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于1964年建立,素有“中国音乐家的摇篮”“中国音乐的殿堂”的美誉。学校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国学为根基,独具中国音乐教育和研究特色,培养中国音乐理论、中国音乐创作、中国音乐表演专门人才;以办学理念“承国学、扬国韵、育国器、强国音”为指导,倡导和建设“中国乐派”,是国家“一流学科”建设学校、“全球音乐教育联盟”秘书处学校。
中国音乐学院是中国音乐表演艺术研究全球唯一双导师制博士培养单位,拥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士学位;建有“音乐与舞蹈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院校”。专业分布为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三大类,设有音乐学系、作曲系、指挥系、声乐歌剧系、国乐系、钢琴系、管弦系、音乐师范教育中心、艺术管理系9个教学系部,另设有中国乐派高精尖创新中心、研究生院、考级艺术中心(美育中心)和附属中学,形成了以中国音乐理论、中国音乐创作、中国音乐表演为一体的多层次教学体系。
学校名师荟萃,教学、科研力量雄厚,各学科均处于全国领先水平。由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千人计划”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各专业协会会长、北京市“高创计划”领军人才、北京市“高创计划”教学名师、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北京市教学名师、北京市长城学者、北京市拔尖人才等构成的众多人才储备。为国家级“中国民族声乐教学团队”、国家级“中国民族器乐教学团队”、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北京市重点学科、承担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等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支撑。
建校以来,学校凝聚和培养了众多在业内外有重要影响力的音乐名师和人才,向海内外输送各专业优秀毕业生近万名。坚持开放办学方针,与三十一所世界一流大学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为促进中外音乐文化交流,为中国音乐的继承、发展和弘扬做出重要贡献。
学校推进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学科发展、教育教学管理、人才培养质量、师资队伍结构、校园综合治理的改革创新;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探索独立自主的中国音乐教育体系,引领世界音乐教育的前进方向,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世界一流高等音乐学府。
一、招生专业、学制、计划
(一)不分省计划
计划招生315名(最终计划数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计划数为准)。面向全国,文理兼招。各招考方向拟招名额如下:
系别
专业(招考方向)
学制(年)
计划名额(人)
音乐学系
音乐学(音乐学理论)
五
15
音乐师范
教育中心
音乐学(音乐教育声乐特长)
四
26
音乐学(音乐教育钢琴特长)
艺术管理系
音乐学(音乐管理)
29
作曲系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实验班)
5
声乐歌剧系
音乐表演(中国声乐)
25
音乐表演(中国歌剧)
管弦系
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
60
音乐表演(管弦实验班)
2
国乐系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
62
钢琴系
音乐表演(钢琴)
音乐表演(电子管风琴)
音乐表演(钢琴实验班)
指挥系
音乐表演(指挥)
6
(二)北京市师范生计划
音乐学(音乐教育师范声乐特长)
音乐学(音乐教育师范钢琴特长)
(三)华侨港澳台计划
计划招生10名(最终计划数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计划数为准)。文理兼招。
注:
1.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招考方向)招生计划分配如下:
乐器名称
竹笛
4
打击乐
管子
1
唢呐
笙
3
二胡
16
板胡
琵琶
8
三弦
阮
柳琴
古筝
7
扬琴
古琴
箜篌
2.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招考方向)招生计划分配如下:
小提琴
12
中提琴
大提琴
低音提琴
竖琴
长笛
双簧管
单簧管
巴松
萨克斯管
小号
圆号
长号
大号
二、报考须知
(一)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2019
年高考报考条件。
2.凡考生报考方向涉及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科目的(考生必须提前了解当地高招部门对我校招考方向的省统考要求),考生须获得省(市、自治区)级统考相应专业合格证书或省级统考合格;省级统考未涉及的专业,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二)报考办法
我校实行网上报名及缴费(一、二、三试),不受理函报与现场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2019年1月22日——2019年1月28日
