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出公众视野已久的人大常委会质询,近日在云南省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有了新的案例。
质询是一种刚性的监督方式。按照宪法、监督法规定,人大代表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有权依法提出质询案,被质询机关必须答复。监督法实施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没有出现过质询案。
今年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总结,过去5年,人大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推动解决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昆明此次质询的启动与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不力有关。2017年,昆明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98.6%,但从全国74个重点城市范围来看,昆明近年来首次无缘空气质量优良“前10”。不少民众对此不太满意。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探索运用监督法规定的质询等刚性监督方式。对他们来说,这是头一回。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主要污染物PM10指标偏高,主要原因在于政府有关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问题的认识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有关措施和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
于是,在常委会会议期间,25名市常委会组成人员联名提出了质询案,质询昆明市住建局履行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管理职责中存在的问题。经过主任会议研究,该案列入了常委会会议日程。
拉玛·兴高回忆,质询当天的会场气氛庄重、严肃,常委会组成人员提问直截了当、不留情面,被质询单位则坦诚面对。
公开报道显示,质询会上,住建局局长李彤详细介绍了数据:昆明市主城区建设工地有538个,达到要求的482个,占项目总数的89%,未达到的有56个,执行不力的情况,主因还是督促检查的频度力度不够,包括人员的配置。
之后,常委会组成人员追问李彤。他们从建筑工地管理要求的落实情况,问到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又追问到长效管理机制建立情况。当被问及“你觉得工地扬尘管理是否到位”,李彤承认:“没到位。”
组成人员随即进行了合议、测评,并现场公布了结果:25票不满意,0票满意。
投票结果让住建部门尴尬。拉玛·兴高说,他们给昆明市住建局3个月、半年、10个月3个阶段整改,“如果年底的评议结果仍然是不满意,将按照监督法有关规定,提出对有关人员的撤职案”。
这场质询通过无线昆明、掌上春城等媒体进行了同步直播。拉玛·兴高说,人大就是要让市民及时了解最真实、最全面的情况。
扬尘治理从未如此迅速和密集。质询当天,昆明市有关部门紧急开会,住建局随即牵头,对各区建筑工地全面排查,并曝光了一批不达标的违规企业。新措施也迅速布置了下去。
“问得深、问得准,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起到了‘红脸出汗’的作用。”拉玛·兴高说,较之以往其他监督方式,质询案让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对人大监督更重视了,整改的速度更快了、力度更大了。
事实上,这场刚性监督的实践,是近年各级人大加强监督的缩影。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抚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乐韬注意到,5年来,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全国人大代表约900人次参加执法检查,人大对监督工作高度重视,还制定出了一套操作性强的措施,随时发现法律在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政奎同样认为,人大可以通过适时使用质询等法律赋予的方式,进一步完善人大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