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清产核资实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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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清产核资,是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国资监管机构)根据国家和省、市专项工作要求或者企业特定经济行为需要,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方法和政策,组织企业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并依法认定企业的各项资产损溢,从而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和重新核定企业国有资本金的活动。

第三条威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是市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章清产核资的范围

第四条市国资委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企业进行清产核资:

(一)企业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超过所有者权益,或者企业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账实严重不符的;

(二)企业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重大、紧急情况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严重资产损失的;

(三)企业账务出现严重异常情况,或者国有资产出现重大流失的;

(四)其他应当进行清产核资的情形。

第五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进行清产核资的,由企业提出申请,报市国资委批准:

(一)企业分立、合并、重组、改制、撤销等经济行为涉及资产或产权结构重大变动情况的;

(二)企业会计政策发生重大更改,涉及资产核算方法发生重要变化情况的;

(三)国家和省、市规定企业特定经济行为必须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

第三章清产核资的内容

第六条企业清产核资包括账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损溢认定、资金核实和制度完善等内容。

第七条账务清理是指对企业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财务情况,以及对企业的各项内部资金往来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保证企业账账相符,账证相符,促进企业账务的全面、准确和真实。

第八条资产清查是指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在资产清查中,要把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结合起来,重点做好各类应收及预付账款、各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的清理,以及做好企业有关抵押、担保等事项的清理。

第九条价值重估是对企业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方法、标准进行重新估价。

企业在近三年清产核资中已经进行资产价值重估或者近三年因特定经济行为需要已经进行资产评估的,可以不再进行价值重估。

第十条损溢认定是指国资监管机构依据国家和省、市清产核资政策及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企业申报的各项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进行认定。

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处理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和省、市国资监管机构的规定进行。

第十一条资金核实是指国资监管机构根据企业上报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等清产核资工作结果,依据国家和省、市清产核资政策及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组织进行审核并批复准予账务处理,重新核定企业实际占用的国有资本金数额。

资金核实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工作规定》和省、市国资监管机构的规定进行。

第十二条制度完善是指企业在清产核资中,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的财务会计及资产管理制度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项资产管理制度,完善内部资产与财务管理办法。

第四章清产核资的程序

第十三条企业清产核资除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外,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企业提出立项申请。立项申请包括企业简介、开展清产核资的原因、工作基准日、工作范围、工作组织方式和步骤等;

(二)审核批复。对企业提出的清产核资立项申请,市国资委根据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审核,批复同意立项;不同意立项的,在10个工作日内以适当方式告知企业;

(四)聘用社会中介机构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专项审计和对有关损溢出具经济鉴证证明;

(五)企业上报清产核资工作报告及社会中介机构专项审计报告。清产核资工作报告,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六)市国资委对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和资产损溢进行审核和认定,并出具资金核实批复文件;

(七)企业根据资金核实批复文件要求调账,并将账务处理结果报市国资委备案;

(八)企业根据资金核实批复文件,在30个工作日内,到市国资委办理相应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涉及企业注册资本变动的,按规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企业完善规章制度。企业完成清产核资后,须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定,巩固清产核资工作成果,防止前清后乱。

第十四条企业实施清产核资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成立清产核资领导和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二)制定清产核资实施方案;

(三)按市国资委要求聘用符合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

(四)按照清产核资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五)向市国资委报送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申报材料。

第十六条企业清产核资实施方案以及所聘社会中介机构的名单和资质情况须报市国资委备案。

第十九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一)清产核资工作报告。主要反映本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基本情况,包括:清产核资的工作基准日、范围、内容、结果,以及基准日资产和财务状况;

(四)子企业是多元投资企业的,还应附送经该企业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同意对清产核资损溢进行处理的书面证明材料;

(五)社会中介机构根据企业清产核资的结果,出具经注册会计师签字的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并编制清产核资后的企业会计报表;

(六)其他需提供的备查材料。

第二十条企业及子企业进行分立、合并、重组、改制等经济行为以及国有产权转让、出售等重大产权变动,需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专项财务审计按国资监管机构有关规定执行。对有关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的处理,按规定程序申报批准。

第二十一条企业清产核资中产权归属不清或者有争议的资产,可以在清产核资工作结束后,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向市国资委另行申报产权界定。

第五章清产核资的组织

第二十二条按照统一规范、分级管理的原则,市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由市国资委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市国资委在企业清产核资中履行下列监管职责:

(一)制定市属企业清产核资的制度和办法;

(二)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负责对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对企业的各项资产损溢进行认定,并对企业占用的国有资本金进行核实;

(四)向市政府和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

第二十五条企业投资设立的各类多元投资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由实际控股或协议主管的上级企业负责组织,并将有关清产核资结果通知其他有关各方。

第六章清产核资的要求

第二十六条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应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通过核实“家底”,找出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以便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第二十七条企业在清产核资工作中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清查出的问题及时申报,不得瞒报虚报。企业清产核资申报处理的各项资产损失应当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八条企业在清产核资工作中应认真清理各项长期积压的存货,以及各种未使用、剩余、闲置或因技术落后淘汰的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并组织力量进行处置,积极变现或者收回残值。

第二十九条企业对经批复同意核销的各项不良债权、不良投资及实物资产损失,应当加强管理,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组织力量或成立专门机构进行清理和追索;由于国有产权转让、出售等发生控股权转移重大产权变动,要将批复核销的不良债权等资产损失移交市国资委指定的资产处置机构,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第三十条企业在清产核资工作中应认真清理各项账外资产、负债,对经批准同意入账的资产、负债,及时纳入企业日常资产及财务管理的范围。

第三十一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须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财务审计。企业要配合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提供审计工作和经济鉴证所必要的资料和线索,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的正常执业行为。

第三十二条社会中介机构应当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认真核实企业的各项清产核资材料,并按规定进行实物盘点和账务核对。对企业资产损溢按照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损溢确定标准,在充分调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进行职业推断和合规评判,提出经济鉴证意见,并出具经济鉴证证明。

第三十三条企业及社会中介机构应当根据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妥善保管有关清产核资各项工作的底稿,以备检查。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企业在清产核资中违反本办法所规定程序的,由市国资委责令其限期改正;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市国资委责令其重新开展清产核资。

第三十六条企业在清产核资中有意瞒报情况,或者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由市国资委责令改正,并对企业负责人、财务主管和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和纪律处分。

第三十七条企业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在清产核资中,采取隐瞒不报、低价变卖、虚报损失等手段侵占、隐匿、转移国有资产的,由市国资委责令改正,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和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八条企业负责人对申报的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社会中介机构对企业清产核资审计报告的准确性、可靠性承担责任。

