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州战略,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2025年,文山州计划面向社会和“双一流”高校招引一批优秀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作为党政干部储备人才进行专项培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引计划
二、招引对象
国内“双一流”大学(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22年2月9日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为准)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许可。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有志从事党政工作。
3.已取得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毕业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1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1月及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要求的身心健康条件。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或获得校级以上奖励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引进。有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工作经历,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适当放宽毕业院校、年龄资格条件,由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规定程序招引。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文山州内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校或工作期间有学术不端、道德品德等问题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录(聘)用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政策待遇
(一)岗位安排
聘用为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实行3个月试用期),自正式入职之日起算。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聘任为事业单位管理七级、八级职员。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聘用后可申请转聘至专业技术岗位,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特设岗位聘用。
(二)补助补贴
党政干部储备人才除享受正常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外,还将获得博士研究生30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的安家费补贴,每人2万元的一次性租房补贴,以及入职前两年共6万元的特殊生活补贴,分年度拨付。
(三)培养选拔
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才和优秀年轻干部重点培养对象,有计划地组织参加各类培训、实践锻炼,符合条件的优先选拔任用,特别优秀的可按有关规定破格任用。
(四)配偶随迁
党政干部储备人才的配偶在州外,愿意来文山工作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帮助协调落实。
五、招引程序
(二)资格初审。根据招引人数和急需紧缺程度,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政治面貌、学历学位、专业水平、任职情况(含任学生干部)、奖惩情况、文稿发表情况等经历业绩因素,进行资格初审,研究确定初步人选。
(四)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开展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发放面试通知。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通过应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政治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询资料档案等形式,重点了解人选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学术成果、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考察合格的,列为拟聘用人员。
(十)审定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中共文山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1.《云南省文山州2025年党政干部储备人才招引报名推荐表》(附件2);
2.《云南省文山州2025年党政干部储备人才招引报名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3);
3.本人近期正装免冠证件照(严禁化浓妆、过度修图),背景为浅蓝色,尺寸为600像素(宽)×800像素(高)以上,50kb以上(JPG格式);
4.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JPG或PDF格式);
5.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PDF格式);
(二)对违反考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招引过程中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