吸引我,如果我能像胡博士一样坐塔迪斯穿越时空我会balabala……

外教:goodanwser

我:ohhhhh我很..................

我:ohhhhh我很喜欢这部作品我家里面还有塔迪斯和音速起子!

外教:唉我也有我的是第十任的

我:唉我也有小十的我还有十二的!

接下来我们还说到了戴立克和赛博人以及在聊到最近科幻作品的包容性和一些题材上的拓展外教又拿神秘博士举例

外教:balabala……比如神秘博士这个作品中……以往的几任博士都是白人男性,但他最近变成了女人(我:13姨!)现在是个黑人(我:坏了这是真看过的)

接下来外教转向我:依你看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

我:我不到啊政治正确吧

反正那天晚上我俩聊的特别嗨把同一组的同学都干沉默了……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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