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都要贯彻严的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先后于2015年、2018年和2023年三次修订《条例》,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断完善纪律规矩,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条例》的修订是促进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坚持问题导向、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现实需要,是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实现制度与时俱进的实践要求。
准确把握《条例》修订的主旨要义和各项纪律要求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新修订的《条例》,聚焦推动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增强党员组织观念、保障人才评价机制落实等方面严明组织纪律,从组织上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着眼推动正确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明确对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避重就轻行为的处分规定,促进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着眼提高党员党性觉悟、强化党员意识,明确对党员虽经批准因私出国(境)但存在超出批准范围的行为,以及在党组织纪律审查中依法依规负有作证义务的党员拒绝作证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情况行为的处分规定,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强化组织意识,摒弃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做到对组织忠诚老实、光明磊落。着眼推动服务人才强国战略,明确对在授予学术称号中弄虚作假、违规谋利行为的处分规定,促进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氛围,为推动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提供纪律保障。
严明群众纪律,坚持人民至上。新修订的《条例》,聚焦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立足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克服脱离群众危险,进一步严明群众纪律要求,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始终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着眼推动党员、干部在增进群众感情、维护群众利益上担当作为,落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求,将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调整表述为乡村振兴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充实在社会救助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行为的处分规定,明确了对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推动党员、干部始终不忘初心使命,不断增进群众感情,认真解决好群众的事,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利益。
严明生活纪律,锤炼道德品行。新修订的《条例》,聚焦促进广大党员带头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实完善生活纪律,以更好发挥党员干部言行对全社会的示范效应。着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要求,明确生活中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处分规定,促进广大党员锤炼道德品行,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着眼规范约束党员网络言行,明确对违背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的处分规定,促进党员做到网上、线下一个样,绷紧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这根弦。
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执行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纪律教育是纪律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是增强党员纪律观念和纪律自觉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要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提高站位学、逐章逐条学、带着使命学、联系实际学,深入领会修订《条例》的重点内容和着力方向,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强化自我约束,促进担当作为,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市纪委监委法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