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统筹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的工作部署,完善充实我市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力量体系,全力做好紧急状态下的生活必需品流通供应保障工作,市商务局拟建立长春市生活必需品供应企业名录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生活必需品供应企业。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企业申请要求
(一)企业类型
具有一定规模和生产经营能力的从事生产、加工或销售生活必需品的企业(包括大型批发市场、连锁超市、连锁生鲜店、连锁便利店、电商平台、供应链企业、食品生产企业、连锁母婴店等);从事生活必需品配送寄递业务的物流快递企业;连锁加油站;连锁药店等。
(二)经营范围
米、面、杂粮、挂面;食用油;猪肉、牛肉、羊肉、禽类肉;蛋类;牛奶、奶粉;水;蔬菜;水果;调料、方便面、罐头、面包类、速冻主食、自加热食品、盒饭、咸菜;卫生清洁用品等。
(三)资质条件
申请纳入名录库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八项条件:
①企业的供应(服务)范围能够覆盖全市,具有稳定的货源渠道;②企业具有一定的规模,年销售额或营业额在200万元及以上;③有正规的企业管理制度,在紧急状态下能够实现员工“闭环管理”(企业具有提供员工食宿的能力);④企业能够支持“线上下单+线下无接触配送”的经营模式;⑤企业应具有一定的商品分拣和运输配送能力;⑥能够服从政府的统一安排开展保供工作,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企业责任感;⑦企业能够保障保供工作正常开展所需的人员防护、核酸检测、环境消杀等安全生产要求;⑧企业能够依法纳税,近3年来无征信不良记录,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二、申请方式
采取自主申报和区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一)企业自主申报
申请流程:
(注:承诺书文件下载操作请点击弹窗中蓝字“下载承诺书”,下载后打印此承诺书并填写承诺企业,承诺人与日期信息。将此承诺书加盖公章,并将加盖公章的承诺书照片进行上传)
(信息添加成功)
审批通过后,企业联系人的手机号会收到审批通过或审批驳回的短信通知。若企业审批被驳回,企业可对申请信息进行修改后再次提交申请。
(商务局审批通过)
(商务局审批驳回)
(二)区里推荐
由区级商务部门向市级商务部门推荐辖区内规模较大、具备供应全市的能力且经营良好的生活必需品供应企业作为市级生活必需品供应名录库企业。
三、名录库工作机制
(一)进入机制
(二)退出机制
(三)启动机制
名录库中的企业平时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遇到紧急情况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进入应急响应状态,根据社会管控级别,按照实际需求分类分级启动在库企业参与全市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