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19〕22号),为进一步在干部教育培训中加强学员管理严肃培训纪律切实改进学风,结合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求和云南实际,作出如下规定
一学员管理是实现干部教育培训目标的重要环节,包括党性教育学习管理组织管理和生活管理党性教育必须贯穿学员管理全过程学习管理必须加强导学促学督学,引导学员完成学习任务组织管理应当完善并且严格学籍考勤等制度,注重发挥学员临时党支部和班委会作用生活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的优良传统,严格校规校纪,开展健康文体活动
二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必须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学员管理全过程,一切教学活动都要坚持“姓党”原则,把提高干部政治觉悟政治能力作为第一位的要求,教育引导学员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和中心内容,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终身课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自觉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党性锻炼专业训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必须切实履行学员管理主体责任,突出全面从严治学要求,对学员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风气要推行培训项目负责制,在各个班次设专职组织员或者班主任,负责学员管理工作;在发放入学通知时学员入学报到时和学习培训期间,都要对学员明确纪律要求,并将纪律要求作为培训班开班导学的重要内容;要分年度分批次建立完善班次档案管理资料学员所在单位和干部管理部门在学员参训前要进行纪律提醒,在学习培训期间不再安排学员参加所在单位的工作会议出国(境)考察等任务
四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必须建立完善学员学籍档案,健全多方共同参与的项目评估体系,严格执行学籍学习考勤等规章制度,定期通报学员出勤用餐住宿等情况,对严格按照教学培训计划完成学习任务经考核合格的学员颁发学业证书干部管理部门要按规定将学员在校期间的主要表现记入干部人事档案,作为干部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将干部教育培训作为培养干部发现干部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渠道,对重点培训班次要派专人跟班
五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必须始终把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确保政治安全作为国际合作培训学员管理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遵照中央对外工作方针政策执行外事工作有关规定,严守外事纪律,注重用中国特色话语体系讲好中国故事,不得组织既定日程以外的对外交流活动,不得擅自变更既定教学方案和行程安排开展出国(境)培训前,要对学员进行统一训前辅导,了解合作国家(地区)基本情况和驻外使领馆情况;开展援外培训前,要就学员健康情况学习培训需求有关日程安排等情况,加强对外沟通协调,高质量做好教学培训服务保障
六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必须建立健全学员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和报告制度遇到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进行处置,并向同级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报告
八学员必须端正学习态度,自己动手撰写发言材料学习体会调研报告和论文等,不准请人代写,不准抄袭他人学习研究成果,不准找人“代读”,不准安排工作人员“陪读”不得留公车驻校,不得借用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伴读”
九学员在校学习培训期间,必须按规定住在学员宿舍,严禁教学活动日私自在外住宿吃在学员食堂教学活动日一律不准饮酒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可能影响学习培训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学员之间学员和教师之间学员和工作人员之间不得相互宴请;班级支部小组不得以集体活动为名聚餐吃请
十学员外出参加现场教学实地考察等活动时,必须严格按照教学培训计划参加活动,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基层“打招呼”,提出其他特殊要求,避免给基层增加负担要注意自身形象,着装整洁,言行举止得体,尊重地方风俗习惯;严禁饮酒,一律吃自助餐或便餐,按规定缴纳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
十一学员在校期间及结(毕)业以后,不得以同学名义以任何形式拉关系搞“小圈子”,不得成立任何形式的联谊会同学会等组织,也不得确定召集人联系人等开展有组织的联谊活动,学员之间不准以学习交流对口走访交叉考察集体调研等名义互请旅游不准接受和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纪念品土特产等,不得利用同学关系谋取私利。
十二对违反本规定的学员,由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视情节轻重予以约谈提醒通报批评责令退学等处理;通报批评责令退学的,处理结果要报同级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同意后,向学员所在单位和干部管理部门通报或备案;涉嫌违纪违法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将有关情况提供给学员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依纪依法处理后,报同级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备案
本规定由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2013年4月16日出台的《关于在全省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员管理的规定》同时废止。各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和培训机构可结合实际制定贯彻执行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