本科招生信息网(考生可查看报考常见问题等信息):
收费标准:
一试报名考试费100元,考生须提前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注意事项:
1.考生报考我校只能填报一个招考方向。
2.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提前了解生源所在地高招部门对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具体要求,以免影响考试、录取。
3.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中国音乐学院2019年本科招生简章》,按网上报名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考信息。网上报名过程中,考生须仔细阅读系统内各提示信息,认真如实填写,慎重执行“确认、提交”等操作,一旦提交成功,报考信息不得更改。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未完成网上缴费、未取得专业考试准考证等导致不能参加考试或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网上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具体规格详见系统内要求):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黑白、彩色均可)。
(2)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在一张图片上)。
(3)报考方向相对应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或省统考成绩单。
(4)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未组织音乐类省统考的,提交高考报名信息单。
(5)报考音乐教育师范声乐特长、音乐教育师范钢琴特长招考方向的,须提交本人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正面、本人页反面在一张图片上)。
5.考生报名缴费成功后,自行打印“一试考试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三、专业考试
2019年2月16日——2019年3月8日
(二)专业考试地点中国音乐学院校内
(三)专业考试注意事项
2.各招考方向一试考试安排,于2019年2月15日12点后在本科招生信息网及校内公布。各招考方向二试、三试考试安排,以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告及校内公告为准。
4.2019年4月15日后,考生可登陆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专业考试结果,专业考试合格证将以EMS特快专递形式寄出。
5.我校本科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凡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伪造骗取报名资格等情况,将取消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发现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处理。
四、文化课考试及志愿填报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专业考试合格且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比较专业总成绩
音乐师范教育中心
专业考试合格且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按综合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次录取。综合分
相同时比较专业总成绩。
专业考试合格且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专业考试排名顺序依次录取。
综合分=专业总成绩×0.5+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理)×100×0.5。综合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办法
1.音乐学(音乐学理论、音乐教育声乐特长、音乐教育钢琴特长、音乐教育师范声乐特长、音乐教育师范钢琴特长招考方向):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且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
2.音乐学(音乐管理招考方向):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且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其中,高考外语科目成绩不低于90分(150分制)。
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招考方向):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且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
