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受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五年来的主要工作,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天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五年,是人民生活持续改善的五年,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的五年。在市委的领导下,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市委“一二三四五六”的奋斗目标和工作思路,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和促进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大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为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法制保障
常委会主动适应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需要,从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出发,五年来,共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议、决定48件,法规质量明显提高。此外,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对58件法律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直接关系到天津未来的发展方向和整体布局。常委会制定了《天津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条例》、《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天津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条例》,为实施“双城双港、相向拓展、一轴两带、南北生态”和“一主两副”城市空间发展战略,促进城市科学有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围绕主题主线主攻方向,制定或修改了《天津市科学技术进步促进条例》、《天津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天津市建筑节约能源条例》、《天津市清洁生产促进条例》、《天津市旅游条例》等,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创新驱动、内生增长,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围绕建设生态城市,制定或修改了《天津市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天津市环境教育条例》、《天津市公园条例》、《天津市河道管理条例》等,为形成大气洋气、清新靓丽、中西合璧、古今交融的城市风格,加快构建独具特色的国际性、现代化宜居城市,奠定了法制基础。
围绕保障民计民生和加强社会管理,制定或修改了《天津市就业促进条例》、《天津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天津市防震减灾条例》、《天津市农民教育条例》、《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
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修订好《天津滨海新区条例》,从法制上保障滨海新区充分发挥科学发展实践作用、深化改革试验作用、对外开放门户作用、区域发展服务作用、生态文明示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常委会有关部门提前介入修改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建议,为常委会审议做了充分准备。
五年来,常委会注重把握立法规律,完善工作机制,在立法工作中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思路和做法: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全面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要求。实行“开门立法”,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凡是提请常委会审议的法规草案都在市人大网站公布,有的还通过《天津日报》公示,并采取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特别是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注重发挥人大代表、立法咨询专家的作用,有1000余人次的人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300余人次的专家参与立法过程,有效增强了法规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完善机制,规范程序,确保立法工作科学运行。我们完善立法协调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立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开立法计划项目推动座谈会,加强与市政府的沟通协调,实现了年度立法计划审议项目、预备项目、调研项目的有序衔接。注意把握好立法节奏,调整完善工作流程,做到每次常委会审议中,既有一审、二审项目,也有三审并付表决的项目。常委会组成人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审议法规案,提出修改意见。注重发挥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作用和其他专门委员会的专业优势,形成了提高立法质量的合力。
四是把握立法规律,突出地方特色,自觉维护法制统一。着眼于解决我市实际问题,坚持需要几条就规定几条,能规定几条就规定几条,把成熟的政策和实践经验及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既注重对上位法进行补充细化,又注重创设符合天津实际的规范制度,制定或修改的实施性法规占53%、自主性法规占47%。按照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实施行政强制法的需要,对现行地方性法规进行两次集中清理,作出了修改63件、废止4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使我市的地方性法规更加严谨周密、切实可行。
二、加大监督工作力度,推动了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中心任务开展监督工作,五年来,共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97项,开展执法检查19次、视察47次,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220件,保证了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促进了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全力支持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常委会多次视察东疆保税港区、临港经济区、中心商务区,以及空客A320系列飞机、国家动漫产业园、交通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视察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进展情况,深入调研新区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情况,并就进一步深化改革、抓好大项目好项目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等提出意见建议,支持和促进新区改进工作、提高发展质量,更好地发挥龙头带动作用。
推动实施郊区县“三区”统筹发展战略。听取审议了统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工业园区建设、农村城镇化、水利改革发展、农民增收等报告,开展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执法检查,视察农产品质量安全、小城镇建设、设施农业等工作,加快了我市新农村建设步伐,促进了城乡一体化发展。
积极推进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听取审议了实施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建设、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等报告,作出批准《天津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的决议,开展森林法、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节约用水条例等执法检查,视察环境治理、新能源汽车、清水工程等工作,对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实现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审议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构建大调解格局、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等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诉讼活动法律监督、查办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等报告,作出《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执法检查,作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建设“法治天津”的决议。视察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和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情况,监督和支持“两院”能动司法、公正司法、廉洁司法,维护了社会稳定。
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联系人民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加强监督的重要渠道。常委会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深入研究新形势下群众利益诉求的特点与规律,建立了与市“一府两院”和区县人大常委会信访机构联络制度,定期分析情况,共同研究疑难信访问题,推动了一批群众合理诉求的解决,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建设和谐天津做出了贡献。
常委会坚持以增强监督实效为核心,积极探索监督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着力在提高监督工作水平上下功夫。
一是推进监督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人大工作实际,对经常性监督形式进行了细化和补充,制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办法、审查监督规范性文件办法,修订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规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修改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监督的若干规定。坚持监督工作公开制度,每年的监督工作计划和实施情况以及“一府两院”整改情况,都及时向人大代表和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监督。
