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文化惠民卡是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文旅局组织指导下,由天津北方演艺集团联合本市十三家国有文艺院团发行的实名制会员卡。天津市文化惠民演出联盟成立之后,加入联盟的民营院团及其他演出单位也纳入文惠卡补贴范围,与国有院团共同享用财政补贴,会员可持卡观看文惠联盟内所有演出单位的文化惠民演出项目。为适应天津文化惠民卡业务发展需要,更好地为持卡人提供良好服务,特制订本章程。
第一条:天津文化惠民卡为实名制会员卡,非借记卡。
第二条:文惠卡及文惠卡演出门票均不允许转让、倒卖、套现及其他违法行为。
第三条:2024年发行5类文惠卡。
1.天津文化惠民卡金卡:每张个人缴纳会员年费200元,享受政府补贴200元,卡内金额共计400元。
2.天津文化惠民卡普惠卡:每张个人缴纳会员年费100元,享受政府补贴100元,卡内金额共计200元;每张普惠卡每年可充值两次,补贴累计不超过200元。
3.天津文化惠民卡戏曲卡:每张个人缴纳会员年费100元,享受政府补贴300元,卡内金额共计400元。天津文化惠民卡戏曲卡只可购买观看中华戏曲和鼓曲曲艺(不含相声)类演出,其他剧种类演出不支持购买。
4.天津文化惠民卡郊区卡:仅面向天津武清区的居民发放,需在指定办卡点办理。郊区卡每张个人缴纳会员年费200元,享受政府补贴200元,卡内金额共计400元。
5.天津文化惠民卡学生卡:仅面向天津地区的学生发放。每张个人缴纳会员年费150元,享受补贴200元,卡内金额共计350元。
第四条:关于文惠卡的有效使用期限。
1.天津文化惠民卡为终身使用卡,缴费后不予提现及退款。
2.天津文化惠民卡的卡内金额有效期为办理之日起一年,超过有效期,卡内全部余额将自动清零。在有效期内将卡内金额消费完毕并进行充值,才可享受下一年度的观剧补贴,历年补贴不累计。如遇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正常进行演出等文化活动的,使用期限适当延长,具体延长期限以发卡人在www.tjyy8.com网站上公示的为准。
3.除享受政府补贴外,还可刷卡购买天津市文化惠民演出联盟内所有演出单位的文惠演出项目3-9折不等的演出票(除天津市财政局高端补贴项目之外)。每张卡每场次演出最多可购买4张演出票。
4.持卡人可享受文化旅游、观影、图书等加盟企业给予的优惠折扣并以现金方式支付,不可消费卡内金额。
第五条:发卡机构、持卡人及其他当事人均须遵守本章程。
第一条:天津文化惠民卡仅面向天津地区发放和使用,申领人需持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常住证明。
第二条:申领条件。
1.申领者需提供姓名、手机号、身份证等实名信息。
2.每个手机号、每张身份证仅限办理一张,即一卡一证一手机号。
3.确需他人代办的,需分别提供办卡人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
4.儿童办理文惠卡若无身份证,可携带户口本办理。
第三条:申领手续。
2.发卡机构根据预约信息和个人证件等材料,审核确认领卡申请,对申请人信息予以保密。
第四条:申领方式。
1.办卡人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线下办理网点进行现场办理。
第五条:申领成功。
第二条:天津文化惠民卡损坏时,持卡人应到天津演艺网票务大厅办理换卡手续,交回旧卡,并缴纳10元制卡费用于换新卡。
第一条:使用天津文化惠民卡网上购票
1.文惠卡可购买天津市文化惠民演出联盟内所有演出单位的文惠演出项目3-9折不等的演出票,天津市财政局高端补贴项目除外。
6.取票方式:凭取票短信或订单号均可至各售票网点取票。
7.未支付或交易未成功的订单将在15分钟后自动取消。
8.订单生成后需在10分钟内完成支付。
第二条:使用天津文化惠民卡手机购票。
2.关联个人文惠卡账户信息后,即可手机购票。
第三条:使用天津文化惠民卡现场购票。
1.现场消费无需密码,直接刷卡购票。
2.卡内余额不足时,剩余部分可以以其他支付方式补齐。
3.卡内余额全部消费完毕之后,仍可享受文惠演出项目演出剧目3-9折购票优惠(除天津市财政局高端补贴项目外),需现金支付。
5.现场办卡充值地点如下:
6.现场购票地点如下:
第六条:持卡人有义务妥善保管卡片、密码等信息,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第一条:发卡机构的权利和义务
1.天津文化惠民卡属发卡机构所有。发卡机构有权随时暂停或收回持卡人使用天津文化惠民卡的权利。对不遵守有关规章制度的,发卡机构有权取消其持卡人资格。
2.对违背有关规章制度给发卡机构造成损失的,发卡机构有权申请法律保护并依法追究持卡人及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3.应为持卡人提供有关天津文化惠民卡的使用说明材料,包括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等,为持卡人提供查询、咨询、挂失、投诉等服务。
4.应对持卡人的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等申请材料进行保密。
5.因系统设备故障、电力通讯中断、网络软件异常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持卡人损失,发卡机构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应积极协助持卡人解决问题或提供必要帮助。
第二条:持卡人的权利和义务
1.应向发卡机构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
2.享有天津文化惠民卡所承诺的各项服务的权利,有权监督服务质量,并对不符质量的服务进行投诉。
3.有权知悉天津文化惠民卡的功能、使用方法及有关优惠信息、优惠服务等。
5.应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天津文化惠民卡,凡因信息保管或使用不当而导致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6.请勿通过除本章程内指定的购卡方式以外的任何渠道进行购卡,以免造成损失。
第二条:发卡机构保留根据国家法律和规定修改本章程的权利,当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更时,或因发卡机构业务需要时,发卡机构有权对本章程作出修改,一经公布即为生效,无须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