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楚雄彝族自治州2022年州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决议
(2022年6月28日楚雄彝族自治州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财政局局长唐聆燕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2022年州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并对2022年州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州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2022年州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楚雄彝族自治州2022年州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州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沈海燕、李晓青辞去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2年6月28日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职务变动,根据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和沈海燕、李晓青同志的辞职请求。州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沈海燕、李晓青同志辞去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报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蔺志永辞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的决定
根据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州长张文旺的提请和蔺志永的辞职请求,州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蔺志永辞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并报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事任免名单
决定任命:
张建军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任免:
李鹏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代建丽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刘建武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庞世红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存云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继红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罗大兴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公告
经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6月28日确认:
蔺志永因调离本行政区域,代表资格依法终止。
补选张建军、马特的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资格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