二是正确处理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人大和“一府两院”都是在党的领导下行使职权的国家机关,在全局工作中分工不同、职责不同,但出发点和目标是完全一致的。常委会牢固树立“全市工作一盘棋”的思想,主动与“一府两院”沟通协调,及时调整完善工作计划,努力使常委会的监督项目与“一府两院”的重点工作契合,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依法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三是探索创新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在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时,常委会加入了专题询问的环节,组成人员就强化保障房建设管理、加强法院基层基础建设、查办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提出询问,报告人现场解答。这种做法,既有利于推动“一府两院”加强和改进工作,也是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的有益尝试。
四是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常委会加强了监督前期的调查研究,明确监督工作的重点,综合运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工作视察等形式,采取常委会检查和政府自查相结合、市和区县人大常委会联动检查等方式,拓展了监督的深度和广度。坚持整改反馈制度,对监督工作中提出的意见建议,都及时转交“一府两院”限期办理,督促整改。五年来,常委会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中小企业发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建设、城镇化建设等30多个整改工作报告,推动了实际工作的开展,监督成效更加明显。
三、尊重人大代表主体地位,代表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履行职责的主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常委会的工作重点。我们根据形势和任务的要求,不断丰富代表活动内容,改进活动方式,努力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条件、搞好服务。
加大代表履职学习工作力度。把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搭建代表学习进修平台,成立领导小组,每年制定计划,抓好组织实施,做到了规范化、常态化。围绕学习贯彻市第九次、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知识,形成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审议国家机关工作报告等内容,组织了16次代表集中学习,5993人次参加。结合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实际,组织了9次集中学习,630余人次参加,为代表履职、发挥作用奠定了良好基础。组织市十六届人大代表进行初任学习,帮助大家掌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代表执行职务有关知识,为出席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做好准备。
加强代表工作组织和制度建设。注重发挥代表的专业优势,组建了13个代表专业组,518名代表参加,占代表总数的74%。组建选举单位代表组,在区县人大常委会设立市人大代表联络机构,有效开展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修订代表议案条例,修改实施代表法办法,出台加强选举单位代表组工作意见、密切市人大代表与原选举单位联系意见、规范“一府两院”聘请市人大代表担任监督员工作意见,建立代表履职记录制度,为人大代表接受群众监督、依法履职提供了条件。
督办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市十五届人大历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77件代表议案,已全部审议完毕,并向常委会作出报告。对代表提出的4894件建议、批评和意见,都及时交“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限期研究办理。对重要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常委会还派人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办理。凡遇代表对答复结果不满意的,都分析原因,认真研究,重新办理。组织代表对办理工作进行检查推动,促进了有关方面扎实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搞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按照市委系列“上水平”活动工作部署,组织代表就深化改革开放、加快结构调整、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提出建议,对破解发展难题起到了积极作用。坚持代表统一视察日制度,开展会前视察和知情视察,及时向代表通报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情况,提供政情社情资料,帮助代表知情知政、依法履职。五年来,先后邀请300多人次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认真吸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较好地发挥了代表在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
做好全国人大代表的服务工作。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组织天津选出的全国人大代表,开展初任学习和会前集中学习活动。组织代表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专题培训、外出考察等活动。每年组织代表开展年中专题调研,就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文化产业等,提出了建议和意见。围绕滨海新区开发开放、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业发展、新农村建设、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等,组织代表会前视察,为依法履职做了充分准备。
四、认真做好选举和人事任免工作,有力保证了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五年来,常委会共任免国家工作人员900人。其中,任免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机构组成人员98人、市政府组成人员58人、“两院”的审判和检察人员744人。坚持对拟任命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核、颁发任命书、被任命人员作履职发言等制度,增强了被任命人员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和公仆意识。
五、努力增强宣传实效,人大工作影响力不断提升
隆重纪念市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1980年我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设立以来,在市委的领导下,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积极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从法制上保证了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2010年,我市隆重举办纪念活动,召开专题座谈会,在市主要媒体开设专版,出版了纪念专刊,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市人大及其常委会30年来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进一步深化了全社会对人民代表大会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增强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加强对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宣传。组织我市主要新闻媒体,围绕市人大常委会重要活动开展报道。在各类媒体发表法规解读,推动了地方性法规的贯彻实施。每年开展津沽环保行活动,组织本市和中央驻津新闻单位深入一线,展现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成效,推动了环境资源方面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为加快建成生态城市营造了良好氛围。努力办好《天津人大》、《人大信息》和市人大网站,发挥了宣传理论、反映动态、交流经验、指导工作的作用。通过广泛宣传,人大工作的透明度不断增强,影响力不断提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深入人心。
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依法履职能力全面提高
常委会坚持把自身建设作为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基础,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大力推进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机关建设,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的作用。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和市第九次、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积极探索建立用科学发展观指导人大工作的长效机制,各项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每年举办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学习班,为依法行使职权打下了思想和理论基础。常委会组成人员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大局观念,讲政治、重品行、作表率,始终保持了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依法履职的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表现了市级国家权力机关的良好形象。
注重改进工作作风。常委会组成人员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保持和发扬了艰苦奋斗、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的优良作风,自觉做到廉洁从政,保证权力干净运行。坚持走群众路线,主任会议成员带头深入实际、深入基层,了解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提高了常委会决策和工作水平。注意倾听群众呼声,五年来,共有800多名公民旁听了常委会会议,提出的100多件意见和建议都得到及时处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规范完善机关调研工作,评选表彰优秀调研成果,进一步调动了各部门和机关干部开展调研的积极性。密切与区县人大常委会的联系,邀请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参加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和重要活动,举办了新一届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培训班,相互学习、总结经验,共同推动我市人大工作深入开展。
