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改善我市干部人才队伍的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考一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考的职位职数
公开招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共100名。其中,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50名,紧缺专业人才50名。
(一)公开招考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50名。其中,市直设置职位12个,共计划招录15人;7个县(市)区设置职位35个,共计划招录35人。拟招录人员如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中的有关规定,则选调到机关工作,使用机关行政编制或参照管理单位事业编制,办理调任手续;如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则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使用事业编制,办理聘用手续。
(二)公开招考市直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50名,设置职位47个,使用市直事业编制,办理聘用手续。
公开招考的职位和计划见附件一、附件二(附后)。
二、公开招考的范围、对象、资格条件
(一)范围:面向全国公开招考。
(二)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包括在职人员和应届、往届毕业生)。
(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公务员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
1、2012年7月31日前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其他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不得报名;不得报考《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我省规定应回避的职位。
三、公开招考录用后的管理及待遇
(一)工作一年后考核合格的,由市、县(市)区编办按规定程序办理用编手续,组织、人社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调任或聘用手续,各招录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手续;选调到机关的硕士研究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博士研究生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招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考核比较优秀的,按照有关规定在尊重本人意愿的前提下可选调到市、县(市)区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任科级领导职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二)录用人员在招录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组织调动除外),服务年限从招录报到之日起计算。
(三)招录报到后即享受正式任职的机关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工资待遇。
(四)市直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还可享受以下优惠待遇:
1、博士研究生及其配偶、硕士研究生实行“在岗上编,离岗收编”的弹性管理办法。人事档案由人才服务中心管理,免收人事代理费用。
2、录用人员工作满一年后考核优秀的,可以提拔为相应领导职务,并且优先作为学科、专业骨干培养,可以破格提拔为学科、专业带头人。
3、博士研究生可享受一定的岗位补贴。
4、职称评定可不受岗位设置的限制,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根据需要可实行低职高聘。
5、可优先办理本人、配偶及子女户口、社会保险、子女入学等手续。博士研究生配偶安置到对口单位工作。
6、博士研究生由用人单位免费提供5年期限的适宜住房且发放一定的安家费,或者发放总额不低于10万元的安家费,具体办法由用人单位与博士研究生本人协商确定。
上述优惠待遇仅限于本次公开招考的市直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对象。上述对象如被选调到机关工作或者违反聘用合同,则不再享受上述优惠待遇。
四、公开招考的程序及方法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须准确、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在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市招考办根据报考条件和各职位要求在网上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各项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可于5月25日9:00至6月15日16:00期间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
(三)报名确认
(四)职位调剂
对于报考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不足3∶1比例的职位,6月16日至6月20日在网上统一公布,组织公开调剂。调剂后,报考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仍不足3∶1比例的职位,可视情况调整比例或者核减、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六)笔试
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职位的博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
(七)资格复审
在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录用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录用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其中,对于面试人选与职位录用计划不足3∶1比例的职位,在网上统一公布,从笔试合格但未进入3:1比例面试人选范围的人员中组织公开调剂。调剂后,面试人选与职位录用计划仍不足3∶1比例的职位,可视情况调整比例或者核减、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
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职位的博士研究生,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
(八)面试
对于市直事业单位招考紧缺专业人才且为博士研究生的职位,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九)体检
(十)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职位录用计划1:1的比例(市直事业单位招考紧缺专业人才且为博士研究生的职位按不低于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组织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
(十一)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五、其它事项
gov.cn)和孝感人事考试网(www.xgrsks.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公开招考的专业以教育部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版)》(以下简称《目录》)为主要依据进行分类,其中《目录》没有的专业借鉴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07年版)》进行分类。特殊专业目录由孝感市从研究生中公开招考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和紧缺专业人才工作办公室(简称孝感市招考办)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四)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孝感市招考办负责解释。
招考办地址:孝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楼(孝感市长征路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