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农村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农村低保是省政府民生工程重点实施项目,各乡镇要充分认识低保工作的重要性,把农村低保工作放到突出的位置。针对存在的问题,各乡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要抽调专门力量加大对农村低保存在问题的整改力度;民政部门要做好业务指导工作,使农村低保逐步走向规范化。
二、加大宣传,畅通举报渠道
三、针对问题,认真整改
近期,县政府将开展一次全面的整改活动。此次整改活动从月24日开始至10月5日结束,十月中旬各乡镇将整改情况上报县民政局。
1.对部分乡镇存在未实现应保尽保和仍存在“关系保”、“人情保”的问题,各乡镇要组织力量,深入到户,对未实现应保尽保的低保对象家庭和不符合条件纳入的低保人员,认真核实情况,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坚决予以取消。对符合条件未全户保的,按程序张榜公示,村、镇审核后报县民政部门审批。
2.对个人档案与电子档案不相符的。乡镇要抽出专人认真对档案进行核对,及时修正(包括性别、18位身份证号码、享受类别及享受金额).
3.对动态管理调整后,人员类别、信息有变化的,要在低保对象个人档案中动态管理栏中注明变化情况。
4.低保对象没有户口及二代身份证的。乡镇要主动和公安部门联系,协调配合,健全二代身份证信息。
5.《农村低保证》未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的,9月底前要确保发放到户。
6.对农村低保工作存在的其他问题都必须在10月5日前全部整改到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看到取得的成绩的同时,也应实事求是地看到我们在两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在低保工作方面:一是台帐资料不齐;二是报表数据不准确。三是农村敬老院建设发展不平衡。敬老院项目建设仍然偏少,有几个县区还未启动农村敬老院建设项目。永善县集中供养农村五保对象为零供养;四是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使用效果不够好。普遍存在上报的数据随意性比较大。
三、再接再厉,扎实推进2009年的低保和优抚工作
关于2009年的低保和优抚工作,张副市长和何局长在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已经讲得比较具体,各位科股长是参加会议的,各县区也是进行了传达和贯彻的。就是紧紧围绕建立高效的社会救助和牢固的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两个体系”来开展工作。
四、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切实抓好低保和优抚资金专项检查工作
(一)对检查的目的再认识
“认识的程度决定工作的力度,工作的力度决定工作的效益,工作的效益决定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对两项工作进行检查,目的是为了总结我市开展农村低保和优抚工作的成功经验,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真正提高农村低保和优抚工作保障水平,着力实践“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把农村低保和优抚工作推向新台阶。
(二)对检查的内容再明确
(三)对检查的责任再明确
市局层面,何局长是两项工作检查的第一责任人,我是直接责任人、低保科舒远瑜、优抚科李爱菊是具体责任人。县区层面,县区民政局局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局长是直接责任人,低保和优抚科(股)长是具体责任人,各人要履行各自职责。一个县区出问题,就会影响到全市,进而影响到全省,谁也负不起这个责,因此,必须明确各位的职责。
(四)对检查的方法和步骤再强调
县区的自查和步骤一定不能减少,特别是县区审计环节。要求县区要对每个乡镇的农村低保都要检查和审计。如果减少环节,减少检查面,存在的有些问题你就可能找不出来,也就无法整改,到上级来抽查和审计时出了问题,那就更麻烦了。这里要明确,自查结束以后,市级对县区抽查的面达到60%以上。
(五)存在的问题要再找准
对自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和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漏洞,要逐一找出,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好办,切忌因小失大,不要有蒙混过关的思想,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六)整改落实要再到位
整改是自查和抽查的目的和归宿,要坚持边查边改,有什么问题就整改什么问题,切实把问题处理在第一线,处理在萌芽状态。如果整改落实不到位,就失去了自查的目的和要求。
(七)制度建设要再规范
从数量上看,全市有农村低保对象41.9万人,2008年资金安排数量是21330万元。优抚对象32333人,2008年资金安排数量是7410.65万元。从这么多的对象和资金数量足以说明,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再加上农村低保2007年才起步,要结合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各县区实际,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以制度来管人、管事、管钱,才会避免随意性,真正把钱用在符合条件的对象身上。
(八)诉求渠道要再畅通
一、强化领导,层层部署,确保质量
二、制定规章,统一口径,加大督查