全区辖9镇5乡,79个村(含2个“村改居”),917个村民小组,农业人口13.1万。

2018年,我区32个村实施“三变”项目,今年全区14个乡镇79个村居“三变”改革全覆盖,79个村居入股农户14148(贫困户1602户)、入股土地36470亩、入股资金10985.7万元;村集体入股土地12373亩、入股资金4389.4万元,入股扶贫资金755万元;经营主体入股资金2883.4万元。42个村产生收益,入股收益合计1322.5万元,其中:村集体152.2万元;农户952.3万元(贫困户155.3万元);经营主体218万元。比如:甘棠社区集体投入山场260亩、资金69.7万元,占股51%,吸收村民股金83.3万元,占股49%,合作投资组建香榧专业合作社,预计盛果期年经济效益100万元。仙源镇弦歌村引进企业投资800万元,占股65%,村集体投入油茶林1070亩占股10%,吸收股民318人入股土地1070亩占股25%,合作投资组建油茶专业合作社,农户每年每亩保底分红120元(每三年递增15元),村集体每年每亩保底分红48元(每三年递增10元)。

二、工作情况

(二)深入宣传动员,全面部署安排。区委区政府分别召开专门会议,对农村“三变”等3项改革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2018年5月3日,召开了全区性工作动员暨业务培训会,专门邀请市级专家进行授课,印制了示范章程、股权证书等系列参考文本,大力提高经办人员业务水平;通过新闻媒体、工作简报、以及在乡镇、村居采用粘贴标语、悬挂横幅、显示屏播放以及印发宣传单等方式开展宣传,营造改革氛围。区、乡镇两级共张贴宣传标语500余条,累计培训600多人次,印发培训手册1000余份。

(三)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各项保障。一是严格落实工作经费。两年区财政共安排90万元工作经费;二是全面支持清产核资。农业、林业、水利和国土等部门积极提供农村土地确权、林地确权成果和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最新数据,全面支持资源型资产清查;三是强化工作队伍。结合我区实际,各乡镇抽调农经和财政等单位人员组成农工办,农经、财政“双轮”推动农村“三变”等3项改革具体日常工作。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负,确保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三、工作成效

近年来,我市推进统筹城乡一体化和农村社区化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城乡资源得到有效的整合。但在发展过程中,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随着撤村建社区及“城中村”改造,社区成员构成日趋复杂,矛盾和利益日趋冲突。农村集体资产主体不清、产权虚置、分配随意、决策不民主的问题;空挂户口、学生户口迁出迁入、出嫁女、招婿郎等人员的身份待遇问题等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或制约着。在这些新形势下,积极探索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途径,运营好管理好集体资产,能有效解决传统意义上集体资产产权“人人拥有,人人没有”的虚置悬空状态,解决集体资产产权主体模糊、决策不民主等问题,对于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集体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如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可以从根本上确立集体组织成员主人翁地位,建立起民主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可以最大限度的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实现土地、资本、人口等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能够保障集体组织成员事前参与决策、事中参与管理、事后参与监督的民利,解决好集体资产归利于民的问题,确保农村社会的长期稳定。

着城乡一体化的不断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也处于动态的变化之中。

二、改革的总体思路、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为核心,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创新为主线,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机制和分配机制,增强集体服务功能,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农民增收、农村社会和谐、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要求。推进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界定、股权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保护严格、流转规范、监管有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决策机制、收益分配机制,健全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利益的长效机制,构建完善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代产权运行体制。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和程序

(一)制定方案。实行改革的集体经济组织必须要成立由经联社社管会和社监会成员(居委会两委成员)、党员代表、成员代表参与的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组织实施改制工作。领导小组拟定的改革具体政策和实施方案,必须张榜公布,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95%以上成员同意后通过,报所在镇政府(街办)备案。

(三)界定成员。按照“依法有据、尊重历史、公平合理、群众认可”的原则,以户籍、履行义务和享受集体分配或土地承包权利等因素为基本依据界定成员资格。各改制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单位的成员资格认定办法。

(五)股权设置。股权设置由各改制单位根据各自实际决定。采用公司模式的,原则上只设个人股;采用股份经济合作社模式的,设置集体股和个人股。集体股由全体成员共同所有,比例应不高于5%,股份收益用于享受集体资产成员的养老、托幼、计生、优抚、抚恤等公益事业发展。个人股由符合条件的成员按份所有。实行一股制,即每位成员一人一股。

(六)股权界定。股份量化中股权分配对象的确认、股权配置比例的确定,除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有明确规定外,要张榜公布,反复协商,并提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民主讨论,经95%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股权管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配股后实行“两不增、两不减”(生不增、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的股权制度。量化的股权可以继承,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转让,但不得退股提现和抵押。

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户的股权确定后,要及时向股东出具股权证书,作为参与管理决策、享有收益分配的凭证。同时,集体经济组织要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建立符合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治理结构(股份经济合作社或公司)。

(八)资产运营。产权制度改革后,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选择合适的市场主体形式,成立实体参与市场竞争,也可以选择承包、租赁、招标、拍卖集体资产等多种方式进入市场。要以市场的思维、市场的方式参与市场竞争,管理集体资产,提高运营效率,增加农民收入,发展集体经济。

(九)收益分配。改制后的集体经济组织,按其成员拥有股权的比例进行收益分配。要将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到人,确保农民利益。改制后集体经济组织的年终财务决算和收益分配方案,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公共开支费用和股东收益分配的具体比例由董事会提出,提交股东大会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决定。

(十)监督管理。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的集体经济组织,要及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实行严格的财务公开;要发挥监事会的监督管理作用,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行使知情权、监督权、管理权和决策权;市、镇(街道)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业务指导,开展审计监督管理。

四、加强领导,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

县歌舞团前身为县文艺宣传队,成立于1962年,1965年改称思想文艺宣传队,1978年改称县民族文工团,1992年再改称为自治县歌舞团。原属事业编制、差额拨款单位,编制34人。县歌舞团有过辉煌的光荣历史:1980年曾代表省赴京参加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演出的舞蹈《舂米舞》、《鼻箫恋》、《钱铃双刀舞》荣获优秀奖;1989年代表省赴参加全国第三届艺术节,演出的《长寿舞》荣获三等奖;1994年再次代表省赴参加全国第五届少数民族运动会艺术节,演出的《打柴舞》、《踏脚舞》分别荣获一等奖和三等奖。

1995年县歌舞团被文化部、人事部授予“全国先进集体”,1998年被省文体厅授予“全省文化下乡先进单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然而,昨日的辉煌已经消逝,影响县歌舞团发展的瓶颈问题已经摆在我们的面前,并且达到了非改革不可的地步。

