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档案包括员工培训记录卡及各种培训资料。
一、员工培训记录卡
2、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共课程受训员工培训记录卡的建立及更新,各部门培训员负责本部门安排培训课程受训员工培训记录卡的建立及更新;
4、员工培训记录作为该员工晋级和晋职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培训资料包括员工培训需求调查资料、部门培训计划表、部门月度培训情况报告表、培训通知、在职培训课程评估表、员工培训出勤表、考试试卷、外部培训机构的.来函等。
1、人力资源部的培训资料由培训主管负责归类存档。
2、各部门的培训资料由部门培训员负责归类存档。
三、员工离职后,部门培训员需将该员工于部门的培训记录卡转交人力资源部,由后者将其归入离职员工的人事档案,并随人事档案一起保管。
四、培训档案保管期参照《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十一章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目的
为规范公司新员工培训管理,使新员工尽快熟悉和适应公司文化、制度和行为规范,明确自己工作职责、程序、标准,从而帮助其顺利地适应公司环境和新的工作岗位,提高工作绩效。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三章公司新员工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原则。
第四章新员工培训的主要内容:通识训练、部门内工作引导和部门间交叉引导。
第五章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新员工。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章新员工培训由行政人事部归口管理,各部门负责人协助执行。
第七章新员工培训应在报到后一个月内执行。
第八章参加新员工培训的'员工在培训期间如需请假者,应在试用期内补修请假之课程,否则,试用期满不得转为正式员工。
第九章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考核。不合格者,重新培训,仍不合格者,考虑辞退或降薪使用。
第十章行政人事部为每一位员工建立培训档案,新员工培训考核情况应记入员工个人培训档案。
第三章通识培训
第十一章通识培训是指对新员工进行公司概况、有关管理流程的培训,使新员工能顺利开展工作。
第十二章通识培训原则上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据需要组织进行。行政人事部应提前3日向应参加培训的新员工所属部门发出培训通知。
第十四章通识培训的基本内容:
(一)介绍公司概况
1.公司的发展历史、规模和发展前景;
2.企业文化、公司的理念、规范等;
4.职业道德教育;
(二)介绍公司主要制度政策
1.薪酬制度
2.费用报销
3.培训制度
4.考核制度
5.奖惩制度
6.考勤制度
7.内部参观
第四章部门工作引导
第十五章部门工作引导的责任人为部门负责人。
第十六章部门内工作引导主要包括:介绍部门结构、部门职责、公司管理规范及福利待遇、培训基本专业知识技能、讲授工作程序与方法、介绍关键工作指标等。
第五章部门间交叉引导
第十七章对新员工进行部门间交叉训练是公司所有部门负责人的共同责任。
第十九章部门交叉引导主要包括:该部门人员介绍;部门主要职责;本部门与该部门联系事项;未来部门之间工作配合要求等。
第六章新员工培训评估
第二十章通识培训结束后由行政人事部组织新员工测验和座谈,不合格者应参加补充培训。
第二十一章部门负责人就部门工作引导对新员工进行测验。不合格者需有针对性的重修,一个月内如果不能完成培训,则应将该员工辞退。
第二十二章新员工培训结束后行政人事部将培训记录归档。
第二十三章新员工培训合格者,进入上岗试用期。
1、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3、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4、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6、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7、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
9、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10、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11、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
12、员工的考勤管理,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