4.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实验班招考方向):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
5.音乐表演(指挥招考方向):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且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
6.音乐表演(中国声乐、中国歌剧、管弦乐器演奏、管弦实验班、中国乐器演奏、钢琴、电子管风琴、钢琴实验班招考方向):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
(三)说明
1.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或自主招生录取参考线划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浙江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划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普通类第二段分数线划定。对于艺术类考生无文理分科的省份,参考较低科类分数线执行。
2.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若设有两批(类)或以上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除标明我校所属批、类外,以高线为准。
3.对于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成绩满分与普通类考生文化课成绩满分不一致的省份,进行折算比较。
4.海南省考生高考成绩按照标准分计算。
(四)我校于2019年7月20日后在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2019年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提供录取结果查询。
(五)录取通知书(含银行卡、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等)于2019年8月初以EMS特快专递形式寄出。
(六)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须了解本省(市)考生档案(含高考文字档案、中学学籍档案、在职人员人事档案等)递送办法。凡规定由本人自带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自行联系本人档案所在部门领取档案,新生入学报到时交党委学生工作部。
(七)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六、学费、助学贷款、奖学金及就业
(一)学费标准
1.学费
2.住宿费
根据学校规定和安排,入住1号学生公寓的学生住宿费每学年750元,入住2号学生公寓的学生住宿费每学年900元。北京生源一律走读。
3.学费等有关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当年批复标准执行。
(二)奖学金及困难学生助学措施
(三)学生毕业后,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就业。
七、院长奖学金
第一志愿被我校录取的优等学生,给予免除本科四/五年(全学程)学费,作为奖学金奖励。
八、有关说明
(二)考生考试期间食宿、旅费自理。
(三)声乐歌剧系新生入学后进行声带检查。
(四)学生入学后使用的乐器(除钢琴、大件打击乐器外)原则上由学生自备。
九、华侨港澳台考生报考须知
符合《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报名条件。
一试报名考试费100元,考生须提前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
注意事项:
2.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中国音乐学院2019年本科招生简章》,按网上报名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考信息。网上报名过程中,考生须仔细阅读系统内各提示信息,认真如实填写,慎重执行“确认、提交”等操作,一旦提交成功,报考信息不得更改。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未完成网上缴费、未取得专业考试准考证等导致不能参加考试或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网上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具体规格详见系统内要求):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黑白、彩色均可);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在一张图片上);
(3)台湾地区考生上传学测成绩单及报名序号(电子版)。
4.考生报名缴费成功后,自行打印“一试考试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三)专业考试
华侨港澳台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考试各项要求同大陆学生。
(四)文化课考试
1.就读申请书(须考生本人手写);
2.学测成绩单(复印件);
3.考生报名序号。
(五)录取
(六)学费及住宿
华侨港澳台学生学费、住宿费标准等同大陆学生。学生可提出书面申请入住来华留学生公寓,我校视房源情况安排住宿。
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