一是演职人员年龄老化。据统计,目前县歌舞团50—56岁演员有4人;45—49岁演员有4人;40—44岁演员有6人;30—39岁演员有9人;20—29岁演员有9人;18—19岁演员有1人。全团平均年龄37岁。

二是创作人员匮乏。目前该团已没有创作人员,编排不出高质量的节目,只靠现成的曲子和模仿现成舞蹈来演出,因而节目质量低、难以吸引观众。

三是演职员工资低。目前县歌舞团总人数有33人,全年县财政拨给该团的差额包干经费有448299元。由于我县营业性演出较少,几乎没有商业演出收入,所以人均每月实领不到1500元。演员生活困难、经济拮据,跟不上消费形势。

四是演员文化素质低。全团33人,仅有2人函授大专、5人函授中专、19人高中毕业、7人初中毕业。

三、县歌舞团文化体制改革进展情况

根据十七届六中全会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精神和、文化部《关于加快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的通知》和省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省市县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从2012年开始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加快推进县歌舞团改革:

一是根据县歌舞团的实际情况,拟定了《自治县歌舞团改革方案》,并上报县委、县政府;二是改革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阅并原则同意,并报省市县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领导小组批复同意;三是2012年5月2日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讨论原则通过歌舞团改革方案,并成立县歌舞团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四是2012年7月24日委托厚积会计师事务所对县歌舞团进行清产核资,现清产核资已完成;五是2012年10月15日,县编办同意核销县歌舞团的事业单位编制;六是2012年12月4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七是2013年12月4日联合人社、社保部门对县歌舞团职工身份、工资和拖欠的社保费进行确认。

四、下一步改革的建议

为了适应新时期社会文化发展的需要,做好职工社会保障工作,完成县歌舞团体制改革的后续任务。我局建议2014年开展以下改革工作:

(一)县歌舞团现有办公、排练、宿舍等土地面积为3212.57平方米划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1716.2平方米房屋建筑物已在2010年11月12日被县财政局委托省成信拍卖有限公司(琼成信拍[2010]009号)已经拍卖,拍卖金额为460万元人民币。恳请县政府规划县歌舞团新办公、排练场地并解决干部职工安置问题。

(二)从原县歌舞团土地拍卖所得的460万元中给予支付拖欠应由单位负担职工社会保险费1164462.06元。

(二)公平税赋,社会监督,依法依规抓征收。一是开展税源普查。为摸清全县税源底数,县政府从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专班,采取"单位自查自报,专班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全县所有具有收费项目单位的税收情况,不遗一户、不漏一项,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掌握详细情况,分析税(费)结构,建立微机数据库,为加强征管打好基础。并摸清各单位的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费额度和近三年的实际收入情况,便于县政府和征管部门全面掌握。二是坚持依法征收。对企业和个人建帐健全的,依法自觉申报,到纳税服务大厅核定征收;对建帐不健全的,由征管人员根据近三年的实际销售情况,共同核定税额,再将在同一地段的个人应纳税额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后再确定征收,实行一年一定;对招商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一律实行先征后返,做到税赋公平,让纳税人满意。三是严格税收稽查。对企业的个人申报的税款和纳税的情况,税务稽查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深入一线调查核实,对偷税漏税的,坚决予以打击。

二、多管齐下抓支出,确保财政资金发挥作用。

(一)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强化预算约束机制。实施部门预算改革,统一预算内外资金,统一支出标准和定额,通过细化部门预算内容,强化预算约束。一是界定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改革预算体制,将全县所有一级预算单位全部纳入综合部门预算管理,对来自不同渠道的资金纳入一本预算反映。这种统筹安排的运作方式,从制度上控制单位隐瞒收入、私设小金库的问题。二是实行零基预算。按照统一口径编制部门预算。坚持"编办核编、人事核标、财政核资"的预算管理办法,打破基数概念,细化部门预算编制,人员经费到人,公用经费定额,专项经费到项目,有效约束了资金使用上的自由空间。三是强化部门预算约束。预算编制完成后报县人大批准,除特殊情况外不搞二次预算或追加。规范资金拨付程序,从制度上控制单位违规开支的漏洞。

(二)规范集中支付制度,大力优化支出结构。收钱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用钱,用钱的不见钱,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基本特征。通过国库集中收付,直达用款对象,从而达到既防止挤占挪用,又确保了财政资金运行安全目的。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体系。积极稳妥地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制定了县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资金支付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预算内资金、政府性基金、非税收入和其他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实施范围。

(三)创新县乡管理体制,规范县乡管理秩序。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县印发了《县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召开了全县性的会议,全面实行"乡财县管"。各乡镇在资金所有权、使用权不变的情况下,实行"乡财县管"的模式。其好处是:一是强化收入征管。通过取消乡金库,实施综合财政预算,强化乡镇财政收入征管。二是规范支出行为。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顺序合理调度资金,安排支出,保障乡镇工资正常发放,杜绝拖欠工资现象。三是缓解乡镇财政压力。通过严格规范管理,遏制了违规支出,压缩了乡镇公用经费支出,禁止乡镇随意举债,控制债务膨胀。四是提高管理水平。能够全面掌握和有效控制财政资金的流入和流出,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同时可强化乡镇政府生财、聚财、用财观念,提高了乡镇财政管理水平。各地目前正在顺利交接,10月底将组织验收。

(四)认真开展增收节支,认真抓好"五清"工作。一是清人。对全县财政拨款的所有在岗人员进行了清理,掌握了真实情况。二是清编。在清人的基础上,对全县有财政编制的人员集中进行了清理,掌握了各单位的编制情况和实有人员情况。三是清车。为切实规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行为,对19家单位超编的47辆小汽车,由财政局委托进行公开拍卖,整体拍卖价93.6万元,实际拍卖近80万元。对借(占)用车辆,都已清退到位。四是清收。为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对国家工作人员拖欠公款进行全面清收。按照《县财政、乡镇政府及县直单位资产负债清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全面开展清收国家工作人员拖欠公款工作,通过各单位自查上报、专班核实拖欠公款涉及122个单位3336人。通过清收,有70个单位全部完成了国家工作人员拖欠公款任务,下欠单位52个,涉及人员515人,下欠公款273.1万元,占应收3300万元的8.3%。五是清产。组织专班,对全县所有的国有资产,进行了清产核资,摸清了真实的数据,正在酝酿出台《县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在清产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

