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云南轻纺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云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制定。
第二条云南轻纺职业学院学生会是在校党委领导,学生工作部(处)统筹负责,校团委具体指导,宣传、教务、人事、保卫等部门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下,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基本任务:
(一)学生会是党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学生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
(二)学生会必须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三)发挥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国家和学校利益的同时,依法依章程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四)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努力为同学服务;
(五)巩固和完善党领导下的团学组织格局,协助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把好学生社团活动的政治关,支持学生社团开展主题鲜明、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活动,提高同学综合素质,规范日常活动,促进有序发展;
(六)推进学生会内部各项制度的改革,建设服务型、学习型、创新型学生会组织,使学生会成为民主,团结、创新、务实,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群众组织;
(七)加强同各高校学生组织的联系,促进学生会工作的交流和学习。
第二章成员
第四条凡取得云南轻纺职业学院学籍的在校全日制专科生,承认本会章程,不分年龄、性别、民族、宗教信仰,政治面貌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学业成绩优良,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学生会工作。
第五条成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学生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工作事务;
(二)对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六条成员的基本义务: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各类科学文化知识;
(二)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
(三)维护学生会荣誉和团结;
(四)遵守校纪校规,努力建立良好校风;
(五)认真完成学生会安排的各项任务;
(六)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组织与职权
第七条云南轻纺职业学院学生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校党委的领导、学生工作部(处)统筹负责、校团委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八条云南轻纺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九条云南轻纺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为一年召开一次。学院层面,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
第十条云南轻纺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差各个院系、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要体现广泛性。
第十一条云南轻纺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决议并实行表决制。
第十二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结果应当向大会公告,并经党委批准,报上级学联,学生会组织备案。
第十三条云南轻纺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审议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
(二)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机构;
(三)制定及修订组织章程;
(四)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第十四条实行常任代表会议制度(简称“常代会”),常代会作为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执行由学生代表大会赋予的职权。
第十五条常代会代表有各学院从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中推荐产生,对所在学院的会员负责。在特殊情况不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的年度,应至少召集1次常代会。
第十六条常代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常任代表参加才能召开,由校学生会主席团召集;常代会决议需经全体常任代表的半数以上通过。
第十七条常任代表会议职权为:
(一)负责监督评议学生会组织工作;
(二)在特殊情况不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的年份选举执行主席、主席团成员,在执行主席、主席团成员空缺时进行递补;
(三)在特殊情况不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的年份选举学生委员会委员,在学生委员会委员空缺时进行递补;
(四)监察组织章程和工作条例等实施情况;
(五)听取审议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
(六)选举决定领导机构组成人员调整等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常任代表对学生代表大会负责,受全校同学监督。
第十九条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因毕业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增补或撤换常任代表,需由学院学生会选举产生,常代会通过,并报团委审核、党组织同意批准。
第二十条常任代表如因毕业或离任,代表资格自然丧失。
第二十一条设置云南轻纺职业学院学生委员会,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处理学生会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第二十二条学生委员会职责:
