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北公务员考试公告

凡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该职位没有递补对象的,进行职位调剂。

(二)面试前调剂

(三)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笔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面试当日,考生在面试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指定地点或者弃考的,招录机关做好现场记录,并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递补人员。

(四)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1、普通职位

不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面试成绩÷面试满分×50;

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满分×10+面试成绩÷面试满分×40.

2、遴选选调生职位

不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科目试卷满分之和×30+面试成绩÷面试满分×70;

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科目试卷满分之和×30+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满分×10+面试成绩÷面试满分×60.

3、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职位

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科目试卷满分之和×40+公安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满分×10+面试成绩÷面试满分×50.

4、乡镇机关定向招录村(社区)主职干部职位

村主职干部报考的乡镇公务员职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40+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50+考察成绩÷考察成绩满分×10.

5、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的特殊职位,其考试测评内容和计分方式另行公布。

五、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面试结束后须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体能测评标准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每项体能测评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报考乡镇机关定向招录村(社区)主职干部职位的,根据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的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一)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检验检疫、安监等职位,还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招录机关和考生本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定点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在未做出体检结论前,暂不递补人员。

(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招录机关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人员,不能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经招录机关书面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从报考同职位的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七、公示和审批

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公示反映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人员,不予录用。考生报名参加我省公务员考试,后又被其他省、市录用为公务员的,不得确定为我省拟录用人员。

拟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由本人自行处理。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经招录机关书面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从该职位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审批后放弃录用资格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录用资格。

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考录工作,按照本招考公告进行。

对招考基本政策有疑问的,可与027-12333-2-0联系咨询。

对网上报名技术问题,可与027-12333-2-0联系咨询。

对修改个人注册信息、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考务安排等问题,可与省人事考试院027-87710491联系咨询。

2、请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话),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审查、调剂、面试和递补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避免失去考试录用机会。

3、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仔细核对拟报考的职位,错报职位的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4、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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