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19年10月30日襄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霍焰的襄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一、任命章雪峰为襄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二、免去宋飞的襄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一、任命林璟萱、李青、余以祥、刘丹丹、张银洁、梁慧星为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二、任命张骞、钟阳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三、任命邵新平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四、免去朱留彦的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五、免去史建东的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六、免去蔡健的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七、免去邹进康、赵煜的襄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八、免去刘建军、盖建桥、王星伟、樊悦、楚保勤、胡晓昕、肖安文、王伟、梁平安、张德华、周敬玫、亢德银、王姝玉、何斌、葛亚力、叶庆文、汪如胜、史青、王勃、张钻的襄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九、免去肖少平、徐江婕的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黄石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管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办法》规定,现将拟任职干部情况予以公示(共9人):
陈敦强,男,汉族,湖北阳新人,1963年9月生,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曾任阳新县委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副部长,阳新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黄石市支援四川抗震救灾办公室副主任,阳新县委副书记、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等职。现任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拟任市直单位正县职领导干部。
周锴,男,汉族,湖北大冶人,1979年12月生,2003年9月参加工作,200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曾任市委督查室副主任科员,市委机要局维修站副站长,市委办公室信息科副科长、督查室主任科员等职。现任市委办公室总值班室副主任、秘书一科科长。拟任市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健弘,男,汉族,湖北大冶人,1972年12月生,1990年12月参加工作,199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曾任罗家桥街办党委委员,大冶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副科长、政工科副科长、秘书二科副科长、主任科员等职。现任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四科科长。拟任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麟,男,汉族,湖北大冶人,1967年6月生,1989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大专学历。曾任市科协普及部副部长、学会部部长等职。现任市科协办公室主任。拟任市科协党组成员,提名为市科协副主席人选。
张剑,男,汉族,湖北蕲春人,1967年7月生,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市中医院药剂科主任、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等职。现任市中心医院(市普爱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拟任鄂东医疗集团党委委员、副总院长。
梁群,男,汉族,湖北阳新人,1980年6月生,2003年7月参加工作,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市卫生局副主任科员、团委书记、主任科员,市政协秘书科副科长、科长、机关党委副书记等职。现任市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副县级)。拟任鄂东医疗集团党委委员、副总院长。
黄廷荣,男,汉族,湖北咸宁人,1968年4月生,1991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医学博士学位。曾任市中医院医务科科长、科教科科长、副院长等职。现任鄂东医疗集团市中医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党委委员、执行院长。拟任鄂东医疗集团党委委员、市中医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党委书记。
胡雅年,男,汉族,江西玉山人,1964年6月生,1981年10月参加工作,198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曾任市文化局党办副主任,市委宣传部干部科副科长、宣传科副科长、主任科员,市文化局印刷发行科科长、文物科科长等职。现任市文物局(湖北水泥遗址博物馆)副局长(副馆长)。拟任市工业遗产保护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楠,女,汉族,湖北罗田人,1983年6月生,2005年8月参加工作,200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社会工作硕士学位。曾任共青团大冶市委副书记,市民政局办公室副主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科长等职。现任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拟任市创新发展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中共黄石市委组织部
2019年11月1日
鄂州
关于接受江国新同志辞去鄂州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10月31日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江国新同志因职务变动提出的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决定:接受江国新同志辞去鄂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接受辞职后,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关于接受谢方同志辞去鄂州市人民政府
根据谢方同志因职务变动提出的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决定:接受谢方同志辞去鄂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接受辞职后,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任命:
明思哲为鄂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明思哲的鄂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汪和清为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项萌为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胡航为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柯冰为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柯明、刘晓峰、陈艳明、赵天明、张友来、杨裕斌、陈述华、盛建国、陈敏、吴玲、王东、肖红霞的鄂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黄冈
黄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9年10月30日黄冈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肖兰芳(女)、汪法为黄冈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二、免去陈建共的黄冈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三、免去李佑洲、胡迪(女)、陈晓敏、陈建华、张建、张俊祚、方伟、徐华、翁璐(女)、范斌、王林、洪志兵、程晓玲(女)、蒋升平、张白鸽(女)、贡小珍(女)、王超、高慧君(女)、王建敏的黄冈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关于接受吴美景辞去黄冈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根据吴美景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辞去黄冈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六条的规定,黄冈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吴美景辞去黄冈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咸宁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逸章等同志辞去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10月31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乐建舜为咸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张涛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纪利军为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徐仕新的咸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雷红的咸宁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朱希辉的咸宁市监察委员会委员、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义军的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阮斌的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郭敏的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杨希兵的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陈焰红的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熊晓明的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熊民的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建华的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冲的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蔡建萍的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饶志华的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董慧艳的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鲁志刚的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胡浩的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苏玉清的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琼的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恩施
政协恩施州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补尹玥慧同志
为八届州政协委员的决定
(2019年10月31日政协恩施州第八届委员会第十五次常委会议通过)
根据州委提名和《政协章程》有关规定,决定增补尹玥慧同志为政协恩施州第八届委员会委员。
政协恩施州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冉崇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根据州委意见和《政协章程》有关规定,决定:
冉崇柳同志不再担任恩施州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专职副主任;
尹玥慧同志任恩施州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专职副主任。
政协恩施州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撤销刘正坤
政协委员资格的决定
因刘正坤涉嫌犯罪,根据《政协章程》有关规定,决定撤销刘正坤政协恩施州第八届委员会委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