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湖北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发现储备优秀年轻干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新时代湖北省选调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4年继续招录一批选调生到市州(含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直单位和乡镇(街道)工作锻炼。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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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数量
2024年全省计划招录选调生1000名。其中,面向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2024届毕业生定向选调120名;面向国内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等集中选调88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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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对象
1.定向选调对象:
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以2022年2月14日教育部等三部委公布的147所建设高校为准)2024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集中选调对象:
(1)国内普通高校2024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下同),或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或为我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2)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我省有关部门选聘的“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计划”志愿者),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为中共党员,或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或在服务期间获得过县级以上工作表彰;在基层服务满两年以上且表现优秀、目前在岗。
(3)武汉市专项选聘生,应为武汉市专项招聘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在武汉市服务满两年、目前在岗。
(4)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2024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在鄂高校就读、政治表现好,愿意留在湖北基层工作。
以上报考人员均不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含参加职业技能高考等)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定向生。我省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及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的人员,符合选调条件的,可报考生源地市州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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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条件
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自愿到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学习成绩优良或工作表现良好,发展潜力大。
4.作风朴实,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群众观念强。
5.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武汉市专项选聘生中,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符合选调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在校或工作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存在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024届毕业生中,优先选调中共党员、我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人员、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报考原籍所在地职位的人员。
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武汉市专项选聘生中,优先选调中共党员、受过市级以上表彰的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报考原籍所在地职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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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程序
根据《新时代湖北省选调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选调程序包括发布公告、个人报名、组织推荐、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步骤。
1.发布公告
2.报名推荐和资格初审
2024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审核把关后,报高校党委组织部资格初审。
省内服务基层项目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和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核把关,经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资格初审后,报市州党委组织部汇总。
武汉市专项选聘生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把关后,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报武汉市委组织部资格初审。
填报志愿时,实行分市州分职位报考,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选调职位。其中,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2024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报考单独设置的选调职位,并在《2024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推荐报名登记表》的“报考市州”一栏中,填写自己意向分配的市州名称。
城市低保家庭大学生和农村脱贫户家庭大学生,在缴费期间通过报名系统中“政策减免费用申请”上传证明材料和身份证件在线申请减免报名费,经审核通过后可以免缴本次考试报名费。证明材料: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2023年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证;农村脱贫户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发放的档案卡、手册。减免费用的办理流程详见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有关通知。
2024届毕业生报名材料包括:①《2024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推荐报名登记表》扫描件;②身份证扫描件;③所在院校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或学生干部聘书)、“三好学生”证书扫描件;④学生成绩单扫描件;⑤院校学籍部门出具的高校录取名册扫描件。以上报名材料需经院校盖章证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武汉市专项选聘生报名材料包括:①《2024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推荐报名登记表》扫描件;②身份证扫描件;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④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与有关主管部门签订的聘任合同或工作服务协议扫描件;⑤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获得过县级以上表彰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⑥毕业院校出具的学生干部证明(或学生干部聘书)、“三好学生”证书扫描件。以上报名材料需经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毕业院校盖章证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以上材料均在考察环节与原件进行核对。资料不全、不合规范或逾期不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3.组织笔试
2024年3月9日(星期六)上午,在武汉市统一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笔试结束后,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4.资格复审
定向选调职位的资格复审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2:1的比例确定。集中选调职位的资格复审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3:1的比例确定。如选调职位面试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则直接按相应比例减少该选调职位计划。
5.组织面试
面试结束后,以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照考察人数与选调计划1.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
6.考察和体检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对考察人员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进行排序,比选择优,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各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拟录用人选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或因拟录用人选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可根据需要从同一选调职位的考察人员中,按照考察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2024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选调职位的考察人员,由“报考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考察和体检。
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定向选调职位的拟录用人选,其体检费用由“报考市州”党委组织部承担。
7.审批和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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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政策
2.选调生试用期一年,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3.定向选调职位的选调生,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根据专业特点和现实需要,分配到市州直单位(含参公)工作;武汉市面向专项选聘生集中选调职位的选调生,由武汉市委组织部根据专业特点和现实需要,分配到市、区直单位或乡镇(街道)工作;其他集中选调职位的选调生,由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
2024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主办方名义举办针对此次考试的任何形式的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