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教辅室、中小学校、幼儿园:
根据《余姚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课题管理的若干意见》(余教[2020]90号)和宁波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奖办法,现将2021年度余姚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研课题、专项课题优秀成果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2020-2021年余姚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立项及2019年延期的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宁波市的相应年份立项且还未获奖的规划课题。
2.2020年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立项及2019年延期的教研课题且还未获奖的教研课题。(教研课题在统一规划课题专项中称为“教研专项”)
3.教科(研)员主持还未立项的课题成果。
4.最近认定的余姚“双减”的专项课题成果。
5.由直属学校、乡镇(街道)教辅室推荐未立项的有理论和应用价值的课题成果。
6.已经在余姚市级及以上教科研训部门获奖的课题不再参评。
二、选送要求
2.乡镇(街道)、直属学校推荐未立项课题成果,每个街道教辅室最多推荐3项、每个乡镇教辅室最多推荐2项、直属学校最多推荐1项、教科(研)员课题不限。
3.报送材料:《余姚市立项课题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附件2)、课题成果主报告、课题成果附件。以上材料皆为电子稿,WORD格式,文件名为课题名称(勿含特殊字符)。
三、主报告(总结报告)撰写要求
1.格式一(一般指规划课题、专项课题)
2.格式二(一般指教研课题、推荐课题)
主报告具体包括:问题的提出(研究动因,力图解决的主要问题,研究的价值与意义),研究的过程与方法、成果的主要内容(写作展开的重点)、研究成效、特色与创新、参考文献等六方面内容。字数不超过1万。
样稿可参考余姚教科网中“成果推广”栏中的优秀课题,可以不必拘泥样式,但要求报告格式与成果特点相一致,切不可写成先进事迹综述和工作总结。
四、报送办法
2.未立项的推荐课题(含“双减”专项课题)上报步骤:在以上步骤之前需先完成申报立项。在课题管理系统中进入“我的课题”,点击“申请立项”对话框,按要求填报课题信息,待市教科所课题审批通过后与立项课题上报步骤一致。
五、注意事项
1.“成果负责人”只能填报1名,成果合作者最多4名,其中执笔1名,需在网上“我的课题”界面的“课题概况”中完善,将作为获奖证书填写时的主要依据。
3.研究成果严禁抄袭,附件材料切忌弄虚作假。评审时将进行网上相似度比对,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列入课题研究“黑名单”,个人三年内不得申报任何课题和成果评奖,所在学校不能评为“教育科研示范学校”。
4.附件1和附件2请在余姚教科网“通知文件”栏下的“下载中心”中自行下载。
五、评奖办法
1.余姚市教科所将组织市内外教科专家分组进行综合评审,并报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核。
2.按《余姚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评选出余姚市优秀课题成果一等、二等、三等若干名,发证书,优秀成果将逐级推荐上级参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