为了确保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质量,方便基层操作,增强基层工作人员的责任性。按照应保尽保,全面复查,责任到人等有关操作规定,制定规章,统一口径,加大督查。为了切实把省、市的文件精神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千家万户,确保基层规范操作不出问题,乡镇包村干部全程参与,并对评议结果签字负责。低保申报审批全程公开透明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对少数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查处,及时反馈,确保稳定。
三、排查摸底,科学测算,量力而行
为了掌握底数,防止盲目扩面,切实把年人均收入低于低保保障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一是排查摸底,掌握底数。各乡镇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低保边缘家庭户中的老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未成年人等“四类人员”进行了详细摸排,确保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二是科学测算,从严控制。为防止在申报过程中存在把关不严和盲目扩面。因此,严格按照乡镇排查摸底人数和应保尽保以及中央、省、市财政补助配套资金总量科学测算,合理下达原则性的控制指标。重点在控制保障覆盖面、提高补差水平,合理确定实际的保障标准和分类施保补差标准。基本做到保障人数不受限制,保障资金足额使用,保障标准量力而行,补差标准分类发放。
四、认真审查,规范操作,严格把关
我镇低保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下,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做到了应保尽保、不漏保、不虚保、不瞒保,充分的把党和国家的低保救助政策落到实处。现将我镇城市及农村低保工作情况自查如下:
一、城市及农村低保工作保障情况
截止目前,我镇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13户168人,月保障金发放54175元,人月均补差额312元;共有农村低保对象582户1217人,月保障金215224元,季发保障金645672元,人月均补差额177元。
二、开展低保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坚持三级“评议”制度
由低收入家庭向社区(村)提出申请,经社区(村)调查、初审,进行村民小组民主评议,将无异议的上报镇民政办,由民政办进行第二次调查、评议,再将调查、筛选通过的对象上报县民政局,民政局根据上报资料,结合入户调查情况,进行评议继审核,对条件符合的予以审批并将审批名单返回民政办,由社区(村)进行张榜公示。
(二)坚持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城市及农村低保都实行季度审批,同步进行。对已纳入保障范围的低保对象,因家庭收入变化,人员变动等,由社区(村)填表上报民政办,再将报表报县民政局分别予以调标、人员调整及取消享保资格。
三、低保金发放
低保金从审批的当月起,由县民政、财政委托县农村商业银行按月打卡发放到每一个低保对象手中。低保金是困难群众的“救命钱”,禁止平均分配、二次分配等违纪违规行为发放。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
关键词: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执行;政策主体;政策目标群体;政策环境
一、引言
综上,学界关于农村低保政策的已有文献主要从农村低保政策实施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完善的对策与建议、政策实施的总体绩效等方面进行探讨。但是,学者们基于公共政策分析的视角来深入分析农村低保政策有效执行的影响因素,不仅涉及得较少,而且缺乏系统性与完整性。农村低保政策目标的实现关键在于政策的有效执行。因此,本文借鉴西方公共政策执行分析的理论成果以及国内学者们的前期研究成果,并结合中国农村低保政策实施的现实场域,从政策本身、政策主体、政策目标群体、政策机制与政策环境等多角度与多层面探究农村低保政策执行的主要影响因素,以期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政策并推进农村低保政策的有效执行。
三、影响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有效执行的因素分析
(一)政策本身方面的因素
(二)政策执行主体方面的因素
1执行主体的认知缺陷。首先是思想认知上的缺陷,思想态度作为一种理念,是确立一项政策的重要基础。在中国农村长期的反贫困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一种传统的社会救助理念,即政府权利本位和公民义务本位。某些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将政府提供的农村低保救助视为对贫困者的“福利和恩赐”,同时,由于受助者的权利意识尚未觉醒,农村贫困者只能被动地等待政府的“施舍和怜悯”。由于受这种救助意识和理念的影响,各级管理人员很难正确地认识到享受低保是低收入者的权利,对农村低保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未能从以人为本、社会公平与建设和谐社会理念的高度来认识,这不仪导致各级民政管理人员在农村低保对象的审批与发放等环节存在不同程度的歧视现象,而且还会造成政策的被动与消极执行。其次是对政策认知水平上的缺陷,表现为政策执行主体对低保政策的实质缺乏正确的理解,同时其缺乏较高的理论水平与政策水平,很容易造成低保政策执行中的扭曲与变形。