关于企业改制中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发〔1995〕50号)贯彻实施一年多来,总体情况良好,运转正常。但随着企业改制力度的加大,在贯彻实施中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赣府发〔1995〕50号文件,规范企业改制中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现就企业改制中有关基本养老保险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企业改制中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应充分认识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企业改制的重要配套措施,没有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配套与支持,企业改制就难以巩固和发展。同时,企业改制的深化又能有力促进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两者相辅相成。各地要正确处理好两者的关系,切实加强对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领导,吸纳社会保险机构参与企业改制,充分发挥基本养老保险在企业改制中的作用。

二、采取各种形式改制的企业及所有在岗职工和下岗人员都必须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一)所有改制企业及其在岗职工,必须继续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凡与企业保留劳动关系的下岗人员,个人按规定比例以本企业的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仍执行赣府发〔1995〕50号文件规定。停薪留职、请长假、外借、外聘等下岗人员,由企业负责为其办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等手续;转入再就业中心的下岗人员,由再就业中心从托管安置费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凡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的下岗人员,本人必须直接向社会保险机构按不低于所在市县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赣府发〔1995〕50号文件规定的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之和;终止劳动关系的下岗人员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由其本人提出退休申请,本人档案保管单位审核,报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批准后,发给基本养老金;累计超过两年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下岗人员,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时,按其原企业和个人实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计算连续工龄,计发基本养老金。下岗人员重新在企业就业,所在企业和本人应继续按照赣府发〔1995〕50号文件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企业在停产整顿期间,应按在职职工人数,按有关规定继续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符合缓缴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经社会保险机构批准后可以实行缓缴。企业经营好转后必须补缴所拖欠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利息。

停产整顿企业缓缴期间,纳入统筹的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

四、企业改制中,必须依法处理基本养老保险债务。

(一)实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改造的企业,可按以下方式处理基本养老保险债务:一是由改制后的企业继续承担原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债务。二是在清产核资时,对有产权转让收入的,可从产权转让收入中偿还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产权转让收入不足的,可从处置土地使用权所得中清偿;也可用企业资产所折成的股权偿还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破产、拍卖的企业,资产出售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缴纳土地增值税和土地收益后的余额,应优先清偿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企业兼并,由兼并方承担原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债务;企业分立,按资产占有比例承担原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债务。

一、指导思想

转换企业产权,有效利用资源,盘活存量土地,置换职工身份,落实职工社会保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坚持所有制上动产权,管理上动机制,用工上动身份,做大做强企业规模。

二、企业基本情况

(一)企业概况

县型砂厂创办于1958年4月,属地方国有企业,生产水洗砂、擦洗砂、树脂砂采选,年生产能力30万吨。在*年以前,该企业曾是全县大型骨干企业,利税大户,历年被评省、市、县先进企业。进入市场经济后,企业受市场影响,经济效益逐步开始萎缩,资金周转困难*年4月经县人民政府决定租赁给新世纪公司生产经营,第一期租赁8年,原厂职工除少数人由新世纪公司返聘外,其余自谋职业,租赁期间,

型砂厂由5人组成企业留守班子,负责监管国有资产,处理企业日常事务。

企业占地总面积62亩,其中:(1)县城(原石粉厂)2亩,老爷庙60亩,现有在册职工886人,其中退休职工264人,参加社保人员442人,未参加社保人员180人,其中享受遗补人员71人,置换职工身份人员520人,累计工龄12779年。女45岁与男55岁至法定退休年龄人员27人,经县、市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确认的特殊工种,可提前至女40岁、男50岁的人员75人,差5年退休年龄领取过度性生活费的累计年限为247年。

(二)清产核资审计确认后企业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情况

(1)资产情况:

截至*年6月30日止,资产总额为14722279.98元。其中:货币资金18053.26元,原材料、产成品19400元,应收账款4359504.20元,其它应收款834542.20元,固定资产9340780.32元,无形资产150000.00元。

(2)负债情况

截至*年6月30日止,负债总额为18731372.50元,其中:长期借款7590000.00元,短期借款6073300.00元,预收账款:50416.18元,其他应付款:4354678.04元,应付福利费:662978.28元,

三、资产处置及改制成本筹集

(一)企业土地、房屋由县政府先行收购进入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再按法定程序进行公开挂牌出让。职工宿舍(原石粉厂、办公楼、车库)移交县房管局管理。

(三)型砂厂矿山开采权和码头使用权归县人民政府,企业改制成本由政府筹集垫付。

四、债权债务处理原则

(一)资产管理公司债务13663300.00元,由县政府出面协调,并予以割断。

(二)职工往来账款处理办法

1、企业欠职工的款项(股金、集资款等),经清产审计核实后,由企业偿还。

2、职工欠企业的各种款项,经清产审计核实后,在发放安置补偿金时扣除,不足部分由职工用现金偿还。

五、安置办法

总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确保职工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一)职工身份界定和工龄计算原则:

3、企业职工退养顶补人员(指1959年前参加工作安排子女顶补人员)未办理正式转编手续的,由人事劳动部门为其办理正式转编手续,并建立个人档案,再参与改制。办理正式转编手续的费用由职工个人缴纳600元工本费。本人不愿意办理转编手续的,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企业以后概不负责。

4、在编在岗职工在人事劳动部门无档案的,由人事劳动部门据实建立个人档案。

(二)在册职工安置

1、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在册职工(含特殊工种职工)、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并按下列标准享受待遇。

①由企业为职工一次性缴足基本养老保险费至法定退休年龄,职工退休后,按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享受社保待遇,其退休金实行社会化发放。

②先由企业按规定为职工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费至法定退休年龄,特殊工种职工缴纳至提前退休年龄,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基数按*年平均基数确定,每年递增16.8%(其中:企业负担应缴金额的十一分之九,个人负担应缴金额的十一分之二)。再由企业在改制时一次性为每人缴纳1.6万元(含大病统筹)医保费。从2009年1月1日起职工可终身享受医疗保险。

③自2009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按135元的标准一次性发给过度性生活费至法定退休年龄。

④不享受身份置换补偿金。

2、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龄超过5年的职工,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并按下列标准享受待遇:

①发放安置补偿费,标准为:a、全民所有制职工(含干部身份)每年工龄按500元计发。B、集编所有制职工每年工龄按300元计发。C、工龄不足5年的按5年计算。

③基本养老金缴费不足15年的,由企业和个人分别补足15年,缴费方法、比例同上(企业负担七分之五,个人负担七分之二)。扣缴身份置换补偿金不足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用现金补足。待到法定退休年龄均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④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被新的用人单位招用,应接续社保关系,履行缴费义务,以提高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

