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活着,我要一直申诉”这是74岁张满监狱23年里的唯一信念。张满是一桩命案的当事人。1997年,云南省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满无期徒刑。经历多次减刑,2018年3月19日,张满刑满释放。是我干的,请改判处我死刑,立即执行;不是我干的,须还我清白。”张满对我们讲述了该案的诸多疑点。
张满如今已77岁,他已申诉了多年。12月13日,从张满处获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当日给他送达了再审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2019年10月22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向云南省高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建议云南省高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张满故意杀人案。云南省高院院长发现该案符合再审立案的条件,决定提交该院审判委员会处理。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省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1989年12月14日晚,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七里桥乡下兑村发生一起一家4口被杀的灭门案。5年后——1994年12月28日,时任村主任张满被大理市公安局收容审查。
1996年8月29日,张满因涉嫌故意杀人被逮捕。次年3月26日,大理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张满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服刑期间和刑满出狱后,张满不断申诉喊冤,称自己作了假口供后遭受不白之冤。
2019年11月13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建议,建议重新审理该案。
2021年8月27日,云南省高院决定再审该案,于12月13日向张满送达了再审决定书。
案件回顾
大理市七里桥乡下兑村是洱海边、苍山下一个美丽的村子,张满就出生在这里。他参过军,后又当过民办教师和工人,1977年成为村公所党总支书记,1994年7月改任村主任。
1989年12月16日一大早,村子里就出事了。28岁的村民王学科一家被发现在家中全部遇害:妻子赵丽英在二楼卧室里被杀死,其子王高能(7岁)、其女王高田(4岁)亦被砍死,而王学科的尸体则在院内的水井中被找到,因头部开放性颅脑损伤身亡。
餐桌上有两副碗筷,两个酒杯,和没有吃完的酒菜。卧室东墙上还留有一枚血手印。据法医尸检认定,凶案发生在14日夜间。16日被发现。
发生灭门惨案的消息不胫而走,震惊了四里八乡。公安赶来侦破此案时,院外围了数百名群众。大家都希望知道:是谁制造了这起恐怖血案。
大理市警方围绕此案的侦破做了很多工作,排查了为数众多的犯罪嫌疑人,北京在云南讲课的技侦专家也专程赶来过现场。但是,都没有收到看得见的成效。
张满回忆:“他们说张书记,我们有点事找你了解一下,在车上就突然拧住了我的胳膊,给我戴上了手铐。”
张满被带到了刑警大队,警察要其承认杀了王学科一家。
张满回忆,当时是在家里吃过晚饭,看了电视后就睡觉了,没有出门,更不可能去杀人。老婆和儿女都可以为他作证。
严刑逼供--还把妻儿被收容审查
张满多次向甘帆和其他干警说明,自己是无罪的,与王学科一家四口被杀案无关。
甘帆就破口大骂,他支开其他干警,用拳头、手铐、胶木棒、皮带抽打我,他把我头顶、口腔、耳朵打得鲜血直流。之后他用卫生纸浸渍、擦拭血迹。”
张满说,此时他才知道妻儿也被带到了看守所与收容所,“我不想连累他们,只好在28日这天做了一份有罪供述。”
这是此案所有证据材料中,张满的唯一一次有罪供述。张满说,他结合自己看到的现场,辅以自己的“合理”想象,做出了这份供述。
我与村民王世明有矛盾,所以决定杀他的儿子王学科。专门穿了红色运动服、39码的钉鞋、戴手套,于案发当晚10时到王学科家叫门。王学科开门后,我先是递了一根烟,然后用石头砸倒王学科,继而上楼用锄头杀害了其妻子儿女。我先是用锄头砸,继而用了厨房里的刀具。因我平日所穿的鞋为43码,故39码的鞋太小,我不得不割开鞋后跟。作案后,凶器被我丢到了洱海。为了这次复仇,我准备了整整6年。