2执行主体的“经济人”本性。公共选择理论认为,任何人都有自利的倾向,政策执行者也不例外。由于政策执行主体具有多重身份,他们在理解和执行公共政策时,不仅本着社会整体利益、地区利益与部门利益的考量,甚至追逐与谋求个人的利益。布坎南认为,政府部门的官员和政治家与其他人一样,都有追求自身利益、满足个人需要的“经济人”本质。在做出一项决策或决定时,他们也将更加趋向于选择那种能够为自己带来更多收益和好处的方法。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实践中,其“经济人”本性的突出表现为村干部把低保政策作为一种治理手段。即税费改革后,村庄社会在缺乏资源与权威的背景下,村干部把一些与其关系较好的农户列为低保对象,变通式的将一些自上而下的资源转化为一种治理手段,从而获得受惠一方的支持。农村基层干部这种变通式的治理手段,其主要目的在于为我所用,最大范围内建立自己的盟友,以将个人意志或村委决定贯彻下去。
4执行主体的激励与监督机制不完善。在农村基层政府中还缺乏一套规范的考核奖惩机制,尚未建立起农民满意度为导向的绩效评价体系。干和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对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职务晋升与薪酬待遇影响较小,基层政府组织内部“吃大锅饭”的分配机制还普遍存在。但是,农村低保工作冗繁复杂,程序较多,工作量大。如果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缺乏必要的激励机制,其低保工作的积极性很难调动起来。因为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在办理繁琐的低保事务时,既不能得到现时的物质激励,又没有任何手续费或经营管理费用,同时其绩效津贴也不会因为是否落实了农村低保工作而增减,更不会因为应开展而未开展的政策执行活动而受到责任追究或惩罚。在对政策执行主体的监督方面,也是很欠缺的。农村低保工作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牵涉面广,涉及农户多。现阶段对政策执行主体的监督机制不健全,如主要表现在对农村低保工作的法律监督不够健全,审计监督难以到位,财政监督方式落后,社会监督渠道较少等方面。由于监督机制存在这些缺陷,很容易导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执行偏差的扩大,从而影响了农村低保资金的效用。
(三)政策目标群体方面的因素
(四)政策环境方面的因素
四、促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有效执行的对策分析
(一)建立农民的政策需求表达机制,提升政策的公平性与可操作性
但是,从当前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运行过程来看,其低保政策以基本生存维持为保障目标,农村低保的对象一般限于出现生存危机的贫困农民。事实上,仍有大量的处于低保标准贫困线边缘的贫困群体未被纳入农村低保的范畴。救助标准显然只能满足贫困低保户基本生存需要的维持,对有的家庭来说,最低保障资金还很难保障其基本的生活需要,那就更莫奢谈精神抚慰等心理需求满足了。从西方国家的经验看,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由于长期贫困和社会排斥问题导致的贫困的代际传递性,在制度设计上,除了保障基本需求外,更重要的是加强人力资本投资,特别是保障子女的教育机会和促进就业,并根据低保对象的不同情况因户制宜的救助。针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目标定位的层次较低问题,我们认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进行目标设计应体现人性,应当能保证个人价值与尊严的实现,整个政策设计应基于以人权保障为出发点,以责任政府为保障,以保障公民权为目标,而非仅仅限于维持贫困人群的基本生活需要,从而实现政策的公平性。
针对政策实践过程出现的行政弹性问题,我们认为,上级政府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进行顶层设计时,重在制定好政策与监管好政策。制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就是对关键性的政策细节做出明确具体并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如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对象、资金、标准、受益水平等做出详尽的规定,避免留下政策“盲点”。监管好政策就是通过备案、审查等方式监督其下辖各级政府不得变更这些关键性细节,确保政策目标上下一致,从而真正提升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的可操作性。
(二)提高基层民政干部的素质,加强基层民政干部的队伍建设
(三)强化政策宣传,提高农民的政策认知水平
(四)健全监督与激励机制,提高农村低保政策的落实效果
(五)加强政策资源的投入,优化政策执行的环境
一、农村低保工作的基本情况
自20**年我县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大幅改善了我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截止**年底,我县在册的农村低保对象有**户**人,占我县农业人口的**%,其中,因病致贫**人,因残致贫**人,因丧失劳动能力致贫**人,因其他原因致贫**人。目前我县农村低保的保障标准为**元。
20**年,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别由省级财政安排**万元,市级财政安排**万元,本县财政安排**万元,当年支出低保金**万元;20**年,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别由省级财政安排**万元,市级财政安排**万元,本县财政安排**万元,当年支出低保金**万元;20**年,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分别由省级财政安排**万元,市级财政安排**万元,本县财政安排**万元,当年支出低保金**万元。三年来,省级财政累积补助我县**万元,市级财政累计补助**万元,本县财政累积安排**万元资金;累积支出低保金**万元。