⑤职工的医疗保险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府厅发[2007]36号),享受医保待遇。

3、对不愿置换身份的职工,由个人写出书面申请,报改制领导小组批准,允许其不置换身份,将其人事工资档案关系转入县人才交流中心或技工交流中心管理,不发一次性安置补偿费,也不承担改制后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和工资等任何待遇。

4、伤残人员安置

伤残人员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375号令)、《*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省人民政府132号令)的规定,按下列规定享受待遇:

①工伤待遇享受对象:a经九江市(含市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认定伤残等级。b、因公受伤,但未及时办理伤残等级鉴定,未认定伤残等级的,由企业认定是否是因公受伤后,再由企业会同县人事劳动部门、改制领导小组等部门按规定程序申报其伤残等级鉴定并确定伤残等级。

②工伤伤残补偿标准:a、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10级依次为16、14、12、10、8、6个月的本人档案工资;b、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其年龄(周岁)距法定年龄大于或等于10年的;5-10级依次为40、34、28、22、16、10个月的本人档案工资;距法定退休不足10年的,每差一年扣减10%;不足1年按1年计算。C、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依次为12、11、10、9、8、7个月的本人档案工资。

③复转伤残军人伤残等级不再重新鉴定,但因旧病复发,本人提出申请经改制领导小组批准可重新鉴定,伤残补助1-4级的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5-10级的对应上述职工伤残等级标准享受伤残补助待遇。

④非因公伤残、患病的职工不享受上述待遇。

5、退休职工安置

①退休职工不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退休金计发标准按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发放方式仍然由县社保局按社会化方式发放。

②企业改制时由企业一次性为每人支付2.3万元(含大病统筹)的医疗保险金,退休职工从2009年1月1日起可终身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6、职工遗属安置:符合国家规定的遗属补助对象,改制时由企业一次性发放遗属生活补助费。补助标准为:已故职工未成年子女按*年12月31日时的年龄至18周岁,一次性发放,每人每月发给70元;父母、配偶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每人9500元,60周岁以上不满65周岁的8000元,65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的7000元,70周岁以上不满75周岁的6000元,75周岁以上的4500元。

(一)企业改制前所欠缴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金不计收滞纳金。职工个人缴纳部分因职工生活确实困难,一时难于缴清的,经改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同意,由职工本人与县社保局签订合同,允许其缓缴,但必须在缴费年限内全部补缴到位,缓缴部分同样不计收滞纳金。

(二)企业改制前调出的职工,调出以前所欠缴的社会养老保险金,属调入行政事业单位的,不再补交所欠缴的社会养老保险金;属调入企业单位的,单位缴纳部分由企业补交,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调入职工调入前原单位欠费的,由原单位补交,原单位补交后缴费仍不满15年的缴足15年,由企业和个人按比例共同负担。

(三)改制后职工(含退休职工)的人事、工资档案移交改制企业职工托管服务中心管理。职工的户口、党(团)组织关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办理转移手续。原企业财务档案转入托管中心。

(四)经市、县劳动人事部门确认的繁重体力劳动职工,符合退休政策,继续享受提前5年的退休待遇。

(五)改制后职工确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可按国家有关政策享受低保待遇。

一、“三资”清理制度构架

1、“三资”清理主要内容。“三资”清理,是指对村(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按照统一口径和标准计量,以建制村为单位进行清理和确权。具体内容包括:依法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自然资源,依法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现金、存款及有价证券,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固定资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或以资金、劳务投入形成的水利、电力、交通等生产性设施和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通讯、福利等公益性设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办的企业及其收益形成的资产等。

2、“三资”清理原则。一是坚持主体不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实行监管服务,“三资”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的主体仍然是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准平调、借贷和挪用。二是坚持依法办事。由各村(居)委会与“三资”监管服务中心依法签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监管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三是坚持民主公开。严格按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规则办事,每项资金支出、资产处置、资源发包都要实行联签、会审、公示,群众广泛参与,全程跟踪监督,保证“三资”监管公开透明,防止由个人或个别部门说了算。四是坚持规范程序。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每个环节工作。在清理过程中广泛宣传开展“三资”清理和监管工作的目的、意义、任务、政策和要求,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对待,消除顾虑,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对那些财务管理混乱,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居)委会进行认真核查和梳理,注重发现具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研究切实可行的办法加以解决和纠正,指导和推动整个工作顺利进行。

4、“三资”清理运行机制。“三资”清理的成败,监管最为关键,因为不仅涉及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而且事关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方式的变革、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稳定。

一是清产核资,摸清家底。按照先账内、后账外,先资金、后资产、再资源的顺序,逐村、逐地块、逐个合同、逐笔账目进行清理核实,全面彻底摸清集体所有土地、林地、水面等自然资源和固定资产的底数以及现状,掌握“三资”的总量、结构、分布和效益情况,做到账清、财清、物清和债权债务清,在此基础上进行全面登记,彻底盘清农村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底子。清理登记情况要经“三资”监管服务中心审核把关,村委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确认后,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所登记资金、资产、资源的数据和情况真实无误。在清理过程中,明确工作纪律,防止在清查摸底工作中走过场、敷衍塞责。对在清理过程中发现的发包合同程序明显不合法、手续明显不规范、价格明显偏低、期限明显过长等不合理承包问题,严格依法依规进行纠正;对挪用挤占、仗权承包、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等问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据统计,全市共清理集体债权25995.57万元,清理集体债务72334.27万元,清理货币资金6414.04万元,清理固定资产原值43833.56万元,清理耕地面积187.61万亩,清理山林278.06万亩,清理水面23.76万亩。

二是建好中心,办理移交。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服务中心主任由财经所主任兼任,工作人员从财经所选调,不再增设人员和编制。中心建成后,在尊重农民群众的民利和意愿的前提下,经村委会与监管服务中心双方共同协商,按法律程序签订委托合同书,将村集体“三资”移交乡镇监管服务中心代为管理。乡镇监管服务中心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三资”管理资料的立卷归档及保管工作。

三是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核心是民主管理。各乡镇结合实际,建立了与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服务制度相适应的管理制度,明确监管服务中心的职责范围,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防止随意性和不作为。监管服务中心定期公开各村(居)委会“三资”管理使用情况,自觉接受农民群众的监督。对村民到中心查询本村“三资”管理情况,监管服务中心随时提供周到热情的服务。