(一)领导、组织、协调各级学生会组织,制定工作计划,监督工作落实情况;
(二)研究校级学生会组织人员调整,提交常代会表决;
(三)研究学生会组织重要工作,并监督执行情况;
(四)对校、院两级学生会组织进行考核。
第二十三条校学生委员会委员对学生代表大会负责,受常代会和全校同学监督。
第二十四条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因毕业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增补或撤换学生委员会委员,需由学院学生会选举产生,并报常代会同意,团委审核,党委批准。
第二十五条学生委员会委员如因毕业或离任,委员资格自然丧失。
第二十六条校学生会执行主席的职责:
(一)负责牵头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召集主席团会议;
(三)依据本章程规定,提名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干部人选,提请学生委员会研究,常代会批准;
(四)对学生会负责并受其监督;
(五)定期向校党委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经常与校团委保持工作联系;
(六)代表学生会向学生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
(七)代表学生会向上级学联汇报工作。
第二十七条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的职责:
(一)协助执行主席开展工作;
(三)执行主席不在校时,由执行主席指定的主席团成员负责学生会的具体工作;
第四章执行机构
第二十八条学生会工作人员可控制在40人以内,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各工作部门人员一般不超过6人,学生会组织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
第二十九条设执行主席1人,主席团成员3-4人;执行主席实行轮值制度,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不设置执行主席助理,聘任秘书长1名(由团委专职干部兼任)。
第三十条主席团候选人应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主席团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应当从校、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
第三十一条学生会下设六个部门,即组织组、办公室、宣传部、权益部、文体部、外联部;每个工作部门设负责人2-3人,不设置负责人助理;工作部门成员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审核确定。
第三十二条学生会各项工作由主席团统筹协调,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开展;各部门必须依照学生会的统一安排及各部门自身的工作特点,制定本部的工作计划等。
第三十三条学生会工作人员来自学院学生会的成员一般不少于50%。
第三十四条学生会需主办重大活动或工作时,可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同学们参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
第五章考核制度
第三十五条学生会成员应严格自律,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维护学生会形象,为学生会的自身建设贡献青春力量,加强对学生会全体成员的监督管理,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健全学生会奖罚机制。
第三十六条学生会考核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坚持民主意见、民主评议、组织监督和主席团审核相结合。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鼓励为辅的原则。
第三十七条奖励项目分别设置为:优秀部门奖、和谐部门奖、最佳团学干部奖、最佳进步奖、最佳礼仪奖。
第三十八条奖励方式为全会上给予表扬,组织全体成员进行学习先进事迹,并由组织部进行备案;颁发荣誉证书;发放纪念品。
第三十九条各奖项均在每学期末进行评选,优秀部门奖2个、和谐部门奖1个、最佳团学干部奖、最佳进步奖分别不超过学生会总人数的10%,最佳礼仪奖不超过学生会总人数的5%。
第四十条奖项明细:
(一)获得优秀部门奖,需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政治方向坚定,部门成员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部门学期考核分数排名前茅,部门成员工作目的明确,工作态度端正,工作效率优良;
(3)部门成员团队合作意识强,关心学生会集体利益,维护集体形象;
(4)部门成员工作热情高,能团结和带领其他部门积极开展活动,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
(二)获得和谐部门奖,需具备以下条件:
(2)部门成员关系和睦,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与其他部门关系友好,互帮互助,共同进步,受到其他部门好评;
(3)部门能较好的处理与学生的关系,能够积极友好热情为学生服务,受到老师和学生的好评;
(4)部门成员能够做好表率作用,部门活动及其他方面能够引领和带动其他部门,对学生会整体有较大的影响。
(四)获得最佳团学干部奖,需具备以下条件:
(2)个人学期考核分数前茅,活动中无迟到、早退现象,出勤率在100%。
(3)工作热情高,态度端正,在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
(4)在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受到大多数成员好评并得到老师和学生的认可;
(六)获得最佳进步奖,需具备以下条件:
(2)考核分数较上学期考核分数进步较大,表现突出;
(3)工作热情高,工作态度端正,积极完成各项工作;
(4)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服务,任劳任怨。
(七)获得最佳礼仪奖,须具备以下条件:
(2)个人学期考核排名在总人数的前20%;
(3)参加活动担任礼仪接待工作或是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对老师、同学态度认真、和蔼,有礼貌;
第四十一条各部门根据评选条件推荐1-2人,民主投票表决;如有违反校规校纪,受过校、二级学院纪律处分者不予评选;学期内有挂科、补考或重修者不予评选;在各奖项的评选过程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以上奖项评定后,送至组织部进行备案。
第四十二条处罚等级分为个人处罚(警告、记过、除名)和集体处罚(警告、记过)
第四十三条处罚措施:
(一)警告处分者通报批评,记过处分者取消一切评优资格,除名处分者罢免职务不再任用。
(二)警告处分的部门将进行通报批评,记过处分的部门取消评奖评优的资格,同时给予部长警告处分。
第四十四条个人处罚具体内容:
