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训目标:培养及训练达到国际标准的国际象棋教练员。本次教练员培训班经国际棋联及属下的教练委员会批准,由国际棋联教练委员会主办、中国国际象棋协会承办,并获亚洲国际棋联联合会支持。
2.日期:2014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
3.地点:珠海市
4.参加培训者的资格/个人技能的要求:
根据国际棋联教练委员会规定,委员会将授予以下称号:
1.2称号说明
1.2.2国际棋联教练员(FT)
1.2.2.1工作范围/任务
a.提升具有国际水平的棋手达到国际等级分2450或以上。
1.2.2.2资格/个人技能要求
a.由中国国际象棋协会推荐参与并证明有国家等级的教练员学历。
b.证明在过去的5年是一名活跃的教练员。
c.在自己的棋手生涯中国际等级分(或实力)曾达到2300。
d.国际棋联委员会教练员培训班的标准序分。
1.2.2.3称号授予:
a.参与国际棋联委员会教练员培训班及考试合格。
b.未能成功申请资深国际棋联教练员(FST)的称号,但具有相当资历者。
1.2.3国际棋联教师(FI)
1.2.3.1工作范围/任务
a。提升年青棋手的竞赛能力至国际级别。
b。曾训练过国际等级分2000以下的棋手
1.2.3.2资格/个人技能要求
a.由中国棋院推荐参与并证明有国家等级的教练员学历。
b.证明在过去2年是活跃的教练员。
c.在自己的棋手生涯中国际等级分(或实力)曾达到2000分。
1.2.3.3称号授予:
a.参与国际棋联委员会教练员培训班及教练合格。
1.2.4国际棋联指导员(NI)
1.2.4.1工作范围/任务
a.提升棋手的竞赛能力达到国家级的标准。
b.指导棋手并合其国际等级分达到1700以上。
c.在学校任教。
1.2.4.2资格/个人技能要求
a.最少两年的教练员资历。
b.在自己的棋手生涯中国际等级分(或实力)达到1700分以上。
C.经过培训的棋手在被认可的国家级别的比赛中获得过第一至第十名的成绩。
d.国际棋联委员会培训班的标准序分。
1.2.4.3称号授予:
1.2.5国际棋联辅导员(DI)
1.2.5.1工作范围/任务
a.引发孩子们爱好国际象棋,并引领他们达到参加竞赛的程度。
b.训练初学、初级、中级以及爱好者等各层次的棋手。
c.在学校任教
1.2.5.2资格/个人技能要求
a.了解国际棋联的国际象棋法则(国际象棋基本规则和竞赛规则)
b.在自己的棋手生涯中国际等级分(或实力)达到1400分。
c.国际棋联委员会教练员培训班的标准序分。
1.2.5.3称号授予:
5.参与人数:最多不超过30名教练,名额所限,报名以确认收到汇款为准。
星期四10月30日参与者到达日
星期五10月31日第一天09:00-13:00&19:00-22:00(下午自修2小时)
星期六11月1日第二天09:00-13:00&19:00-22:00(下午自修2小时)
星期天11月2日第三天09:00-13:00&19:00-22:00(下午自修2小时)
星期一11月3日第四天09:00-13:00&19:00-22:00(下午自修2小时)
星期二11月4日第五天09:00-11:00
星期三11月5日参与者离会日
7.讲座与学习:国际棋联教练员培训班将进行38小时培训,讲座以英语、汉语的形式进行(辅以英语传译)。
8.教练员证书:
1.3程序/称号及执照费
a.在完成课程后,每一位成功毕业的参与者将得到由讲师或培训班负责人签发的参与证书。
b.在讲师或培训班负责人递交了详细报告给国际棋联教练员委员会后,按程序递交称号申请书(建议书)给国际棋联官方(主席议会、行政人员议会或会员大会)审批。
c.在批准之后,如符合以下条件,教练员将收到国际棋联正式的毕业证章(证章将印有教练员相片和执照有效期)。
c1.符合以上所列出的每个级别的资格要求。
c2.圆满完成国际棋联委员会教练员培训班的证书(FST除外)。
c3.书面考试(FST除外)。
c4.各级别教练费用列表如下(国际棋联收取):
10.报名:
1.1报名资格:
持有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初级、中级和高级教练员培训合格证书者和持有中国国际象棋协会教练员培训合格证书满两年者。
1.2报名及缴费截止日期为2014年10月10日。
11.食宿费用以及培训地点将在培训班开始前两周公布。
12.讲师:国际特级大师、国际棋联资深教练GrivasEfstratios
助讲教师为国际特级大师(GM)叶江川主讲。课程内容由国际棋联教练员委员会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