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工作的通知》(鄂组通〔2015〕25号)精神,2015年湖北省选调生面试定于5月30日至31日在武汉进行。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面试地点:湖北警官学院(北校区)教学楼。(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三路南泥湾大道99号,乘车路线见附件1)
二、面试方式
1、面试按不同市(州)、不同职位、分期、分批集中进行,参加同一考场同一时段面试的考生当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见附件3、4)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三、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后,部分职位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的比例要求,按照《公告》规定,调减招录计划,并按照面试人数与招录计划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同时,相应增加同一市(州)其他职位招录计划和进入面试人数(招录计划调整情况见附件2)。根据上述原则对招录计划进行调整后,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考生共2403人。
四、面试程序
2、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身份无误后,向考生宣布考场纪律及考前注意事项。
3、考生按抽签顺序依次由引考员引导到指定考场进行面试。
五、注意事项
3、面试时,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报告本人、家庭人员的姓名及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报名序号、籍贯等信息。如有违反者当即取消考试资格。
4、面试使用普通话作答。每次回答完考官的问题时,请说“回答完毕”。回答完全部考题后,需等候宣布面试成绩。
5、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候考期间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已带入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等候面试时需暂时离开候考区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特别提示:请参加面试的广大考生提前安排好住宿,并熟悉考场地点,以免延误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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