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
加强杭州市外教资源统筹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7〕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拟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外教资源统筹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4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外教资源
统筹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
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2016年12月2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幼儿园、中小学校(含技工院校,以下简称学校、幼儿园)外教资源统筹管理,推进全市学校、幼儿园外教聘请(以下简称聘外)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根据《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全面提升杭州城市国际化水平的若干意见》(市委〔2016〕10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推进教育国际化行动计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14〕11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明确基本原则
(一)服务导向。
以满足杭州城市国际化与教育现代化需求,加快杭州教育国际化进程为目标,围绕服务学校聘外、服务外教应聘的“双服务”主题,发挥大数据功能,细化全过程管理,努力实现一站式服务,吸引更多优质外教资源来杭任教。
(二)分类管理。
将外教资源分为国内外在职外籍教师、国外学校退休的外籍教师、国外高校外籍毕业生、国内外高校在读外籍实习生、国内高校留学生毕业生,实行分类管理,有效盘活杭州外教资源。同时,对结对学校的短期交流访学教师做好登记管理。
(三)量质并举。
注重开拓渠道,扩大在杭外教规模,推动我市学校、幼儿园聘外普及化,努力实现外教引进优质化,不断促进外教质量提高,实现量质并举、跨越发展。
(四)全域共享。
注重多途径探索破解地域原因造成的结构性不均衡问题,实现聘外工作从中心城区向周边县(市)延伸,带动各区、县(市)更新办学理念,实现共同发展。
二、完善平台建设
(一)建立健全外教工作协同管理机制。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政府电子政务办等部门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外教引进和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部门要加强配合,促进工作联动,共同推动我市外教资源统筹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建设杭州市外教资源服务网(以下简称服务网)。依托现有教育信息化基础,构建和完善杭州市外教资源服务网,实施一站式供需配对服务与大数据协同管理:
1.供需对接。服务网接受中小学发布岗位招聘需求和外籍人士提交应聘意向;同时对供需信息进行筛选、配对,促进双方确定聘用意向,开展聘用工作。
三、优化管理服务
(二)开展外教聘请片区化试点。
在有外教共享需求的毗邻中小学校、多法人集团化学校开展外教聘请片区化试点,由区、县(市)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制定片区化(集团化)外教聘用方案,明确各片区(集团)领衔学校及成员学校(不超过2个),通过服务网提交聘用需求。供需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片区(集团)领衔学校及成员学校与外教共同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用主体责任,向区、县(市)教育主管部门报备教学计划,并及时向市公安出入境管理局、市外专局报告聘用信息,实现外教资源片区化管理和效益最大化。
(三)外教使用主体化。
(四)外教评价过程化。
建立外教评价动态管理机制,以过程管理促绩效提升。全市所有聘外学校、幼儿园每季度通过服务网对所聘外教任教期间的守法守规、教学履职、生活品行等综合表现实施过程评价,对学校、幼儿园聘用外教期间的管理绩效实施过程性评估,同时开展外教与聘外学校双向满意度调查。
四、加强统筹保障
(三)优化流程,提升服务。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互联网+”功能,做好外教聘用、办证、培训及评价等服务工作,积极探索开放、有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聘外秩序,简化办事流程,优化聘用过程,促进外教服务提质增效。要努力克服困难,吸引优质师资充实外教队伍,指导学校、幼儿园规范有序办理聘外手续和做好日常管理服务,在就医、休假、子女入学等生活配套服务方面为外教提供便利条件,为外教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本实施意见自2017年2月3日起施行,由市教育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