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萧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学校是学生课后服务的主渠道。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帮助家长缓解接送孩子困难的民生工程,是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重要举措,也是主动占领教育阵地,让教育更好回归学校、让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实现“五育并举”的重要途径。
2021年9月1日起,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开设课后服务项目,实现课后服务学校全覆盖、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全覆盖。各学校要不断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拓展课后服务形式,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并在此基础上全面提升学校育人水平,培育彰显学校办学特色,为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创造更好条件。
二、服务定位
课后服务是指学校在完成国家课程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之外,为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由学校为主承担、基于学生自愿、面向有需求的学生、具有公益属性、非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的课后育人服务。课后服务的范围主要包括:放学后托管服务、初中晚自习服务、免费线上学习服务、暑期托管服务,以及为在校学生配套提供的就餐服务等。
三、服务对象
萧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
四、服务内容与形式
1.全面推行放学后托管服务
2.切实保障初中晚自习服务
各初中学校基于学校自主、学生自愿前提,可在教学日开设晚自习班,主要为部分确有需求的学生自主学习提供场地和条件,同时对有需要的学生开展个别辅导、自学指导、学业答疑等。
3.优化免费在线学习服务
区教育局负责充分运用国家、省市优质在线教育资源,组织优秀教师开展符合区域实际、体现萧山特色的在线教育教学资源,建设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萧山区智慧教育大数据平台学生资源”“萧山区美好教育家长云学堂平台”等教育教学资源,并免费向区内学生和家长提供。各学校应积极参与省教育厅推出的“四点半课堂”“问学名师”“之江汇教育广场在线学习资源”等服务。各学校要充分发挥本校党员教师、优秀教师的示范作用,建设微课资源库,开展网上学校教学。
4.积极开展暑期托管服务
五、收费形式
我区采取财政补贴为主、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为辅的方式保障课后服务经费,确保课后服务得以持续顺利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1.基础性托管服务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础性托管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由财政全额补贴。补贴标准按实际开设班级数(若同一年级段两个及以上的班级报名人数之和不足一个自然班人数,原则上要求合并至一个班级进行基础性托管,以下类同)计算,每班每课时补贴75元,原则上小学每班每天按2课时计算,初中每班每天按1课时计算。行政管理人员按10个班及以下每校每天1名配备,10个班以上每校每天2名配备,管理人员每课时补贴75元,小学每天按2课时、初中每天按1课时计算。
2.“X”课程及初中晚自习服务
“X”课程及初中晚自习适当收取部分费用,“X”课程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每门200元(按每学期不少于15课时计算),初中晚自习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6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减免(限初中晚自习)。
3.食堂供餐服务
有条件的学校可由食堂统一提供晚餐,晚餐标准与中餐一致;确有困难的学校可联系有资质的供餐单位统一订餐,供餐标准不高于每生每餐20元。
4.暑期托管服务
暑期托管服务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天5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减免。有中餐需求的,收费标准为每生每餐15元,保险费根据实际情况收取。
课后服务费(指“X”课程收费、初中晚自习收费和暑期托管服务收费)可使用财政票据,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实行收支两条线,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民办寄宿制学校开展暑期托管可收取课后服务费,其他课后服务不得收费。
六、管理人员及劳务取酬
1.管理人员
课后服务由本校教师为主承担班级管理工作,各学校要统筹考虑教师工作量,原则上每位教师每周参与课后服务最多不超过3天。各学校要确保课后服务期间值班干部、教师、保安的力量,并通过安排校医、募集家长志愿者、与周边社区建立联动机制等形式确保托管期间医务力量和确保放学时段校门口的交通安全。
2.取酬标准
基础性托管服务教师取酬标准为75元/课时;行政管理人员按10个班及以下每校每天1名配备,10个班以上每校每天2名配备,管理人员取酬标准为75元/课时。原则上小学每天按2课时计算,初中每天按1课时计算。
“X”课程教师基本取酬标准为75元/课时,外聘教师为125元/课时。
初中晚自习教师取酬标准为100元/课时,每天按2课时计算;行政管理人员按300名学生配备1名计算,管理人员取酬标准为100元/课时,每天按2课时计算。
暑期托管教师取酬标准为500元/天;行政管理人员按10个班及以下每校每天1名配备,10个班以上每校每天2名配备,管理人员取酬标准为200元/天。
七、保障机制
1.制定实施方案。各中小学校要在广泛征求学生、教师、家长等群体的意见基础上,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制定“一校一策”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好人员调配、服务内容安排、经费保障、安全管理等各项工作。
5.拓宽服务渠道。要发挥好校外青少年活动场所、各类研学基地的作用,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共同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学校应探索引进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选择规范的非学科类教育培训项目进入校园,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求。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参与校内学科类教学和服务。
6.做好宣传引导。各学校要向全体教师、学生、家长广泛深入宣传“双减”政策和开展课后服务的重要意义,凝聚共识,形成合力。要及时总结课后服务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最佳实践的宣传推广。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争取全社会更好地理解支持课后服务工作,进一步确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质量观。
本实施方案自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始执行,收费、取酬标准若遇上级文件变动,以上级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