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刘善桥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资料图楚天金报讯据新华社电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湖北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刘善桥严重违纪问
湖北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
刘善桥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资料图
楚天金报讯据新华社电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湖北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刘善桥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刘善桥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亲属收受财物,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刘善桥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刘善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八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刘善桥简历
刘善桥,男,1956年11月生,汉族,湖北随州人,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7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5年08月至1979年04月,任随县高城公社中学教师、广播站办事员、企管站会计、办公室办事员。
1979年04月至1984年03月,先后任随县高城公社团委副书记,团县委办事员、副书记、书记。
1984年03月至1990年01月,任随州市南郊办事处、尚市镇党委书记(其间:1985年7月至1987年9月,在襄樊市委党校大专班脱产学习)。
1990年01月至1994年11月,任随州市副市长。
1994年11月至1996年08月,任宜城市委副书记、市长。
1996年08月至1997年01月,任枣阳市委书记。
1997年01月至1998年04月,任枣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1998年04月至1999年08月,任襄樊市委副书记、枣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其间:1996年9月至1999年7月,在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1999年08月至2002年11月,任襄樊市委副书记(其间:2001年3月至2002年1月,在中央党校中青班培训)。
2002年11月至2003年01月,任黄冈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3年01月至2006年07月,任黄冈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6年07月至2006年08月,任黄冈市委书记、市长。
2006年08月至2007年01月,任黄冈市委书记。
2007年01月至2012年01月,任黄冈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2年01月,任黄冈市委书记。十八大代表,十届湖北省委委员。
2013年01月当选省政协十一届委员会副主席。(简历摘自湖北省政协网站)
据湖北日报:
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强调
坚决拥护党中央严肃查处刘善桥严重违纪问题
湖北日报讯(记者张晓峰、周呈思)近日,中央纪委通报了对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刘善桥严重违纪问题的处理决定,省委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讨论通报精神,对深入推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安排部署。省委书记蒋超良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党中央对刘善桥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坚强意志,表明了党中央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彰显了党中央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鲜明态度,必将进一步推动湖北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将进一步净化湖北的政治生态,省委坚决拥护和支持党中央的决定,坚决配合中央纪委做好调查处理后续工作。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坚定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旗帜鲜明地拥护党中央决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对湖北工作的要求上来。
会议强调,全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刘善桥严重违纪问题中吸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始终警钟长鸣,自觉拒腐防变。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和捍卫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这个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要严守党纪国法,始终对法纪心存敬畏,时刻用法纪来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决不能目无法纪、僭越法纪,决不能心存侥幸、胆大妄为,始终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要坚持修身律己,把加强党性修养作为终生的必修课,始终严以修身、严以律己,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