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司法局网站发布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两名北京律师分别因犯诈骗罪和强制猥亵罪获刑,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京司罚决〔2024〕1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段某某系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因犯诈骗罪被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判决已生效。以上事实有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询问笔录、段**身份证复印件、律师执业信息等证据为证。
北京市司法局认为,段某某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属于《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我局负责人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给予段某某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京司罚决〔2024〕1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王某某系北京万景律师事务所律师,因犯强制猥亵罪被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判决已生效。以上事实有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丰台区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询问笔录、王某某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律师执业信息等证据为证。
北京市司法局认为,王某某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属于《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我局负责人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给予王某某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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