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省州驻县各单位:
《云龙县惠民殡葬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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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龙县委办公室????
云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室
???????????????????????????????????????????2020年12月4日
云龙县惠民殡葬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43号)及《大理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16〕53号)、《大理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理白族自治州全面深化殡葬改革两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大政发〔2019〕33号)文件精神,实施惠民殡葬,积极推进我县殡葬改革工作,树立文明、科学、健康的丧葬新风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2021年6月底,实现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100%全覆盖。
(三)火化后骨灰100%进公墓安葬(暂不具备公墓安葬条件的先进行骨灰寄存)。
公职人员实施火化以及火化区实施火化后,坚决杜绝出现遗体土葬(国家政策允许土葬的少数民族除外)和骨灰二次装棺下葬。
二、火葬区划定范围
依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大理州火葬区划定的通知》(云民事〔2017〕19号),将我县涉及10个乡镇25个村(社区)划定为火葬区(见附件)。
三、遗体火化和进入公墓安葬对象
(一)遗体火化和进入经营性公墓安葬的对象
1.全县范围内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各类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州驻县单位)、人民团体、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财政供养亡故人员(含已离退休人员,下同);
2.其他选择进入经营性公墓安葬的云龙县户籍亡故人员;
3.无名、无主尸体,城市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的亡故人员。
(二)遗体火化和进入公益性公墓安葬的对象
1.各乡镇火化区除财政供养人员外的云龙户籍农村和城镇居民的亡故人员,以及火化区外自愿火化的非财政供养的云龙户籍农村和城镇居民亡故人员;
2.民政部门集中供养亡故人员,其骨灰可就近选择公墓安葬;
3.“农转城”居民亡故后,其骨灰可在转户前的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公墓安葬。
(三)非本县户籍人员在我县亡故的,遗体原则上在云龙县按照殡葬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火化,可选择进入我县经营性公墓安葬,不享受我县惠民殡葬补助。
(四)夫妻双方一方是财政供养人员,另一方是非财政供养人员:财政供养人员先亡故的,必须进经营性公墓安葬,配偶(非财政供养人员)亡故后骨灰可选择跟随对方在经营性公墓合葬,也可入农村公益性公墓安葬;非财政供养人员先亡故的,配偶(财政供养人员)亡故后骨灰可跟随对方在农村公益性公墓合葬。
(五)国家政策允许土葬的少数民族习俗予以尊重,允许土葬,鼓励自愿选择遗体火化并进入公墓安葬;凉山籍彝族按其传统火葬视为火化,采取生态葬法不留坟头,可享受殡葬惠民补助。
四、惠民殡葬措施
(一)减免措施。凡具有云龙县户籍的亡故人员,除财政供养人员外,免除县内遗体运输费、火化费、尸体冷藏费、骨灰寄存费四项基本服务费。免除费用由县级财政予以保障,下拨县民政局专户管理,由县民政局与殡葬服务单位按实结算、滚存使用。
(二)补助措施
3.具有云龙县户籍在外地火化后进入县内公墓安葬的(财政供养人员、离退休人员除外),可享受相应的一次性补助政策。
????死亡证明只能由公安机关出具或卫生健康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出具。
五、公益性公墓收费管理
(一)县民政局是全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管理和服务等具体工作,也可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村(居)民小组实施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农村公益性公墓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只能收取墓材费、人工劳务费和维护管理费等,每穴最高限价3000元。墓材费指墓碑、底座、盖、地铺等费用,人工劳务费指墓材运送、刻字、安装等费用,维护管理费指日常管理、墓穴维护、卫生、垃圾清运、绿化等费用。若增加服务项目(如烤制烤瓷遗像),墓碑安装费不改变,其他费用按市场价格收取。农村公益性公墓内符合节地生态葬的,予以免费提供墓位。
(三)墓材费、人工劳务费和维护管理费可由公墓管理单位向丧属一次性收取后,统一与提供墓材和人工劳务的企业结算;也可由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按收费标准自定收取。
(四)收费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依法依规适时调整。
六、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12月31日前)。一是制定方案并按决策程序报批,印发方案。二是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省、州、县殡葬改革以及惠民殡葬有关政策精神,多形式广泛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和省、州、县殡葬改革有关决策部署,宣传殡葬改革对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土地资源、净化生活环境和移风易俗的重要意义。三是发布依法推行殡葬改革的通告、发放殡葬改革公开信,让群众家喻户晓。四是全县党员和财政供养人员签订殡葬改革承诺书。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管理,与全县财政供养在职和离退休人员签订殡葬改革承诺书,各级党组织要与管理的党员签订殡葬改革承诺书,严格执行党员干部丧事报告制度。
(三)对目前群众已制作或购买的棺木,以村(社区)为单位登记造册,乡镇汇总,在乡、村、组干部参与下由户主自行销毁,不分用材和制作(购买)年限,于2021年12月31日前销毁的,每口补助600元,对逾期不处理的,不予补助;或交由殡葬服务单位处理,由殡葬服务单位兑换一个价值1000元以内的骨灰盒,选择超过1000元以上骨灰盒的,超过部分由丧属自行补差。
(四)规范完善阶段(2022年1月1日起)。全县火化区内亡故人员的遗体火化并进入公墓安葬形成常态,殡葬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惠民殡葬措施基本健全,殡葬基础设施保障基本到位,绿色殡葬新模式基本建立,文明丧葬新风基本形成,乱埋乱葬现象全面杜绝。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云龙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全面负责全县殡葬改革工作,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段冬梅??县委书记
李郁华??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李俊刚??县委副书记、县委党校校长
周武军??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张国雄??县政协主席