(一)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给予警告处分:
1.参加活动、会议、值班等迟到3次者、无故缺席2次者;
2.会议时3次不做记录者;
3.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没有及时改正,工作拖延影响工作正常开展者;
4.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者。
(二)对于有以下问题的成员,给予记过处分:
1.参加有关活动、会议、值班迟到4次者、无故缺席3次者;
2.值班时3次不做值班记录者、3次不打扫卫生者;
3.会议时4次不做记录者;
4.一学期内没有任何建设性意见或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者;
5.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没有及时改正,工作拖延影响工作正常开展2次者;
6.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2次者;
7.不服从上级领导,自作主张,不按要求申请、执行或不及时汇报工作2次者;
8.私自占用或损害学生会公共财物情节较轻者;
9.工作失误影响学生会工作正常开展者。
(三)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给予除名处分:
1.参加有关活动、会议、值班迟到5次者、无故缺席4次者;
2.会议时5次不做记录者;
3.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没有及时改正,工作拖延影响工作正常开展3次者;
4.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3次者;
5.不服从上级领导,自作主张,不按要求申请、执行或不及时汇报工作3次者;
6.私自占用或损害学生会公共财物情节严重者;
7.虚报假报学生会账目,有贪污公款行为者;
8.工作有重大失误3次者;
9.工作态度极不端正,影响学生会工作正常开展者;
10.不能在同学中起积极带头作用,影响学生会声誉者;
11.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破坏学生会声誉者。
第四十五条集体处罚具体内容:
(一)对于以下情形,给予部门警告处分
1.2次不准时交纳提案者;
2.一个月内少于三次召开部门例会的;
3.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一周之内仍未及时整改的;
4.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的;
5.活动完成后一周之内活动物品未及时收回,活动材料未及时收集的;
6.不服从上级领导,自作主张,不按要求申请、执行或不及时汇报工作的;
7.经批准开展的活动,由于工作失误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的。
8.未按时上交三份材料及工作计划及总结的。
(二)对于以下情形,给予部门记过处分
凡是得到警告后,不给予及时改正并再次得到警告的部门,给予记过处分,并追究该部门负责人责任。
第四十六条对于依照本制度所做出的奖励和处罚决定,有异议者,可在公布期间向主席团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主席团于复核申请提交一周内给予答复。
第六章基层组织
第四十七条各学院学生会属于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校级学生会的指导。
第四十八条各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20-3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各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
第四十九条各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由各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设执行主席1人,主席团成员1-2人,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它任何职务;并在学院党委的领导和学院团委、校学生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班委会接受所在学院学生会的领导。
第五十条各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和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团组织同意,由学院党组织确定。
第五十一条加强校学生会与学院学生会的工作联动,各学院学生会要认真贯彻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完成校学生会的工作部署。根据各学院学生会的具体情况独立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校园文化活动,同时可在校级学生会的指导下承办面向全校的具体工作项目。
第五十二条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
(一)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做出的各项决议,贯彻落实校学生会的工作方针;
(二)根据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学生会章程,结合实际,独立自主地开展各种积极向上、健康有益的思想引领、成长服务和校园文化等活动;
(三)每年应至少1次通过集中会议或书面形式,向同级学生代表大会和校学生委员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十三条班委会由各班民主选举产生。设团支部书记1名、班长1名、副班长1-2名及委员若干人。班委会在各学院团委领导和班主任、各学院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七章基层组织考核机制
第五十四条二级学院学生会是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校学生会的指导。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能力及积极性,加强制度化管理体制,完善学生会建设以及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效率,依据其“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职能,特拟定考核细则。
第五十六条考核机构:
(一)考核小组:校学生会
(二)考核对象:各二级学院学生会
(三)所占比例:本制度使用量化考核,满分为100分,分为三个等级。85分(包括85分)以上为优秀,60-85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团委老师担任指导老师,校学生会执行主席担任组长,由校学生会组织部对各部门负责人及成员进行考核。
(五)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各项具体工作。
第五十七条各二级学院学生会负责人根据考评要求,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互相交流学期工作情况,互相监督,互相考核,最终结果上报经校学生会主席团,进行最后的评比。