注意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具有人才荟萃、经验丰富、知识密集的专业优势。常委会加强对专门委员会工作的领导,制定和实施了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的有关制度,经常交换意见,统一认识,对搞好自身建设、切实履行职能提出明确要求。各专门委员会规范工作程序,协助常委会做好立法、监督工作,审议代表议案,办理代表建议,组织专业代表活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促进了常委会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高度重视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干部队伍思想政治觉悟,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纯洁性教育活动,讲党课,举办演讲比赛,开展读书活动,对青年干部、新任处级干部进行培训,教育干部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坚持选派干部到基层单位锻炼,让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增长才干。健全了办文、办会、办事制度,促进了机关工作程序化、规范化。积极推进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了队伍结构,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干部创先争优的积极性。
常委会积极开展对内对外交往。配合国家和我市的外事工作,加强与友好国家和城市的交流,先后接待了美国、法国、加拿大、南非等国家和地区议会的访津团组60多批,800余人次。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应邀率团出访期间,积极宣传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天津发展的大好形势,增进相互了解和传统友谊,促进了经济贸易、科技文化、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合作交流。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里,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在充分吸取历届常委会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对人大工作规律的认识,努力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穿于人大工作的方方面面,坚持把中央要求干的、市委部署干的、“一府两院”重点干的、人民群众希望干的事作为工作重心,全面履行各项职责,充分发挥了在全局工作中的作用。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在市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我们坚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对立法、监督、代表、选举等工作的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自觉维护市委总揽全局的领导核心地位,使人大工作的总体安排、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更好地体现市委的要求,确保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保持了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人大各项职责。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放在全局工作中谋划推进,才能大有作为,取得党和人民满意的效果。我们紧扣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这个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围绕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重大项目建设、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促进公正司法等,开展立法、监督工作,有力保障和促进了我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
四是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方式。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是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我们坚持在实践中发展,在规范中提高,在创新中前进,深入研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特点规律,学习先进经验,建立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注重改进监督方式,积极探索发挥代表作用的新途径。实践充分证明,只有准确把握发展大势,与时俱进地推进人大各项工作,才能常做常新,充满生机与活力。
各位代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所取得的成绩,是在市委领导下,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团结协作、勤奋工作的结果,是“一府两院”自觉接受监督、协同工作的结果,是各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热情参与、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主要表现在:立法工作中,需要更好地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增强计划性、前瞻性,努力把握主导,突出特色,提高质量;监督工作中,需要加强统筹协调,创新监督方式,搞好专题询问,强化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更好地把监督融入对“一府两院”工作的支持、帮助、促进、推动之中,统一于全市发展的大局之中,增强监督实效;代表工作中,需要提升保障和服务水平,组织更多的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搞好代表培训和代表活动,提高依法履职能力;自身建设中,需要不断加强常委会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通过学习、培训、挂职锻炼等方式,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能力,进一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今后工作的思路建议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市第十次党代会按照中央对天津城市的定位要求,描绘了未来的发展蓝图,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作用,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今后一个时期,市人大常委会要在市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中央对天津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要求,加快实施市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战略部署,继续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各项职责,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进一步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把天津建设成为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人民代表大会是由各方面代表组成的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国家权力机关,是党和国家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也是人民群众表达意愿、实现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要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工作,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宪法和法律,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其他知识,提高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和水平。及时组建市人大代表专业组、选举单位代表组,充分发挥代表的行业优势和专业优势。坚持市人大代表履职记录制度,密切代表同原选举单位的联系。依法办理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加强检查推动,保障代表的法定权利。精心组织闭会期间代表活动,进一步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做好天津选出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服务工作,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提供保障。我市一万两千多名各级人大代表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更加密切地联系群众,充分反映民意,团结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加快建设天津、发展天津,共创美好未来。
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和机关建设。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次党代会、市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努力开创我市人大工作的新局面。要坚持群众路线,拓展公众有序参与人大工作的途径,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把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严格执行中央和市委的一系列规定,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艰苦奋斗,厉行勤俭节约,以良好的作风和业绩赢得人民的拥护和信任。加强对区县人大工作的指导,共同做好人大工作。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更好地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进一步提高调研工作实效。加快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加大机关干部的教育培养力度,不断提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可靠、业务娴熟、纪律严明、作风扎实”的人大工作队伍,更好地发挥参谋助手和服务班子的作用。
各位代表!面对全市人民的期望和重托,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在市委领导下,求真务实,埋头苦干,接续奋斗,依法履行职责,全力服务大局,为把天津建设成为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