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国家级培训计划(以下简称“国培计划”)云南省项目设置了“云岭教师发展协同提质计划”一对一对口帮扶培训项目(以下简称“云岭教师发展协同提质计划”培训项目),项目实施县8个(附件1),面向全国高等院校公开遴选项目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目标
通过遴选高等院校对8个项目实施县开展分层分类培训,完善县级教师培训管理机制,建好县级教师培训团队,建优县级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三支队伍”,打造校本研修样板校,提升项目实施县教师队伍专业能力和育人水平。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任务。本项目聚焦“1个中心、1个团队、3支队伍和3所样板校”开展培训。“1个中心”指建好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完善县级教师培训管理体系;“1个团队”指建强县级教师培训团队,提升教师培训者能力水平,加强本地培训“造血”能力;“3支队伍”指培养县级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3所样板校”指打造3所校本研修样板校,为当地开展校本研修提供示范。
(二)培训方式。通过分层分类递进式培养,可采用省内外集中培训、专家入校诊断、送培到校、线上选学等方式开展培训。项目实施期为2024年12月至2025年8月。要求实施期内,承训单位为每个项目实施县培育名师不少于30人、名校长不少于30人,名班主任不少于80人,打造校本研修样板校不少于3所(幼儿园、小学、中学各1所);组织培育对象参加省内外集中培训不少于10天;组织专家到项目县进行入校诊断、实地指导不少于10人次,人均指导时长累计不少于10天。
(三)经费标准。“云岭教师发展协同提质计划”经费由中小学“国培计划”专项资金承担,项目经费为100万元/县。项目经费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55号)执行。参训学员免收培训费、食宿费,学员因参加培训产生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报销。云南省内线下集中培训不超过400元/人·天、云南省外线下集中不超过500元/人·天;线上培训异步在线3元/人·学时、不超过50人的小班化同步在线培训不高于50元/人·学时,51人以上的较大规模同步在线培训不高于3000元/学时。线下集中培训每班不超过50人,线上培训每班原则上不超过500人。项目实施按照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维度对项目县和项目承担单位进行绩效评估。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资质要求。申报单位应是具有丰富的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经验和高水平的培训专家团队的高等院校,有实施同类项目的经验,能够按照项目要求和项目县需求设计和组织项目实施。云南省外院校、在昆师范院校作为申报单位的,应在项目县所在区域内选取一所师范院校进行协同配合,协同高校负责配合开展协调、调动本地优质资源工作,培育本土培训专家。
(二)实施方案编制要求
1.突出政治引领。强化教师思想政治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将中国特有的教育家精神、师德师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培训内容融入课程。做好培训课程、授课人员和授课内容的把关审核。
2.突出问题意识。把问题解决作为培训课程设计和实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项目县教师发展的重点、难点和教师培训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集中优势资源,争取有所突破。
3.突出实践导向。强化教师培训的实效性,采取研讨式、案例式、任务驱动式等方式,增强教师的参与感和获得感。课程设计要求案例分析、行动研究、名校访学、跟岗研修等实践性课程不少于50%。优先遴选具有丰富培训经验的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校长和熟悉中小学教育实际的高校专家作为授课教师或指导专家,原则上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校长不少于50%。实施方案制定后,要征求一线教师校长意见。重视返岗实践和训后跟踪指导,支持教师运用培训成果,持续发展。
4.强化规范管理。申报单位要在认真分析项目县需求和教师队伍实际的基础上,科学设计实施方案,规范实施培训项目。培训期间负责做好教学和学员管理。申报单位要合理测算培训经费,规范使用培训经费。
四、申报方法
(二)项目评审。云南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提交的申报书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省教育厅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与承训单位签订合作协议。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联系人:左皓仁
邮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2号
邮编:650223
云南省教育厅
2024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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