二、“三资”清理取得的成效

市推行农村“三资”清理并实行“三资”监管服务,不仅改变了目前农村集体资产家底不明、产权不清的现状,而且完善了群众议事民主管理机制,有效激发了群众参与村务管理、村级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1、规范了“三资”管理程序。农村“三资”清理工作采取群众参与,全面公开公示,实行阳光操作,让基层干部群众共同见证。乡镇财经所设立了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监管服务大厅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中心,在资产资源处置上,按照凡是村级资产、资源发包,都按张榜公布、民主议定、申报审核、公告、组织招标、公示结果、签订合同招投标程序操作。通过公开招投标,避免了人情承包、压价承包等问题的发生。截止目前,全市共实施招投标110多起,涉及金额1200多万元。如随县澴潭镇自成立资产资源招投标中心以来先后办理招投标项目9宗,其中山场租赁2宗、水面租赁1宗、村办公场所建设1宗、通村组公路建设5宗。其中在资源租赁上为村集体增加收入8.5万元,在村办公室建设和通村组公路硬化工程上为村集体经济组织节约开支41.6万元。村干部和群众通过参与招投标,共同算了一笔帐,普遍认为承包租赁资产资源价格比过去翻一番,增加了村集体收入。

2、从源头上预防了腐败。加强“三资”监督管理,推行“三资”监管服务,就是亮出农村集体的“家底”,是一项制度创新,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使管理更加规范透明,监管和制约更加到位有力,从制度建设的层面有效规范和约束村干部的从政行为,筑起干部干净干事的安全大堤和预防腐败的“防火墙”,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

3、提高了基层组织的认识。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监管服务工作开展以前,很多基层组织的领导想不通,认为农村集体的“三资”管理权是村委会,过去把资金实行双代管,现在又搞“三资”监管,把村委会的权利剥夺了。通过这项工作的开展和深入,他们逐步认识到,实行三资监管不是剥夺了他们的权利,而是多了一道监管层次,规范了管理方式。各地按照“三资”清理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清理“三资”承包合同,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进行了完善,该重签的进行了重签,该补签的进行了补签,全市共清理完善各类承包合同480份;财务收支、资金、资源,全部纳入统一管理。如随县洪山镇仅桥河村组织全体村士部清收各类经济承包合同43份,补签合同4份,合同金额20余万元。这项工作早就该搞了,再不搞的话,农村集体资产流失、资源浪费的混乱状况将会越来越严重;过去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合同,村组干部谁签谁保管,有的只是口头合同,如果再不清理,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该村党支部书记杨安存深有感触地说。

三、几点启示

市对农村集体经济进行“三资”清理的生动实践,为加快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带来很多有益启示。

1、开展农村“三资”清理,必须有农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开展“三资”清理,推“三资”监管服务,农民群众既是主体,也是主人。必须尊重民权、完善自治,调动群众积极支持,广泛参与,不能忽视村级主体自治组织的作用,否则,“三资”清理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民群众最有发言权,动员他们参与“三资”清理,既可以堵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漏洞,从制度层面上有效规范和约束村干部的从政行为,而且还可以充分体现农民群众的真实意愿,保障农民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以“资格、条件、合格证书”为核心的3Q认证模式,使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在人才培养和评估方面有了可视化、可衡量的标准。认证模式的落实,加强了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对员工学历教育提升、职称评审、人才评价和职业技能鉴定方面的指导,全员素质明显得到提升。

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从专业性、实战性的角度,实施了以提高员工岗位胜任能力为目的,覆盖全员的岗位任职资格“3Q”认证。Q即“qualification”,英文意为“资格、条件、合格证书”,“3Q”认证模式就是对一线员工开展技能水平等级认证、对班(站)长开展岗位任职资格认证,对所有管理人员开展管理岗位任职资质认证。岗位任职资格“3Q”认证将员工任职资格评价结果与岗位选聘、绩效考核、薪酬分配、人才选拔、发展晋升等有机结合,有效提升了人才队伍建设水平,为公司发展战略提供了人力资源支撑与保障。

“3Q”岗位任职资格认证模式的总体架构

任职资格反映的是从事各类工作的能力标准和行为规范,它不仅是人才选拔培养的依据,也是薪酬调整、考核评价、职位晋升的依据。江西公司以员工技能水平资格认证、班(站)长生产技能技术人才资格认证和管理人员资质认证为切入点,针对技能类、技术类、管理类三类人员全面推广搭建“3Q”认证体系。

“3Q”资格认证模式

制度标准:

考核应用:

“3Q”认证考核以技能操作+工作业绩考核+理论考试为主,针对管理类、专业技术类人才在上述评估方式的基础上,辅以综合素质测评、职业化水平认证、面试等多种评价方式,并将考核结果与员工本人的薪酬调整、岗位津贴、职位晋升、外派培训等相挂钩。

管理机制:

按照“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动态管理,对认证结果定期进行能力和行为表现的动态评价,实现任职资格的升级、保级和降级调整,与资格等级相对应的薪酬、津贴等同时进行调整。

“3Q”认证实施五步法

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以分级分类人才梯队建设为出发点,对照人才需求,对现有人才进行分析评估,从确定任职资格标准、任职资格定级、建设保障机制、认证实施、运用评估五个环节确定“3Q”认证的操作流程。

第一步:确定任职资格标准

结合江西电力未来5-10年人才梯队建设需要和各岗位人才标准,以及企业对各专业技能的鉴定标准,各专业组从参考条件(学历、工作经验、工作绩效)、核心素质和行为标准三方面制定了详细的任职资格标准。

第二步:任职资格定级

将现有人员的能力状态与认证等级标准对应,确定资格等级。每一职类分别设有A、B、C、D四个层级,对应不同的能力标准及行为规范。

第三步:保障机制建设

制度建设涵盖了组织机构、责任落实、认证管理办法、资格标准、实施方案等内容;硬件建设则包括实训基地建设、培训平台建设等环境的打造。

第四步:认证实施与考核

“3Q”认证考核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主导,各基层单位组织领导小组、认证办公室、认证专业组、业绩考核评分细则编写组、培训组和宣传推广组等小组,负责“3Q”认证工作。

“3Q”认证考核以“技能操作+工作业绩考核+理论考试”为主,管理类、专业技术类人才在上述评估方式的基础上,还要辅以综合素质测评、职业化水平认证、面试等多种评价方式,将考核结果与员工本人的薪酬调整、岗位津贴、职位晋升、外派培训挂钩。

在“3Q”管理上,按照“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动态管理,公司定期对认证结果进行能力和行为表现的动态评价,实现任职资格的升级、保级和降级调整,与资格等级相对应的薪酬、津贴等同时进行调整。

