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会海严重影响真抓实干、影响工作成效、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省委、省政府严格按照“三短一简”的要求。
在发短文方面,严格控制发文数量,今年省委办公厅发文总数减少21.79%,97个省直单位简报种类、期数分别减少69.8%、69.7%;实现省、市、县党委、政府和法院、检察院电子政务内网网络全覆盖,公文传输效率不断提高。压缩文件篇幅,突出主题,简明扼要,不“穿靴戴帽”,做到意尽文止。
2、湖北省对评比达标表彰从严审批
省委省政府、省政府要求,各单位有需要申请设立、调整或者变更的表彰项目,统一报省协调小组,由省协调小组审核把关、统筹调剂后归口报省委、省政府审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审批坚持从严把握,实行中央和省两级审批制度。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开展的省级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报党中央、国务院审批;省直各单位开展的省级以下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报省委、省政府审批。坚决停止已经明令取消和未列入保留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不得对决定取消的项目搞变通检查评比,不得打“擦边球”,不得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新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2、武汉市四条新规促文山会海大瘦身
3、湖北工业大学把“文山会海”赶出高校
二、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1、省委宣传部“五措并举”打击新闻敲诈
2、省粮食局进村入户征求意见,粮农追问逼出“第一速度”
3、省检察院会同省司法厅制定出台全国首创检律关系指导意见,解决律师反映“会见难、阅卷难、调取证据难”问题
“会见难、阅卷难、调取证据难”一直是阻碍律师行使执业权利的主要问题。在教育实践活动中,不少律师向省检察院反映,有的侦查机关甚至把正常的会见演变为律师个人与承办人、与领导的私人关系,人熟则快、不熟则拖。为破解这个“老三难”问题,省检察院、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新型检律关系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摒弃当前实践中存在的把检察官和律师置于“对立”状态,对律师行使执业权利不支持、不配合等错误认识和做法,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共同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这是全国第一个构建新型检律关系的地方性指导意见。在此基础上,省检察院进一步提出,把建立新型检律关系作为深化检察改革、推进执法办案模式转型的重要内容。
4、省工商局:一把尺子让外资注册一路畅通
三、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
1、湖北省“节俭办会”让群众得实惠
明年,我省承办第二届中国歌剧节,将厉行节俭办节的原则,不搞开幕式晚会;举办第二届湖北地方戏曲艺术节和庆祝新中国成立65周年展演月活动,也将以剧目演出作为活动启幕。以后,将更多地组织全省专业艺术院团深入城乡社区、乡镇村落、剧院广场、军营学校演出。
2、湖北高校反“四风”,剑指科研经费使用痼疾
科研经费的部分使用环节不明朗、监管不严格,一直以来是科教监管部门的困扰。一些高校院系对课题经费成本核算力度不够,有的将科研经费成本转嫁至教育事业费中支出,且项目与账目脱节,甚至从立项到验收结题都无详细档案。为此,省科技厅联合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等部门正在抓紧建设一套信息化管理系统,通过这套系统,从立项到预算使用报告,再到使用过程环节直至结题,科技部门将对整个科研计划项目实施真正意义上的“全流程监管”,这套管理系统将于年内完成内测,明年正式运行。在此基础上,省科技厅将推动科技信息化档案管理系统的建设,使每个项目及其立项过程有迹可查。此外,省科技厅正在探索“后补助”的经费拨付方式,即通过设立成果完成数量、企业技术升级等硬指标,设立事后评价体系,根据科研机构的完成情况来逐批拨付经费。
3、湖北省认真落实“禁卡令”
四、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
1、我省专项整治“事难办、车超标、多占房、乱发钱”等突出问题
2、省委财经办(农办)突出“准、狠、韧”,销号制管理整改清单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省委财经办(农办)把专项整治作为整改落实的重要举措,按照“准”、“狠”、“韧”的要求,落实中央和省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除了省里统一的“四项专项整治”外,在边查边改过程中,该办还开展了涉农问题专项整治,及时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查处3起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针对整改过程中发现的公车私用问题,该办对当事驾驶员作出了清退处理,并在查处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了车辆管理制度,每天张榜公布车辆行驶状态,主动接受干部职工监督,有效堵塞了车辆管理漏洞。同时,该办及时调整了省级评比表彰项目,将已获批的“省直新农村建设工作队”评比表彰项目与新增的“省新农村建设示范乡镇”和“省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等主动整合为“全省新农村建设”评比表彰项目,全办已获批的省级评比表彰项目由原来的7个降为现在的5个。省委财经办(农办)对“回头看”活动中排查出的问题列出清单,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处室,限期整改到位。对办领导班子需要整改的16个问题,实行台账管理和销号制,一个项目一份表,明确项目名称、整改目标、具体措施、工作流程、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
