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公务员局将在浙江组织工作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公务员局门户网站、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等发布《2018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考意义和要求
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是各级党政机关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主要渠道,也是公民实现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重要途径。实行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人员,吸引、聚集各类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干部队伍,改善队伍结构,增强队伍活力,对公务员队伍建设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是培养选拔好干部的第一道关口。
二、招考计划
2018年全省各级机关单位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7328名,其中四级联考招考7053名;紧缺职位招考55名;选调生村官招考200名;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学员招考20名。
笔试之后,计划于春节前完成阅卷并公布笔试成绩,3月份完成面试,4月份完成体检、考察等工作,对非应届毕业生及时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四、笔试科目
2018年调整了分级分类考试类型及相应的公共科目考试,具体为:
1.报考设区的市级以上机关单位职位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申论》(A卷)。
2.报考县级以下及行政执法类(含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系统、公安执法勤务类)机关单位职位的,考试类别为基层类,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申论》(B卷)。
3.乡镇机关单位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招考的,考试类别为优秀村干部类,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综合应用能力》。
4.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除公共科目笔试外,须加试公安专业科目笔试。
五、招考特点
今年8月,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省公务员局共同召开了公务员考录工作改革研讨会,在总结以往经验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提出了一些改革举措。2018年全省公务员考录工作有以下特点:
(二)更加呼应基层需求。根据基层服务群众工作需要,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明确县级机关的执法和“窗口”单位以及乡镇机关可主要面向本市生源或户籍的人员考录,山区海岛地区可进一步限制到本县(市、区)范围,以稳定基层公务员队伍,解决留不住的问题。县以下一线执法岗位可拿出不超过10%的计划数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希望通过采取这些有针对性的措施,提高考录工作的有效性,进一步改善基层公务员队伍结构。
(五)适当调整分级分类考试。对笔试分级分类考试进行适当整合,将原来的5类8种试卷调整为3类6种试卷,这样做有利于集中命题精力、理顺考务组织、改善测评效度。具体分级分类如前所述。
(七)加大招录残疾人公务员力度。为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继续发挥党政机关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引领示范作用,2018年,我省将进一步加大招录残疾人公务员工作力度,放宽了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的残疾情形限制条件(由原来1种放宽到4种),以便招录机关根据单位和岗位的要求合理设置招录资格条件,有利于让更多的残疾人有机会报考公务员。本次招考全省共拿出专设残疾人职位计划26名,比去年22名增加了4名。(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公务员局2017年11月15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