第五十八条考核领导小组通过座谈、走访、查阅、调查等形式,对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做出评定。
第五十九条考核领导小组在考核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对外公示结果;对考核结果有异者可在考核结果公布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校学生会提出申请,由校学生会主席团组织复议。
第六十一条考核工作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独立开展各项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考评小组的工作;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及下属各部门应积极的互相配合,进行考评的工作。
第六十二条在考核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偏袒、造假等违规行为,视工作人员的违规情节,按照《云南轻纺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参评单位取消其评选资格。
第六十三条考核是对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将纳入云南轻纺职业学院学生会学生工作的评价体系;根据考核结果评选出“优秀基层学生组织”,并给予相应奖励。
第六十四条考核细则
一、常规工作(55分)
1、文档管理(15分)
(1)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将重要文档制作成电子稿或纸质两种形式交校学生会存档。重要文档包括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活动策划或方案、通讯录、各项规章制度等。此项考评满分10分,采用倒扣分形式,缺一件档案扣除0.5分,扣完为止。
(2)校学生会工作考评小组到各二级学院参观并考评文档管理情况。各学院学生会应结合本系实际制订档案管理条例,配备档案盒,使用通俗、科学、操作性强的档案管理方式。档案管理包括档案编号、排序、登记、借阅和过档处理等。此项考评满分5分,不设基准分。
2、组织建设(10分)
学院学生会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及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程度。各学院学生会应根据《云南轻纺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并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设置规范合理的组织机构并制定切实有效的规章制度。此项考评满分10分,不设基准分。
3、部门成员参加例会情况(10分)
针对各二级学院学生会进行的定期和不定期工作会议,实行考勤制度,根据出席情况给出相应扣分:旷会一次扣除2分;迟到一次扣1分;请假两次以上,每次扣除0.5分,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例会时,由学生会其他主要负责人员参加视为正常。(会议记录为依据)
4、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值班情况(5分)
校学生会办公室将对各学院的学生会值班进行考核。缺勤一次扣2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请假两次以上,每次扣0.5分。
5、对外宣传与联络(5分)
6、学术科技活动及文体活动开展情况(5分)
为促进学风、院风建设,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各部门应针对本学期所开展的活动互相交流,加深了解,根据个人观点互相进行评。此项满分5分,不设基准分。
7、青年大学习组织评比(5分)
为促进学风、院风建设,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各部门应针对本学期所开展青年大学习,根据学习人数等进行评分。此项满分5分,不设基准分。
二、特色活动(25分)
1、活动有较详细的策划书,策划书内容全面、合理,根据策划书窥测活动的创新性和可行性。此项满分10分,不设基准分。
2、活动开展具体情况,包括:活动规模、影响、受欢迎程度、宣传力度和效果。此项满分10分,不设基准分。
3、活动总结通报以学院与学院间交流,及时上交到校学生会。此项满分5分,不设基准分。
三、影响力(20分)
学生会影响力主要通过对学校非学生会内部学生干部进行调查,两种调查对象的意见各占50,。非学生会内部学生干部由各二级学院考核小组随机抽取。
1、调查对象对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成效和活动的评价,满10分,不设基准分。
2、调查对象对系学生会精神风貌的看法,满分10分,不设基准分。(工作情况和精神风貌主要包括:工作机制、工作氛围、工作态度、工作方式和学生干部的学习成绩)。
四、奖励分
1、二级学院学生会参与校学生会大型活动,并承办或协办该活动,给予适当加分,类别为参与、协办、承办,分别加5分、8分、10分。
2、参与校学生会获奖情况。
在校学生会组织的各项竞赛中,获一等奖(冠军)、二等奖(亚军)、三等奖(季军),分别加4分、3分、2分;单项活动获最佳组织奖、优秀组织奖、组织奖以及其他同类奖项,加4分、3分、2分。全局性活动,获最佳组织奖、优秀组织奖、组织奖,加8分、6分、4分。
第六十五条本评选结果将于全会时给予通报并表彰。
第八章财务管理
第六十六条为加强与完善校学生会内部财务管理,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防止管理混乱、账目不明等问题发生,根据校学生会实际情况和云南轻纺职业学院党委、团委有关规定,特制定财务管理方案。学生会各部门应本着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的原则,合理安排财务支出。
第六十七条本制度由主席团委托权益部制定、办公室执行、组织部核查,运作期间对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并接受学生会全体成员的监督。
第六十八条财务预算包括学生会总体经费预算和各部门根据以往活动支出情况以及对本次活动情况的预测所制定的活动经费预算。学生会各部门在使用学校经费举办各类活动前,应本着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勤俭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合理利用经费,保证能够在节约高效的前提下将活动办得成功,节约学生会开支,同时提高学生自己的综合素质。
第六十九条经费预算内容包括部门活动经费以及日常办公经费两方面;每个月初及申请活动经费前应制定详细、合理的活动预算,审批后在活动中严格执行预算,在规定资金内完成任务。
第七十条如果在某月学生会需要运作多个大型活动,则由主席团向团委指导老师提前申报,由团委指导老师根据实际情况做调整;学生会临时支出或者特别支出需要请示团委指导教师,经批准后统一报办公室,专款专拨。
