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云南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云招考委[2021]1号)要求,经云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以下专业或专项计划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成绩)要求如下:
会计(125300):单科(满分=100)≥41分,单科(满分>100)≥82分,总分≥202分;
分析化学(070302):单科(满分=100)≥36分,单科(满分>100)≥60分,总分≥290分(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按国家公布的分数要求执行);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成绩要求为:总分及单科成绩达到报考学科门类基本要求的考生优先进入复试,总分或单科成绩未达到报考学科门类基本要求的考生执行总分≥331分的要求;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优先安排总分达到报考学科门类基本要求的考生进入复试;
其余专业分数控制线按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为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于4月上旬开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设备使用方式和操作规范另行通知。
复试分数线(部分)
各位考生: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云南省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云招考委[2022]1号)要求,经云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以下专业或专项计划因上线人数较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成绩)最低要求如下:
一、上线人数较多的专业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方法为:考生初试总分与考生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国家最低控制线总分的百分比,学校根据招生指标数优先安排百分比大的考生复试,参加复试资格审查考生名单如下: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复试的方法为:考生初试总分与考生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国家最低控制线总分的百分比,学校根据招生指标数优先安排百分比大的考生复试,参加复试资格审查考生名单如下:
四、其余招生专业
其余招生专业最低分数控制线按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如考生对以上控制线有疑问,可联系报考专业所在学院(所)咨询。
为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于4月中上旬开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设备使用方式和操作规范另行通知。
一、基本原则
坚持“三个确保”的基本原则,稳妥做好今年研考复试工作:一是确保安全性,遵循错时错峰工作要求,安排不同研究生培养单位、不同专业分时、分区、分批有序进行复试,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是确保公平性,统一评价尺度,复试全程录音录像,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三是确保科学性,科学设计复试内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复试方式
云南民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以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开展,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跨省、跨区、跨校流动。网络远程复试环节包括网络远程面试、网络远程笔试(根据专业需要)和提交附加材料等,具体要求和形式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通知为准。
三、网络远程复试平台
网络远程复试平台需具备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等功能,如能通过比对考生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等手段加强考生身份审核。采用“双机位”“防缩屏”等防范措施防止学生作弊。其中“双机位”就是用主机位来面试考核、备用机位来视频监控,“防缩屏”就是锁定视频画面全屏显示,防止考生缩小屏幕,查看其他内容。
(一)4月1日——4月14日开展调剂、发复试通知、组织一对一模拟演练等工作。
(二)4月7日——4月中旬组织复试工作。
(三)4月中旬——5月中旬拟录取学生公示、上报拟录取名单。
(四)6月——7月发放录取通知书。
各阶段具体安排视工作进度另行通知。
五、复试录取工作机构
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学校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公室、研究生院、教务处、安全保卫处、信息与网络中心、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服务中心、校医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六、调剂工作
(一)调剂要求
1.申请调剂的考生考试方式应是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或法硕联考;
2.必须符合《云南民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包括各专业备注栏中的要求;
3.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B类地区复试控制线以及我校各培养单位确定的调入专业最低复试分数线(包含单科和总分);
4.申请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原则上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与申请调入专业代码前4位应一致。
5.申请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其中统考科目除以下情况外必须相同:
(1)考数学(一)(科目代码301)考生可调入考数学(二)(科目代码302)、数学(三)(科目代码303),考数学(二)(科目代码302)考生可调入考数学(三)(科目代码303),考自命题数学(科目代码601-609)考生可调入考自命题数学专业,反之不行。注:未统考数学或自命题数学(科目代码601-609)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入我校初试科目含数学的专业。
(2)考英语(一)(科目代码201)考生可调入考英语(二)(科目代码204)专业,反之不行。
6.除外国语学院英语语言文学专业(050201)外,我校其它专业仅接受统考外语科目为英语的考生,不接受其他语种考生。
7.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0)、旅游管理(125400)、会计(125300)、图书情报(125500)、审计(025700)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符合调入专业要求的报考条件时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非全日制专业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申请调剂。
8.第一志愿报考云南民族大学申请调剂校内其他专业的考生也必须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申请,否则申请无效。
9.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根据本单位人才选拔要求,在学校调剂要求上增设其他调剂要求。申请调剂的考生在符合学校层面调剂要求的情况下,还须满足各培养单位制定的其他调剂要求,具体可见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各专业其他调剂要求或各培养单位网站公布的调剂办法。
(二)调剂程序
七、复试工作
(一)复试要求
2.在复试中,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3.在复试中,应对考生进行外语听力和口语的测试,测试成绩(含“小语种”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5.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不得更改。
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招生单位认为需要进一步考查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含笔试)。
(二)复试主要方式
1.测试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的复试要求和办法,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确定。
2.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3.外语及专业课面试
(三)复试的主要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培养单位可以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外语复试全面考察考生听说能力及专业外语掌握能力。
2.专业课复试(1)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2)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四)复试的组织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认真遴选复试教师,选派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教师参与复试工作。复试专家小组原则上按一级学科组建,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组长应由硕士点负责人担任;招生人数较多的一级学科,可以根据任务并根据精简原则组织两个以上复试专家小组(每组不少于5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主要职责是: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单位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
3.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复试教师进行业务和纪律培训,提高教师的学术评价能力和自律意识,使教师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保证人才选拔质量。确保复试严格按照既定方案和程序进行,充分体现复试的公平、公正。
4.复试专家小组要科学设计复试内容,进一步完善试题题库建设,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给考生评分,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5.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当考生对复试提出质疑时,招生工作小组要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或提出解决的办法。
6.复试时应坚持“三随机”原则,即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八、一生一策
(一)凡符合报考条件,达到复试基本要求,按规定程序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通过省招考院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
(二)复试成绩为各复试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其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按志愿、初试和复试总成绩依次录取,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学校下达的录取计划数。政审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监督、回避和复议
(一)学校设立研究生复试工作监督组,对各培养单位监督工作进行指导,适时开展现场巡视。
(二)各培养单位设立研究生复试工作监督组,一般由二级党组织书记担任组长,二级纪委书记为成员,对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四)实行复议制度。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培养单位复试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十一、招生录取信息公开
为进一步健全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各招生单位对于应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要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十二、
未尽事宜另行安排和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各专业网络远程复试实施细则及具体应急预案,并报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意后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