音乐学理论
报考要求:
考生应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练耳技能;能演奏钢琴或其他一种中外乐器;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试别
考试科目
考试要求及内容
一试
音乐学技能和口试
二试
音乐学命题写作
三试
视唱练耳
基本乐理
音乐教育声乐特长
考生应掌握声乐、钢琴及其他综合技能;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练耳技能;具备一定的音乐知识及较高的文化素质。考生须按考试科目要求,填报一试、二试曲目。一、二试曲目不得重复,报名完成后不得更改
声乐技能
声乐作品1首
钢琴技能
6分钟)
声乐作品2首
钢琴技能及综合技能
考试注意事项:
1.音乐教育声乐特长招考方向的一试及二试,考生必须提前候场,并按抽签号次序进行考试。任何原因过号取消考试资格。
2.音乐教育声乐特长招考方向考场不设伴奏人员。考生可自带伴奏人员。
3.综合技能展示环节,考生可自带无电源设备播放音乐伴奏(通讯工具除外)。
音乐教育钢琴特长
考生应掌握声乐、钢琴及其他综合技能;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练耳技能;具备一定的音乐知识及较高的文化素质。考生须按考试科目要求,填报一试、二试曲目。一、二试曲目不得重复,报名完成后不得更改。
10分钟)
声乐技能及综合技能
1.音乐教育钢琴特长招考方向的一试及二试,考生必须提前候场,并按抽签号次序进行考试。任何原因过号取消考试资格。
2.音乐教育钢琴特长招考方向考场不设伴奏人员。考生可自带伴奏人员。
音乐教育师范声乐特长
1.音乐教育师范声乐特长招考方向的一试及二试,考生必须提前候场,并按抽签号次序进行考试。任何原因过号取消考试资格。
2.音乐教育师范声乐特长招考方向考场不设伴奏人员。考生可自带伴奏人员。
音乐教育师范钢琴特长
1.音乐教育师范钢琴特长招考方向的一试及二试,考生必须提前候场,并按抽签号次序进行考试。任何原因过号取消考试资格。
2.音乐教育师范钢琴特长招考方向考场不设伴奏人员。考生可自带伴奏人员。
音乐管理
考生须具备较高的文化综合素质,掌握一定的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技能。
音乐管理招考方向考场不设伴奏人员。考生可自带伴奏人员。
作曲
考生应具有使用五线谱创作带钢琴伴奏的声乐作品和多声部器乐作品的能力;能够掌握和声学、乐理、视唱练耳方面的基础知识;演奏钢琴应达到车尔尼740或以上水平。
和声写作
音乐综合素质
考生在二试考试时须提交本人多声部声乐和器乐作品2—3件。
作曲实验班
考生应具有优秀的乐器演奏能力(中西乐器不限);具有良好的文化综合素质;具有乐理、视唱练耳方面的基础知识和能力;热爱音乐创作。
文化综合素质
关问题)
1.考生网上报名时,须填报三试器乐演奏曲目。演奏钢琴的考生,参照钢琴招考方向一试曲目要求进行填报;演奏管弦乐器的考生,参照管弦乐器演奏各乐器一试曲目要求进行填报;演奏中国乐器的考生,参照中国乐器演奏各乐器一试曲目要求进行填报。报名完成后不得更改。
2.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须在2019年2月10日前将如下材料寄到招生办公室,为防止邮寄的材料丢失,请选择EMS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其他公司的快递方式恕不接收)。材料包括:
(1)个人自述(就个人在音乐方面的学习和成长经历以及对将来学习和创作的展望进行阐述。打印稿,无字数限制);
(2)参加过乐团、合唱团、音乐比赛获奖等的正式并可核实的证书(证明)复印件;
(3)考生本人乐器演奏的录音音频文件光盘或录像视频文件光盘。
考生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中国声乐
考生应能完整地演唱简章要求的声乐曲目,并有一定的表现力;嗓音条件、发声器官符合声乐学习要求;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普通话较好并具有一定的表演素质;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练耳技能。考生须按考试要求,填报声乐歌曲曲目4首。4首作品分别在一试演唱1首、二试演唱1首、三试演唱2首,不得重复。报名完成后不得更改曲目。不得临时更换曲目。
演唱歌曲
1.中国声乐招考方向的各试演唱歌曲科目考试,考生必须提前候场,并按抽签号次序进行考试。任何原因过号取消考试资格。
2.中国声乐招考方向考场原则上由考生自带钢琴伴奏。一试时,考场备有钢琴伴奏人员(考生须自带五线谱歌谱);二试交费时,考生可向我校声乐歌剧系声乐艺术指导教研室提出伴奏需求,由声乐歌剧系声乐艺术指导教研室协助安排(考场不再备有钢琴伴奏人员)。
3.考生参加一试、二试考试时,提倡素颜、穿生活装。考生参加三试演唱歌曲科目考试时,提倡化妆、穿演出服。
中国歌剧
考生应能完整地演唱简章要求的声乐曲目,并有一定的表现力;嗓音条件、发声器官符合声乐学习要求;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普通话较好并具有一定的表演素质;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练耳技能。考生须按考试要求,填报曲目4首,其中2首中国声乐作品,2首外国声乐作品(用原文演唱,歌剧咏叹调用原调演唱)。4首作品分别在一试演唱1首、二试演唱1首、三试演唱2首,不得重复。报名完成后不得更改曲目。不得临时更换曲目。
表演
以上三项须考生自己准备并逐项完成
1.中国歌剧招考方向的各试演唱歌曲科目及表演科目考试,考生必须提前候场,并按抽签号次序进行考试。任何原因过号取消考试资格。
2.中国歌剧招考方向考场原则上由考生自带钢琴伴奏。一试时,考场备有钢琴伴奏人员(考生须自带五线谱歌谱);二试交费时,考生可向我校声乐歌剧系声乐艺术指导教研室提出伴奏需求,由声乐歌剧系声乐艺术指导教研室协助安排(考场不再备有钢琴伴奏人员)。