二、农村低保工作取得的成效
通过三年的努力工作,我县农村低保的各项制度、措施不断完善,保障机制不断健全,将全县最困难的群众都纳入了保障范围,达到了“应保尽保”的目标。实行动态管理,使低保对象有进有出,切实做到了保障最困难群众的任务。按时拨发保障金,让低保对象能够及时拿到手中,维持好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
第二、为加强低保资金管理,我县建立健全了民政部门审核批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发放的三位一体的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发放监管体系,实现了保障金社会化发放,既方便了低保对象,又防止了挪用、截留低保资金的现象发生,确保了低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三、农村低保工作中的问题
(一)操作行为欠规范,工作不够细致。一是基于农村家庭收入的测算相当困难,基本上还是以评议为主,这就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二是公示操作无实效。低保公示基本上是结合村务公开在村委会进行,有的村民组距离村委会较远,对公示并不知晓也在情理之中;三是一些村召开村两委会存在没有村民代表参加的现象;四是仍然有个别低保对象与低收入水平不相符。
(二)宣传工作不到位,主导思想需端正。我县农村困难群众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低,乃至文盲的情况,导致了他们不能较好的理解低保政策。而且,一些基层干部服务意识不够端正,责任心不够强,这也导致了农村低保政策在群众中不能得到充分的理解,甚至产生曲解:很多群众认为只要年老或是身带残疾便可以领取低保。
(三)基层人员少,部门配合力度不够。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个浩大的复杂工程,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仅仅依靠民政部门去动员组织落实是远远不够的,特别是基层民政办力量薄弱。现在各镇民政办一般只有两个人,要管理优抚对象、救灾救济、五保供养、农村低保、城镇低保、农村孤儿等,平均每人直接服务对象有近千人,再加上一些临时性、突发性、协调性等工作,导致工作开展难以有效满足群众的需要。
(四)低保对象界定缺乏统一的可操作性规范。在发放农村低保指标时,如何界定村民收入,在实际操作中也是一个难题。随着“应保尽保”的落实,保障面的进一步扩大,除了带有共性的银行存款无法查实、务工收入及隐性就业、弹性就业收入难于核实外,农村低保对象的饲养收入、农作物收入的估算也很难做到绝对准确,从外表看也很难分辨贫富差距,因病返贫、子女求学返贫的情况也很难精确统计。这些现象的存在,造成了在确定低保对象时对农民收入缺乏有效的审核手段,导致了在实际执行时尺度把握无法统一的问题。
四、对农村低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一,农村低保工作和其他工作一样,要想持续协调发展,必须在规范化、制度化上下功夫。我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管理所不只是开展城市低保工作,农村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城乡临时救助、五保供养、敬老院等工作也属于其负责,这一名称和定位已远不能适应社会救助工作的持续发展。此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所行使着政府救助的职能,但目前依然为事业单位。由于身份限制,低保所本身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应当看到,随着群众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政府公共管理人员依法行政是法制社会的必然要求。在实际工作中,低保所落实各项低保政策,如监督、检查等都会有许多矛盾不好解决,所有这些在很大程度上滞缓了农村低保的规范化、法制化进程。
第二,要继续建立健全农村低保,使之不断呈良性发展。基层低保工作力量薄弱室影响低保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问题,所以,乡镇须有专人负责低保工作,并要加强低保业务培训工作。只有完善的低保网络才能保证低保政策真正惠民,充分帮助最贫困的群众,让保障金切实发到最需要的群众手上。
农村低保自查报告(二)
县监察局、县民政局:
按照《XXX县农村低保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我镇于20**年7月1日至7月10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农村低保自我检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二、工作举措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成立XXX镇农村低保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由镇长邹时敏任组长,由纪检书记张勇生、组织委员钟平为副组长,各片长、各村支部书记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邱玉财、王锦煌、曾宪华、周全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曾宪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日常工作。确保清查工作的序推进,同时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XXX镇农村低保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各村支部书记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3、统一思想认识,严明工作纪律。要求各村要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开展农村低保自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明显成效。凡在自查中发现问题主动上报的,将从轻从宽处理,若自查不到位,在清理检查期间查出问题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4、结合“三送”工作,细化清查范围。结合“三送”工作,要求各“三送”干部,逐户上门走访20**年6月份已享受低保户家庭,走访个别群众,听取意见,特别重点清理以下情形。
