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疆干部学院(自治区党委党校分校)
新疆干部学院(自治区党委党校分校)(此单位为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中心<自治区党委党校分校>更名后单位)是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所属县(处)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自治区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的教学、服务和管理等工作。
(二)自治区老干部活动中心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解释见附件2);
(七)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二)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被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
(四)有服务年限规定未满服务期的;
(五)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七、报名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四)应聘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五)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六)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陈双萍
唐培霞
顾梅君
八、笔试
(二)笔试共一科,侧重测试综合知识、职业能力、分析和写作能力,自治区老干部活动中心财会人员岗位笔试试题中还包含财会专业知识。笔试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三)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九、资格审查
(三)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并进入面试。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
(四)资格审查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党建网()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入闱人员名单。
十、面试
(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按招聘人数1:1及以下比例进行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
(四)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总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进入体检环节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十一、体检
十二、考察
(一)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组织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着重考察应聘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家庭和社会关系及适应本职位要求的情况,进一步核实是否具有报名资格。如无工作单位者,由居住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三、确定拟聘用人员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十四、公示
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党建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十五、办理聘用手续
(一)对公示无异议的,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六、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组织实施。
十七、招聘监督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十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党建网()上及时进行公告。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