第七十二条财务结算主要是办公室对学生会每月经费使用的结算、对该月各个部门内部账目清单的整理以及各部门内部结算与预算的对比性分析。云南轻纺职业学院校学生会各部门在申请报销时,应本着真实准确、如实上报的原则,向办公室递交该月的经费支出情况,先经办公室审核通过再交主席团审批后报经团委指导老师结算,各部门负责人需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七十三条各部门需做好经费结算与预算的对比分析,每月发票报销费用需提前规划,原则上不超过规定额度,超出部分必须出示清晰合理的资金去向方可报销。对于实际支出超过预算金额的部分,各部门必须在申请表中作出合理解释并备注,需从项目规划、支出安排、实施细节等具体方面,详细分析超支的原因。超支部分经主席团审批通过后,报经团委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报销。
第七十四条学生会财务范围包括学校拨款、活动创收,赞助金等;全部在团委老师指导下由主席团统一管理、调拨;由办公室设立学生会明细账目,详实记录学生会收支情况,各部门设立本部账目,由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记账、报账、上交收入及申请报销。
第七十五条所需资金事前要进行估算,所有款项须经学生会办公室、主席团及团委指导教师批示。实在无法开具发票的应索要收据,活动后报销金额较大的,直接申请拨款。正规的发票要上交办公室,可多次利用的物品用完及时归还办公室存放。
第七十六条活动过程中的任何收入及赞助金,应及时向主席团汇报,向办公室报账并全数上交。中途不得作任何形式的扣除。(为鼓励积极性,拉到赞助金后在考核制度上酌情加分)
第七十七条报销凭证应写明明细,报账时需注明详细用途、经手人和证明人,须有部门负责人、办公室、主席团审核签字。(办理财物交接手续由财务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共同在财务帐簿上签字。一切票据、手续最后由办公室统一保存)
第七十八条主管财务的办公室应每月小结财务收支情况,交主席团审议。办公室定期制作财务清单,向学生会公布,以加强各方面的监督。
第九章学生干部自律公约
第七十九条恪守学生本分,要带头勤奋学习,学好专业知识,培养科学精神,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学术规范,不得本末倒置、荒废学业,不得因学生工作而迟到早退缺课旷课。
第八十条牢记本会宗旨,要把努力为同学服务作为主要目的,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认真倾听广大同学诉求,积极畅通校园沟通协调渠道,实心实意帮助同学解决困难。
第八十一条永葆理想主义情怀,要珍惜代表服务同学的荣誉和锻炼能力的机会,公私分明,甘于奉献,不借组织平台为个人“镀金”“铺路”,不借担任学生干部机会谋求“加分”“保研”等私利。
第八十二条扎扎实实做事,要把让广大同学满意作为工作目标,反对漂浮作风,反对形式主义;要扎根同学、勤于交流、求真务实,力戒模仿行政化的工作方式。
第八十三条营造平等氛围,要牢记个人首要身份是学生,牢记学生会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坚决反对“官”本位思想和作风,彼此互相帮助、平等相待,不追求头衔、不装腔作势。
第八十四条摒弃庸俗习气,要努力建设充满朝气、干净纯粹的组织文化,不吃吃喝喝、贪图玩乐、讲求排场,要克服精致利己思想,坚决抵制社会不良习气侵蚀。
第十章附则
第八十五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云南轻纺职业学院学生会所有。
云南轻纺职业学院学生会
2020年10月28日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云南轻纺职业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
选举办法
(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一、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云南轻纺职业学院第一届学委选举学生会主席团4人
三、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由学院党委决定后,经全体委员充分酝酿讨论,进行正式选举。选举采用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四、选举时,设总监票人1名,总监票人对选举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设监票人2名、计票人2名,由会议主持人指定,在总监票人领导下进行工作。
五、选举时,实到会委员超过应到会委员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含另选人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六、出席会议的委员,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后面的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其他人,请将另选人的姓名写入下边的空格中,并在其姓名后面的空格内划“○”。
七、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委员的一半,始得当选。
九、本选举办法,经云南轻纺职业学院第一届学委第二次会议通过后生效。
云南轻纺职业学院
2020年11月6日
六、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地点:2号教学楼报告厅
学生代表数量:60名
出席今天会议的有:云南省学生联合会驻会主席赵琰老师、党委书记毛一波老师、党委副书记李伦琼老师、党委委员副院长高敏老师、党委委员副院长柏松老师、学生处处长陈静林老师、人工智能学院书记杨仕雄老师、艺术与产品设计学院书记邵贵生老师、经贸学院书记王鸿海老师、团委办公室老师、各二级学院团学负责老师、辅导员、班主任代表、学生列席代表。
本次大会共十六项议题
一、云南轻纺职业学院学生会改革方案细则
二、云南轻纺职业学院学生干部选拔制度的通知
三、云南轻纺职业学院学生会退会制度
四、云南轻纺职业学院学生会考核制度
五、云南轻纺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六、关于召开云南轻纺职业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的请示
七、关于召开云南轻纺职业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八、云南轻纺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流程
九、云南轻纺职业学院学生会工作报告(草案)
十、云南轻纺职业学院学生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十一、云南轻纺职业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委员预备人选名册
十二、云南轻纺职业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十三、云南轻纺职业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十四、选票填写说明
十五、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团委学生会、社团部的意见和建议
十六、完善组建第一次学生会机构设置
下午14:00,在主持人刘冬和常梦燕同学激情高扬、严谨有序的主持下云南轻纺职业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拉开序幕。
全体人员庄严起立奏国歌、行注目礼、迎国旗!