(1)、村干部本人或亲属违规享受低保政策的,一律坚决予以清退。
(2)、对村干部违反审批程序,未经民主评议、暗箱操作的,一律坚决予以清退。
(3)、对死亡了的人员仍吃低保的,必须清退。
(4)、低保对象已购买汽车的,必须清退。
(5)、低保对象购买房产的,必须一律清退。
(6)、享受低保名单中存在“合户”现象的,必须取消。
(7)、通过上户走访,发现已享受的低保户不符合农村低保享受条件的,现已超标的,必须清退。
(8)、经群众举报,反响意见大,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且事实情况属实的,一律清退。
三、存在的问题
1、有部分村有存在享受低保对象已死亡仍吃低保现象,未做到及时清退。
2、部分村拆户保,存在“一户保一人”现象。
3、部分低保户意识差,普遍认为“低保终身制”。
4、村级低保公示栏样式不统一或不规范。
5、村级低保管理制度上墙牌比较缺乏。
6、村干部业务水平较底,尤其是家庭收入的很难核算,低保户界限较难把握,评定方法缺少创新。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1、针对群众反应意见大的村,责令其限期整改,开好低保听证会,重新评定低保户。
2、加大农村低保的申报、审批程序的宣传,进一步增强群众对低保工作动态管理的意识。
3、多举办低保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村干部的业务水平。
4、设立全镇统一的永久性的社会救助信息公示栏。
5、建立建全低保听证制度、定期审验制度、动态管理制度、三榜公示制度,并要求各村必须上墙,并规范各村农村低保档案资料的存档。
农村低保自查报告(三)
学校认真组织干部、教师学习、传达《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统一思想,明确要求。通过学习,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重要内容,是促进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是从源头预防经济犯罪,避免国家财产损失的重要举措。作为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学校根据财务管理自查通知的精神,对本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开展了自查,具体汇报如下:
问题梳理:
经过自查,学校目前不存在《意见》中列举的私设“小金库”、私分公款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在日常财务、财产管理中也能做到责任明确,制度严格,注意提高公用经费和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确保学校素质教育活动的开展。
具体举措:
一、严格收入管理。
学校所有收入全额缴入学校基本帐户内,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学校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一费制”及《明白收费卡》执行,没有任何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的做法。按规定规范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开据票据规范。代办费和服务性项目在收费中严格按照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保留原始回执。
二、严格支出管理。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各项支出按实列支,不虚列虚报,决不允许以白条作为报销凭证。学校购置教学仪器设备、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只要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全部实施政府采购。不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也能做到货比三家,坚持到正规商户实施采购。学校所有支出实行校长负责制,部门提出申请,校长统一审批,各负其责。重大经费开支项目,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由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每月定期通过校务公开栏向全体教工公布学校重大事项和经费使用情况。学校财务人员具备从业资质,人员之间权责明确,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各类代办费用按实际价格收取,如有结余及时清退,退费清单全部由家长统一签收。
三、加强资产管理。
一、标准调增情况
(一)城镇低保标准:全市统一将现行每人每月285元提高到315元。
(二)农村低保标准:由年人均1450元提高到1600元。
(三)农村五保供养标准:集中供养标准由3000元提高到3360元;分散供养由1900元提高到2120元。
此次调标所需保障资金仍按原渠道解决。
二、调整城乡低保边缘户的认定标准
城乡低保边缘户认定标准按城乡低保标准120%确定。
