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市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69号)精神,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省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棚户区改造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发展工程和德政工程,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有利于满足棚户区改造对象多样化安置需求、减轻政府安置住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压力、有效衔接棚户区改造与房地产市场、推动棚户区改造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各地要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市场运作暠的原则,采取货币补偿、组织棚户区居民自主购买商品住房、政府购买商品住房进行安置等多种方式,鼓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货币化安置,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进程,确保让更多群众受益。

二、工作措施

(一)做好摸底调查工作各地要认真开展摸底调查,准确把握房地产市场预期,通过前期摸底调查、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论证、征求意见等方式,了解被征收人的意愿,掌握选购商品住房的户型、面积、价位、地点以及套数等需求,将户型合适的存量商品住房纳入安置房房源计划,因地制宜确定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原则上按照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50%的目标做好项目安排,把目标落实到具体项目。住房供需矛盾不突出、房价不高、市场房源较多的地区,要进一步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人口较多、住房供需矛盾突出、房价较高、市场房源短缺的地区,确需新建安置住房的,要抓紧做好项目选址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二)科学确定安置方式各地可采取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的方式,集中购买户型合理、功能齐全、配套完善、交通便利、价格合适的在建或已建成普通商品住房作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也可搭建统一的房源信息平台,引导和组织信誉较好、无不良记录且可给予价格优惠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将其适合安置的房源录入平台,并及时公布房源信息,引导棚户区居民自主选择购买。对已有住房且本人自愿不需要安置住房的棚户区居民,直接给予货币补偿。各地要在贯彻落实国家与省棚户区改造有关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和居民意愿,积极探索和创新货币化安置的方法和模式,满足棚户区居民多样化安置需求。

(三)明确集中购房类型政府购买商品住房进行安置的房源应以存量普通商品住房为主,所购房源应产权清晰、户型合理、功能齐全、配套完善、质量优良。购置价格上限按照项目开发成本(含土地费用)、税金、合理利润3项合计审慎确定,且不得高于所在区域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平均价格。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购房安置办法,明确房源购买方案、操作方式和具体措施,严格执行公开透明程序,定期分批组织购买存量商品住房用于安置棚户区居民。

(一)财政支持政策棚户区改造实行货币化安置的,列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任务,与新建安置住房同等享受用地指标支持和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以及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棚户区改造贷款政策,省直有关部门在安排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时,可给予一定倾斜。棚户区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的,可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二)税费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改造安置住房,按照1%的税率计征契税;购买超过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改造安置住房,按照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按照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住房被征收后选择货币补偿且被征收人新购住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免征契税;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照规定征收契税。

(三)金融支持政策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云南省分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实行货币化安置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贷款支持力度,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已承诺贷款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需要由新建安置房方式调整为货币化安置方式的,由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尽快办理有关变更手续,确保贷款及早发放。

(五)其他支持政策棚户区居民以货币化安置补偿款购买商品住房后,可凭《购房合同》和房屋征收部门出具的货币化安置证明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并可按照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子女入学和转学等手续。自货币化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住宅划片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学校应视同片内生源办理。棚户区居民及其直系亲属都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选择货币化安置时,可享受住房公积金购房共同还贷等有关优惠政策。

四、组织保障

(一)明确工作责任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是推动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尽快制定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办法,明确本地货币化安置具体目标,积极做好前期论证、调查摸底、房源组织、协议签订等基础性工作,全面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有序推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等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的协调指导,确保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有关支持政策落到实处。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要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及时搭建交易平台,鼓励和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通过交易平台公开房源、房价、户型、位置等信息;进一步简化有关审批程序,并开通有关手续办理的绿色通道;尽快建立棚户区改造融资工作会商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融资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用好用活贷款资金,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进程。

(三)强化监督管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会同省财政厅和省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通报全省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进展情况,并将年度任务完成情况作为以后年度棚户区改造计划和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对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不落实、政策措施不到位,未按照规定完成目标任务的,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及时约谈有关州、市、县、区人民政府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必要时启动行政问责机制予以严肃问责。