4.表演科目考试考生可自带无电源设备播放音乐伴奏(通讯工具除外)。
管弦乐器演奏
考生演奏方法基本正确;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具备良好的专业视奏能力;掌握视唱练耳和乐理基本知识;身体条件符合所学乐器的要求。鼓励考生背谱演奏。
阶及分指八度、十度双音音阶各一条
一首
阶各一条
2.一条三个八度旋律小调音阶及琶音、分解和弦
音演奏)
首快速练习曲)
曲目)
(不得重复一试曲目)
协奏曲一首(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或奏鸣曲一首(任选
两个乐章)
1.管弦乐器演奏招考方向的一试及二试,考生必须提前候场,并按抽签号次序进行考试。任何原因过号取消考试资格。
2.管弦乐器演奏招考方向考场不设伴奏人员。二试时考生可自带伴奏人员。
3.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考生要求背谱演奏。
4.萨克斯管考生须使用中音萨克斯管演奏。
管弦实验班
考生演奏方法基本正确;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具备良好的专业视奏能力;掌握视唱练耳和乐理基本知识;身体条件符合所学乐器的要求。
1.管弦实验班招考方向的一试及二试,考生必须提前候场,并按抽签号次序进行考试。任何原因过号取消考试资格。
2.管弦实验班招考方向考场不设伴奏人员。二试时考生可自带伴奏人员。
3.考生要求背谱演奏。
中国乐器演奏
考生应较好地掌握应试曲目的演奏风格和技巧,演奏方法基本正确,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掌握乐理基本知识、视唱练耳和视奏技能;身体条件符合所学乐器的要求。
乐器演奏
练耳考试大纲》)
1.中国乐器演奏招考方向的一试及二试,考生必须提前候场,并按抽签号次序进行考试。任何原因过号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填报曲目。若未按要求填报曲目,取消考试资格。若考试现场演奏曲目与报名曲目不一致,取消考试资格。
3.中国乐器演奏招考方向考场不设伴奏人员。二试时考生可自带伴奏人员。
钢琴
考生的钢琴演奏经过系统的演奏技能训练,有一定的音乐素养,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掌握乐理基本知识、视唱练耳技能,具备专业学习钢琴演奏的身体条件。
钢琴演奏
1.钢琴招考方向的一试及二试,考生必须提前候场,并按抽签号次序进行考试。任何原因过号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应在报名时填报应试曲目5首,一、二试曲目不得重复,背谱演奏。
3.考生考试现场演奏的曲目原则上需与报名曲目一致。若考试现场演奏曲目与报名曲目不一致,但符合考试要求及内容,不影响成绩;若不符合考试要求及内容,取消考试资格。
电子管风琴
考生的电子管风琴演奏经过系统的演奏技能训练,有一定的音乐素养,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掌握乐理基本知识、视唱练耳技能,具备专业学习电子管风琴演奏的身体条件。
电子管风琴演奏
注1:必须仅选用管风琴音色
1.电子管风琴招考方向的一试及二试,考生必须提前候场,并按抽签号次序进行考试。任何原因过号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应在报名时填报应试曲目4首,一、二试曲目不得重复,背谱演奏。
3.考场提供的电子管风琴型号为:YAMAHA02C和ROLAND380。其他型号需自备。
4.考生考试现场演奏的曲目原则上需与报名曲目一致。若考试现场演奏曲目与报名曲目不一致,但符合考试要求及内容,不影响成绩;若不符合考试要求及内容,取消考试资格。
钢琴实验班
考生的钢琴演奏经过系统的演奏技能训练,有一定的音乐素养,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掌握乐理基本知识、视唱练耳技能,具备专业学习钢琴演奏的身体条件,具有优秀钢琴演奏家潜质的专业条件。
分钟的曲目进行演奏
1.钢琴实验班招考方向的一试及二试,考生必须提前候场,并按抽签号次序进行考试。任何原因过号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应在报名时填报应试曲目,一、二试曲目不得重复,背谱演奏。
3.考生填报曲目要求如下:
(1)注明每首作品时长;
(2)所填报曲目必须为正式出版的作品;
(3)一试曲目需包括巴洛克时期作品和三首肖邦快速练习曲;
(4)二试曲目需包括古典作品和浪漫派作品。
指挥
考生应掌握基础指挥技巧;具备较好的钢琴演奏能力和快速视奏能力;掌握基础音乐理论知识与视唱练耳技能,以及一定的基础和声学知识。
指挥与音乐综合素质
板乐章1首)
1首(须网上填报曲目名称)
1.报考指挥招考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填报考试曲目,考试曲目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试资格。一试时须提交考试自选指挥曲目总谱8份与该作品音乐
分析1份。
2.指挥招考方向考场提供钢琴伴奏人员,考生不得自带伴奏人员。考生须自备所指挥作品的钢琴谱一式两份(如指挥系双钢琴乐谱资料有该曲目,则无需自备;不接受手抄谱)。考生须自备所演唱艺术歌曲或所演奏器乐作品钢琴伴奏谱一份。
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一、视唱练耳入学考试标准
中国音乐学院本科招生视唱练耳入学考试的标准,是根据不同系别、不同专业的特点而设定的。具体规定如下: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方向)应达到A类程度。
音乐表演(钢琴方向)应达到B类程度。