(一)城市低保边缘户标准:全市统一从每月285元至342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15元至380元。
城市低保边缘户的其他救助项目继续按《关于建立城市低保边缘户专项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政办发号)执行。
(二)农村低保边缘户标准:由每人每年1450元至174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600元至1920元。
新的城乡低保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从年11月1日起实施。城乡低保边缘户认定标准同时实施。
四、工作要求
自我局开展“四群”教育以来,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严格要求机关干部深入乡村,作民情调研。
一、乡情概况
乡辖5个村民委员会,61个村民小组。末,全乡总人口9924人,其中农业人口9713人。全乡总耕地面积有12496.4亩,其中旱地11601.73亩,水田894.67亩,全乡粮食总产量432.05吨,人均有粮441.2公斤,经济总收入1392万元,人均经济纯收入1414元。全乡农业生产值完成2145万元。
二、村基本情况
三、农村低保工作开展情况
(三)坚持原则,规范低保工作程序。按照县民政局及低保实施办法和工作细则,村坚持动态管理、区别对待、分类施保的原则,合理确定农村低保对象范围,以户为单位,深入调查了解家庭收入,认真核定家庭收入,严格审核审批程序。对符合享受的对象,在本村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张榜公示,公示后无重大异议的,由村委会造册登记并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五、几点建议
(二)、建议林业、农业部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加大核桃、漆树、草果、黄连等树苗的供应和扶持力度。
(一)管理监督机制和操作程序还不健全
一是民主评议机制不健全,评议依据不足。民主评议的基础是入户核查。从以前组织评议的情况来看,部分乡村没有坚持入户核查,就是将指标分解,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没有任何调查核算评议依据,完全由评议人员凭印象、凭感觉选择、其评议结果随意性很强,不公平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入户核查机制不健全,轮流坐庄的现象较为严重。低保对象准不准,入户核查是关键。由于有的乡村干部在包村核查工作中对入户核查认识不高,怕得罪人,简单地召开一个评议会,把所分指标一评完就了事,由村干部说了算,造成对象不准确,轮换坐庄的现象无法有效解决,给农村低保工作带来了一定损害。三是监督机制不健全,存在着“人情保,关系保”的现象。由于部分乡村干部受利益驱动,放宽低保条件,搞唯指标论,硬是将自己的关系户纳入农村低保,造成了群众的不满情绪,损坏了群众利益,损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二)低保机构不健全、人员少、经费不足、工作压力大
一是县级低保机构与日益增长的保障对象不相适应,无法行使有效的管理和监督。二是乡镇民政办没有配备专门的低保工作专干,与日益繁杂的各项民政工作任务不相适应。日前,乡镇只有1名民政员、无法应付县直部门部署的各项工作,而且民政员还要包村,根本就谈不上城乡保障对象的规范化管理。三是村支两委干部素质不高,变动较为频繁,对低保工作不熟悉,加之县乡两级低保工作人员偏少,致使城乡低保管理工作难度增大,导致基层操作不规范,入户核查和民主评议把关不严,造成该保的没保,不该保的保了,伤害群众感情,败坏社会风气,违背低保制度的宗旨。随着保障体系的逐步建立,保障人数逐年增加,工作难度大,要求高,没有必需的工作经费、人员和设备作保障,很难完成管理监督工作任务。
(三)农村低保保障偏低,低保户多数仍处贫困状态
现行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普遍偏低。吉林省农村低保虽然达到了全国平均水平,但是维持基本生活仍十分困难。一方面,低保人群的收入都处于维持最基本生活水平以下,而靠每个月不足100元的低保很难使他们的生活水平得到明显的提高;另一方面,物价的不断上涨,也削弱了低保金的购买力,使低保金的现实购买能力大打折扣。因此,对于依靠低保金生活的低保户来说,保障水平偏低,生活仍十分困难。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工作,完善农村低保制度
(二)重视低保机构建设,特别是要加强县乡低保工作机构建设,同时加大争取城乡低保工作经费预算力度。加强机构建设,解决任务多、人员少、工作量大的矛盾,确保农村低保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按照“农村低保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的要求,争取县政府将工作经费按不低于农村低保资金支出总额的3%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用于聘用基层低保工作人员及调查核实,制证建档,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费用支出。
(三)强化政府责任,提高工作水平。强化地方政府职责,将责任层层落实到负责低保工作的各级领导,抓好低保资金落实,合理掌握标准,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在具体工作上,强调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防止各行其是,降低工作效率。与此同时,发挥审计、监察等部门的作用,监督低保资源的合理利用,保障低保制度落到实处。
