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为促进管理人员能够全面地了解公司管理体系、管理制度,系统地融入企业文化,满足管理岗位的专业要求,制订本规定。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级管理人员。
管理部门:公司人力资源行政部。
一、凡总部管辖管理人员(各单元经理、各级管理人员)都必须实行岗前培训制。
二、本岗前培训是指新聘进管理人员或晋升管理人员在上岗前和在试岗(试用)期,必须接受的培训。
三、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培训和专业内容培训。
四、本岗前培训期间一律实行导师制。即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都指定一位辅导导师为其在培训期做培训辅导。辅导导师由其一级以上领导或专业管理者兼任。
五、企业文化和规章制度培训课时为16小时,其中12小时授课,2小时交流、2小时考试,考试结果归档,做为转正考核的依据之一。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落实。
用人单位和辅导导师须定期(每月不少于两次)为试岗(试用)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与辅导。试岗(试用)人员须每月提交试岗(试用)培训报告,经辅导导师和用人单位第一责任人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归档,做为转正考核的依据之一。
八、培训必备基本内容:
1、公司简介(对试用期)
2、公司经历及简介
3、公司发展历程、企业荣誉
4、公司组织、公司经营管理构架、管理团队介绍
5、公司标识
6、公司文化理念:
7、员工手册
8、管理标准:教育员工热爱工作、会工作、做好工作上级指令,快速落实。下属反馈,快速回应。客户投诉,快速处理。服务标准,快速提升。思维定势,快速转换。企业文化,快速融汇。成本控制,快速下降。经营发展,快速跨越。
9、基本制度
爱企业、爱岗位,不做任何损害企业利益、信誉、商誉的事。
全面接受企业文化,遵守规章制度,不做违规乱纪的事。
敬畏领导、关心同事,爱护下级,不做损人利己的事。
严于自律、不徇私情,不做损公肥私的事。
服从指挥、顾全大局,不做本位、山头主义的事。
10、自律
爱祖国,爱岗位,不损国家和企业
同文化,尽职守,不违道德品格好
尊领导,听指挥,遵章守纪不乱议
讲信誉,守承诺,相互尊重不自傲
廉自律,不徇私,公私分明不违纪
善学习,精业务,团结员工同提高
精管理,勤协作,不推不扯支持多
多贡献,创荣誉,企业效益结硕果
2、从事物业管理的企业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从业人员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3、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应与业主、使用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其内容应包括服务范围、管理标准、权限、期限、费用收支监督检查和违约责任等,并报送区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5、物业企业应按等级收费,并由物价部门统一定价,设“公示板”公开收费标准,便于业主和使用人监督。
6、日常维护与紧急事件处理。
(1)物业管理企业应对房屋主体,水电设施,排水设施,消防设备共用部位和供用设备进行日常养护和维修,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居住安全。
(2)对上水管线发生跑漏、下水管线发生堵、冒等突发事件及时处理,确保业主和使用人财产不受损失。
(3)对二次供水水箱,应一个季度或在重大节日前彻底清洗一次,日常派专人看管,确保水质安全使用。
7、小区绿化。小区绿化要与周围建筑风格浑然一体,既要注意根据不同的功效进行适宜的绿化和小品布置,核心美化部分应放在小区出入口等引人注目的地方。物业管理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业主或使用人特别是儿童进行宣传教育,使人人都来关心爱护绿化,并制定相应的绿化管理规定。
9、小区治安。物业管理企业应与当地公安部门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接受指导,争取配合,做好小区治安管理工作。
10、小区消防、消防管理在物业管理中占有头等重要的地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消防意识,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因此消防工作应提高到管理的重要日程。
11、车辆管理。小区内的机动车,摩托车,自行车应在指定位置存放,由物业管理企业统一管理。
二、业主、房屋使用人
1、业主、使用人应成立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服务合同,并监督物业管理活动。有权选择物业管理企业。
2、业主、使用人应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环境卫生费、经营性房屋的业主或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部门和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规定主动交纳各种费用。
3、业主,使用人不应高空抛物、擅自改变房屋、外立面、内部平面布局,随意拆损门窗和私搭滥建、在外立面设置立架改动采暧、供水、排水设施,不准随意占用公共用地乱堆杂物;不准损坏花草树木、小品、健身器材;不准在楼道内乱写乱画;不准私自存放易燃、易爆、有放射性的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制造妨碍他人正常休息的噪音等。
4、物业管理企业有权督促拒交应交费用的业主、房屋使用人交纳费用;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5、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任何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6、当事人因房屋使用、维修、管理等发生纠纷的,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做好这项工作可以为政府和广大居民排忧解难,化解日常生活中的矛盾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保证社会的稳定。为开创我区物业管理更新更好的局面作出努力。
三、本办法施行监督机关为xx市xx区建设环保行政执法局物业管理办公室。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0目的
为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规范员工统一着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0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唐山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工服的管理。
3.0职责
3.1人力行政部负责员工的工服的统筹管理及工服制作。
3.2库管员负责发放保管,应准确把握发放和库存工服数量和质量;在工服不足时及时补充(指保安服装)。
3.3库管员负责验收和执行物品管理的各项规定(含补充服装时型号数量的统计)。
3.4各部门主管负责人负责监督执行,并对本部门工服负责。
4.0工服的管理
4.1以人力行政部的正式入职单为依据,填写《员工工服领取登记表》
4.1.1人力行政部在填写《员工工服领取登记表》时,必须注明每件或每套工服的购置价格。
4.2物业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各物管处经理和总公司各部门经理每人交纳1000元人民币;其它管理人员(含物管处副经理、经理助理、各部门主管)每人交纳500元人民币;保安员每人交纳服装押金600元人民币;商管员员工交纳服装押金500元人民币;客服部员工交纳服装押金300元人民币;维修部(含各种运行工)、保洁员、绿化员每人交纳200元人民币;其它总公司员工根据层级比照交纳。
4.3员工工服的支领、退还、押金缴纳方式与折旧年限
4.3.1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及各物管处经理工服支领标准及折旧年限
4.3.2各物管处副经理及各部门主管工服支领标准及折旧年限
4.4.3保安员工服支领标准及折旧年限
4.3.4客服部员工工服支领标准及折旧年限
4.4.4环境保洁部员工工服支领标准
4.4.6商管员工服支领标准及折旧年限
4.4.7播音员及公司其他女性文员工服支领标准及折旧年限
4.4.8员工工服的折旧计算方法及其他规定
4.4.8.1折旧费用:实际的购置价格÷折旧年限的月份和×员工实际工作年限的月份和。
4.4.8.2折旧期从工服申领到位的日期开始计算,到员工将工服上缴至公司的日期截止(一个月内累计工作不足15天含15天不予计算折旧月份;一个月内累计工作超过15天不足30天按整月计算。)
4.4.8.3员工主动离职,按此办法执行;员工被动离职视情况而定。
4.4.8.4在试用期内员工主动离职,公司将不退任何费用;员工被动离职视情况而定。
5.0着装标准
6.0本规定由人力行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7.0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同时废止原有规定及口头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