五、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
1、湖北省源头治理“三公”经费开支过大
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大力推进9个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其中就包括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扎实做好2014年省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的各项基础和准备工作,同时督促市、县级政府在2015年之前公开本级“三公”经费。省财政厅将以编制2014年省直部门预算为契机,强化过“紧日子”的理念,将各部门一般性支出压缩5%,并要求省直各部门2014年预算数不超过2012年决算数,从源头上严控“三公”经费。
2、我省“四项专项整治”初见成效,“三公”经费下降23%回收旧房512套
公车私用现象大幅下降。调查发现,绝大部分省直单位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在单位车辆编制和规定标准范围内申报购置公务用车,超编、超标配备公车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公车私用现象大幅下降。
一批干部退出多占住房。截至9月27日,有37名军转干部退出住房,16名军转干部出具住房退给部队的证明材料,82名军转干部向所在单位作出了退房承诺。省直单位旧房清退办已回收旧房512套,回收率为70.5%,已经完成腾退工作任务的省直单位有49家。
“三公”经费大降。调查发现,绝大部分省直单位较好地执行财经法规制度,“三公”经费大幅下降,据初步统计,116个省直部门及所属二级单位,今年元至8月,“三公”经费比去年同期下降23.09%。
六、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1、省农业厅让支农资金在聚光灯下“过堂”
一直以来,支农专项资金的拨付问题是群众反映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项目点多面广、资金严重分散、分配过程不透明、资金拨付滞后、监管脱节……。省农业厅明确提出,要下力气解决这个问题,确保各项惠农政策更好地贯彻落实。从资金拨付的透明度切入,保证科学和公平,才能让支农专项投入到最需要的领域。对此,省农业厅率先引入绩效考核机制,按公共财政支出原则,实行省级财政部分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
对于每年下拨的支农专项资金的投向,以前往往是“几个处室的人合起来议一议,然后由领导拍板说了算”。这个过程难免涉及到人情项目,有暗箱操作的空间。而现在,根据新的竞争性分配改革的办法,资金往哪里投、投多少,领导说了不算数,而由基层先申报项目,然后交由专家评议,对申报项目实施“择优录取”,整个过程公开“过堂”。而在资金下拨后半年和一年的档期,项目还将接受省审计厅的“期中测试”和“期末大考”,绩效评价结果未达预期指标的项目,在下一年度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中原则上不再安排。2013年我省竞争性分配的支农专项资金比例已超过全部专项资金的80%。目前,全国仅广东等少数几个省份尝试了竞争性分配的形式,而广东此项比例只有20%。
2、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等联合启动3年攻坚战,从“公里数”到“放心度”
截至去年底,我省农村公路总里程已达19.9万公里,所有建制村已通公路,农民群众出行难的问题得到根本改善。然而,据统计,目前我省农村公路危险路段约3万多公里,同时,我省农村公路在役桥梁被判定为四、五类危桥共计8183座,事故隐患多,险情时有发生。调查显示,2003年以来,我省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有54%发生在农村公路。路是通了,可是管理、安保措施不跟上,百姓走得不放心。过去,我们大干快上,追求通路里程,追求政绩,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认识到,这是官僚主义作风,我们不仅要让农村道路走得了、运得出,还得走得安全舒适、运得经济高效。教育实践活动中,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出台《湖北省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省级“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和《湖北省普通公路危桥改造省级补助管理暂行办法》,“十二五”后3年,省级财政将拿出4.6亿元的安保工程奖励资金和5.7亿元的危桥改造补助资金。此外,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安监局等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协调解决工程实施的重大问题,共同打响省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和危桥改造3年攻坚战。
3、省总工会决策把职工满意放首位
