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区公办中小学校工作需要,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制外教职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市金湾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简介
二、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岗位为金湾区教育局下属公办中小学编制外教师152名、校医4名,财务人员7名。薪酬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岗位信息详见《2024年珠海市金湾区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编制外教职工岗位表》(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对象:普通高等教育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人员。应聘者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以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7.教师应取得相应资格种类及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校医应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证,财务人员应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或会计职称证书;
8.具备各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9.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为报名首日。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线上报名—线上资格预审—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
(一)线上报名
①珠海市金湾区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编制外教职工报名表(附件2,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②有效期内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国(境)外学历学位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外文资料还须提供有资质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④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
⑤专业技术职称证;
⑥荣誉证书;
4.注意事项
(1)应聘者仅限报1个岗位。
(二)线上资格预审
(三)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对象:通过线上资格预审的人员。
3.地点:考点详见附件1。
(四)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
1.笔试对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
4.笔试形式:采取线下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理论、学科基础等各方面知识的掌握情况。
(五)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
1.面试对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
教师岗位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试讲、专业技能、教育答辩等教师综合素质。教学试讲以试讲形式举行,专业技能展示为本学科专业技能展示,教育答辩由评委根据面试现场情况对考生进行提问。采用教学试讲(7分钟内)+答辩(3分钟内)方式进行(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体育、音乐、美术岗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5分钟内)。
职工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问答,由评委根据面试现场情况对考生进行提问(5分钟内)。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体育、音乐、美术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30%。
面试结束后,计算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若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应在我市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具体医院另行规定)。
(七)考察
由学校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学校将有关材料报金湾区教育局批准后,对拟聘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对不符聘用条件的拟聘人选,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等手续。
五、其他事项
(二)应聘者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若有体检人员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不予聘用的,由区教育局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
2024年8月17日
原标题:2024年珠海市金湾区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编制外教职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