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从今年起,内蒙古明确要求领导干部外出必须请示、报备,并在外出期间务必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据介绍,内蒙古明确规定党政部门、人民团体及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外出需提前2天填写《外出请示、报备单》,自治区党委总值班室、自治区政府总值班室负责服务办理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备事宜。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可口头请示、报备。外出期间如调整行程,应及时补充请示、报备。
内蒙古要求各盟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自治区党政部门、人民团体及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期间,按职务排序确定1名负责同志主持工作。各盟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原则上不能同时离开工作地,确因工作需要同时外出的,应说明情况。
据了解,内蒙古将对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备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定期通报。(记者李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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