党委委员、副院长高敏老师致开幕词,高副院长表示:她受学院党委、行政的委托,向第一次学代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体为学院建设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广大团员青年和团干部们致以最亲切的问候!同时,大会的顺利召开,得到了校党委和全体师生的关心和指导,以及各部门的帮助和支持,在此我向关心学院建设和发展的各位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
云南轻纺职业学院党委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领导共青团聚焦主责主业,立足青年发展的实际需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积极构建“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的共青团四维工作格局。学院党委要求全校青年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听党话、跟党走,切实肩负起新时代的青春使命,锐意进取,奋发有为,自觉把个人梦想融入学院建设、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她代表学校党委对学校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希望学校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领导共青团聚焦主责主业,立足青年发展的实际需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积极构建“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的共青团四维工作格局。
一、必须始终把稳理想信念之舵不动摇,坚定听党话、跟党走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引领青年和青年学生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理想信念,始终是学生会组织的首要任务。要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轻纺学子,用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特别是党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伟大成就教育云岭青年,引导学生识大势、顾大局、养大德、行大道,走在书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云南篇章的最前列,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学生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同亿万人民一道,在矢志奋斗中谱写新时代的青春之歌。
二、必须始终严守改革纪律之戒不含糊,永葆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在全党全国投身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大潮中,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云南轻纺职业学院各级学生会组织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抓住改革机遇,创新激发动力,明大势,顺势而为,应势而动,拿出自我革新勇气,主动抓住改革机遇。要建立学生会组织从严管理制度,完善履职方式,加强工作条件保障,继续优化组织架构,不断提升组织运行效率,主动接受同学监督,着力解决组织存在感不强和服务面不广等问题。充分坚持和完善代表大会制度,动员广大同学的力量开展工作,推动代表大会普遍按期规范召开,与时俱进修订章程,研究完善配套制度。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持续将改革向纵深推进,以经得起检验的改革成效赢得同学信赖、彰显组织价值。让青春在为祖国、为人民的奉献中焕发出更加绚丽的光彩!
三、必须始终保持服务同学之本不偏离,践行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
服务同学是人民立场在学联学生会组织的具体体现。要牢记服务宗旨,建设根植同学的学生会组织。要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思维,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想同学之所想,急同学之所急,解同学之所需,把同学的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尺,真正把学生会组织建设成为同学们“想得起、找得到、靠得住”的温暖家园。要着力发挥学生会组织在组织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多推出有思想、有温度、有品质的校园活动,促进轻纺青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用身边榜样的成长历程、精神气质和模范行动,引导轻纺同学见贤思齐、争当先进,让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遍布校园。
四、必须始终夯实组织建设之基,坚实推进全面从严治会
“打铁还须自身硬。”要以更大决心、花更大气力推进从严治会,牢记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根本宗旨,当好党的政策“解读人”、党联系青年学生的“搭桥人”、广大同学的“代言人”,在党的青年组织工作体系中找准定位、发挥作用。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团组织的日常指导,健全管理体系,改进运行机制,建立述职评议机制,形成以学代会和章程为根本规范制度体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完善评价监督机制,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加强民主监督力度,推动从严治会常态化、规范化,着力塑造新时代学生会组织崭新面貌和清新形象。
大会第二流程,学生代表查昌顺同学作《学生委员工作报告》。主要汇报大会主题、大会任务。
(一)加强思想建设,与时代发展同频共振。
(二)回顾学生会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
(三)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建设政治过硬的学生会组织。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充分发挥好党联系青年学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四)必须把握青年运动的时代主题,建设奋发有为的学生会组织。牢牢把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时代主题,积极引导广大同学保持艰苦奋斗的青春底色,把自己的理想同祖国的前途、把自己的人生同民族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厚植家国情怀,砥砺强国志,实践报国行。
