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上杭县2019—2022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县委党校、行政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办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体班次
1.科级干部培训班(第34期)
学制:2个月
选调对象:乡镇和县直单位科级干部(首选近两年新提任未
培训人员,不含乡镇党政正职、人大主席和县直
单位正职领导)
调训名额:43名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2.股级干部培训班(第7期)
选调对象:乡镇和县直单位担任正副股级职务的在职干部(45周岁以内)
二、专题班次
1.信息员专题培训班
学制:4天
选调对象:乡镇、县直有关单位信息员(含骨干网宣员)
调训名额:80名
2.专项债项目策划与争取资金专题培训班
协办单位:县发改局
学制:1天
选调对象:县直有关部门、乡镇分管领导、业务负责人
3.疾病预防控制专题培训班
协办单位:县卫健局
选调对象:创建省级慢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
调训名额:45名
4.乡村振兴专题培训班
协办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学制:5天
调训名额:82名
5.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长培训班
协办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选调对象:除临江镇外每个乡镇2名人员参加,原则上由乡镇长或分管领导及业务骨干参加
调训名额:42名
6.代表履职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
协办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学制:3天
选调对象:乡镇人大秘书、人大代表
调训名额:70名
具体名额分配: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具体分配
7.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专题培训班
协办单位:县供销合作联合社
选调对象: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具体名额分配:由县供销合作联合社具体分配
三、有关事项
2.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上杭县委组织部关于学习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的通知》文件要求,高度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履行干部教育培训责任,建立单位干部培训台账及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根据“干部选学、单位推荐、组织调训”原则,及时研究确定有关班次学员名单。近三年已参加党校、行政学院或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培训(七天以上)的学员原则上不再选调参加此次培训。
4.各单位选派参训学员要根据工作实际全面考虑。为了保证学习成效,学员脱产学习期间,不再承担所在单位分配的工作(含会议、出差等任务),如已明确培训期间有特殊工作任务的干部不宜选派培训学习。选派参训学员必须身体健康,能保证参训期间完成学习任务。
6.专题班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各部门实际,根据不同系统、不同岗位科级领导干部特点合理安排,提升干部专业综合素质。请各单位通知信息员专题班学员5月12日上午8:00前到县委党校报到。
7.为严肃培训纪律,参训学员入学后一律要签订《遵守培训纪律、树立良好形象承诺书》。学员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须提前5天由学员所在单位以书面形式向县委组织部干教股请假。凡未经请假或虽已请假但超过3天未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主体班每位党员干部在校学习期间必须积极参加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和锤炼道德品行,结业之前必须上交一篇党性分析报告。干部在党校学习期间(含网络学习)的表现情况将作为个人评先评优(含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学员鉴定表存入个人档案。
8.根据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关于中共上杭县委党校主体班次收费标准的批复》(杭价〔2014〕14号),主体班每人交培训费480元、考试费40元、教材资料费150元,现场教学或异地培训费用按实收取。以上费用报到时缴交,由学员回所在单位报销。
9.学员在县委党校培训期间食宿自理,由学员凭票据回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
附件:1.2020年春季学期干部培训班学员名额分配表
2.2020年春季学期干部培训班学员简明登记表
3.学员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八项要求
4.学员健康信息报告单
中共上杭县委组织部
中共上杭县委党校
上杭县行政学校
2020年5月8日
附件1
2020年春季学期干部培训班学员名额分配表
序号
单位
第34期科级
干部培训班
(43人)
第7期股级
信息员专题
培训班
(80人)
1
县纪委监委
2
县委办
3
县委组织部
9
4
县委宣传部
5
县委政法委
6
县人大各委办
7
县政府办
8
县发改局
县工信科技局
10
县教育局
11
县公安局
12
县民政局
13
县司法局(含司法所)
14
县财政局
15
县人社局
16
县自然资源局
17
县住建局
18
县交通运输局
19
县农业农村局
蓝建闽
20
县水利局
21
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含下属单位)
22
县卫健局
23
县城市管理局
郑敏
24
县信访局
25
县应急局
26
县市场监管局
27
蛟洋工业区管委会
李碧渊
28
县政协各委室
29
县法院
30
县检察院
31
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32
县融媒体中心
33
县远程办(信息中心)
陈海荣
34
临江镇
35
临城镇
36
湖洋镇
邱雪婷
37
中都镇
38
下都镇
39
官庄畲族乡
周小平
40
珊瑚乡
郭树成
41
庐丰畲族乡
雷忠榕
42
蓝溪镇
陈涵
43
稔田镇
池威
44
太拔镇
黄榕芳
45
茶地镇
46
泮境乡
47
白砂镇
48
旧县镇
49
才溪镇
50
通贤镇
温红金
51
南阳镇
陈文明
52
古田镇
华海清
53
蛟洋镇
曾锐
54
溪口镇
丘启亮
55
步云乡
合计
80
附件2
2020年春季学期干部培训班学员简明登记表
姓名
单位及职务
性别
民族
籍贯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学历
毕业院校及专业
专业技术职称
手机号码
参加本学期何种班次培训
近五年培训
情况
附件3
中共上杭县委党校上杭县行政学校
学员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八项要求
一、思想认识。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全体教职工作、学员都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打赢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要把维护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抓细、抓实,严格执行防疫工作的要求。
二、班级责任。班主任是学员疫情防控的直接负责人,班长是具体责任人,负责本班同学疫情防控信息、宣传和具体的督促工作。
三、提前测量。入学报到时应自带口罩。体温正常并佩戴口罩方可入校。有感冒发烧症状者一律暂缓到校学习。
四、体测记录。入学报到时,学员要自觉、如实填写报到前14天期间个人健康状况和外出史、接触史等关键信息。各班指定专人对学员体温测量及记录汇总工作,班主任负责报告当日学员体温信息,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重点人员数据库,及时跟踪重点人员健康状态。
五、考勤纪律。集中学习期间,学员不得离开龙岩市。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离开的,应落实请销假制度和采取防护措施。因病或隔离缺课学员每日向班主任报告病情和行踪,班主任并作好相应记录并上报。县委组织部将不定时派员督查各班次落实考勤纪律情况。
六、日常要求。教师、学员佩戴口罩,自带水杯。废弃口罩等有害垃圾应投入专用垃圾桶。培训期间不聚焦聊天、不聚会聚餐。
八、复课审查。班主任应掌握学员健康情况和解除日期,有关人员隔离期满后,须持解除隔离证明,经学校复核确认登记并同意后,方可复课返校。
附件4
编号:
学员健康信息报告单
所在班次
联系方式
工作单位
及职务
家庭住址
开学前14天,个人健康状况信息:
1.个人及家属是否有出国出境
是
否
2.个人及家属是否有湖北省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居住或旅行史
3.个人及家属是否有与疑似病人、确诊病人、轻症病人或无症状阳性检测者有接触史
4.是否有出现发烧、乏力、干咳等症状
5.如果第4项为“是”,请说明具体症状及处置措施
6.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备注:(1)家属只统计居住在一起的;(2)家庭住址写到小区;(3)请在是否栏打√;(4)若表格不够填写,可另附纸。
本人承诺:对以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签名:
2020年月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县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