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湖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履责不力等问题。现将其中6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蕲春县副县长、刘河镇党委书记丁纳新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免职并被党纪立案审查。丁纳新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组织领导不到位,执行“四个集中”防控措施不作为,对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指令打折扣、搞变通,工作推进严重滞后,造成不良影响。
2.丹江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公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作风漂浮、弄虚作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公华对其包联的均州路办事处疫情防控工作不重视,底数不清,编造虚假工作日志,造成不良影响。
3.郧西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王绪桔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绪桔不认真落实防控工作要求,不深入一线督导,其包联的河夹镇人员管控、店铺管理、政策宣传等防控措施浮于表面,造成不良影响。
5.宣恩县椿木营乡党委、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不力,乡党委书记尤浩被免职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乡长徐兆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椿木营乡党委、政府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对武汉返乡人员管控不力,对群众聚集活动劝阻制止不力,辖区内发生多起群众聚集操办“白事”,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其他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分。
6.利川市毛坝镇党委、政府履行疫情防控责任不力,镇党委书记刘宇被免职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镇长陈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毛坝镇党委、政府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不力,导致重点人员漏排漏报,辖区内发生多处群众聚集,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其他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处分。
近日,因执行上级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不认真不坚决不到位,严重失职失责,武汉市洪山区副区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副指挥长、医疗救治组组长王在桥被政务撤职。
经调查发现,王在桥——
不认真执行上级集中隔离新冠肺炎感染者密切接触人员的决定,导致洪山区大量密切接触者未被及时集中隔离;
未督促开展全区病毒消杀专业培训及技术指导工作,导致集中隔离点病毒消杀不规范不彻底,增大了交叉感染风险;
落实“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工作要求严重不到位,以致大量患者未及时入院收治,造成恶劣影响。
王在桥出生于1966年7月,武汉本地人,曾任洪山区审计局副局长、财政局副局长、审计局局长、区政协副主席,2016年任洪山区副区长,分管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文化旅游、出版、体育、扶贫攻坚工作。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洪山区因在“应收尽收”上存在不足,近日被中央指导组约谈。
“我们收集了近期有关应收尽收的问题线索,洪山区有200余条;你们是不是工作不够细,还没做到位?”中央指导组约谈洪山区区长林文书时说。
约谈后,洪山区很快开始行动。2月12日,洪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出第1号通告——一则“寻人启事”:“现广泛寻找居住在洪山辖区的未收治和未隔离的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发热患者和密切接触者等四类人员。”
除王在桥外,武汉市纪检监察机关还查处了3起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认真履职尽责案件,分别是——
1月21日,张德芳在未履行请假手续、未向组织报备的情况下擅自离汉,在工作人员6次联系时均隐瞒外出去向,直到2月2日才向组织承认外出。
张德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青山区政协党组织履行监督管理主体责任不严格,负有领导责任的区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杨迎春受到诫勉处理,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乐敏霞受到批评教育、责令做出检查处理;负责机关干部人员管理的区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田丽萍失察失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区政协办公室副主任、机关党支部书记李军疏于对党员的监督管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联系帮扶社区未落实工作人员到岗。
该站根据武汉市有关要求,安排8名工作人员轮流到武昌区杨园街电力新村社区帮扶防疫工作,2月7日至11日工作人员未到岗。
该站党总支书记徐久平、站长彭青顺督导、检查不力被约谈;负责安排帮扶工作的政工科长王领没有安排落实干部职工下沉社区帮扶工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硚口区长丰街对辖区某患者漏报信息、未有效组织治疗。
长丰街正康社区向街道漏报辖区居民程某某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人信息,街道、社区未有效组织治疗,程某某在家自缢身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正康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涂樱、副主任吴爱勤明知程某某病情却未按规定作出合理处置,漏报信息致使街道未能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街道二级调研员孙遂义履行包保社区职责不到位受到诫勉处理,街道工委书记徐启平统筹不够、工作不细致深入被责令作出检查。
此外,2月15日,黄冈市纪委通报,该市蕲春县政府副县长、刘河镇党委书记丁纳新被免职和党纪立案审查。
通报指出,丁纳新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政治站位不高,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组织领导不到位,落实战时决策部署不及时,执行“四个集中”防控措施不担当不作为,对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指令打折扣、搞变通,工作推进严重滞后,造成不良影响。
黄冈是湖北疫情较严重的地区,截至2月14日24时,蕲春县累计确诊病例268例。而在蕲春县,刘河镇的确诊人数达59人,仅次于县城漕河镇。
“战疫”当前,不容丝毫松懈大意,我们犯下的任何一个错误,对患者来说都是雪上加霜。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以案为鉴、履职尽责,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