(五)必须坚持服务同学宗旨,建设根植同学的学生会组织。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尊重同学主体地位,密切联系广大同学,倾听同学、服务同学、代表同学、维护同学,不断提高学生会服务同学的能力和水平,让学生会成为广大学生的成长家园。
大会第三流程,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随之进行。各代表团前往相应教室进行分团讨论,并由各代表团团长依次宣读讨论结果。大会通过《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接下来由主持人宣布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列席代表按照投票规则进行投票,由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审议建议名单。
严肃计票期间,由社团部民族舞社为学生代表带来精彩的舞蹈《傣家小妹》。
大会第四流程,主持人宣布第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名单。各代表团讨论会随之有序召开,讨论审议修订后的《云南轻纺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各代表团还对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大会选举办法进行了讨论。
大会第五流程,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大会选举办法。主持人宣布正式委员候选人名单,候选人经抽签依次上台做竞选演讲。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随之召开,此次大会由各二级学院推荐2名优秀学员参与主席团成员的竞选,共14名成员中选取10名学生委员,从6名主席团候选人中选取4名主席团成员。学生代表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投票,大会进行的井然有序。
最终,综合各竞选者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学习成绩、日后工作打算等多方面因素,产生学校第一届学生会委员共计10人。
大会第六流程,大会委员产生后,由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现场抽签,有序上台作竞选演讲。
最后决定权交给60名学生代表,通过学生代表再次以不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主席团成员4名。
大会第七流程,第三次全体会议。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支持人宣布当选的学生委员会委员及主席团成员名单。在党委领导下由人工智能学院书记杨仕雄老师、艺术与产品设计学院书记邵贵生老师、经贸学院书记王鸿海老师、团委副书记龚君老师为第一届主席团成员颁发聘书。
这次学生代表大会是代表学生的群众组织,是学校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之一,是学生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力机构,学代会在校党委领导下,按照《学代会章程》独立地开展工作,代表学生的利益、权利,并履行应尽的义务。学代会以民主集中制为组织原则,其主要职能是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动员和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的改革、建设、发展、稳定;代表和组织学生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教育学生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并选举产生第一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成员、通过云南轻纺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草案)。
云南轻纺职业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圆满地完成了大会预定的各项议程,大会即将胜利闭幕!由主持人移步带领下全体师生代表到喷泉广场合影留念。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云南轻纺职业学院代表产生办法
云南轻纺职业学院现有学生人数为4755名,按照《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的要求,本次学代会代表名额拟定60名。
按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和《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规定,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校、院(系)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本次大会拟定代表总数为60人。
代表分配方法:根据学生人数及构成要求按比例确定各学院学生代表人数。
代表产生程序:以各学院学生会为选举单位,由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及构成要求,组织学生进行酝酿提名,广泛听取同学意见后,通过委员会会议或学生代表大会(会议)等适当方式推选出学院代表人选。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各学院党组织审查通过后,向校学生会提交本单位正式代表名单。
八、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或其他有关制度文件)
云南轻纺职业学院学生干部选拔制度的通知
各校级学生组织、各二级学院学生会:
为了加强云南轻纺职业学院学生会的组织建设,提高工作效率,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确实履行学生会宗旨,使学生会工作朝着制度化、系统化、正规化方向发展,使学生干部切实做到想同学之所想、为同学之所需,优化成才氛围,真正做到提高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自我,从而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学生会组织的活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本选拔办法如下
一、基本条件
第一条政治思想素质要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具有鲜明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关心时事政治和校内大事,积极参加“两课”学习和学校、院系组织的政策形势报告及政治学习。
