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培训项目承担单位:
一、培训对象和内容
2023年河南省职业院校骨干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省级培训及教师企业实践项目主要面向职业院校(不含技工学校,下同)的专业课教师、公共基础课教师和班主任(辅导员),主要内容包括:
(一)骨干教师省级培训
1.专业课教师培训
培训对象原则上以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为主,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党的二十大精神及职业教育政策解读、师德修养、专业教学理念、专业教学实践、专业技能提升等。
2.公共基础课教师培训
培训对象为职业院校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等公共基础课教师。培训内容包括:党的二十大精神及职业教育政策解读、师德修养、职业教育理念、新课程标准、教学设计与实施、教学研究等。
(二)班主任(辅导员)省级培训
培训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和高等职业学校辅导员。新任班主任研修班培训对象主要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新任或拟任班主任,骨干班主任研修班培训对象主要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具有6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的班主任,学管干部研修班培训对象主要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各级学生管理干部,综合素养暨班主任能力大赛专题研修班培训对象主要面向中等职业学校需要提升综合素养及有参加班主任能力比赛意愿的班主任。辅导员综合素质提升班培训对象主要面向高等职业学校专职辅导员。培训内容包括:党的二十大精神及职业教育政策解读、师德师风建设、学生心理健康辅导、职业生涯规划、班级和学生管理、班主任与辅导员能力大赛等。
(三)教师企业实践项目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紧密结合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科学规划设计培训内容,突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及职业教育新政策、新标准的宣传解读、课程思政育人格局的构建、“岗课赛证”综合育人、“三教”改革等重点内容,着力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增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水平。
二、培训方式和学时
三、名额分配
1.各培训基地承担的省级培训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及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要根据《2023年河南省职业院校骨干教师(中职)省级培训计划分配表(省级培训基地)》(见附件1)的安排,严格按计划分配指标确定本地、本单位参训人员名单,每所学校每个专业(学科)原则上不超过3人。各高等职业学校根据《2023年河南省职业院校骨干教师(高职)省级培训计划分配表(省级培训基地)》(见附件2)安排,结合学校师资培训工作规划推荐教师参训,每所学校每个专业(学科)原则上不超过3人。
2.各地市承担的省级培训
在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教育局申请的基础上,经省教育厅审核,确定了2023年由各地承担的骨干教师省级培训任务(见附件3)。各地承担的骨干教师省级培训任务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自行开展,纳入职业院校骨干教师省级培训整体规划。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及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根据《2023年河南省职业院校班主任(辅导员)省级培训计划分配表》(见附件4)的安排,按计划分配指标组织中职班主任参加培训。各高等职业学校组织专职辅导员参加辅导员综合素质提升班培训,每所学校每个培训班原则上不超过1名。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及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根据《2023年河南省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项目计划分配表(中职)》(见附件5)的安排,严格按计划分配指标确定本地、本单位参训人员名单。各高等职业学校根据《2023年河南省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项目计划分配表(高职)》(见附件6)安排,结合学校师资培训工作规划推荐教师参训,每所学校每个专业原则上不超过3人。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在分配本地各类项目教师培训名额时,要尽量向县属中等职业学校倾斜。
四、工作程序
五、工作要求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高等职业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遵守《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函〔2022〕28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培训,加强培训管理,确保培训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