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2025年度“中巴(西)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交流项目的通知
申报条件
联系人资料
政策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与巴西联邦共和国科技创新与通信部关于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的谅解备忘录》,科技部现启动2025年度“中巴(西)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交流项目征集工作。该计划旨在拓宽两国青年科学家和研究人员的交流渠道,增进相互理解和友谊,为中国和巴西科技合作增添活力。
本计划中方主管部门为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执行管理机构为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组织推荐部门为国务院部委局、直属机构、行业协会和主管国际科技合作的有关司、局,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办、局)。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为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科研机构、大学、企业和科技园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单位与巴方有前期合作基础和务实合作需求,具有相应的对外合作渠道、科研条件和合作研究能力;
(三)所选派的中方人选或接待的巴方人员,原则上应已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5年以上科研工作经历,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从事科学研究、科研成果转化或科技政策与战略研究,具有良好的国际交流合作基础和经验;
(四)申报单位可提供用于完成访问交流任务的配套资金。
二、资助经费
(一)赴巴西开展6—12个月联合研究
(二)短期访问交流
2024—2025年度“中巴(西)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将对赴巴西开展6—12个月联合研究和短期访问交流两种方式进行资助。资助经费分两次拨付给执行单位,首次为总额的70%,其余费用待访问交流结束且执行管理机构审核评估通过后拨付。执行单位需提供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或发票,原则上不得计提管理费。
三、申报与受理
(三)申报单位由管理平台下载文件,在线填报后上传,所需上传材料如下:
1.项目申报书(盖章后扫描PDF、doc/docx格式电子版各1份);
2.申请人中英文简历(PDF格式电子版1份);
3.项目信息表(EXCEL格式电子版1份)。
(五)即日起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20日,逾期系统关闭,将无法受理。
(六)执行管理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对形式审查合格单位开展评审,并向主管部门报送评审结果和拟立项单位名单;
(七)主管部门综合考虑专家评审情况和中巴科技外交和交流合作重点任务,审核确定立项单位名单。
四、立项与执行
(一)执行管理机构将适时通过管理平台发送“项目立项通知”,未入选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二)执行管理机构与立项单位签署协议,并向其拨付首批资助经费;
(三)立项单位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访问任务,并在交流结束15个工作日内提交总结材料,执行管理机构审核评估通过后拨付其余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