音乐表演(电子管风琴方向)应达到B类程度。
音乐表演(钢琴实验班方向)应达到B类程度。
音乐表演(指挥方向)应达到B类程度。
音乐学(音乐学理论方向)应达到C类程度。
音乐学(音乐教育声乐特长方向)应达到C类程度。
音乐学(音乐教育钢琴特长方向)应达到C类程度。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实验班)应达到C类程度。
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方向)应达到C类程度。
音乐表演(管弦实验班方向)应达到C类程度。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方向)拉弦、弹拨应达到C类程度,吹打应达到D类程度。
音乐学(音乐教育师范声乐特长方向)应达到D类程度。
音乐学(音乐教育师范钢琴特长方向)应达到D类程度。
音乐表演(中国声乐方向)应达到D类程度。
音乐表演(中国歌剧方向)应达到D类程度。
二、视唱练耳入学考试各类程度的具体内容与要求
中国音乐学院本科视唱练耳入学考试,是对考生的音乐基本素质与能力的测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以下是各类程度的具体内容与要求。
A类程度:
【笔试部分】(笔试内容均限定在三个升、降调号以内所有的调)
1.听辨与听写自然音程(单音程)。
2.听辨与听写增四、减五度,增二、减七度音程解决。
3.听辨与听写音程连接。
4.听辨与听写原转位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和弦与小小七和弦。
5.听辨与听写包含正、副三和弦与属七和弦,以及大调下属七和弦的和弦连接。
6.听辨与听写单、复拍子的节奏组合,包含各种常用节奏、休止节奏、连音节奏与简单的连线节奏。
7.听辨与听写大小调式、五声性调式的单声部与二声部旋律,包含变化辅助音与调式交替。
【面试部分】(面试内容均限定在三个升、降调号以内所有的调)
新谱视唱两首,要求调性稳定、音准与节奏正确、划拍或击拍协调、读谱流畅,并具有良好的音乐表现力。
B类程度:
【笔试部分】(笔试内容均限定在两个升、降调号以内所有的调)
1.听辨与听写自然音程(单音程)。
2.听辨与听写增四、减五度音程解决。
4.听辨与听写原转位四种三和弦。
5.听辨与听写包含正、副三和弦的和弦连接。
6.听辨与听写2/4拍、3/4拍、4/4拍、3/8拍、6/8拍单声部节奏,包含各种常用节奏、休止节奏与连音节奏。
7.听辨与听写大小调式、五声性调式的单声部旋律。
【面试部分】(面试内容均限定在两个升、降调号以内所有的调)
C类程度:
【笔试部分】(笔试内容均限定在一个升、降调号以内所有的调)
2.听辨与听写原转位大、小三和弦。
3.听辨与听写2/4拍、3/4拍、4/4拍单声部节奏,包含各种常用节奏与休止节奏。
4.听辨与听写常用的大小调式、五声调式的单声部旋律。
【面试部分】(面试内容均限定在一个升、降调号以内所有的调)
D类程度:
【笔试部分】(笔试内容均限定在无升、降调号以内)
3.听辨与听写2/4拍、3/4拍单声部节奏,包含基本节奏、附点节奏、切分节奏及其派生节奏。
参考书目:
《视唱练耳分级教程》(第一级)(第二级)(第三级),中国音乐学院视唱练耳教研室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基本乐理考试大纲
一、基本乐理入学考试标准
中国音乐学院本科招生基本乐理入学考试的标准,是根据不同系别、不同专业的特点而设定的。具体标准如下∶
音乐学(音乐学理论方向)应达到B类程度。
音乐学(音乐教育声乐特长方向)应达到B类程度。
音乐学(音乐教育钢琴特长方向)应达到B类程度。
音乐学(音乐教育师范声乐特长方向)应达到C类程度。
音乐学(音乐教育师范钢琴特长方向)应达到C类程度。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实验班方向)应达到C类程度。
音乐表演(中国声乐方向)应达到C类程度。
音乐表演(中国歌剧方向)应达到C类程度。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方向)应达到C类程度。
音乐表演(钢琴方向)应达到C类程度。
音乐表演(电子管风琴方向)应达到C类程度。
音乐表演(钢琴实验班方向)应达到C类程度。
二、基本乐理入学考试各类程度的具体内容与要求
中国音乐学院本科基本乐理入学考试(笔试),是对考生音乐基本理论知识理解与掌握的测试。以下是各类程度的具体内容与要求。
1.乐音、泛音、律制等基础知识的掌握。
2.音符、休止符、连音符、谱号等常用记谱法的掌握。
3.节拍与节奏基础知识,以及识别各种常用节拍与正确进行音值组合的基本能力。
4.音程及调式中的音程。
5.和弦及调式中的和弦。
7.调关系、转调、移调与移调乐器等基础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9.乐谱中各种音乐记号与术语的理解与掌握。
10.近现代乐理基本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1.乐音、泛音等基础知识的掌握。
7.调关系、转调与移调等基础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9.乐谱中各种音乐记号、速度术语、力度术语与表情术语的理解与掌握。
1.乐音体系基础知识的掌握。
3.节拍与节奏基础知识,以及识别各种常用节拍与正确进行单、复拍子音值组合的基本能力。
4.音程基础知识的掌握。
5.和弦基础知识的掌握。
6.大小调式基础知识的掌握。
7.调关系与移调等基础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基本乐理通用教材》,李重光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中国艺术教育大系·音乐卷《基本乐理教程》,童忠良著,上海音乐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