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业务技能得到进一步提高,工作信心进一步增强。
“两个责任”,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税收业务无缝隙接轨。还要狠抓贯彻落实,围绕保收入、促管理、强廉政这三个方面,积极开展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促进干部职工廉政勤政,依法行政。
四、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作为基层地税纪检监察干部,通过这次学习,我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工作职责。充分认识做好纪检监察的各项工作,关系到反腐倡廉工作的全局,是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一要在落实好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作出应有的贡献。作为一名纪检干部,要坚持向党组织多汇报,争取党组织的支持。二要从工作职能出发,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各职能部门和干部职工在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中,始终做到勤政、廉洁。正确处理纪检监察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抓好纪检监察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到各项税收工作之中,突出纪检监察工作的特色。三要加强与当地纪委的沟通协调联系,促进行风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项纪检监察工作任务。
一、对纪检监察机关由“神秘”转向“清晰”
俗话说,隔行如隔山。在一些党员干部眼里,纪检监察机关门禁森严、气氛肃穆,给人以较强的压迫感,让人敬而远之、倍感神秘。党员干部长期不敢靠近、不愿走进,与纪检监察机关接触少了,认知上就会有错觉、有偏差。比如,有的干部认为纪检监察机关是特权部门,有权监督干部,无人监督纪委;纪委监督谁、问责谁、处理谁,是不是有“看客上菜”的情况;被纪委监察局喊去,没事也要出身“虚汗”等等。“没事别去、有事少去、去了快走”基本成了党员干部对纪检监察机关的“潜意识”。有的党员干部一年到头除了谈心谈话、例行汇报等工作外,基本上没怎么主动进过纪委的门,对纪检监察机关谈不上有正确而清晰的认识。
二、对纪检监察干部由“误解”转向“理解”
纪检监察干部手持“尚方宝剑”,拥有党赋予的执纪监督权力。害怕纪检监察干部,成为党员干部的大众心理。面对纪检监察干部,很多党员干部都“不怎么太会说话”,认为言多必失,少说或者不说为妙,主动与纪检干部坦诚交往不多。有的业务重的干部,平日工作繁重、比较辛苦,碰到纪委专项检查,就会想是不是纪检干部没事找事。有的甚至认为纪检干部天天坐办公室,体会不到基层的艰辛,只会在背后指指点点,心里不舒服、不平衡,对纪检干部还有些反感。
纪检监察干部权力大,责任更大,承担的大多都是涉及党和干部秘密的工作,不能有丝毫的大意和懈怠。孤灯寂凳、案牍劳形是纪检干部工作的新常态。上班不固定、加班不间断,牺牲了太多与家人、亲朋团聚的机会,为的是还原事实真相,给群众一个交代,还干部一个清白,维护好党纪党规的威严。再苦再累,甚至被人误解、受到委屈,纪检干部也没有半点怨言,让人真心的感受到他们的不容易和不平凡,也由衷地理解了纪检干部对事业的执着热爱和对党的无限忠诚。
三、对纪检监察工作由“配合”转向“支持”
这种思想和行为是错误的、危险的。王岐山书记提出“四种形态”,划定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的尺度和要求,本质上就是为了保护干部、挽救干部,给干部改过自新的机会,起到抓早抓小、治病救人的积极作用。在参与的两次脱贫攻坚专项检查中,尽管我和市纪委的领导同事发现了一些基层存在的小问题,通过及时反馈基层、督促整改落实,实现了整改提升工作、教育警醒干部的双重目的。严格按照规定,尊重客观事实,没有处理一名干部,没有问责一名干部,成功帮助基层解决了问题,达到了良好的工作效果。这才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真正意义所在。基层应该正确对待、积极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共同查找问题、解决问题,及时修正思想上、行动上的偏差,真正做到干成事、不出事、创一流。
我非常荣幸地在集团公司纪委组织下到省纪检监察宣教基地参加201x年第13期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培训。
这次培训内容广、层次高,有法律法规、有党规党纪、有具体业务,授课老师站位高、专业精。培训中感悟很多,主要体会可归纳为"两项提高、三个增强".
一、思想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一是对依法治国重要意义有了新的认识,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道路与监察制度"、观看《法制中国》纪录片后,我深刻认识到中国已经进入"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二是对以规治党、从严治党有了新的认识。从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监察制度的建立、发展中,从中国共产党成立后监察制度的演变中,我认识到监察体制的改革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公布实施,是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吸取历史文化之智慧,保持肌体健康、开辟出的与时俱进之新路。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反腐败斗争法制化的重要探索。三是对发挥监督执纪问责作用,把握"四种形态"有了新的认识。学习"如何在监督执纪问责中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使自己认识到"四种形态"是管党治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的新要求,在运用中要把握好"治标与治本"、"惩治与保护"、"多数与少数"的辩证统一。消除运用"四种形态"放缓了反腐败节奏、执纪力度变小、自由裁量权可以大事化小的思想误区。
二、法纪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
通过这次培训自己的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水平虽然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但在学习中我思考最多的还是如何做好学习吸收和转化工作,感到压力大、责任重,必须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强化能力素质、强化忠诚使命,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开展纪检工作。一要强化责任担当。实事求是,勇于担当,敢于亮剑,以强烈的责任心筑就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做好一名"护林员",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保护好广袤森林的健康生态,要有"石匠"精神,以石匠凿石"实打实"的作风抓监督、严执纪、敢问责,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二要强化能力素质。培训中对"办理职务犯罪中的事实和证据问题"做了详细的讲解,使自己对腐败案件的办理有了新的认识,但我认为自己的业务能力与一名合格的纪检工作者还有很大的差距,必须保持"本领恐慌感"和"知识饥饿感",坚持把学习放在第一位,知不足,补短板,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素质。三要强化忠诚使命。纪检工作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责任大,自己要有一颗不图名、不图利、默默无闻、乐于奉献的"忠诚心",对党忠诚、让党放心,忠于职责、忠于企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为企业正风反腐尽自己的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