张建荣??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张伯川??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杨紫江??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陈增雄??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成??磊??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赵??鳌??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
冷春林??县委常委、县人武部政委
程文华??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季??涛??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志军??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兼督察长
张劲松??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左瑞姬??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黄??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跃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永红??县人民法院院长
徐??彬??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成??员:杨??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健标??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离退休干部党工委书记、县委老干部局局长
李??卿??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县委网信办主任,县政府新闻办主任
字张燕??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县民宗局局长李相海??县委编办主任
李晓康??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施巧霞??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建雄??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李永德??县财政局局长
杨??乖??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学诚??县民政局局长
徐素光??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建中??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董志翔??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祝欣??州生态环境局云龙分局局长
杨利春??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杨云珍??县水务局局长
旷宏斌??县卫健党工委书记、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杨吉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何正铨??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赵文虹??县政府办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
杨炳雄??县司法局局长
杨忠立??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寇德明??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郭键飞??县公安局副局长
尹剑斌??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陈??静??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刘??菲??团县委书记
吕建琼??县妇联主席
陈育龙??县残联理事长
11个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制定殡葬改革发展规划,提出配套政策措施,研究解决殡葬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殡葬改革工作的日常事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建立全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一年或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推进殡葬改革工作;要建立高效的工作机制,及时通报信息,协调处理突发事件,促进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建康有序开展。
(二)压实部门职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努力推动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取得新突破。
1.县委组织部(含县委老干部局):负责教育引导全县党员、干部和离退休老干部在殡葬改革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好直系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检查、监督党员干部落实殡葬改革工作的情况,并列为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内容。
2.县委宣传部(含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制订全县殡葬改革宣传方案,协调指导做好殡葬改革政策宣传工作,把殡葬改革工作纳入“文明单位”创建评比内容。
3.县委政法委:指导督促、统筹协调政法部门为殡葬改革保驾护航,依法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4.县纪委监委:监督落实党员干部丧事操办活动报备制度,严肃查处党员、公职人员在殡葬改革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5.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做好少数民族地区的殡葬改革宣传工作;依法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骨灰存放设施等行为,严厉打击利用宗教活动开展封建迷信活动的行为。
7.县人民检察院:对殡葬改革工作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提请追究责任。
8.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对各乡镇和县级各单位落实殡葬改革情况进行督查,并定期通报督查情况。
10.县信访局:接待和处理群众的来信和来访,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
11.县发展改革局:将殡葬改革目标任务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主动服务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依法审批监督检查殡葬管理中的收费事项。
12.县教育体育局:督促、指导各学校宣传殡葬改革政策,教育学生劝导家长落实殡葬改革政策。
14.县司法局:将殡葬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纳入普法宣传教育内容,参与殡葬执法,主动调解矛盾纠纷;审查殡葬改革和管理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依法办理全县殡葬管理执法中出现的行政复议案件。
15.县财政局: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殡葬改革所必须的各项资金。
