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6号)和《山东省司法厅关于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第271号),现就青岛市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有关政策
(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报名人员户籍在放宽条件地方的,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青岛考区没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宽地方。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不符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已经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由司法部作出撤销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决定,并注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报考政策要求
1.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专升研,下同),继续教育(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开放大学等)的2023年本科毕业生,以及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能取得本科毕业学历人员,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或者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专业学历条件情形的,可以报名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中: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适用“老人老办法”专业学历条件或者符合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本科、硕士及以上毕业学历。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适用“新人新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毕业学历和学位或者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毕业学历和学位。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的军队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获得军队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和学位。
(四)2022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报考
2022年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其合格成绩在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效。其中,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在2023年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符合放宽政策的可同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报名参加2023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或者在2023年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
青岛考区不受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考试的报名。
二、客观题考试
(二)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或认证。
3.学位证书。本人学位证书应当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或认证。
4.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5.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照片必须清晰完整,需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等不规则照片;不得佩戴首饰、粗框眼镜;不得进行拉伸、美化等PS操作。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请务必按要求上传,妥善保管。凡在报名期间上传的电子证件照片不符合规定要求,且未能及时进行重新上传的,视为放弃报名。
6.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能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
持港澳台或国外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其中,除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人员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的港澳台或者国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高等教育法学(法律)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三)交纳考试费及选择报名地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395号)的规定,山东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196元。
报名人员网上交费时,请仔细阅读提示信息,按照网上支付流程完成交费。交费成功后,报名系统会给予提示信息,报名人员须牢记自己设置的密码,以便进行报名信息查询、打印准考证及考试成绩通知单。
报名人员选择青岛市报名客观题考试并成功交纳考试费后,不得更改报名地,报名地即考试地。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或不能参加考试的,已交纳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四)考试内容与科目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23年客观题考试共两卷。分为试卷一、试卷二,每张试卷100道试题,分值为15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两张试卷总分为30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试卷一:习近平法治思想、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2023年客观题考试实行分批次考试方式。分为9月16日、17日两个批次,应试人员参加其中的一个批次考试。具体为:
2023年客观题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六)打印准考证
(七)合格分数线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计算机评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9月22日,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官网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三、主观题考试
(一)报名与交费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395号)的规定,山东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100元。
(二)考区设置
2023年山东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考区,将在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后,由山东省司法厅根据参加主观题考试报考人数、交通便利、组织实施能力等因素进行设置并向社会公告。
应试人员可自主选择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三)考试内容与科目
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分值为18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习近平法治思想、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可选择其一作答。
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纸笔答题方式的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
山东省将根据参加纸笔答题人员数量、交通便利等工作需要集中设置纸笔答题考区考点考场。
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提供电子法律法规,应试人员在计算机上查阅。
(五)打印准考证
(六)合格分数线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司法部于11月30日公布主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官网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四、考试特别注意事项
(二)应试人员应当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无上述证件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三)严禁携带任何考试资料、通讯工具、电子产品等物品进入考场,考试文具只可携带黑色中性签字笔。不得将水杯、饮品等带入考试机位,以免造成电线短路。禁止带入考场的随身携带物品要按照监考人员的要求放在指定位置。
其他注意事项,请详细阅读《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规则》。
五、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后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及管理,按《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及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宜
(一)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其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或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应当通过司法部官网进行网上报名、交纳考试费、打印准考证,并到报名地考区参加考试。现役军人报名参加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三)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后,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五)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青岛市司法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考前培训辅导。
0532-8591223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详阅司法部、山东省司法厅公告。
2023年6月12日
1.问:2022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报名参加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什么要求?
答:2022年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参加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分两种情形:
一是2022年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180分)的,不再报名参加2023年客观题考试,可确认报名参加2023年主观题考试。
二是2022年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报名参加2023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符合申请享受考试放宽政策的,也可只报名确认参加2023年主观题考试。
2.问:2022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但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法律职业资格授予条件的,其成绩如何处理,能否重新报考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答: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18年4月28日实施,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以及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部公告,不符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通过隐瞒个人信息、虚假承诺等方式取得报名资格并参加考试的,以及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2年、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按网上报名时承诺要求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都属于不符合考试报考条件的情形,其考试成绩无效。
上述人员如在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确认取消2022年考试成绩后可以报名参考,具体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咨询。
3.问:已经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能否报考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答:已经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能报考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已经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取得B、C类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可以报考,但不能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此外,根据《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在获得《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专业学历条件后,其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原则上无需再次报考。
4.问:报名人员何时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答:符合放宽政策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参加2023年客观题考试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也可在2023年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2022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符合放宽政策的,报考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包括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时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对于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等情形,在主观题考试成绩发布前户籍已迁入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所在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在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时向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此外,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学前户籍在放宽条件地方且承诺毕业回原籍的,可以在客观题考试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5.问:报名专业学历条件中的“法学类”如何理解?
答: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法学类”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法学门类下的一级学科“法学类”,学科代码为0301,具体包括法学、知识产权、监狱学、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国际经贸规则、司法警察学、社区矫正、纪检监察、国际法、司法鉴定学10个专业。
6.问:《公告》关于报名专业学历条件中“从事法律工作”具体指哪些?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21年关于适用新修订的法官法、检察官法有关规定的答复意见,“从事法律工作”主要是指从事国家或地方的立法工作,审判、检察工作,公安、国家安全、司法行政工作,律师工作,法学教学和研究工作,党的政法委员会以及政府部门中的法制工作,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工作。
7.问: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专业学历方面有哪些要求?
答: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专升研,下同),可以报名参加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中:
根据《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适用“老人老办法”专业学历条件或者符合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本科、硕士及以上毕业学历。
根据《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适用“新人新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毕业学历和学位或者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毕业学历和学位。
《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的军队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获得军队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和学位。
8.本科为非法学类专业或非全日制学历的2024年应届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毕业生,能否报考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答:具体来说,分为三种情形:
一是根据《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适用“老人老办法”规定的专业学历的人员,可以取得的本科毕业学历报考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二是根据《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对适用“新人新办法”专业学历的人员,可以2024年应届硕士毕业生身份报考,无需取得硕士学历学位后报考。
三是根据《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对适用“新人新办法”专业学历的人员,如户籍在放宽地方且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可以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报考,但考试通过后只能取得B、C类法律职业资格。
9.问:2024年毕业的法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能否报考?
答:根据《实施办法》第九条等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学历和学位后,再取得法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历学位的,符合“法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报考要求,在承诺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可以2024年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10.现役军人报考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哪些政策要求?
答: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对于《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高等教育学籍的现役军人,获得普通高等学校或者军队院校全日制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的,可以报考。
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等规定,现役军人入伍时保留了原户籍且属于放宽地方的,可以在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三是现役军人应当通过司法部官网进行网上报名、交费和打印准考证,并到地方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
11.问:持港澳台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人员的报考要求?
答:持港澳台或国外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学历学位证书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以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中,除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外,《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的港澳台或者国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法学(法律)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12.问:考生能否在异地报考?
答: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考区报名,不受工作、学习或者户籍地限制。
2022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2023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也可以自主选择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
部分考区因报考人员达到机位数量上限的,报考人员可选择其他考区进行报考。
13.问:主观题计算机化考试采用什么输入法?
14.问: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及考试具体安排?
答:两阶段考试具体安排分别为:
客观题考试:
主观题考试:
15.问: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及学历查询、认证主要有哪些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