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茶陵县教育局一直致力于依法规范培训行为,提升教育服务质量。然而,近期发现我县境内仍有一些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的机构存在无证经营的情况,这对我县的教育秩序和市场公平造成了严重影响。
具体事项如下:
一、办证范围
在茶陵县辖区范围内,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各类非学科类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
二、办证要求
3.培训机构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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