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党委组织部、编办、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各高等院校党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改进和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经研究决定,2014年继续招录一批选调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目的
着眼于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特别是年轻干部队伍建设的长远需要,坚持在基层实践中培养锻炼干部,引导和鼓励更多的优秀人才立志基层、建功立业,不断改善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建立健全来自基层一线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为我省培养一大批基层骨干和党政领导后备力量奠定基础。
二、选调数量
2014年全省计划招录选调生855名。其中,面向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招录428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257名,面向省内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招录170名。
定向招录在我省高校就读的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优秀应届毕业生15名左右。
三、选调对象
(一)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为省内外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优秀应届毕业生,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下同),或有1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
(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为我省有关部门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共党员,或在校期间有1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在基层服务满两年以上且目前在岗。
(三)省内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应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共党员,或在校期间有1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
(四)在我省高校就读的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优秀应届毕业生。
四、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遵纪守法。
(二)学习成绩优良或工作表现良好,发展潜力大。
(三)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
(四)勤奋敬业,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安心基层工作。
(五)作风正派,品行良好,群众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六)身体健康,适应基层工作环境。
(七)应届毕业生中的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201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获得相应学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省内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中的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具备以上条件的优秀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先进工作者、受过省部级以上表彰和贫困偏远地区报考原籍地职位的报考者,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网上报名、考试考察、审批录用等程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一)发布公告
(二)报考申请
(三)网上报名
初审合格的考生,于4月25日至5月3日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与上交照片一致)。报名时,必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填报志愿时,实行分市(州)(含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下同)分职位报考,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四)资格审核与确认
2、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者于2014年4月25日至5月3日在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同时进行报名确认并缴纳笔试报名费100元。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操作方法请阅读湖北人事考试网的确认须知)。
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在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城市低保家庭大学生和农村特困大学生,可凭有关证明材料在笔试时退还报名费。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确认的考生请于2014年5月8日9∶00至5月9日17∶00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组织笔试
(七)资格复审
根据推荐单位报送材料,省委组织部组织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选调条件或未经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市(州)委组织部推荐的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公布。
(八)组织面试
(九)公示、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最后得分,并按照计划选调人数与考察对象1∶15的比例分别确定各职位考察对象人选。所有入围下一阶段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均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公示。
在公示的基础上,由各市(州)委组织部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由市(州)委组织部进行综合分析,比选择优,集体研究确定初步录用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察对象综合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审批与录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由各市(州)委组织部提出拟录用人选名单。各市(州)委组织部应将拟录用人选名单和《2014年湖北省选调生拟录用人选名册》,于6月20日前送省委组织部审批,办理选调生录用手续,并在网上予以公布。毕业时未同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不予录用。
经审批录用的选调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进行公务员登记,具有公务员身份。在选调计划内,因本人放弃及身体等原因出现缺额的,由各地组织部门根据需要,从同一招考类别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中,依照综合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提出补录意见并按程序报批。
六、选调生的分配和使用
对于确定录取的选调生,省委组织部于2014年7月集中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各市(州)委组织部安排到乡镇(街道)工作。2014年新招录选调生中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在乡镇(街道)工作必须满5年(含试用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人员在乡镇(街道)工作必须满3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调动或借调到上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得参加招录、遴选考试。
各地于2014年8月30日前将《2014年湖北省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及新录用选调生安置情况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凡未按规定分配到基层单位工作的,一律不予办理审批手续。经审批后的《2014年湖北省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由接收地的党委组织部将其存入选调生个人档案。
七、组织领导
附件: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教育厅2014年4月25日
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随县融媒体中心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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