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州战略,优化全州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82号)、《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17〕12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经州人民政府批准,现将2024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2024年文山州各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2名,其中:州属事业单位75名,文山市27名、砚山县28名、西畴县41名、麻栗坡县47名、马关县35名、丘北县36名、广南县70名、富宁县33名。
特别提醒:
二、招聘范围
(一)凡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具备《岗位计划表》要求具体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报考。
(二)定向招聘的对象
1.符合条件的驻文山州军警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
2.符合条件的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3.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
4.符合条件的文山州村委会(社区)优秀村干部。
5.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或残疾人运动员。
6.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队伍人员。
7.符合下列条件的云南省到农村服务基层“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特岗教师”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2019年、2020年由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服务期满三年,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且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特岗教师”;2021年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4年3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特岗教师”。
(2)参加“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0年、2021年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服务期满两年,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三支一扶”人员;2022年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4年3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三支一扶”人员。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人员:2019年、2020年、2021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西部计划”志愿者;2022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4年3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参加“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所需专业或其它相应资格条件。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报考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至2006年2月期间出生)。博士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部分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规定条件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2024年2月25日以前,属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的。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吸毒人员。
9.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2024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实行统一笔试,分级面试,按计划审批聘用。其中:笔试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州属事业单位的面试由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县(市)的面试由所属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五、报名办法
(一)网络报名
(二)网络缴费
报名费50元/科,通过网上银行缴纳,不设现场收费点。只面试的岗位在进行网络报名时只进行资格审核,不收取费用。各岗位缴费人数于次日在报名网站公布。
(三)报名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2024年2月26日09:00至3月1日18:00期间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任何修改。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哪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后续招聘程序的资格,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
1.专业认定
(1)专业设置参照教育主管部门最新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参考职业教育、技工院校等专业目录设置岗位招聘条件。
2.生源地或户籍认定
(1)身份证号码以“5326”开头的,无论因工作或上学等原因导致户籍发生迁移的,均认定为文山州生源,满足岗位计划表中“生源地或户籍”栏为“文山州”的岗位要求。
(2)生源地和户籍不属于文山州内各县(市)的考生,报考户籍条件限制文山州或文山州内各县(市)的,仅限2023年12月31日之前办结迁移手续并取得文山州各县(市)户籍,且在资格复审时户籍仍在文山州各县(市)。
3.毕业年份认定
4.少数民族认定
根据《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民族要求”中“限文山州少数民族”岗位,包括壮族、苗族、彝族、瑶族、回族、傣族、白族、布依族、蒙古族、仡佬族10个文山州少数民族。
5.笔试加分认定
(四)计划裁减
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招聘人数与缴费人数比未达开考比例的,将根据缴费人数相应裁减招聘人数,裁减后仍无法达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五)报名情况公布
3月6日前公布岗位裁减和各岗位报名情况。
(六)报考岗位调剂
(七)准考证打印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采取两个科目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
笔试地点由州级考务组织部门综合考场承载能力统筹安排,具体考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
特别说明:
(1)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自行携带以备使用。
(2)医疗卫生类(E类)为合订本,客观题所有考生均须作答,主观题由考生按报考具体岗位类别作答。
3.笔试成绩公示
(二)最低合格分数线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选确定
资格复审人选由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州属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其中: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岗位,按开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考试方式为只笔试的岗位,按开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考试方式为只面试的岗位,报名通过网络资格审核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内容
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的岗位,可从同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2次递补。笔试后进行面试的岗位,递补后出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情况的,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
(四)面试
面试由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州级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的面试(考核)、体检、考察、选岗工作由文山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负责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全州统一划定为60分,面试总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环节。
(五)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1.只笔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3;
2.只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3.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3×50%+面试成绩×50%;
4.定向随军家属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3×40%+面试考核成绩(折算百分制)×60%。
上述成绩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综合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予以计算并公布。
(六)考察、体检
1.确定人选
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或只面试的岗位,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开考计划数等额确定;只笔试的岗位,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按开考计划数等额确定。
综合成绩并列(保留两位小数的综合成绩如相同,视为综合成绩并列)时,按面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仍然无法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的,须进行加试,不得超计划确定人选。
2.考察
3.体检
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的,只笔试的岗位,可从同岗位考生中,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1次递补;笔试加面试(仅面试)的岗位,在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1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由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州属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公示。
(七)公示和聘用
1.确定拟聘用人员
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属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等招聘机关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实行合并招聘的岗位,体检和考察结束后,要组织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顺序选岗,确定具体聘用岗位,并签字确认,岗位选定后不得变更。
2.公示和聘用
七、纪律要求
(二)对违反考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招聘过程中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
八、咨询与服务
(一)招考政策咨询
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2629229
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3063236
西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7625798
麻栗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6622525
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7130538
丘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4126084
广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5153454
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3069739
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2122123
中共文山州委宣传部:0876—2124179
文山州融媒体中心:0876—2125767
共青团文山州委员会:0876—3037026
文山州广播电视局:0876—3037275
文山州交通运输局:0876—3016275
文山州气象局:0876—2192405
文山州高级技工学校:0876—2180984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0876—3037175
文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0876—2183497
文山州水务局:0876—2123099
文山州司法局:0876—2189864
文山州文化和旅游局:0876—3050517
文山州政务服务局:0876—2132571
文山州自然资源局:0876—2185655
文山州农业农村局:0876—3052350
文山州教育体育局:0876—2180556
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0876—2195746
文山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0876—7950071
(二)考试报名咨询
文山州人事考试院:0876—2129133、2133879。
九、郑重提示
(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报名前,《岗位计划表》有细微调整的将及时更新发布,请各位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前下载最新的《岗位计划表》,对照岗位要求选择符合自己的岗位。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文山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历年命题专家、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通告》所附文件与《通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