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按照2023届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整体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对大学生创业给予支持,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有效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创响中原”2023年河南省大学生创业项目培优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河南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河南百年汇企业孵化器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全省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申报项目于发文之日前已在河南省内完成公司注册,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股权不少于10%,以工商注册登记股权架构为准。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由学生主导且具有可扶持性,技术含量高或商业模式好,有较好发展潜力及较强市场竞争力。
(二)自发文之日起至公布结果前,不得变更公司法人及股权结构。
(三)创业项目不得以公司名字命名,且每个创业团队仅限申报一个项目,已获得往年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三、申报项目类型
(一)科技创新类项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光电子信息、量子信息、集成电路、智慧医疗、生物技术等。
(二)社会服务类项目: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经、法务、翻译、电子商务、物流、体育、社会工作、家政服务、养老托育等。
(三)乡村振兴类项目:现代种植养殖技术、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休闲农业、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
(四)文化创意类项目:文化教育、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融媒体、工艺与设计、视觉艺术、环境艺术等。
四、项目评选程序
(二)材料评审。4月4日前,组织专家对各高校推荐项目进行网络评审,通过材料审查,初步核查项目创新性、商业模式、当前经营状况及资金需求预算与使用规划的科学合理性等。
(三)实证调查。4月7日前,根据网评情况,拟选取一批创业项目,采取多种形式对项目真实性、可扶持性,资金使用预期绩效目标等情况考察核实。
(四)集中路演。4月9日前,根据材料评审和实证调查情况拟选取若干优秀项目进入集中路演,由项目负责人向专家组汇报运营现状、实际需求、发展规划及实施举措、扶持资金用途及预算、项目预期成效等,采取“5分钟路演展示、3分钟答辩”的形式进行综合评审。
五、项目培优管理服务
(一)签订目标责任书。确定纳入培优计划的项目,所在学校、项目负责人、创业导师要签订三方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书应包含:三方权利与义务、中短期帮扶目标和应对举措、项目未来三年的营收、帮扶监督考评机制等),报省教育厅备案。并将资金使用预算及预期成效列入目标责任书,作为中期检查及后期总结验收的依据。
(二)配备创业导师。根据项目类型,为项目匹配创业导师,实施半年期的创业项目跟踪帮扶,对入选培优计划的项目进行“一对一”“多对一”的指导帮扶和资源对接。
(三)举办创新创业精英训练营。根据项目发展现状,适时组织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参加创新创业精英训练营,进一步提升项目团队的创业素质和能力。
(四)中期检查。省教育厅定期对项目帮扶指导工作及成效进行阶段性检查和总结,查看帮扶工作台账,推动帮扶指导工作更加科学有效地开展。
六、扶持方式
(一)资金扶持。“创响中原”2023年河南省大学生创业项目培优行动之:“雄鹰”项目每个给予10万元、“飞鹰”项目每个给予5万元、“雏鹰”项目每个给予3万元。原则上鼓励项目所在高校给予配套资金,积极协助创业项目申请大众创业项目扶持资金、开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三)项目推广。通过举办创新创业精英训练营、创新创业成果展等活动,引导大学生创业项目与行业企业资源对接,吸纳社会资本支持大学生创业项目。利用新媒体矩阵对优秀创业项目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四)成果转化。依托“郑州技术交易市场技术经理人百年汇孵化器驿站”,积极促进创新创业成果与行业产业进行有效对接和应用转化。
七、导师团组成
(一)推荐导师。3月31日前,各高校结合学科专业特色和实际,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导师推荐标准》(附件3),进行资格审核并择优推荐,每个高校可推荐不超过3名导师,其中校内导师2名、校外导师1名。主要为项目提供创业指导、政策咨询、企业管理、市场拓展、核心技术、专业技能等方面指导;帮助制定项目成长与发展计划,解决影响项目发展的难题;利用自身资源主动为优秀项目提供对接社会资源。
(三)评聘方式。省教育厅综合评估后,择优选取若干名导师作为本年度创业项目培优导师团成员,并颁发聘用证书。
八、有关要求
(二)扶持资金拨付至学校账户后,要严格按照学校财务制度,制订《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并报我厅备案,根据项目预算方案及资金用途加强资金使用过程管理,督促指导项目依法依规使用。扶持资金主要用于项目研发、项目推广、项目孵化等有关支出。如出现弄虚作假、套取、截留、挪用扶持资金的情况,一经查实,追回扶持资金并对责任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属于违法行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联系方式
(一)省教育厅学生处
联系人:钱鹏俊
(二)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西恒
(三)河南百年汇企业孵化器
联系人:邵亚杰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相济路81号河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6楼6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