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深入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感触极深,收获颇丰,启迪很大。深刻感受到《条例》的修订不仅体现了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立场,更是对我们每一个党员在思想上、行动上的新要求、新规范。总的来讲,通过学习,我进一步增强了党性修养,明确了纪律规矩,坚定了理想信念。
一、坚持学深悟透,入脑入心“学”出实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都要贯彻严的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三次修订《条例》,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断完善纪律规矩,释放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条例》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法规。修订《条例》,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坚持全面从严,体现系统观念,做到科学立规,不断扎紧织密制度笼子。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充分利用党纪学习教育的宝贵机会,认真学习理解《条例》,准确把握《条例》的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提升自我、充能蓄力,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将纪律意识融入工作生活的点滴之中,不断深化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要以“三省吾身”的自律精神,时刻与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对标对表”,以党纪党规“自检”,与先进典型“看齐”,用反面典型“警醒”,常思“廉洁之益”、常戒“非分之想”、常修“为政之德”,成为纪律上的“明白人”,真正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二、坚持知行合一,动真碰硬“改”出实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认真对照《条例》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即知即改,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行动。强化正风肃纪,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加强监督管理。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必须在党纪的深化内化转化上铆足实功夫、下足真功夫、做足细功夫,清醒认识“祸患常积于微忽”的警惕性,历练面对“糖衣炮弹”不为所动的自觉性,牢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盯住无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突出问题,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注重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推动党员干部在深学细悟中将遵规守纪刻印在心。推动常存法纪生威的敬畏之心,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推动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督促紧绷克己奉公的自律之弦,对照党规党纪查不足,深挖思想根源找症结,做到经常自省自查自纠,让党员干部在纪律上管得住手脚、在干事上甩得开膀子。细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明确容错责任清单、具体情形、操作流程,推动容错纠错向长效防错蝶变、“有错”向“有为”转变,浓厚敢闯敢干、奋勇争先氛围。
三、坚持履职尽责,奋勇争先“干”出实效
学习《条例》不仅要停留在理论层面,更要将其转化为实际行动。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将以《条例》为准则,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下几点:一是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党性修养。我将定期参加党的理论学习和纪律教育活动,不断加深对党的纪律和规矩的理解和认识。同时,我还将积极学习先进典型的事迹和精神,以他们为榜样,不断提高自己的党性修养和道德水平。二是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我将时刻牢记党员身份,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各项纪律要求。在工作中,我将严格按照党的原则和规定办事,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在生活中,我将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不追求奢华、不攀比享乐。三是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我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投入到工作中去,努力在岗位上做出成绩、展现风采。同时,我还将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四是加强自我监督和接受他人监督。我将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对自己的言行进行严格的自我监督。同时,我还将积极接受他人的监督和批评,虚心听取他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自己、提高自己。
通过这次学习新修订的《条例》,我深刻感受到了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将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今后的工作中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