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津市委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党校(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培训中心)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人员结构,解决我单位岗位人员短缺问题,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勤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工勤岗1人。
二、招聘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35周岁以下;
3.高中及以上学历;
4.具有天津市内六区户口;
5.正常履行职责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附表。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的人员;
6.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委科技工委党校(市科委培训中心)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接受市人力社保局、市科委及社会各界监督。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谈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于2014年5月31日至6月11日(7个工作日)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表》、《笔试通知单》;
(2)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及复印件;
(3)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考试。
笔试命题、阅卷以及考务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安排。
笔试结束一周后,在市委科技工委党校(河东区新开路138号六楼)张榜公布笔试成绩。
(四)面谈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谈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谈的人选名单。如进入面谈末位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视为一同进入面谈。招考岗位进入面谈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岗位进入面谈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谈,进入面谈的考生如放弃面谈资格,我中心将视情况从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进入面谈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谈通知单》参加面谈,面谈主要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的测查。面谈考官由市科委考官、市委科技工委党校考官组成(共5或7人),根据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1位数字,面谈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用。
面谈结束后,按笔试、面谈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应聘同一岗位的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谈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未按时参加面谈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体检
(六)考察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在考察中如发现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考条件,报市人力社保局审定后,取消拟聘资格。
(七)公示
(八)聘用
在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有关手续,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个人原因没按时办理聘用手续所造成的损失由个人自行承担。被聘用人员将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待遇
聘用人员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和天津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十)纪律与监督
四、招考岗位及要求
详见《公开招聘工勤人员计划表》
2014年5月20日
谨防受骗提示:报名时一般不会收费,如果报名时出现收费,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文武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