16.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做好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等补助资金的审批、核发工作。
17.县自然资源局:将殡葬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集镇和村庄总体规划;依法审核报批殡仪馆、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殡葬设施用地。
18.州生态环境局云龙分局:做好全县范围内殡仪馆、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基础设施项目的环评审批,积极倡导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葬式葬法。
19.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对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进行监管、审查、审批;对在县城区公共场所搭设的灵堂(灵棚)、占道进行殡仪活动、在街区燃放鞭炮、丢撒纸钱等影响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会同有关单位或社区及时劝阻制止,不听劝阻的依法依规处理。
20.县交通运输局:协调和指导各乡镇通往公墓等殡葬服务场所的道路建设、管理和养护;牵头负责联合公安、交警、运政等部门对非法从事遗体接运的车辆进行查处。
21.县农业农村局:做好农村殡葬改革的宣传引导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清理和制止侵占农田、耕地建设安葬坟墓等行为。
22.县林草局、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加强征占用林地管理,对乱埋乱葬、非法占用林地和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严厉打击非法收购木材行为,配合做好棺木加工交易市场的管理;积极支持、协调农村公益性公墓等殡葬设施规划建设中涉及林地的审批和林地内坟墓治理、墓地绿化等工作。
23.县水务局:依法对违规建造活人墓和乱埋乱葬占用水利资源、破坏水利设施、污染水源等行为进行查处;指导和治理公墓等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水土保持工作。
24.县文化和旅游局:依法查处风景旅游区和文物保护单位等区域内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行为;加强对从事殡葬活动的民间乐队、艺人的管理;创作殡葬文艺节目送戏下乡。
25.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对医疗机构的遗体管理,规范医疗机构与殡葬服务单位的遗体接运工作;对因工作人员未及时进行劝阻和报告,致使遗体转出医疗机构等违规行为的,依规追究责任;做好传染病死亡人员遗体的消毒管理工作;指导殡葬服务单位搞好殡仪车辆、设备及服务场所的消毒防疫工作;禁止在医疗机构搞殡仪服务和封建迷信活动。
26.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殡葬服务市场的监管,依法查处、取缔制造、销售棺木和墓碑(材)等土葬用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违法行为。
27.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在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妇女群众、残疾人中开展殡葬改革宣传,动员群众带头支持参与殡葬改革工作;将殡葬改革工作作为群团组织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
28.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履行殡葬改革主体责任,对辖区内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负总责,统筹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拟定贯彻落实殡葬改革政策法规的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调整充实殡葬改革工作力量,完善殡葬管理工作职责,组建殡葬工作执法队伍,预算管理好殡葬专项资金。组织宣传发动,积极推行火化、节地生态安葬、文明节俭治丧等工作;抓好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深入开展辖区内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29.县民政局: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全面协调殡葬改革工作。
(三)实行挂包制度。参照脱贫攻坚挂包制度,采取县处级领导挂包乡镇、单位部门挂包村(社区)制度。在脱贫攻坚中挂包乡镇、村(社区)的县处级领导同时挂包相应乡镇、村(社区)殡葬改革工作,主要做好督促检查和指导乡镇、村(社区)开展工作;挂包村(社区)脱贫工作的单位部门同时挂包相应村(社区)的殡葬改革工作,主要协助村(社区)做好政策宣传、思想动员、工作推进、信息收集等工作。县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各村(社区)党支部(总支)书记、主任是本单位、本系统、本区域殡葬改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要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殡葬改革领导机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研究办法,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统筹,适时组织开展对殡葬改革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及时制定本乡镇、本部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细化殡葬执法应急处置措施和步骤,指导督促村委会(社区)将殡葬改革有关政策列入村规民约,建立健全殡葬管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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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云龙县火化区划定表
附??件
云龙县火化区划定表
乡镇
火化区
诺邓镇
果郎村委会(包括庄坪一至三组、桥头、张家、花园组)
象麓村委会(包括干沟场二组、马家村三组、乐和屋四组、河对门五组)
和平村委会(包括二至十一组)
石门社区(八、十一村民小组除外)
福堂社区全部
长新乡
松炼村委会松弄组
佳局村委会佳兴组
长春村委会长春坡组
豆寺村委会一、二组
包罗村委会大包罗组
白石镇
中和村委会(包括一至十组)
松水村委会(包括松曲、石河场、大麦地、干松坡组)
检槽乡
检槽村委会(包括石坪、田心、土坡、村头、邑村、石登、石尾、东村、上丰登、下丰登组)
清朗村委会(包括上村、中村、下村、瓦窑、小岭、小屋、新房、路旁、旧邑旁组)
苗尾乡
苗尾村委会(包括丹坞一至四组、丹梯一至三组、平底、立杂、小沟、石良江一至二组、鲁羌、桥街、下树苗、松登、只干、热水塘、元江坝、嘎窝、小邑村)
水井村委会(包括苗尾一至二组、上水井、下水井、江边组)
功果桥镇
旧州村委会(下甸尾、唐家坪、梭罗甸、新街、上老街组)
崇沧社区全部
漕涧镇
漕涧村委会(彝族村一、二组除外)
仁山村委会一至十八组、
仁德村委会(包括上中嘎一至三组、嘎窝一至四组、何家寨一至二组、河外一至二组)
宝丰乡
宝丰村委会(包括石城一至二组、茨冲一至二组、下庄、跑马坪、白沫塘、街心、街尾、营下、营上、园上、红学、盖灯、田心、小河箐、滴水箐、小坪以及居民一至二组)
关坪乡
自新村委会自衙组、
关坪村委会(包括旧街、小桥头、关坪街、石桥组)
团结乡
团结村委会(包括彝新、腊鹅寨、施家村、龙期、税家、向阳、双河、大罗山、小罗山、小河场组)
中共云龙县委办公室?????????????????????2020年12月4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