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3〕1号)和《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012年修订)的通知》(云教人〔2012〕28号)精神,现将怒江州兰坪县2023年中央特岗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怒江州兰坪县中央特岗教师招聘人数为30名(小学20名,初中10名)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设置
1.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6月5日及以后出生);
3.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5.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规定,并能够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6.教师资格有关要求: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也可报考,须在报名时提供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即2023年8月底前)取得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可视为持有小学任一学科教师资格证。
7.学历证书要求:具有相应学历毕业证明(未取得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或学籍在线报告)
8.特岗服务年限:3年。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2023年6月5日8:00—6月9日18:00)。
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信息一经提交确认后,不能作任何修改。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或变形等情况,造成无法进入考场考试、无法通过资格复审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审核报名资格(2023年6月5—14日)。
报名期间,资格审查单位一般在报考人员报名两日内提出资格审查意见。报考申请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6月12日18:00—6月14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岗位报名人数统计将于6月7、9、11、14日在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通报,建议报考人员理性选择报考,勿观望扎堆。
(二)笔试
2.笔试内容: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沿用省教育厅组编的《云南省2014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大纲》,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部分采用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原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用的《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
正常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于7月28日18:00前向所在县教育体育局提出申请,县(市、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登记后,由州(市)教育体育局汇总《云南省2023年特岗教师考试(笔试)查分复核登记表》(附件3)报省教育厅进行统一查分。不接受个人查分。
(三)资格复审、面试
面试工作在怒江州中央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兰坪县教育体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1.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自动放弃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最多递补两次)。进入面试人数比例不足1:2,且无人递补的可等额进行面试。
3.面试形式。面试以分学科说课和问答两项构成,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水平。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按1∶1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将通过兰坪县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
(五)聘用上岗。
1.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不合格的“一票否决”。
2.确定拟聘人选。根据下达的特岗教师计划数、考试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进行选岗,确定拟聘特岗教师名单并通过兰坪县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示。
6.上岗任教。聘用教师由兰坪县教育体育局派遣到选岗学校安排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五、有关要求
六、其他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公告由兰坪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