(四)加大对农村低保资金的投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切实保证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农村低保是农村困难群体的温饱线或者是生命线,与城镇相比,政府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还远远不够,不能切实保障基本生活需求,而且,低保标准亦应当随着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而调整,防止低保标准的变相降低。低保资金作为财政支出的一项重要内容,显然只有增加财政补助力度,才能不断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
(五)加强低保工作监督力度,及时清理不符合低保要求的保障对象,防止低保资金的滥用。各级主管部门要定期走访群众,检查低保金的发放情况,对低保人群进行复查和监控,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取消资格。有些低保户生活变更,并没有及时掌握这一信息,仍在享受低保待遇,有些群众生活无着落却无从察觉,做到应保尽保。
总之,农村低保是一种新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救济制度的一个重大变革和进步。它是一项惠及数千万农村困难群众的重要举措,做好这一工作,对于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维护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我省农村人口众多,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农村低保制度在上路之初就凸现出了种种问题,只有省政府不断加强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加强县乡低保工作机构建设、强化政府责任提高工作水平、加大对农村低保资金的投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加强对低保工作的监督,才能有效地保证这项制度更加公平、透明,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才能更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
[2]《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06〕48号)
镇敬老院、××敬老院建设项目及民房保险工作已列入xx年度××县人民政府承诺的十件实事督办建设项目,重要工作主要是:加强城乡低保工作和医疗救助工作,稳妥做好农村、城镇特困群众,弱势群体和“五保户”大病救助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
一、××镇、××敬老院项目建设情况
①、××镇敬老院建设情况:××镇敬老院位于××镇勐哈村委会橡胶种植场,用地面积6941.21平方米,建筑面积2688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建设规模:住宿、餐厅、医务室、娱乐活动场所、绿化等附属工程设施。该建设项目通过一年多的努力,在县政府、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支持下,完成了水电的建设,完成工程建设招标程序,主体工程住宿楼xx年11月开工建设,完成投资120余万元,完成总投资的80。
②、××镇敬老院建设情况:××镇敬老院位于××新城区农业银行住宿区背后,占地面积9845.35平方米,建筑面积5836.29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50万元,建设规模有:住宿、餐厅、娱乐活动场所、绿化等附属工程。目前完成了土地的征用、测绘、地勘、用地土方的回填,档墙等,现已进入主体工程招投标程序,预计主体工程明年1月份可以开工,该项工程已完成投资120余万元,占总投资的34。
③两个敬老院的资金使用情况:两个敬老院前期工程投资2814373.74元,资金主要用于前期工作,征地补偿费、工程勘察费、附属工程、土方回填、工程设计图纸费、办证费、通电通水工程。
二、灾民的救助工作情况,灾情发生后,及时下拨救灾款物,解决灾民的实际问题。下拨救灾救济款191万元,其中:①、用于民房恢复建设资金133万元,②、用于灾区和困难群众生活救济58万元,救济人口3640人次;为受灾群众、困难群众发放棉被2500床、衣物3000余件,救济人数4500人次;受灾群众和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三、民房保险工作情况,完成了全县民房的统一保险工作,签订了《××县农村居民住房保险协议》。目前农村居民住房保险共理赔农户533户,其中风雹灾413户,火灾6户,保险公司共向受灾农户支付理赔金180.7万元,受灾群众得到及时理赔。
四、统一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标准,扩大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覆盖面
修改完善了《××县城市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和《××县农村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严格救助范围和救助程序,扩大贫困群众救助面,搞好与新型合作医疗的衔接工作。发放城乡医疗救助金334.96万元,其中:①、救助城市贫困群众125人,发放城市医疗救助金33.2万;②、救助农村贫困群众789人,发放农村医疗救助金144.3万元;③、为农村五保对象和农村低保对象和边民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7.1万人,每人每年20元,共资助参合金达142万元;④、资助城市贫困低保户,底保边缘户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208人,资助参保金15.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