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报考,在资格复审阶段需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3.报考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及退役的大学生士兵”职位的,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和本人退役证。
其他材料:
在考察阶段,将对考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复核。考生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30号)给予相应处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