第五步:运用与评估

“3Q”认证模式的操作实践

工作启动:摸底调研、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

认证报名:具备高级技师或高级职称者申报A档;技师或中级职称者申报B档;高级工或初级职称者申报C档;中级工及以下者申报D档(基准档)。

资格审查:人力资源部组织审查参加认证员工的资格及业绩材料,不符合申报条件者退回重报。资格审查完毕后再根据员工提供的佐证材料对其业绩进行打分,最后在内网公示10天接受监督。

认证考核:公司组织专家封闭命题,理论试卷和实操考核。其中理论考试占20%,技能操作、工作业绩考核各占40%;本着注重实践技能原则,凡技能操作单项考核不及格者(低于60分),直接认定不达标。各档达标分数线为:A档理论考试、技能操作、业绩考评三项总分需达70分及以上,B档三项总分需达65分及以上;C、D档达标分数线为三项总分达60分及以上。理论考试内容贴近生产实际,实操考核完全按照生产现场要求进行,员工技能水平得以真实体现。

技能水平资格认证实施流程:

成绩公示:考务工作组汇总三项总成绩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公示,允许员工申请查分。

考核应用:认证实行动态管理,认证有效期为两年。对于通过技能水平资格认证的员工,公司以文件形式给予确认并聘任,员工自聘任之日起享受相应级别岗位认证津贴。其中A档1000元/月,B档600元/月,C档200元/月,D档(基准档)0元/月。未通过认证的员工,半年后重新参加认证补考,合格者可享受相应级别岗位认证津贴;不合格者将下浮一岗工资直至下次全员技能水平资格认证。认证结果还与个人评先、人才评选、技能鉴定申报等直接关联。

一、X年上半年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

X、农业生产基本稳定。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播种X.X万亩,其中小麦X.X万亩、玉米X.X万亩、油料X.X万亩、中草药X.X万亩、食葵X.X万亩、打瓜X.X万亩、饲草料X.X万亩(其中退牧还草X.X万亩)、其他作物X.X万亩。预计X年全县农牧民所得总额达到X.X亿元,人均收入预计达到X元,较上年的X元增加X元,增长X.X%。

X、全面提升农业保障。结合“基层综合培训”、“科技之冬”活动,开展培训X期,培训农牧民X余人次。争取国家农机购置补贴X万,截至目前已核实上报X户农户购置的X台(套)机具,申请支付资金X.X万元。

X、做好新品种引育试验示范。继续与援疆省对接,引进玉米、大豆、高粱、芸豆、中草药、油葵、谷子、花生、蔬菜等X种作物等X个品种,其中增加了白鲜皮、苍术、特色油沙豆等品种;同时,智能温室实施蔬菜、花卉及中草药育苗工作,为县域内温室大棚定植和大田种植供应种苗X万株。

X、加大执法检查工作。一是对全县X家农资经销店检查X次,未发现销售硝基复合肥、假冒肥料、种子、禁限用农药的现象。完成种子抽检X份,其中:小麦X份,代表X吨。玉米X份,代表X.X吨。油用向日葵X份,代表X吨。籽瓜X份,代表X吨。美葵X份,代表X.X吨。截止目前,非法转基因玉米检测X份,在我县未发现种植转基因玉米的现象。二是检查农业机械X台次(其中拖拉机检审X台),当场排查隐患X起,粘贴反光标识X.X万条;检查大型工程机械X台次,下令整改X台。三是渔政管理人员县渔政管理部门出动渔政执法车X次,出动执法艇X余次,清理网具X片并进行了集中销毁,清理河道渔船X条,查处非法捕捞、拉运、贩卖事件X起,没收渔获物X公斤,立案X起,完成案件处理X起,结案X起,罚款X.X万元。四是强化规模化养殖场产地检疫面,重点抓好县级猪场的产地检疫,屠宰检疫X头(只、羽),奶业检测X次,兽药店监督X次。

X、人居环境整治工作。(X)统一思想,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按照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x县全面开展“万村整治”,高位推进“千村示范”,成立以县委书记、政府县长为双组长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抽调X名业务骨干负责日常工作。统筹整合资金X万元,积极争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X个,打造示范村X个、美丽乡村X个。制定下发工作方案X个,形成长效机制X个,定期召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会、联席会、观摩会,不断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了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环境保护工作。

一是做好面源污染方面。根据县委X号文件精神,各乡(镇)上报地膜回收面积合计X.X万亩,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X.X吨。二是秸秆利用方面。X年秸秆资源产生量X.X万吨,可收集资源量X.X万吨,综合利用量X.X万吨,肥料化利用量X.X万吨,综合利用率为X.X%。三是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方面。建设X座堆粪池X.X平方米、X座化粪池X立方米、排污管道X米,清粪沟改造X米。引进了新疆鑫达丰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粪污处理,做有机肥加工,因此将原建设四个养殖小区堆粪点不在建设,改为逐户设立堆粪场,共涉及X户,目前完成X户。

(三)农区畜牧业工作。

X年上半年全县牲畜存栏数X.X万头(只),其中农区X.X万头(只),转场放牧X.X万头(只)。

X、加强禽畜疫病防控。我县在春季动物防疫过程中使用口蹄疫疫苗X万毫升,禽流感疫苗X万毫升,常规防疫疫苗X万头(只、份),截至目前完成口蹄疫免疫牛X.X万头,完成应免数的X%;羊X.X万只,完成应免数的X%。完成猪口蹄疫免疫注射X头,注射猪瘟疫苗X头。禽流感完成免疫X羽,注射牛布病疫苗X头份;完成常规防疫:羔羊注射三联四防苗X只,注射羊痘疫苗X只,炭疽免疫X头、气肿疽免疫注射X头,累计治疗发病牲畜X头(只)。全县累计完成圈舍消毒X座,消毒X.X万㎡,有效降低了幼畜的发病率。完成奶牛保险X头。兽医实验室完成奶牛布病、结核病两病检疫X头,完成地区下达的监测采样任务X份。经地区动物疾控中心兽医实验室检测我县春季禽流感抗体效价达X%。

X、做好品种改良工作。一是引进萨福克种公羊X只,任务已下发各乡镇,由各乡镇确定引进萨福克种公羊的农牧户;已从区外引进西门塔尔种公牛任务X头、新疆褐牛X头;引进优质冻精X万枚。二是X年“十百千万”工程以X个良种牛引进示范村为重点,目前今年新增的十头养殖大户X家,百头合作社X座,千头养殖专业合作社X座,新增示范村X个,西门塔尔、褐牛、荷斯坦牛良种率达到X%。三是截止目前生产冬羔配种已完成配种X.X万只。牛羊育肥出栏X.X万头只,以育马养马为基础,发展马文化各类产业,截至目前x县博克斯养殖专业合作社,现有马匹X匹,主要发展肉马和乳马。