张满说,他最早在供述中,称“先用刀,再用锄头”,但办案民警提醒他是“先用锄头,再用刀”,“所以我就按他们的意思,说自己是先用锄头再用刀。”编造的大体情节与现场状况相吻合,提审人员才让我喝水、吃饭。我这才从死亡线上捡回了一条命。”
做完认罪的供述,12月28日,张满终于被送到了看守所关押,上了脚镣手铐,剃了光头。尽管如此,张满却感觉自己摆脱了地狱般的日子。
“过了三几个月,甘帆来看守所提审我,让我把作案经过再说一遍。”张满说,这次,他是打死也不说了。“我说不是我干的。甘帆非常生气。”
他们再次限制了张满妻儿的人身自由。1996年3月28日和29日,张满之子张银锋、张满之妻张玉吉再次被抓,收容审查(理由分别为故意杀人和妨碍侦查)。这一关就是大半年。直到当年11月,两人才先后被“解除收审”释放。
矛盾的证据
张满被关押两年多以后,1997年3月26日,大理州中级法院开庭公审其涉嫌故意杀人一案。
判决书显示,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满因与同村村民王世明有积怨,从而产生了杀害王的长子王学科进行报复的恶念,1998年12月14日晚,张满潜入王学科家中,趁王学科不备将其击倒并杀害,并将尸体抛入水井之中。随后,张满将王学科之妻赵丽英、其子王高能、其女王高田杀死后逃离现场。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王学科系头部受锐器砍伤,造成广泛性开放性颅脑损伤死亡,被害人赵丽英头部受锐器砍伤,造成颅脑损伤及切颈死亡,被害人王高能、王高田均系切颈死亡。
判决书称,张满杀人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本应依法严惩,鉴于本案的实际情况,应酌情考虑从轻处罚。判决张满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责任向王世明赔偿经济损失6000元。
对此判决结果,公诉方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和被告人张满均不服。
张满是因为没有杀人,刑讯逼供上诉。大理州人民检察院认为,张满犯故意杀人罪必须严惩。由此上诉。
还有在现场发现的脚印约为39码鞋,而张满穿43码,无大脚穿小鞋之理;现场发现的指、掌血印,经鉴定不是张满所留;张满儿子张银锋曾表述自己一件白衬衣成了血衣,但当时他才15岁,身材小,张满不可能能穿上他的衬衣作案,而且“目击证人”也并未表述看见张满穿白衬衣作案。
直到此案二审时,这两位“目击证人”是谁,云南高院才予以了公布。他们一个叫杨汝舟,一个叫张双社,都是住在王学科家旁边的村民。张满家也不过再隔两家房子,转个弯,就到了,相隔不足百米。他们于2015年公开否认曾经目击张满行凶。
张双社讲,作伪证都是公安人员逼出来的。“他们每天来问,我都说没有见到和听到什么。警察说,有人说你照(看)见了,必须说。我照实说,他们就把我抓了,关了十七八天,还把我爹也抓了。我只好根据他们的提示和张满‘招供’的录音带,编了一个看见的经过。”张双社向张满坦陈当年是被逼做伪证,根据警察的提示和张满“招供”录音带,编了一个看见的经过。
证人杨汝舟所处的位置低于王学科家,从杨家或门口无法直接观望到王家。张满说,因为自己的公职行为得罪于杨家,杨的妻子当年在“严打”期间被抓,就是他报案,杨出于对自己的怨恨作了“目击凶案”的证人。
还有另一个没有公开的证人赵体昌,他说“我也是被公安逼的”他1994年12月28日被送进收审所,也是说有杀人嫌疑,直到1995年7月17日才出来,他为在张满的事情上做了伪证,感到羞愧难当。“对公安问我的那些几年前的问题,我一旦回答‘不知道’、‘不清楚’、‘记不得’,就挨耳光。我的脸都被打肿了。至今左耳还耳背。”
对于这些证据的矛盾,丝毫不影响案件的判决。在1999年9月1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裁定:驳回上诉、抗诉,维持原判。
在那时,如果证据确凿,四条人命,凶手绝对不会留有活命,况且被告人张满没有自首和坦白罪行,要判死刑,但是没有,就只判了无期徒刑。其中的内情他们心里应该最清楚吧!
张满左肩上的“冤”字,他说就算死了,也要带着去给阎王爷看看。现在的张满,左肩上纹着一个“冤”字,右肩上纹着一个“仇”字。这是他1995年在看守所时让同监的人用缝被子的针刻上的。
冤假错案如何处理
如果是你认为判错了,如是一审案件可上诉,终审可申请审判监督程序即再审程序重新审理,如果法院确实判错案了,刑事案件或行政案件给当事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可获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