随着社保体系的完善,困难职工人数逐年下降,普通职工的需求日趋多元,工会帮扶工作如何与时俱进?在广泛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省总工会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服务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决定将地方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全面升级为“职工服务中心”,并在企业试点“企业职工服务中心”,扩大工会服务面,为全体职工提供维权、帮扶、文体、生活、代办等一站式、全方位、多层次服务。
4、省统计局“三查四看”让数据清澈无浊
统计数据弄虚作假是群众深恶痛绝的形式主义,为保证数据真实可靠,省统计局派出多路工作组对各市州进行企业“三查”督导检查。“三查”内容包括查名录库单位、查联网直报数据质量、查国家统计“四大工程”建设落实情况。比如,针对联网直报数据,主要核查企业数据质量。核查包括“四看”:一是看是否存在提供虚假统计数据,二是看是否有代填代报现象,三是看是否有政府部门强令、授意企业上报虚假统计数据的行为,四是看数据之间是否匹配协调。
5、黄冈放弃巨额卖地收入,耗资8亿把遗爱湖还给百姓
11月9日,黄冈遗爱湖公园最后4个景区——“水韵荷香”、“江柳摇村”、“霜叶松风”、“平湖归雁”开始收官。再过一个月,遗爱湖公园将全部建成开放,开始冲刺5A级景区。“一个遗爱湖,半城黄州人。”洗去铅华,遗爱湖成为黄州人自豪的会客厅。此前,遗爱湖周边曾扎堆大小企业1300多家,直排入湖的污水每天高达533立方米。治理遗爱湖,黄冈动了“血本”。历时3年,搬迁、关停1382家企业,拆除大大小小十几家养殖场;封堵36处排污口,铺设截污管网30公里。有人算了一笔账:仅土地增值一项,政府放弃了几百亿元土地直接出让的财政收入。不仅如此,政府还得从紧张的财政中扣除资金用于建设。
6、枣阳市公厕里面找答案
枣阳市城建从建公厕、修小游园等细处着手,尽可能给市民留下足够的绿色空间、娱乐空间。市民反映,聚集了30万人口的枣阳市主城区,竟没有一个公园,实不应该。市里又一次性拿出近1000万元,在中兴大道上兴建占地130亩的东城公园。从6月至今,已改建公厕16所,新建街中心小游园18个。几棵树、几片绿、几个厕所,传递出为百姓筑城的理念。
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1、省交管局长请辞会长,各地14个代表处注销
教育实践活动中,不少群众反映,以前要过年审,先得交60元会员费给当地的机动车驾驶员协会。钱是收了,但协会承诺的服务却是一件也没落实。协会组织应遵循自愿原则,而办年审也只需符合公安机关的要求,以办年审作为收会费的前置条件,这引发不少群众的质疑。针对驾照年审捆绑收费等问题,省交管局和省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决定从自查自纠入手,彻底斩断行业协会与交管部门的利益链条。在今年的省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召开第二届第四次理事会议上,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省交管局局长马国宪主动提请辞去省道路交通安全协会会长职务;会议同时决定,注销该协会设立在全省各地市州的14个代表处,且所有注销代表处将按照法律程序报备和资产清算。
2、省公安厅从群众的牢骚中查漏补缺
3、省档案局取消全省所有档案利用收费项目
4、省教育厅改周督办为日督办
5、省民政厅专项整治问责查处“人情保”“关系保”责任人56名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启动后,省民政厅将整治“人情保”、“关系保”作为10项整改措施之一,标本兼治、惩防结合,印发《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管理办法》,要求低保经办人员的亲属吃低保必须经过上级政府备案。目前,全省备案35643人,经核查退出“关系户”1695人,问责查处“人情保”、“关系保”责任人56名。同时,省民政厅推动省政府下文要求省、市、县分别成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对申请低保的对象在住房、车辆、公积金、证券等多个方面的收入和财产状况进行核对,把好“入口关”,保证低保的公平性。目前,已有10个市州、46个县(市、区)建立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目前,省民政厅正在健全投诉举报核查制度、完善监管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并加大村级低保情况公开公示及政策宣传力度,让低保在阳光下运行。
6、省食药局不让“小饭桌”成为监管死角
省食药局向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征求意见中,很多群众反映“小饭桌”问题要加强监管。省食药局专门在宜昌市召开食品消费监管现场推进会,针对“小饭桌”制定整改和规范方案,推广落实宜昌经验。宜昌市食品安全办公室联合工商、质监、城管、农业、药监、教育、公安等部门将“小饭桌”纳入统一监管体系,对“小饭桌”下达监督意见书,组织“小饭桌”业主参加统一培训、体检。完成整改并符合条件的“小饭桌”,可按程序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或《基本卫生条件合格通知书》、《营业执照》;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或者拒不申报的,一律取缔。与此同时,省食药局在全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校园周边餐饮业,检查学校食堂4730个,校园周边餐饮店11754个。目前,省食药局正针对餐饮服务单位租赁经营的现象,探索研究市场管理者、房屋产权者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此类措施在武汉市江汉区开始试点。