(四)加大舆论宣传各地、有关部门要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及时发布、准确解读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政策措施,认真总结推广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充分调动棚户区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推动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THE END
1.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4年度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网站首页 工作动态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党的建设 法制建设 专题专栏 首页- 工作动态- 公示公告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4年度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计算机化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作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 时间:2024-03-05 点击数:156220 https://zfcxjst.yn.gov.cn/gongzuodongtai2/gongshigonggao4/290663.html
2.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官网www.ynsjstgov.cn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官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网站Alexa排名趋势: 网站收藏|认领|报错: 通过本站收藏该站通过浏览器收藏该站该站认领和更新网址报错 网站排名查询: Google PageRankSogou RankAlexa Rank 百度权重查询360权重查询网站权重查询 http://www.fwol.cn/gotoweb.php?id=5464451
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官网导航官网导航全国三农互联网服务中心,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以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责任的建设厅。2021年2月25日,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其“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村村通·全国三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http://qgsnhl.org.cn/show-203320.html
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第二监狱B区硬化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云南2024-11-13 [FY-2024-10-15]【云南省第二监狱B区硬化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云南2024-11-13 构筑物修缮工程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云南2024-11-13 德钦县霞若乡香多小组幼儿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云南2024-11-13 https://qy.zhaobiao.cn/enterprise_v_f642f9db5fe6f3466d61f233fd887498_gonggao_5.html
5.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 2024-09-06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024年8月份动态核查情况的通报 2024-09-04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三级资质换领二级资质期间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有https://www.ynjzjgcx.com/
6.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http://zjt.hainan.gov.cn,依次点击 “厅下属单位及各市县住建单位”→“海南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证书查询”→“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查询; 或者直接登录http://www.hnccp.net/ZSCX/tzzy.aspx进行查询。http://www.ynjnks.com/show.asp?id=3148
7.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与标准定额管理网根据《行政许可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规定,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近期申请2023年第二批二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安装工程专业)初始注册申报材料组织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https://zfcxjst.yn.gov.cn/)予以公示(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6https://ynbzde.com/article_detail.html?id=5577
8.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操作证书官方查询平台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http://www.ynjst.gov.cn,依次点击 “质量安全”→“特种作业人员查询”进行查询; 或者直接登录http://112.112.92.196/cpqsms/safetymanspel/ex-spel进行查询。http://www.ynjnpx.com/show.asp?id=14958
9.云建标〔2016〕208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云南省2013五、本通知仅适用于执行《云南省201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工程 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咨询。 联系人及电话:沈碧、文嘉:0871-64320640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4月19日https://news.gldjc.com/article/4790.html
10.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笔点导航(www.bidianer.com)是一个简洁的网址导航网站。你可以自定义上网常用网址、自定义你需要的工具模块。你还可以发现、收集、分享,Web开发、设计工作中的优质资源、干货。https://www.bidianer.com/site/350436
11.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电话,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电话多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更多信息 所在城市:昆明 西山区 详细地址:红塔东路3 所属分类:省地二级政府 关于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完整信息 找“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电话号码的网友也在找: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太河社区居民委员会 电话号码是: https://dianhua.mapbar.com/MAPISPZWFNXRJBHOQATEC.html
12.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0871087165199230昆明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说明:目前查号吧网站收集到的属于昆明住房和建设局的号码总条数为28。如果需要查看更多号码请点击分类:昆明住房和建设局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线地图 地图说明:下面是昆明市红塔东路3号所在位置的地图,供您参考。 https://cn.m.chahaoba.com/0871-64322033
13.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广西建设网厅培训中心赴云南省建设注册考试中心开展调研学习 广西建工一建集团获评2022年下半年自治区安全文明 标准化工地数量位居全区首位 ,广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公布了2022年下半年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名单,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12个项目获此殊荣,获奖数量位列全区首位,顺利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https://www.gxcic.net/
14.云南湿展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工程项目数据专项治理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扎实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建设的通知》(建办市函﹝2017﹞43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对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数据实行分级管理和开展数据专项治理等工作的通知》(建市招函〔2019〕48号),加强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业绩入库管理工作https://news.job2299.com/article/view/0/20190920105353121
15.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尹勇一行莅临省规划院调研6月6日下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尹勇一行莅临我院调研指导工作。院党委书记、院长张富春,院领导班子及相关负责人参加了调研座谈会议。 调研会上,张富春汇报了我院基本情况、近期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打算和工作重点。 https://www.ynghy.cn/h-nd-883.html
16.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推进房屋建筑推进施工图设计文件多审合一改革,实现建设工程施工许可阶段的消防、人防等专项设计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一个平台、一家机构、一套标准、一次审查、结果互认、多方监管”的管理模式,减少审批环节,并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全面推行多审合一数字化审图,提高审批效率,营造便捷的营商环境。 https://www.pkulaw.com/lar/fde06389ad4f227347e2051d53d34fe4bdf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