X、全面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截止目前,续建项目两个计划完成投资X万元。新建开工项目X个总投资X万元,工程均己开工建设。未开工项目X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己编制完,其中x县牧民定居附属工程,招投标公告己发,X月X日开工建设,农村人居环境项目正在编制实施方案计划X月开工计划。

二、主要存在的问题。

X、专业技术人员紧缺。各科室都存在专业技术人员不足,农业农村工作技术性强、工作量大,单位现有人力和技术都远远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

X、人居环境整治方面。各乡(镇)及县直部门(单位)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视程度不足,执行力待进一步提高;县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管理未形成长效联动、管理机制,总结性、创新性开展不足;基层作用发挥不明显,村(居)民自觉性未调动,活动参与率较低。

X、缺少龙头企业。带动农牧民增收的中小型龙头企业、合作社发挥作用不明显,制约农畜产品价值最大化。

X、农区畜牧业舍饲圈养问题。农区牲畜散养、管不住,村庄道路、农田、林带内仍有散养牲畜。

X、面源污染处理难问题。缺少残膜回收加工企业,农田白色污染问题无法得到根本解决。

X、乡镇村级农产品安全、动物防疫重视不足。乡级对农产品安全、动物防疫工作不重视,人员、资金配备不到位,专业人员缺乏或从事其他工作,严重影响村级食品安全工作。

X、渔业专业执法难度大。我县县域内有X条大的河流,点多线长面广,因实行全年禁渔,而我局从事渔政执法的人员只有X名,禁渔工作开展难度大,造成执法漏点漏面。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环境保护方面。一是积极探索使用可降解地膜,选定区域开展试验示范,后续将根据试验情况进行推广;推广试验全自动残膜回收机,改进及选型适合本县的残膜回收机,提高土壤层内的旧残膜回收率低的问题。二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引进残膜回收加工企业。三是依托x乡牧办已建成的有机肥加工厂,将病死动物尸体和牲畜粪便拉运加工厂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动物疫病传播扩散,切实强化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以及生态环境安全。四是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农业生产方面:全县设置虫情监测点X个,定期进行观察,计划向农牧民发放重大病虫害预防防治措施材料和处方X次。渔业生产方面:加强渔业资源保护,防止外来鱼种入侵;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对我县水产养殖户进行增殖放流鱼苗X万尾,做好渔业增殖放流工作。

(二)种植业方面。

X、做好农技推广工作。一是继续开展好科技培训工作,提高农牧民种植水平,结合下乡服务工作,做好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及时指导农户进行科学合理的防治。二是充分发挥试验站筛选、试验、示范作用,开展田间培训及观摩,提高科技技术含量,筛选出更好的品种并进行大面积推广,从而带动农业产业发展。三是开展玉米、小麦肥效试验X个。四是县、乡X名农技人员做好每周X次技术服务工作。

X、做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一是完成最终县级确权登记颁证数据成果的合库工作,并顺利通过自治区的数据汇交。做好土地确权“回头看”工作的各项档案资料及准备工作,迎接“回头看”成果的省级检查验收工作。完成土地确权档案规范化建设工作,并向档案部门移交数字化档案成果。二是扎实开展农村资产清产核资各项工作。督促各乡(镇)要按照清产核资验收方案,整改完善清产核资的档案资料。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实现集体资产资源优化配置,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

X、开展农牧民培训工作。结合冬季攻势、科技之冬、高素质农民培育等培训活动,对各乡镇及牧民定居点分汉、哈语进行种养殖技术培训,开展培训X期,培训农牧民X余人次。

(三)养殖业方面。

X、做好牲畜转场工作。严格执行通行证管理模式,计划设立X个牲畜检查站,X个牲畜清点卡点,严格控制转场牲畜数量、严禁牧民代牧农区牲畜,确保明年转场放牧X.X万头(只)。

X、发展冷水鱼养殖繁育。全县养殖户投放鱼苗X万尾,实施人工养殖水域面积X亩,产量达到X吨。实施x县加依勒玛乡博旦拜鳟鱼养殖项目X个,投放鳟鱼鱼苗X尾。

X、完善设施建设。一是投入耕地占补平衡项目资金X万元建设牧业园区,分别在x乡的牧业园区建设X亩,在萨尔布拉克镇的牧业园区建设X亩,在齐巴尔镇的牧业园区建设X亩,建设X家养殖合作社,配齐粪便处理厂(年处理牲畜粪污X万吨)、饲草料交易市场、良种繁育基地和标准化牧业医院,解决园区及周边乡镇、村禽畜粪污处理难问题,服务园区畜牧业发展。二是以库尔米希村和喀拉奥依村为蓝本,在全县不少于X个农业村建设人畜分离养殖小区,推进大户进园区、小户进小区模式发展,为农区畜牧业发展奠定基础。

X、建设马配种站发展马产业。计划投资X万元建设马配种站X个,为我县青少年马文华素质教育活动提供马匹租赁等服务。

(四)人居环境整治。

持续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依托耕地占补平衡资金,投入X万元完成X个示范村(X个美丽乡村)建设。

(五)安全生产方面。

X、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强化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做好大型工程机械安装监控系统的准备工作,完成砂石料厂、砖厂等企业的大型工程机械的定位终端安装工作。二是做好拖拉机的检修、检审工作。X月X日完成X农机审验。三是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加大农机路查力度,积极与交安委配合检查,加大对各类存在安全隐患的农业机械车辆、大型工程机械一律暂扣封存、限期整改、上限处罚。四是加大报废拖拉机工作力度,计划对X年、X部分注册的小型拖拉机进行报废,完成报废拖拉机X台。五是发放农机购置补贴X万元,预计购置农机X台,惠及X户农户。

X、保障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一是配合完成自治区和石河子的每季度的例行检测和监督检测。同时,开展乡镇的速测工作。完成每月X次的速测工作。二是加大监督指导力度,由县级检测中心对各乡(镇)检测站开展技术指导X次,督促其完成全年蔬菜速测X次X余种样品的检测任务。四是产地检疫及屠宰检疫工作方面。规范产地检疫报检点设置,明确X公里动物检疫报检点管理区域,严格执行落实报检点X小时值班制度,定人定岗定责,提高服务意识,促进产地检疫预计完成X万头(只)、屠宰检疫完成X万头(只),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率达到X%。五是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农资质量安全,杜绝未发农药经营许可证而销售农药的情况出现。同时,统计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情况。六是加强“三品一标”的宣传力度,对现有认证的企业或者合作社积极指导,发挥认证产品的作用。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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