第二条道德品质素质要求:遵纪守法,能自觉维护校园安定团结的正常秩序;做人诚实守信,尊敬师长,礼貌待人,朴素大方,乐于助人,热爱劳动和公益活动,爱护公共财物,敢于同不良风气作斗争,具有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在校无违纪行为。
第三条科学文化素质要求:学习勤奋努力,能自觉完善和优化自身知识结构,成绩优良,无挂科现象,学期综测排名在专业30%之前。
第四条身体心理素质要求: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好,体育成绩及格,心理健康,面对竞争、挫折具有一定的承载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
第五条综合素质要求:工作积极主动,细心负责,思路清楚,有较强开阔创新意识;工作方式、方法恰当,能够正确的处理好工作、学习和生活三者之间的关系。兴趣爱好广泛,特长突出,有团结协作精神,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协助能力。具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担任过班级学生会或社团等校院级学生组织中的学生干部职务,表现良好或承担过其他社会工作且工作表现突出。
二、选举办法
第六条参加竞选者须为云南轻纺职业学院学生会成员;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日常考核成绩达到良好等级;满足以上全部条件者方可参加竞选。
第七条通过自愿申报、组织谈话后各部门上报候选人,经组织部审核,交由校团委备案,确定最终候选人名单。选举按照姓氏首字母排序决定先后顺序,候选人进行2-3分钟竞选演讲,所有候选人演讲结束后,由全体参会人员进行投票。
第八条换届竞选每位参会人员各拥有1票投票权,未到会者视为自动放弃投票权,不可代投。选举大会设总监票人一名,监票人一名,唱票人两名,计票人一名。由组织部从学生会非候选人名单中推荐,经大会通过生效,对投票、计票过程进行监督。
第九条投票完毕,由监票人启封开箱,计票人清点票数,并由总监票人报告清点结果。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选举有效;若收回选票多于发出选票,则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第十条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选票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第十一条选举过程中如出现票数相同的现象,则就得票相同的候选人继续进行投票,以得票多数者当选。
第十二条计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签字并宣布计票结果,当选干部名单按得票数多少排列。
第十三条公布竞选结果,任命为学生干部的人员考核期为一个月。
三、选拔原则
第十四条察言观行,以行为主的原则对学生干部的选拔,既要听其言,又要观其行,二者缺一不可,且以观其行为主。
第十五条既要看长处,又看短处,以其长处为主的原则选拔学生干部时,对学生的优点要认识够,对其缺点要认识透,全面客观地认识学生,并以其自身特点分配职务与任务,才能在工作中用其所长,避其所短,充分发挥每一个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充分运用每一个学生干部的才能与智慧。
第十六条公平竞争德才兼备的原则即学生在评选资格上是均等的,在选拔条件、选举及结果上是公平、公正、公开的,按照学生德才、能力等条件择优选定并依据其自身特点任职。
第十七条合理分工、优化组合,充分发挥学生干部整体作用的原则根据工作岗位的职能特点和每个学生的特长及能力大小,按岗位确定适当的人选,量才用人,用其所长,使其职能相称。
第十八条本选拔机制最终解释权归云南轻纺职业学院学生会所有。
云南轻纺职业学院校学生会
云南轻纺职业学院学生会退会制度
云南轻纺职业学院学生会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云南轻纺职业学院学生干部队伍学
生会人事管理,规范学生会成员辞退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云南轻纺职业学院学生会成员均享有在遵守原则和程序下,提出辞职或退出的权利。
第二条所有提出辞职或退出的成员都必须具备正当理由,形成书面申请,并须经批准,辞职申请或者退出报告交云南轻纺职业学院学生会组织部备案。
第三条云南轻纺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辞职,本
人须向团委负责老师递交书面辞呈,经校团委审查批准和学生会委员会通过后方可辞职。
第四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辞职,须向云南轻纺职业学院学生会执行主席递交书面申请,经主席团会议讨论批准,经学生委员会表决通过后方可辞职。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辞职,须向主要负责人递交书面申请,并由主要负责人转交执行主席。经主席团会议讨论和批准后方可辞职。
第六条各部门工作人员辞职,须向主要负责人递交书面申请,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负责人讨论批准后方可辞职。
第七条对云南轻纺职业学院学生会出现1次重大失误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将进行预警谈话。
第八条一学期有1门以上课程不合格者作自动辞职处理。
第九条一学期无故缺席会议、值班、活动或无故未完成布置的任务达3次者作自动辞职处理。
第十条一学期在各类会议、值班或者活动中因病假、事假请假或者迟到、早退,未及时完成布置的工作任务,违背学生会规章制度达3次者作自动辞职处理。
第十一条违反校纪校规,情节严重被学校通报者作自动辞职处理。
第十二条在活动、值班等事务中出现重大失误或者严重违反学生会规章制度达3次者作劝退处理。
第十三条对于中期考核和年终考核不合格的成员,主席团成员由团委分管老师予以劝退,主要负责人和负责人由分管部门主席团成员予以劝退,各部门工作人员由主要负责人予以劝退。
第十四条对在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作风不当,严重影响云南轻纺职业学院学生会形象的成员,主席团成员由校团委分管老师进行劝退,主要负责人由主席团进行劝退,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由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劝退
第十五条劝退主要负责人需由主席团撰写相应报告,写明劝退理由,表决通过后方为有效。劝退各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需由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或者组织部撰写相应报告,由主席团会议通过后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被辞退、开除的会员,以及自愿申请退会的会员,离会时,收回有关工作证件,并不给予第二次入学生会的资格。
第十八条所有退会程序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他人不得代办。
第十九条上诉一切退会成员及辞退成员将一律在学生会内给予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